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的性质如下: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并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一起参与继承活动;转让继承只能分割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让继承是在第一次继承的基础上的再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二、女人能否继承遗产
妇女一般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权不受男女性别的限制,继承由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构成,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由被继承人依照自愿原则进行拟定遗嘱,法定继承由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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