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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鉴定有哪些规定

2020-06-06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骨折造成残疾的,治疗后应确定残疾鉴定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后遗6处畸形愈合,为8级残疾,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后遗4处畸形愈合,为9级残疾,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后遗2处畸形愈合,为10级残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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