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是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
其制定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国际禁毒日,为每年的6月26日,全称是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又称国际反毒品日。该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
毒品的危害:
1、毒品对个人的危害:毒品对人体最重要的神经、呼吸、心血管、胃肠道以及支气管平滑肌组织等组织和器官有显著的破坏作用。当发生毒品中毒时,还会危及生命。此外吸毒成瘾者还可诱发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行为;
2、对家庭的危害: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境之地。吸毒者不但会使自己成为牺牲品,而且还能危及后代,如父母吸毒,可能导致畸形儿、低能儿或身患多种疾病婴儿的出生;
3、对社会的危害:吸毒可引发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破坏。吸毒行为刺激了毒品原植物的种植和毒品的提炼而这给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此外吸毒者还可造成性病等传染病的加速传播。
综上所述,《禁毒法》是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七十一条
本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同时废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