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几种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一、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行者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三、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四、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了追尾事件,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五、前车超长浅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六、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