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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纠纷责任如何去确认

来源:独旅网

网络侵权纠纷责任确认及网络侵权责任承担的主旨是: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网络侵权行为确定具体侵权人时,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找不到侵权人时,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医疗侵权认定举证责任的主旨是:患方需提供就诊、受损害时间等证据,医方需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法律分析

一、网络侵权纠纷责任如何去确认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网络侵权责任要如何承担

网络侵权责任这样承担:网络侵权行为如果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侵权纠纷。如果找不到侵权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的提供者承担责任,要求其删除侵权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医疗侵权如何认定举证责任

(一)患方的举证责任

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

(二)医方的举证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结语

网络侵权纠纷责任的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若网络侵权行为的具体侵权人确定,由其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若无法确定侵权人,被侵权人可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并删除侵权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在医疗侵权纠纷中,患方需提供就诊事实、受损害行为和结果的证据,而医方则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认定网络和医疗侵权责任,维护公正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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