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是指居民暂时没有单独立户条件或未办理独立户手续,户籍挂靠在某集体户头上。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所在地,居民户口是最好的身份证明,而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在仍为单位员工时有效,解除合同后需要迁移户口。
法律分析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
拓展延伸
集体户口的特点和使用范围详解
集体户口是指在我国农村地区,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所有的户口。其特点是户口归集体所有,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范围。集体户口的使用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集体户口可以用于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流转、承包、转让等相关农业经营活动。其次,集体户口可以作为农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的依据,享受相应的权益和福利。此外,集体户口还可以用于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总之,集体户口在农村地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了相应的权益保障和便利。
结语
集体户口作为农村地区的一种特殊户口,在农民的经济活动、社会福利和身份认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农民参与农村经济组织的身份凭证,也是农民享受各项权益和福利的基础。集体户口在土地流转、承包、转让等方面提供便利,同时也为农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提供保障。因此,集体户口对于农村地区的农民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为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一条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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