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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权威发布

2020-08-10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比照两个定义,有人认为电动三轮车属于以动力装置驱动的轮式车辆,应属于机动车,也有人认为,电动三轮车应当比照电动自行车定性为非机动车。. 还是应当以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这些标准来区分,但是现在国家并没有关于电动三轮车的生产标准,而现实中电动三轮车的时速又较高,远远超过了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时速的限制,所以依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应当将电动三轮车认定为机动车。. (考虑电动三轮车的使用目的,估计将来国家也很难限制电动三轮车的时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责实施。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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