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带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的签字声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出具通行证、身份证和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法律分析
第二次结婚原则上需要带离婚证。
法律上规定,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持身份证和户口簿,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若离过婚的,还应当带上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拓展延伸
离婚后再婚是否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后再婚确实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证明婚姻的终止。当一方想要再婚时,通常需要提供离婚证明作为法律要求的一部分。这是为了确保再婚的合法性和透明度。离婚证明可以证明之前的婚姻已经解除,避免了重婚等法律问题的发生。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考虑再婚时,应当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律师,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总之,提供离婚证明是再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
离婚后再婚通常需要提供离婚证明,这是法律要求的一部分。离婚证明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证明婚姻的终止。它确保再婚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避免了重婚等法律问题的发生。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考虑再婚时,应当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律师,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总之,提供离婚证明是再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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