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此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无法达成抚养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可以。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决定九岁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决定九岁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涉及法律、家庭和孩子福祉的重要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决定。这些因素可能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环境、亲子关系和孩子的个人需求。法院也会倾听孩子的意见,尤其是在九岁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意愿会被重视。然而,最终的决定仍然要根据法律和司法判断来做出,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离婚后,父母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抚养权问题,但无论如何,孩子的福祉应该始终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结语
离婚后,决定九岁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问题,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法院会根据父母的经济能力、身体状况、家庭环境等综合因素,确保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决定。孩子的真实意愿在决策中也应受到尊重,特别是九岁的孩子。然而,最终决定需依法判断,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离婚后,父母可通过和解、调解或诉讼解决抚养权问题,但孩子的福祉应始终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