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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包单位承诺书

2023-01-05 来源:独旅网


盐都区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

关于履行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清欠维稳

主体责任的承诺书

盐都区清欠办: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在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支付劳务费与民工工资的清欠维稳主体责任。保证做到:

(一)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务费,并负责全程监督劳务公司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三)若在该项目出现劳务费拖欠行为,概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四)对因拖欠劳务费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我单位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五)若因资金困难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我单位自愿服从区清欠办作出的动用该

工程缴纳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拖欠工资的决定并按相关规定补缴。

如我单位未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建工程不予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工程不予办理竣工备案、产权登记手续;记录不良行为并纳入诚信档案等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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