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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的时限有明确规定吗?

2020-03-23 来源:独旅网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关于征收补偿的具体补偿年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需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各种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此外,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定期进行调整或重新公布。

法律分析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关于征收补偿的具体补偿年限并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应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拓展延伸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时限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时限为30日内。同时,《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期限自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完成之日起计算。因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时限为30日内,自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完成之日起计算。

结语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关于征收补偿的具体补偿年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应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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