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来源:独旅网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 总 那么

1.0.1 为了加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治理,统一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关于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1.0.3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操纵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操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时期的工程质量进行操纵。

1.0.4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连续进展战略,做好环境爱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并做到安全施工。

1.0.5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质量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6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中所采纳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7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爱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依照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性状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进场检查,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4 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5 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6 见证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或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的检验活动。 2.0.7 平行检验

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0.8 旁站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0.9 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连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0 主控项目

工程中的安全、卫生、环境爱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1 一样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2 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13 抽样方案

依照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4 计数检验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运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2.0.15 计量检验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16 观感质量

通过观看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的质量。 2.0.17 返修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18 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19 一样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阻碍的缺陷。 2.0.20 严峻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阻碍的缺陷。 2.0.21 工后沉降

路基竣工铺轨开始以后产生的沉降量。 2.0.22 动态变形模量Evd

土体在一定大小的竖向冲击力Fs和冲击时刻ts作用下抗击变形能力的参数。

3 基 本 规 定

3.1 一样规定

3.1.1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治理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治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治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3.1.1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3.1.1 施工现场质量治理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开工报告 现场质量治理制度 质量负责制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关键技术工种上岗证书 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形 地质勘察资料 项 目 开 工 日 期 项 目负责人 项 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内 容 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操纵网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环境爱护方案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治理制度 施工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 工程材料、设备治理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3.1.2 路基工程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操纵:

1. 路基工程采纳的要紧材料、半成品、配件、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操纵,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藏工程在隐藏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派人参加。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验。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样项目进行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3.2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3.2.1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畴划分,并按以下原那么确定:

1. 长度小于10km的一段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2. 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 3. 专门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要紧结构及施工时期划分。 3.2.4 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 检验批可依据施工及质量操纵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3.2.6 路基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原地面处理 换填 抛填片石 砂、碎石垫层(含反滤层) 袋装砂井 塑料排水板 堆载预压 地 基 处 理 碎石桩 粉体喷射搅拌桩 浆体喷射搅拌桩 高压旋喷桩 强夯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砂桩 真空预压 检验批 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洞穴处理 50m或≤50m范畴内的单个工点。

4.16.6 ~4.16.11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4.1.4~4.1.5 4.2.3 ~4.2.6 4.3.5 ~4.3.6 4.4.3~4.4.7 4.5.4 ~4.5.8 4.6.5 ~4.6.7 4.7.5~4.7.6 4.8.6~4.8.11 4.9.6~4.9.12 4.10.6 ~4.10.12 4.11.5 ~4.11.10 4.12.4 ~4.12.10 4.13.4 ~4.13.9 4.14.4~4.14.6 4.15.4~4.15.7 一样项目 4.1.6 4.2.7 ~4.2.8 4.3.7 4.4.8 4.5.9 4.6.8 4.8.12 4.9.13 4.10.13 4.11.11 4.12.11 4.13.10 4.14.7~4.14.8 4.15.8~4.15.9

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一般填料填筑 检验批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改良土填筑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块石类填料填筑 基 床 以 下 路 堤 盐渍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振动液化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浸水路堤填筑 软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加筋土填筑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膨胀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路堤边坡 过渡段基底处理 过 渡 段 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基床以下填层 每个过渡段的每一检测层 基坑回填 连续路堤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每个过渡段 每个过渡段 6.1.3~6.1.4 6.2.2 ~6.2.3 6.3.4 ~6.3.6 6.4.2 ~6.4.4 6.3.4 ~6.3.6 6.4.2 ~6.4.4 5.1.5~5.1.6 8.1.4~8.1.6 路 堑 半挖半填路基 路堑开挖及边坡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堑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堑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7.1.5~7.1.7 6.2.4 6.3.7~6.3.10 6.4.5~6.4.8 6.3.7~6.3.10 6.4.5~6.4.8 5.1.7~5.1.8 8.1.7~8.1.10 7.1.8 5.10.5 5.10.6 5.9.4~5.9.6 5.9.7 ~5.9.11 5.8.3~5.8.4 5.8.5 ~5.8.6 5.7.3~5.7.5 5.7.6~5.7.7 5.6.3~5.6.5 5.6.6~5.6.7 5.5.5~5.5.7 5.5.8 ~5.5.10 5.4.4 ~5.4.7 5.4.8 ~5.4.8 5.3.5~5.3.6 5.3.7 ~5.3.9 5.2.5 ~5.2.9 5.2.10 ~5.2.12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5.1.5~5.1.6 一样项目 5.1.7~5.1.8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 每个过渡段的每一检测层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 每个过渡段 7.2.3~7.2.7 7.2.8 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分部工程 分 项 工 程 检验批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 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堑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地表排水设施连续长度每100m或≤100m 沿线路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路基 排水 地下排水 过渡段排水 浆砌片石防护 路堤横向排水沟 或≤100m范畴内的横向排水沟 地下排水设施连续长度每100m或≤100m 每1个过渡段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50m或≤50m的单个工点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 9.3.6~9.3.12 9.4.2 ~9.4.3 10.1.5 ~10.1.10 9.3.13~9.3.14 10.1.11~10.1.12 9.2.6 ~9.2.12 9.2.13~9.2.14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8.1.4~8.1.6 一样项目 8.1.7~8.1.10 基床底层填筑 基 床 基床表层填筑 8.2.7~8.2.9 8.2.10~8.12.11 路基面 8.3.2 8.3.3 ~8.3.5 地表排水 9.1.10 ~9.1.18 9.1.19~9.1.22 干砌片石防护 10.2.5~10.2.7 10.2.8 ~10.2.9 骨架护坡防护 路基 边坡 防护 边坡固土网垫防护 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10.3.6 ~10.3.9 10.3.10 10.4.7~10.4.12 10.4.13 10.5.5~10.5.6 10.5.7 喷射混凝土防护 10.6.4~10.6.10 10.6.11~10.6.12 植物防护 路基 支挡 结构 10.7.2~10.7.3 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分部工程 分 项 工 程 检验批 沿线路连续长度每1000m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样项目 路基附属 检查设备 或≤1000m范畴内的检查设备 沿线路连续长度每1000m或≤1000m范畴内的防护栅栏 11.1.3 ~11.1.5 11.1.6~11.1.7 设施 防护栅栏 及 相关工程 取、弃土场 11.2.4 11.2.5 每个取、弃土场 沿线路连续长度每1000m11.3.3~11.3.5 相关工程 或≤1000m范畴内的相关工程 11.4.5~11.4.6 11.4.7~11.4.8 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 连续同一类型路基的沉降观测

12.0.9~12.0.10 12.0.11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以下方式进行:

1 )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 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 ) 对地基处理成效、路基填筑压实质量,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抽样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2. 一样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承诺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规定外,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承诺偏差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施工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3.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操纵资料应完整。

3. 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路堑边坡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操纵资料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要紧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 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3.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样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依照具体情形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1填写记录。

3.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4.2填写记录。 3.4.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并按表3.4.3填写记录。 3.4.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4.5 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3.4.5-1~4填写记录。

3.4.6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有关工程资料移交总包单位。

3.4.7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质量监督部门和谐处理。

表3.4.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2 主 控 项 目 3 4 5 6 7 8 9 一 般 项 目 1 2 3 4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结 果 验收部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年 月 日

表3.4.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 工 单 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结 果 检验批部位 检验批数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3.4.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 工 单 位 项 目负责 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技术负责人 检验批数 项目质量负责人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操纵资料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 收 单 位 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①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含有地基处理、路堑开挖、沉降观测等分部工程的验收。

② 质量操纵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抽查项目按表3.4.5-2和表3.4.5-3确定。

表3.4.5-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项目技术负责人 验 收 记 录 共 分部,经查符合标准规定及设计1 分部工程 要求 分部 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 2 质量操纵资料核查 不符合要求 项 3 安全和要紧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项目质量负责人 验收结论 竣工日期 共检查 项,评定为合格的 项,评定4 观感质量验收 为差的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 验 收 单 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表3.4.5-2 单位工程质量操纵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 料 名 称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施工操纵测量记录 施工记录 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沉降观测资料 地基检测试验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施工现场质量治理检查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注:核查人为验收组的监理单位人员。

表3.4.5-3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要紧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核查、抽查项目 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记录 填料试验记录 分层压实质量检测记录 要紧土工材料试验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路基竣工高程、中线、宽度实测记录 边坡坡率检验记录 下部支挡结构无损检测记录 桩基质量检验记录 份数 核查、抽查意见 核查、抽查人 10 锚索锚杆测力记录 11 12 13 14 15 16 结 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 检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2 核查、抽查人为验收组的监理单位人员。

表3.4.5-4 路基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质量状况 质量评定 合 格 差 1 2 3 4 5 6 7 8 9 路基面 路堤边坡 路堑边坡 挡土墙砌筑〔安装〕 浆砌〔干砌〕护坡 植物防护 排水沟槽 隔离栅栏 电缆沟、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线路标志等路基相关工程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观感质量评定为〝差〞的项目应返修。

4 地 基 处 理

4.1 原 地 面 处 理

一 般 规 定

4.1.1 施工前应清除路基范畴原地面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4.1.2 原地面松、软表土及腐植土应清除洁净,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密实、平坦。 4.1.3 填筑高度H≤3.0m的路堤,基床范畴内的地基满足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1.5MPa或地基容许承载力[σ] ≥0.18MPa时,其基底处理应符合表4.1.4的规定。基床范畴的地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地基加固处理等措施。

主 控 项 目

4.1.4 原地面符合路堤地基条件时,其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表4.1.4的要求。

表4.1.4 路堤基底处理技术要求

地基类型 水位距地表黏性土 >0.5m 水位距地表≤0.5m 砂 类 土 砾石、碎石类土 岩 石 0.5m渗水性填料,K30≥130MPa/m。 K30≥130MPa/m K30≥150MPa/m H≤0.7m 基床表层下换填不小于0.7m<H≤3.0m 挖除表层不小于0.5m,并回填整平碾压至K≥0.95 换填不小于0.5m渗水性填料,并整平碾压至K30≥130MPa/m。 K30≥130MPa/m K30≥150MPa/m 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H>3.0m 按风化情形,视其风化程度分别按上述要求进行处理。坚硬岩石基底范畴无大面积凹面不做处理,直截了当在其上填土;如有较大面积凹面,按设计要求处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压实系数6点〔水位距地表>0.5m黏性土地基的每一压实层〕,其中:距路基边线1m处左、右各2点,路基中部2点;或抽样检验地基系数4 点〔砂类土、砾石、碎石类土地基表面及换填渗水土每填筑约0.9m〕,其中:距路基边线2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间2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且每检验批许多于2点。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4.1.5 原地面处理后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基底无草皮、树根等杂物,且无积水;

2. 原地面基底密实、平坦;坑穴处理完全,无质量隐患;

3. 路拱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基底处理外观,坡度尺量路拱坡度。

一 般 项 目

4.1.6 原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自上而下挖台阶,并整平碾压,沿线路横向挖台阶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沿线路纵向挖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台阶检验3点。 检验方法:尺量。

4.2 换 填

一 般 规 定

4.2.1 施工前应对换填的范畴和深度进行核实。

4.2.2 当采纳机械挖除换填土时,应预留30~50cm的爱护层人工清理。

主 控 项 目

4.2.3 换填所用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换填中粗砂或碎石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4.3、4.4.4条的规定。换填一般填料及物理改良土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换填化学改良土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5.2.7条的规定。换填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4.2.4 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水准测量。

4.2.5 换填深度范畴内的土层应挖除洁净,坑底应按设计要求整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

4.2.6 分层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换填中粗砂或碎石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4.7条的规定。换填一般填料及物理改良土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换填化学改良土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5.2.9条的规定。换填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6条的规定。换填基床底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1.5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2.7 换填地基位置、范畴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表4.2.7 换填地基位置、范畴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基坑坡脚线位置 承诺偏差 -50 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换填基坑沿线路纵向及横向各抽样检验4处 检验方法 经纬仪测量 4.2.8 换填顶面高程、横坡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4.2.8 换填顶面高程、横坡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顶面高程 横 坡 承诺偏差 ±50mm ±0.5%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个断面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 坡度尺量 4.3 抛 填 片 石

一 般 规 定

4.3.1 施工前应进行抛填深度、下卧层横坡探测,确定抛填方案。抛填应自地基中部向两侧进行;当污泥下硬卧层有横坡时应自高侧向低侧进行抛投。

4.3.2 抛填片石必须采纳不易风化的石料,片石块径不应小于30cm。

4.3.3 片石抛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采纳重型振动机械碾压或夯击密实。 4.3.4 抛填片石边坡不得陡于设计值,顶面宽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主 控 项 目

4.3.5 抛石挤淤必须采纳不易风化的石料,其强度、块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00m3石料或岩性明显变化时抽取1组岩块抗压强度试件〔每一料场许多于2组〕,沿线路纵向每100m检测6处石块粒径〔左、中、右各2处〕。监理单位每一料场每20000m3石料或岩性明显变化时平行检验1组岩块抗压强度,块石粒径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观看岩性有无变化,用尺量石块的较小截面尺寸。

4.3.6 抛填片石地基经碾压或夯实后,地基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10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点,其中:路基中间1点,两侧距路基边缘2m处各1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K30平板载荷试验仪。

一 般 项 目

4.3.7 抛石挤淤地基边线、顶面宽度、顶面高程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 抛石挤淤地基边线、顶面宽度、顶面高程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地基边线 顶面宽度 顶面高程 承诺偏差 -150mm 不小于设计值 +200mm,-5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点

检验方法 尺量 尺量 水准仪测 注:对要求满填的池塘、泥沼、凹坑不作序号1、2检验。

4.4 砂、碎石垫层〔含反滤层〕

一 般 规 定

4.4.1 施工前应进行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4.4.2 砂、碎石垫层填筑或填筑完后必须及时完成两侧干砌片石护坡,并同时做好反滤层。

主 控 项 目

4.4.3 砂垫层应采纳天然级配的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用作排水固结地基的砂垫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检验砂子含泥量,并进行筛分试验,在施工过程中观看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4.4.4 碎石垫层应采纳未风化的洁净砾石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含泥量不得超过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碎石,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检验碎石最大粒径、含泥量,并在施工过程中观看检查有无草根、

垃圾等杂质及岩性变化情形。

4.4.5 反滤层材料含泥量、颗粒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材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检验含泥量,筛分试验检验其颗粒级配,并在施工过程中观看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4.4.6 砂、碎石垫层、反滤层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10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组。 检验方法:观看、水准测量。

4.4.7 砂、碎石垫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一压实层每100m抽样检验3个点,其中:路基中间1点,两侧距路基边缘2m处各1点。监理单位平行检验许多于1点。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砂垫层宜采纳环刀法检测干密度和相对密度。

一 般 项 目

4.4.8 砂、碎石垫层〔反滤层〕铺设范畴、厚度、顶面高程、横坡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表4.4.8 砂、碎石垫层〔反滤层〕施工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铺设范畴 厚 度 顶面高程 横 坡 承诺偏差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50mm ±0.5%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个断面

检验方法 尺 量 尺 量 水准测量 坡度尺量 4.5 袋 装 砂 井

一 般 规 定

4.5.1 砂袋进场后应妥善存放,禁止砂袋长时刻在阳光下曝晒。

4.5.2 袋装砂井施工应有防止砂袋扭结、缩颈、断裂和带起的措施。拔管时应防止带起砂袋,当带出砂袋长度大于0.5m时,必须在旁边重新补打。

4.5.3 袋装砂井孔口带出的泥土应及时清除,并用砂回填密实。砂袋顶部埋入砂垫层长度应大于0.3m或符合设计要求。

主 控 项 目

4.5.4 砂袋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砂袋,每100000m为一批,当不足100000m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单,抽样检验砂袋原材料的质量、条带拉伸强度、渗透系数、等效孔径。

4.5.5 灌入砂袋的砂必须采纳天然级配的风干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检验砂子含泥量,进行筛分试验,并在装袋过程中观看鉴别砂的风干程度。 4.5.6 袋装砂井的数量、布设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现场清点。

4.5.7 袋装砂井的打入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袋装砂井总数的5%。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套管上划出的深度操纵线,并在施工过程中观看是否达到此操纵标志。 4.5.8 砂袋灌砂应饱满、密实。已打设的袋装砂井,假设砂袋不满,应及时向袋内补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砂井总数的1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入土袋装砂井袋头充盈状态。

一 般 项 目

4.5.9 袋装砂井井位、井身垂直度、井径及砂袋直径、砂袋埋入砂垫层长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5.9规定。

表4.5.9 袋装砂井施工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承诺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查方法 1 2 3 4 5 井位〔纵横向〕 井身垂直度 井 径 砂袋直径 砂袋埋入砂垫层长度 0,50mm 1.5% +10mm,0 ±5mm +100mm,0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尺量 在套管上吊垂球 尺量 尺量 尺量 4.6 塑 料 排 水 板

一 般 规 定

4.6.1 塑料排水板盘带进场后应妥善存放,禁止长时刻在阳光下曝晒。

4.6.2 塑料排水板施工应有保证排水板不扭曲和防止泥土、杂物进入导管的措施。拔管时应防止带出排水板,当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必须在旁边重新补打。 4.6.3 塑料排水板不得接长使用。

4.6.4 打设后应及时清除排水板周围带出的泥土并用砂子回填密实,不得污染外露的排水板。塑料排水板的顶部伸入砂垫层长度应大于0.3m或符合设计要求。

主 控 项 目

4.6.5 塑料排水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批号的塑料排水板,每100000m为一批,当不足100000m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单,抽样检验芯板材料单位长度重量、厚度、宽度、抗拉强度、伸长率、纵向通水率、滤膜材料单位面积重、抗拉强度、渗透系数和等效孔径。 4.6.6 塑料排水板的插设数量、布设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现场清点、尺量。

4.6.7 塑料排水板插设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排水板总数的5%。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导管上划出的深度操纵线,并检查施工中是否达到此操纵标志。

一 般 项 目

4.6.8 塑料排水板板位、垂直度、伸入砂垫层长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6.8规定。

表4.6.8 塑料排水板施工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板位 垂直度 伸入砂垫层长度 承诺偏差 0,50mm 1.5% +100mm,0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按排水板总数5% 抽样检验 按排水板总数5% 抽样检验 按排水板总数5% 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 尺量 经纬仪或吊线测导向架倾斜度,查施工记录 尺量 4.7 堆 载 预 压

一 般 规 定

4.7.1 堆载预压不得使用污泥土或含垃圾杂物的填料,填筑过程应按设计要求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预压土污染填筑好的路基。

4.7.2 堆载预压土应边堆土边推平,不应局部堆载过高。 4.7.3 堆载预压施工时应爱护好沉降观测设施。

4.7.4 当堆载预压时刻和沉降量达到设计要求后,依照观测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卸载时刻。

主 控 项 目

4.7.5 堆载预压填筑过程中应同步进行地基沉降与土的侧向位移观测。堆载预压土的填筑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路堤安全、稳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工点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测量。

4.7.6 堆载预压的加压量和加压时刻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监理单位10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水平仪、经纬仪测量,尺量,实测预压土的密度并运算各抽检段的预压荷载。

4.8 真 空 预 压

一 般 规 定

4.8.1 开工前,应依照设计文件和现场地质情形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施工。

4.8.2 真空预压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并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确保施工工艺参数满足设计要求。

4.8.3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观测断面,每一断面上的观测点布置数量、观测频次和观测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观测基桩必须置于不受施工阻碍的稳固地基内,并定期复核校正。

4.8.4 密封沟的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密封膜铺设要求。正式抽真空前应先进行试抽,检查密封沟和密封模的密封性。

4.8.5 当真空预压时刻和沉降量达到设计要求时,依照观测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卸载时刻。

主 控 项 目

4.8.6 密封膜、排水滤管的种类、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的材料,密封膜每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也按一批计,排水滤管每10000m为一批,不足10000m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每批产品的性能报告单和产品合格证及抽样检验。

4.8.7 排水滤管的布设位置、形式、数量和管上滤水孔、滤水材料包裹形式及滤水管之间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2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4.8.8 密封膜应粘接牢固,热合加工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m;铺设时密封膜要适当放松,表面不得损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平行检验,且许多于2条粘接缝。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4.8.9 密封膜铺设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现场清点。

4.8.10 抽气时期膜下真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时刻间隔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由真空度表读取数据。

4.8.11 真空预压施工时应同步进行地基沉降与土的侧向位移观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测和记录。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测量。

一 般 项 目

4.8.12 密封膜铺设范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4.9 砂 桩

一 般 规 定

4.9.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许多于2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9.2 砂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

4.9.3 振动法

施工应严格操纵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刻、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平均、密实。

4.9.4 锤击法施工应依照冲击锤的能量操纵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入度,保证桩体质量。 4.9.5 砂桩的施工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

主 控 项 目

4.9.6 砂桩应采纳一定级配的中、粗、砾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用作排水的砂桩其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3%。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检验砂子含泥量、筛分试验颗粒级配。 4.9.7 砂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现场清点。 4.9.8 砂桩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桩管上深度操纵线,并检查施工中是否达到此操纵标高。 4.9.9 砂桩实际灌砂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用砂料计量斗计量实际灌砂量并与设计灌砂量比较。 4.9.10 砂桩2m深度以下桩身密度必须大于中密状态(N63.5≥1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砂桩数量的2%抽样检验,且许多于2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但每检验批许多于2根。

检验方法:在砂桩施工终止达到规定静置时刻后,进行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试验,自桩顶2m以下开始计数。

4.9.11 砂桩处理后的可液化土地基,桩间土的加固成效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但每分部工程许多于2处。

检验方法:在砂桩施工终止达到规定静置时刻后,进行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试验,自探头达到地面1m以下开始计数。

4.9.12 砂桩处理后的地基,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2‰桩数。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一 般 项 目

4.9.13 砂桩的桩位、桩径、桩身垂直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9.13的规定。

表4.9.13 砂桩桩位、桩径、桩身垂直度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检验项目 桩位(纵、横) 承诺偏差 0,50㎜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抽样检验成桩总数的检验方法 经纬仪或钢尺丈量 桩2 径 3 振动法 锤击法 -20mm ﹢100㎜,﹣50㎜ 1.5% 5﹪,且许多于5根 钢尺丈量 抽样检验成桩总数的2﹪,且许多于3根 桩身垂直度 经纬仪或吊线测桩架倾斜度 4.10 碎 石 桩

一 般 规 定

4.10.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许多于2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10.2 碎石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

4.10.3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操纵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刻、填碎石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平均、密实。

4.10.4 锤击法施工,应依照冲击锤的能量操纵拔管高度、分段填入量、贯入度,保证桩体质量。 4.10.5 碎石桩的施工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

主 控 项 目

4.10.6 碎石桩必须采纳未风化的洁净碎石或砾石,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6条的规定。

4.10.7 碎石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7条的规定。 4.10.8 碎石桩成桩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8条的规定。 4.10.9 碎石桩实际灌碎石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9条的规定。 4.10.10 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10条的规定。

4.10.11 碎石桩处理的可液化土地基,桩间土的加固成效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11条的规定。

4.10.12 碎石桩处理后的地基,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2‰桩数。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一 般 项 目

4.10.13 碎石桩的桩位、桩径、桩身垂直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9.13的规定。

4.11 粉体喷射搅拌桩

一 般 规 定

4.11.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许多于2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11.2 粉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

4.11.3 粉喷机械应配置灰量自动记录仪,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4.11.4 粉喷桩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严格操纵钻进速度、提升速度、喷粉量及空气压力,操纵下钻深度、喷粉高程及停灰面,桩端应原位搅拌约2min,确保成桩质量。

2. 单桩喷粉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随时检查加固料用量、桩长、复搅长度,评定成桩质量。如有不合格桩或专门情形,应及时采取补桩或其它处理措施。

3. 钻机成孔和喷粉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加固料适当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主 控 项 目

4.11.5 粉体喷射搅拌桩加固料的种类、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受潮、结块、变质的加固料。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加固料,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验。

4.11.6 粉体喷射搅拌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7条的规定。 4.11.7粉体喷射搅拌桩单桩喷粉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灰量自动记录仪打印记录。

4.11.8粉体喷射搅拌桩成桩长度及复搅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喷粉中断时,第二次喷粉接桩的喷粉重叠长度不得小于1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钻杆长度。

4.11.9 粉体喷射搅拌桩桩身完整性、平均性、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粉喷桩总数的2‰,且许多于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每检验批许多于3根。

检验方法:粉喷桩完工后28d,在每根检测桩桩径方向1/4处、桩长范畴内垂直钻孔取芯,观看其完整性、平均性,拍照取出芯样的照片,取不同深度的三个试样作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4.11.10 粉体喷射搅拌桩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2‰桩数。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一 般 项 目

4.11.11 粉体喷射搅拌桩桩位、桩身垂直度、桩体有效直径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11.11的规定。

表4.11.11 粉体喷射搅拌桩施工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桩位(纵横向) 桩身垂直度 桩体有效直径 承诺偏差 0,50mm 抽样检验粉喷桩总数的1% 10%,但许多于5根 不小于设计值

开挖50~100cm后,钢尺丈量 经纬仪或吊线测钻杆倾斜度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经纬仪或钢尺丈量 4.12 浆体喷射搅拌桩

一 般 规 定

4.12.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许多于2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12.2 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 4.12.3 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严格操纵搅拌机钻头下沉和提升速度、供浆与停浆时刻,操纵下钻深度、喷浆高程及停浆面。单桩喷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桩端必须原位喷浆搅拌一定时刻,确保成桩质量。

2. 复搅时应幸免浆液上冒。

3. 成桩过程中,如因故停浆,连续施工时必须重叠接桩,接桩长度不得小于0.5m。假设停机超过3小时,应拆卸输浆管路,清洗洁净,在原桩位旁边补桩。

4. 搅拌机械应配置自动记录仪,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5. 配制好的浆液不得离析,供浆必须连续,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泵送浆液时刻必须有专人记录。

6. 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如有不合格桩或专门情形,应及时采取补桩或其它处理措施。 7. 施工中溢出的浆液应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主 控 项 目

4.12.4 浆体喷射搅拌桩所用的固化料和外掺剂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批号的固化剂和外掺剂,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验。

4.12.5 浆液应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应平均,不得离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样检验2次。监理单位每工班平行检验2次。 检验方法:观看并用浆液比重计检测浆液密度。

4.12.6 浆体喷射搅拌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7条的规定。 4.12.7 浆体喷射搅拌桩单桩喷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自动记录仪打印记录。

4.12.8 浆体喷射搅拌桩成桩深度及复搅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因故停浆时,复原供浆后的喷浆重叠长度不得小于0.5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钻杆长度,并在施工中检查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标志。 4.12.9 浆体喷射搅拌桩完整性、平均性、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浆喷桩总数的2‰,且许多于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但每检验批许多于3根。

检验方法:粉喷桩完工后28d,在每根检测桩桩径方向1/4处、桩长范畴内垂直钻孔取芯,观看其完整性、平均性,拍照取出芯样的照片,取不同深度的三个试样作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4.12.10 浆体喷射搅拌桩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2‰桩数。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一 般 项 目

4.12.11 浆体喷射搅拌桩桩位、桩身垂直度、桩体有效直径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12.11的规定。

表4.12.11 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3 4

检验项目 桩位(纵横向) 桩身垂直度 桩体有效直径 承诺偏差 0,50mm 1% 不小于设计值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按成桩总数的10%抽样检验,但每检验批许多于5根 检验方法 经纬仪或钢尺丈量 经纬仪或吊线测钻杆倾斜度 开挖50~100cm后,钢尺丈量 4.13 高压旋喷桩

一 般 规 定

4.13.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许多于2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13.2 高压旋喷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并确认设计参数。 4.13.3 施工前,应作好场地预备,设置回浆池,浆液应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主 控 项 目

4.13.4 高压喷射注浆所用的水泥和外掺剂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批号的水泥和外掺剂,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验。

4.13.5 浆液的拌制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12.5条的规定。

4.13.6 高压旋喷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9.7条的规定。 4.13.7 高压旋喷桩的长度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钻杆长度。

4.13.8 高压旋喷桩的完整性、平均性、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12.9条的规定。

4.13.9 高压旋喷桩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2‰桩数。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一 般 项 目

4.13.10 高压旋喷桩的桩位、垂直度、有效直径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13.10的规定。

表4.13.10 高压旋喷桩施工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桩位 (纵横向) 桩体垂直度 桩体有效直径 承诺偏差 0,50mm 1%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按成桩总数的10%抽经纬仪或钢尺丈量 样检验,但每检验批经纬仪或吊线测钻杆倾斜度 开挖50~100cm深后,钢尺丈量 不小于设计值 许多于5根

4.14 强 夯

一 般 规 定

4.14.1 施工前,应按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工艺性试夯试验。通过强夯前后测试数据的对比,检验强夯成效,确定有关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4.14.2 强夯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夯锤重和落距应确保单击夯击能量满足加固深度的要求。

2. 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觉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3. 强夯过程中假设发觉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4. 强夯施工的单击夯击能、夯击击数、夯击遍数和夯击间隔时刻及施工步骤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3 强夯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措施。

主 控 项 目

4.14.4 强夯处理夯击点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4.14.5 低能量满夯的搭接不得小于四分之一夯锤直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4.14.6 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0m2抽样检验3点,其中:标准贯入试验2点,静力触探试验1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50%见证检验,且每检验批许多于2点〔标准贯入试验1点,静力触探试验1点〕。

检验方法:按设计规定的检验时刻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和静力触探试验。

一 般 项 目

4.14.7 强夯夯坑中心偏移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14.7的规定。

表4.14.7 强夯夯坑中心偏移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夯坑中心偏移 承诺偏差 不大于0.1D〔D为夯锤直径〕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10%夯击点数 检验方法 尺量,查施工记录 4.14.8 强夯地基处理范畴、横坡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14.8的规定。

表4.14.8 强夯地基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范 围 横 坡 承诺偏差 不小于设计值 ±0.5%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个断面 检验方法 尺 量 坡度尺量 4.15.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一 般 规 定

4.15.1 土工合成材料进场后应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铺好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覆盖,不得长时刻受阳光直截了当曝晒。

4.15.2 土工合成材料上不承诺直截了当进行碾压,需待上覆填土后方可采纳碾压机械压实。严禁碾压及运输等设备直截了当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作业。

4.15.3 当土工合成材料的垫层为碎石时,应在土工合成材料和碎石之间设置5cm的中粗砂爱护层。

主 控 项 目

4.15.4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的土工合成材料,每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验。

4.15.5 砂、碎石垫层材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4.3、4.4.4条的规定。 4.15.6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层数、铺设方向和连接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4.15.7 砂、碎石垫层的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4.7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15.8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范畴、搭接宽度、竖向间距、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回折长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15.8的规定。

表4.15.8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检验项目 铺设范畴 搭接宽度 竖向间距 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 回折长度 ±50mm 承诺偏差 不小于设计值 +50mm,0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处,且每段许多于3处 尺量,查施工记录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4.15.9 砂、碎石垫层铺设范畴、厚度、顶面高程、横坡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4.16 洞穴处理

一 般 规 定

4.16.1 洞穴处理前,应结合勘探设计资料对施工地段进行地质核查。洞穴处理后,应由勘测设计单位对处理范畴予以确认。

4.16.2 开工前应依照勘探设计资料和洞穴的具体地质情形,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制订质量保证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施工。

4.16.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施工方法和要求进行洞穴地基处理。假设施工过程中发觉地质情形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反馈设计单位。

4.16.4 注浆施工时应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浆隔离与回收设施,注浆过程中应防止浆液渗漏,如有〝跑浆〞现象,应及时查明缘故并处理。

4.16.5 处理范畴内的地面、地下防排水、防渗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环保有关规定。

主 控 项 目

4.16.6 洞穴处理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相关材料要求的检验数量抽样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单及抽样检验。 4.16.7 洞内充填物的清除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面积小于 20m2的洞穴,每个洞穴抽样检验10处;面积大于20m2的洞穴,每个洞穴抽样检验20处。监理单位每个洞穴平行检验3处。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4.16.8 采纳钻孔灌浆或灌砂处理洞穴时,其钻孔的布设形式、灌充数量和范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50%灌注孔,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5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钻孔的布设形式、数量,并采纳物探或水压试验法检验处理成效。

4.16.9 采取回填法处理洞穴时,其回填范畴及其端部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应分层夯填密实。用岩块回填不得有架空现象、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每个洞穴回填范畴及端部处理情形。施工单位每回填层检验压实质量3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压实质量。

检验方法:观看,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4.16.10 洞穴内修建的支顶构筑物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筑应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洞穴做1组砂浆强度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观看,抗压强度试验。

4.16.11 堑内干小溶洞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每个干小溶洞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5 基床以下路堤

5.1 一般填料填筑

一 般 规 定

5.1.1 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5.1.2 路堤填筑前应作好路基两侧排水,填筑施工不得污染农田和环境。

5.1.3 路堤填筑应按〝三时期、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依照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样宜在200m以上或以构造物为界。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5.1.4 路堤填筑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

2. 当原地面高低不平常,应先从最低处分层填筑,并由两边向中心填筑。路基边坡两侧超填宽度不应小于50cm。

3. 细粒土和具有可击实性的粗粒土的碾压含水量应操纵在由试验段确定的施工承诺含水量范畴内。

4.

当路基各段不同步填筑时,纵向接头处应在已填筑压实基础上挖出硬质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m,高度同填筑层厚。 5.

雨季路堤施工,每次作业收工前应将铺填的松土层摊铺压实完毕,且填筑的每一压实层面均做成向路基两侧2-4%的横向排水坡。

主 控 项 目

5.1.5 路堤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表5.1.5的规定。监理单位应检查试验结果,在每填筑50000m时平行检验一组。

3

表5.1.5 基床以下路堤填料复查项目及频次

填料类别 细粒土 试验项目、频次 颗粒级配 310000m〔或土性液塑限 5000 m3〔或土性明显变化〕 击实试验 5000 m3〔或土性明显变化〕 颗粒密度 10000 m3〔或土性明显变化〕 粗粒土、碎石土 明显变化〕 注:表列数字为进行一次试验的填料体积。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5.1.6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质量应依照填料类别按表5.1.6采纳双指标操纵。

表5.1.6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

序号 1 2 3 项 目 地基系数K30 (MPa/m) 孔 隙 率n 〔%〕 压实系数K 压 实 标 准 细粒土 ≥90 ≥0.90 粗粒土 ≥110 <31 碎 石 土 ≥130 <31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压实系数〔细粒土,下同〕或孔隙率〔粗粒土和碎石类土,下同〕2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各1点〔其中:左、右测点距路基边线1m〕共6点;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填高约90cm抽样检验地基系数4 点,其中:距路基边线2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2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或孔隙率,且每检验批许多于2点,见证全部地基系数K30检测过程。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一 般 项 目

5.1.7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每一水平层的全宽应用同一种填料填筑,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小于50cm。 2.

碎石类土和砾石类土每层填筑压实厚度不宜超过40cm,砂类土和细粒土每层填筑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0cm,每层最小填筑压实厚度均不应小于10cm,具体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试验段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操纵。

3. 当上下相接的填筑层使用不同种类及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符合D15<4d85的要求。 4. 碎石类土和粗粒土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cm。

5. 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不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层沿线路纵向每100m检查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验,并检查该层和下承层土工试验报告的筛分结果,比较其粒径是否符合D15<4d85的要求。

5.1.8 基床以下路基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5.1.8的规定。

表5.1.8 基床以下路基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 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检验项目 顶面高程 中线至边缘距离 宽 度 横 坡 平 整 度 承诺偏差 ±50mm ±50mm 不小于设计值 ±0.5% ≯15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个断面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10处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 尺 量 尺 量 坡度尺量 2.5m长直尺量测 5.2 改良土填筑

一 般 规 定

5.2.1 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5.2.2 物理改良土的配合比应保证混合料的压实质量能达到设计要求,化学改良土的配合比应保证混合料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能达到设计要求。

5.2.3 堆放材料的场地应压实、整平。化学改良土外掺料应分类堆放、与原地面架空隔离,并有防风、雨设施,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5.2.4 改良土施工除应符合5.1的一样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石灰、水泥等外掺料的运输、使用应有爱护环境的措施。 2 改良土填料应全断面分层填筑压实,不得显现纵向接缝。

3 外掺料与改良土填料应拌合平均,色泽一致,无灰团、灰条和花面现象。

4 碾压后压实层面不得有明显轮迹,并不得有弹簧、松散、起皮现象。压实面层应平坦。

主 控 项 目

5.2.5 对需改良的土料种类应进行核实,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

5.2.6 物理改良土外掺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外掺中粗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4.3条的规定,外掺粗粒土、碎石土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

5.2.7 化学改良土外掺料的种类及技术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的外掺料,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次。 监理单位100%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检查每批产品的生产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并在料场的5个不同部位等量取样,总计取样许多于12kg ,按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5.2.8 物理改良土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

5.2.9 化学改良土填筑压实系数应符合表5.1.6的规定,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检验批每压实层抽样检验3处无侧限抗压强度〔左、中、右各1处〕;监理单位每检验批平行检验1处无侧限抗压强度。压实系数的检验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从已摊铺好填料的地段现场抽样,在室内按要求的压实密度成型,并按标准的方法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压实系数检验宜用环刀法。

一 般 项 目

5.2.10 改良土混合料摊铺、拌合、整形及碾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改良土填料应分层填筑压实,每层填筑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0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试验段确定并经监理确认的参数进行操纵。

2. 两工作段的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m。

3. 混合料中不应含有超尺寸颗粒土块〔指大于15mm的土块〕、未消解石灰颗粒和素土层。 4. 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不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层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5.2.11 化学改良土填层掺料剂量承诺偏差为试验配合比-0.5%~+1.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层抽样检验3处〔左、中、右各1处〕。 检验方法:滴定法或仪器法检测。

5.2.12 改良土填筑基床以下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的规定。

5.3 块石类填料填筑

一 般 规 定

5.3.1 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5.3.2 填筑路堤的石料应采纳级配较好的硬质岩石及不易风化的软质岩的碎、块石。 5.3.3 块石类填料路堤边坡两侧应使用较大块石砌面,大面朝下摆放稳固。 5.3.4 块石类填料填筑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路堤填筑应按三时期、四区段、八流程进行,填筑时应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压实,不得倾填。当原地面高低不平常,应先从最低处分层填筑,并由两边向中心填筑。

2. 路基两侧边坡填筑应按设计宽度一次定位,用片石按直角梯形分层码砌,并与路堤填筑同步进行。 3. 较大粒径块石不应集中,应平均的分布于填筑层内部,石块间的间隙应用较小石块、石屑等材料填充密实,并使层厚平均层面平坦。

4. 必须采纳重型振动压路机压实。

主 控 项 目

5.3.5 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一压实层应采纳同一种类及规格、级配的填料,块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0cm,其抗压强度不低于5MPa〔低于5MPa的按一般填料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00m3石料或岩性明显变化时抽取1组岩块抗压强度试件〔每一料场许多于2组〕,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6处石块粒径〔左、中、右各2处〕。监理单位每一料场每20000m3或岩性明显变化时平行检验1组岩块抗压强度,块石粒径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岩性和级配有无变化,用尺量大石块的较大截面尺寸。

5.3.6 基床以下路堤采纳块石类填料填筑压实后,其地基系数K30值应≥130MPa/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层抽样检验3处〔路基中部1处,距路基边2m处左、右各1处〕。监理单位见证施工单位的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 K30平板载荷试验仪。

一 般 项 目

5.3.7 块石类填料最大粒径并不得超过层厚的2/3。码砌边坡的石块尺寸应不小于25c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层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填筑过程中观看和尺量。

5.3.8 硬质岩石分层压实厚度不宜大于65cm,软质岩石分层压实厚度不宜大于40cm,具体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操纵。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层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填筑过程中观看和尺量。

5.3.9 基床以下路基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规定。

5.4 加筋土填筑

一 般 规 定

5.4.1 土工合成材料运至工地后,应分批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防止阳光曝晒,并保持料棚〔库〕通风干燥。

5.4.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前应整平、压实下承层,其平坦度、横坡及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得有坚硬凸出物。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必须拉紧、展平与下承层面密贴,不得褶皱、扭曲和损坏。铺好后应及时填筑填料,不得长时刻受阳光直截了当曝晒。

5.4.3 加筋土填筑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直截了当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作业。

主 控 项 目

5.4.4 土工合成材料的种类、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的土工合成材料,每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报告单,并抽样检验。

5.4.5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位置、范畴、层数、方向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TB10018〕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5.4.6 路堤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

5.4.7 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5.4.8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搭接宽度、层间距、搭接缝错开距离、回折长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5.4.8的规定。

表5.4.8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搭接宽度 层间距 搭接缝错开距离 回折长度 承诺偏差 +50mm,0 ±50mm ±50mm ±50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尺 量 验3处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5.4.9 基床以下加筋土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厚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的规定。

5.5 软土、松软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一 般 规 定

5.5.1 软土、松软土地基上路基必须在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地基处理后,并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开始填筑。 5.5.2 软土、松软土地基上的路堤及预压土填筑,依照其填料种类除应符合本标准5.1、5.2、5.3、5.4的一样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真空预压地基处理地段不受下述1、3项限制〕:

1. 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设备,进行地基沉降观测,严格操纵填筑速率,确保路基安全稳固。 2. 路基填筑过程中,应注意爱护沉降观测设备,不得损坏。

3. 当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大于每昼夜10m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大于每昼夜5mm时,应赶忙停止填筑,待观测值复原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

5.5.3 反压护道应与路基同步填筑,其填料、填筑压实方法、压实标准应符合一般地基路堤相应部位的规定。护道顶面应平顺并有向路基两侧的排水坡,边坡应顺直无凹陷。

5.5.4 地基沉降、侧向水平位移的观测断面及每一断面观测点布设数量、观测频次和精度、观测基桩的埋设、复核校正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规定。

主 控 项 目

5.5.5 路堤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物理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5.5.6 一般填料、物理改良土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5.2.9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6条的规定。有反压护道地段的压实系数或孔隙率检测沿线路纵向每100m增加1个检测点。 5.5.7 路堤填筑速率、堆载预压的荷载与时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堤应安全稳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测。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水平仪、经纬仪测量,尺量,实测预压土的密度并运算各抽样检验段的预压荷载。

一 般 项 目

5.5.8 基床以下一般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改良土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7、5.3.8条的规定。 5.5.9 反压护道顶面高程、宽度、边坡坡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5.5.9的规定。

表5.5.9 反压护道顶面高程、宽度、边坡坡度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5.5.10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规定。

检验项目 顶面高程 顶面宽度 边坡坡度 承诺偏差 ±50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护道每侧不小于设计值 抽样检验3点 ±5%设计坡度 坡度尺量 尺量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 5.6 膨胀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一 般 规 定

5.6.1 膨胀土地基上路基必须在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地基处理后,并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开始填筑。 5.6.2 膨胀土地基上的路堤填筑,依照其填料种类除应符合本标准5.1、5.2、5.3、5.4的一样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膨胀土路基不应在雨季施工。

2. 基底换填应与开挖紧密衔接。如有困难,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爱护层。

3. 施工前应结合永久排水设施做好地表排水设施,排水沟应随挖随砌,铺砌必须及时完成。

主 控 项 目

5.6.3 膨胀土地基上隔水层材料、设置位置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或隔水层材料有关规范规定的数量检验隔水层材料,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工点检验隔水层设置位置和方法。

检验方法:按设计或隔水层材料有关规范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材料质量,观看隔水层设置位置和方法。

5.6.4 路堤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物理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5.6.5 膨胀土地基上一般填料、物理改良土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5.2.9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6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5.6.6 基床以下一般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改良土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7、5.3.8条的规定。

5.6.7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路肩边坡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的规定。

5.7 盐渍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一 般 规 定

5.7.1 盐渍土地基上路基必须在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地基处理后,并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开始填筑。 5.7.2 盐渍土地基上的路堤填筑,依照其填料种类除应符合本标准5.1、5.2、5.3、5.4的一样规定外,当盐渍土地基的含盐量大于规定时,应铲除表层盐渍土,铲除宽度应包括护道,并应有自路基中线向两侧不小于2%的横向排水坡。

主 控 项 目

5.7.3 路堤底部应按设计要求铺设毛细水隔断层及反滤层,中粗砂垫层、反滤层材料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4.3、4.4.5条的规定。

5.7.4 路堤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物理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土工合成材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15.4条的规定。 5.7.5 盐渍土地基上一般填料、物理改良土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5.2.9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6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5.7.6 基床以下一般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改良土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7、5.3.8条的规定。

5.7.7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的规定并进行检验。

5.8 振动液化土地基上路堤填筑

一 般 规 定

5.8.1 振动液化土地基上路基必须在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地基处理后,并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开始填筑。 5.8.2 振动液化土地基上的路堤填筑应依照其填料种类分别符合本标准5.1、5.2、5.3、5.4的一样规定。

主 控 项 目

5.8.3 路堤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物理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5.8.4 振动液化土地基上一般填料、物理改良土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5.2.9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6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5.8.5 基床以下一般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改良土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7、5.3.8条的规定。

5.8.6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路肩边坡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的规定。

5.9 浸水路堤填筑

一 般 规 定

5.9.1 浸水路堤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路堤浸水部分及护道施工应在汛期前完成,且不应填筑易风化的软块石。

5.9.2 浸水路堤填筑应降低水位,有条件时宜采纳围堰抽干,并应依照其填料种类分别符合本标准5.1、5.2、5.3、5.4的一样规定。

5.9.3 浸水路堤的边坡防护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施工。

主 控 项 目

5.9.4 路堤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物理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5.9.5 浸水路堤一般填料、物理改良土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5.2.9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6条的规定。有反压护道地段的压实系数或孔隙率检测沿线路纵向每100m增加1个检测点。

5.9.6 浸水路堤应按设计要求铺设反滤层,反滤层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4.5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5.9.7 地基范畴及两侧的地面排水、防渗和地下水的拦截、引排应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的出露位置和处理前、后的出水情形应有记录。防排水及出水口处理成效良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看,记录。

5.9.8 基床以下一般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改良土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路堤填筑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7、5.3.8条的规定。 5.9.9 反滤层铺设范畴、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4.8条的规定。 5.9.10 路基浸水与不浸水部分分界高程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5.9.10的规定。

表 5.9.10 路基浸水与不浸水分界高程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分界高程 承诺偏差 0,+10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或尺量 5.9.9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路肩边坡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5.1.8条的规定。

5.10 路 堤 边 坡

一 般 规 定

5.10.1 路堤边坡宜采纳加宽超填或专用边坡压实机械施工。当采纳加宽超填方法时,超填宽度不宜小于50cm。

5.10.2 路基刷坡宜用刷坡机械进行刷坡。机械刷坡时应依照路肩线用坡度尺操纵坡度。人工刷坡时应采取挂方格网操纵边坡平坦度和坡度,方格网桩距不宜大于10m。

5.10.3 边坡冲沟应采取挖台阶、小型机具夯实的方法进行回填处理,台阶应挖至硬质土体,其宽度和高度不应小于50cm。

5.10.4 路堤边坡应平顺、密实、稳固。

主 控 项 目

5.10.5 路堤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陡量不得大于设计值的3%。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侧边坡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处。 检验方法:竿尺或坡度尺量。

一 般 项 目

5.10.6 路堤变坡点位置、平台承诺偏差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5.10.6的规定。

表5.10.6 路堤变坡点位置、平台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抽样项目 变坡点位置 平台位置 平台宽度 承诺偏差 ±20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或尺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侧±100mm 抽样检验3点 ±50mm 尺量 注:变坡点、平台位置以位于路肩下的高度计。

水准仪测或尺量

6 过 渡 段

6.1 过渡段基底处理

一 般 规 定

6.1.1 过渡段基底处理过程中及处理后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作好地面排水,专门是软土、松软土和膨胀土地基地段,应确保降水及地表径流对施工质量无不利阻碍。

6.1.2 过渡段基底范畴及其两侧的排水、防渗和地下水的拦截、引排应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的出露位置和处理前、后的出水情形应有记录。

主 控 项 目

6.1.3 过渡段基底处理应按设计要求与桥台、横向结构物、相邻路堤的基底同时进行,其处理后的地基条件应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有关地基处理的加固工程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过渡段抽样检验压实系数3点,其中:距路基边线1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1点;或抽样检验地基系数2 点,其中:距路基边线2m处1点,路基中间1点。监理单位平行检验压实系数1点,见证全部地基系数的检验。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6.1.4 路堤与路堑过渡段按设计顺原地面纵向开挖,开挖坡面的纵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开挖台阶的高度应操纵在0.6m左右。

检验数量:每个过渡段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点,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点。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6.2 基坑回填

一样规定

6.2.1 台后基坑及横向结构物基坑应严格按照设计选用回填材料及时回填并分层压实,幸免积水。

主 控 项 目

6.2.2 基坑采纳混凝土回填时,回填材料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个基坑施工单位抽样检验2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但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在浇筑地点抽样成型混凝土试件进行标准养护,并进行28d抗压强度试验。 6.2.3 基坑采纳碎石回填时,应分层回填夯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个基坑施工单位抽样检验2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动力触探试验。

一 般 项 目

6.2.4 基坑回填顶面高程的承诺偏差为±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基坑抽样检验2点 检验方法:水准仪测量

6.3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

一 般 规 定

6.3.1 施工单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过渡段作为试验段,进行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6.3.2 级配碎石填层应与相邻的路堤及锥体按一整体同时施工,并将过渡段与连接路堤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层高度同步填筑并平均压实。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固、无损害。 6.3.3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筑除应符合本标准8.2的一样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台后2.0m范畴外大型压路机能碾压到的部位应采纳大型压路机械碾压,大型压路机碾压不到的部位及在台后2.0m范畴内应采纳小型振动压实设备进行压实。

2. 横向结构物两端的过渡段填筑必须对称进行,并与相邻路堤同步施工。

3. 涵背两端大型压路机能碾压到的部位宜采纳大型压路机械碾压。大型压路机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纳小型振动压实设备进行压实。靠近横向结构物的部位,应平行于横向结构物背壁面进行横向碾压。

4. 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1m时,不得采纳大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 5. 加入水泥的级配碎石混合料宜在2h内使用完毕。

主 控 项 目

6.3.4 填料粒径、级配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碎石颗粒中针状、片状碎石含量应不大于20%;质软、易破裂的碎石含量不得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2%,碎石的级配范畴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过渡段用碎石级配范畴

级配编号 1 2 3 50 100 40 95~100 100 30 —— 95~100 100 通过筛孔质量百分率〔%〕 25 —— —— 95~100 20 60~90 60~90 10 —— —— 50~80 5 30~65 30~65 30~65 2.5 20~50 20~50 20~50 0.5 10~30 10~30 10~30 0.075 2~10 2~10 2~1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000m3抽样检验1次颗粒级配、颗粒密度、黏土团及其他杂质含量、级配碎石中大于16mm的粗颗粒中带有破裂面的颗粒含量;其他项目每一料场抽样检验2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每料场至少1次。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 6.3.5 路桥过渡段级配碎石中掺入水泥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批号的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验。

6.3.6 级配碎石填筑时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固、无损害,其压实质量应按表6.3.6采纳三指标操纵。

表6.3.6 基床表层以下及横向结构物顶面以下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项 目 压实标准 地 基 系 数K30 ≥150MPa/m 动态变形模量Evd〔MPa〕 ≥50 孔 隙 率 n <28%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孔隙率各3点,其中距路基两侧填筑级配碎石边线1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1点;每填高约30cm抽样检验动态变形模量3点,其中:靠近桥台或横向结构物边缘处1点;每填高约90cm抽样检验地基系数2 点,其中距路基两侧填筑级配碎石边线2m处1点,路基中部1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平行检验动态变形模量和孔隙率,但每过渡段各许多于2点,见证全部地基系数K30检验。桥台、横向结构物完整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看,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一 般 项 目

6.3.7 填料应分层压实。采纳大型压路机械碾压时,每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采纳小型振动压实设备碾压时,填料的虚铺厚度不应大于20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艺参数进行操纵。每压实层应平坦无积水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6.3.8 路桥过渡段级配碎石中水泥掺加剂量承诺偏差为试验配合比-0.5%~+1.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过渡段每填高约90cm抽样检验3处〔左、中、右各1处〕。 检验方法:滴定法检测。

6.3.9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边坡坡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6.3.9的规定。

表6.3.9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 宽度、横坡、平坦度、边坡坡度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6.3.10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纵向填筑长度、坡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检验项目 顶面高程 中线至边缘距离 宽度 横坡 平坦度 边坡坡度(偏陡量) 承诺偏差 ±30mm ±50mm 不小于设计值 ±0.5% ±15mm 3%设计值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过渡段抽样检验3点 每过渡段抽样检验3点 每过渡段每检测层抽样检验2点 每过渡段抽样检验2个断面 每过渡段抽样检验5点 每过渡段每侧抽样检验6点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 尺量 尺量 坡度尺量 2.5m长直尺量测 坡度尺量 表6.3.10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纵向填筑长度和坡度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纵向填筑长度 纵向填筑坡度 承诺偏差 不小于设计值 不大于设计值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层抽样检验3点,左、中、右各1点 每层抽样检验3点,左、中、右各1点

检验方法 尺量 坡度尺量 6.4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

一 般 规 定

6.4.1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应与相邻的路堤按水平分层同步填筑并平均压实。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固、无损害。

主 控 项 目

6.4.2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

6.4.3 基床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表5.1.6的规定。基床底层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表8.1.5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基床以下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压实系数或孔隙率3点;基床底层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动态变形模量3点、压实系数或孔隙率3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且每过渡段许多于2点。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6.4.4 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固、无损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

一 般 项 目

6.4.5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相邻路基及锥体填土与过渡段级配碎石间应符合D15<4d85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过渡段检验1组。 检验方法:筛分试验。

6.4.6 路堤浸水与不浸水部分分界高程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6.4.6的规定。

表6.4.6 路堤浸水与不浸水分界高程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分界高程 承诺偏差 0,+10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个过渡段抽样检验2点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或尺量 6.4.7 过渡段两侧填土顶面高程、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6.3.9条的规定。

6.5 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基床表层以下填层

6.5.1 当路堤与路堑连接处为坚硬岩石路堑时,过渡段采纳级配碎石填筑,各项质量应符合本标准6.3、6.4的有关规定。

6.5.2 当路堤与路堑连接处为软质岩石或土质路堑时,纵向开挖台阶应符合设计要求,过渡段路堤填筑各项质量应依照路堤填筑部位分别符合本标准5.1、8.1的有关规定。

7 路 堑

7.1 路堑开挖及边坡

一 般 规 定

7.1.1 路堑施工前应完善排水系统,作好堑顶截、排水,临时排水设施应与原有排水系统及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脆弱夹层的岩层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渗措施。 7.1.2 开挖前应检查坡顶、坡面的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固情形并妥善处理。 7.1.3 路堑开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路堑开挖应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2. 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纵向、水平分层开挖,纵向坡度不得小于4%。严禁掏底开挖。

4. 膨胀土路堑不应在雨季施工,基床换填、边坡防护封闭应与开挖紧密衔接。当不能紧跟开挖防护时,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爱护层。

3. 设有支挡结构的路堑边坡应分段开挖、分段施工支挡结构。设计要求分层开挖、分层稳固的路堑边坡,应自上至下分层开挖、分层施工支挡工程。假如防护不能紧跟完成的,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爱护层。

7.1.4 路基爆破施工应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及环保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石质路堑开挖宜采纳松动爆破,严禁采纳峒室爆破。石质边坡面应采纳光面或预裂爆破开挖。 2. 爆破不得导致路堑各部和相邻建筑物的损害和隐患。

3. 爆破设计方案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审核每次爆破设计且与现场核对。

主 控 项 目

7.1.5 采纳机械开挖或光面、预裂爆破应保证开挖面完整平顺、无危石和坑穴。边坡坡面应平坦且稳固无隐患,局部凹凸差不大于15cm。边坡防护封闭无变形、开裂。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10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5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2处。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7.1.6 石质路堑采纳爆破法开挖应严格操纵用药量,爆破不得造成路堑边坡隐患和对邻近建筑物的损害或隐患。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对比爆破设计文件核对装药量。 7.1.7 路堑开挖边坡坡度不得偏陡。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50m单侧边坡施工单位抽样检验8点〔上、下部各4点〕,监理单位平行检验4点〔上、下部各2点〕。

检验方法:吊线尺量运算或坡度尺量。

一 般 项 目

7.1.8 路堑边坡变坡点位置、边坡及侧沟平台位置、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承诺偏差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表7.1.8 路堑边坡变坡点位置、边坡及侧沟平台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变坡点位置 平台位置 平台宽度 承诺偏差 ±200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单侧±200mm 边坡各抽样检验6点 ±50mm 尺量 水准仪测或尺量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或尺量 注:变坡点按路肩以上高度计,平台位置以平台顶面标高计。

7.2 半挖半填路基

一 般 规 定

7.2.1填、挖方施工应符合本标准5.1、7.1的一样规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 挖除区域不得采纳峒室爆破。

2 半挖半填路基轨道下横跨挖方与填方两部分时,应按设计要求开挖换填。

3 填筑区域基底表面应平坦,片石码砌边坡与填筑同时成型,嵌缝密贴,坡面稳固。 7.2.2 路基边坡施工应符合本标准5.10、7.1的一样规定。

主 控 项 目

7.2.3 换填的填料应依照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物理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7.2.4 换填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水准测量。

7.2.5 换填基床以下,一般填料、物理改良土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5.2.9条的规定,块石类填料填筑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3.6条的规定。换填基床底层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1.5条的规定,换填基床表层压实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7.2.6 开挖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7.1.5、7.1.6条的规定。 7.2.7 开挖边坡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7.1.7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7.2.8 换填位置、厚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7.2.8的规定。

表7.2.8 换填位置、厚度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检验项目 基底边线位置 基床底层 2

换填厚度 基床表层 -30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水准仪测量 承诺偏差 -50mm ±3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 经纬仪测量 水准仪测量

8 基 床

8.1 基床底层填筑

一 般 规 定

8.1.1 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8.1.2 一般填料基床底层填筑施工应符合本标准5.1的一样规定。改良土填料基床底层填筑施工应符合本标准5.2的一样规定。

8.1.3 路堑开挖至基床换填底面标高时,开挖表面应平顺整齐,并按设计做成向两侧的横向排水坡,换填底面以下不得扰动和泥化。

主 控 项 目

8.1.4 基床底层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5条的规定,物理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5、5.2.7条的规定。 8.1.5 基床底层压实质量应依照填料类别按表8.1.5采纳双指标操纵,一般填料、物理改良土压实质量、化学改良土压实系数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化学改良土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9条的规定。

表8.1.5 基床底层压实标准

项 目 地基系数K30 (MPa/m) 孔 隙 率n 〔%〕 压实系数K 压 实 标 准 细粒土 ≥110 ≥0.95 粗粒土 ≥130 <28 碎 石 类 土 ≥150 <28 8.1.6 路堑基床底层换填深度及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10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5个断面,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水准测量。

一 般 项 目

8.1.7 基床底层一般土填料分层填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碎石类土和砾石类土最大填筑压实厚度应不大于35cm,砂类土和细粒土每层最大填筑压实厚度应不大于30cm,每层最小填筑压实厚度均不宜小于10cm,其具体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参数操纵。

2. 每一水平层的全宽应用同一种填料填筑,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小于50cm。

3. 细粒土和具有可击实性的粗粒土的碾压含水量应操纵在由工艺试验确定的施工承诺含水量范畴内。 4. 当上下相接的压实层使用不同种类及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符合D15≤4 d85的要求。 5. 碎石类土和粗粒土填料的最大粒径应不大于15cm,级配良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层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筛分试验。

8.1.8 改良土混合料摊铺、拌合、整形、碾压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的规定。 8.1.9 化学改良土掺料剂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2.11条的规定。

8.1.10 基床底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厚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8.1.10的规定。

表8.1.10 基床底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 宽度、横坡、平坦度、厚度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检验项目 顶面高程 中线至边缘距离 宽 度 横 坡 平坦度 厚 度 承诺偏差 ±20mm ±50mm 许多于设计值 ±0.5% ≯15mm ±3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2个断面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10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 尺 量 尺 量 坡度尺量 2.5m长直尺量测 水准仪测 8.2 基床表层填筑

一 般 规 定

8.2.1 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应依照初选的摊铺和碾压机械及试生产的填料,在现场选取长度不小于100m的地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8.2.2 基床表层填筑前应验收基床底层,检验几何尺寸,核对压实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基床底层应进行修整,使其达到基床底层验收标准后方可进行基床表层填筑。

8.2.3 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必须场拌生产,拌合设备应计量准确,混合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标准规定。

8.2.4 基床表层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基床表层的填筑应按〝四区段、六流程〞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依照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样宜在100m以上。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2. 基床表层下层的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可采纳摊铺机或平地机摊铺,但面层必须采纳摊铺机进行摊铺。

3. 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混合料碾压时的含水量应操纵在由工艺试验确定的施工承诺含水量范畴内。 4. 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的原那么。各区段交接处应相互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小于2.0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不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

8.2.5 路堑换填开挖至基床表层底面标高时,开挖表面应平顺整齐,并按设计做成向两侧的横向排水坡,基床表层以下不得扰动。

8.2.6 软土、松软土地基段基床表层的填筑宜在地基沉降差不多稳固后进行,幸免地基沉降对基床表层整体性的阻碍。

主 控 项 目

8.2.7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应符合设计及以下要求:

1. 采纳级配碎石的粒径、级配及材料性能应符合«铁路碎石道床底碴»〔TB/T2897〕的规定。 2. 采纳级配砂砾石的级配曲线应接近圆滑,某种尺寸的粒径不应过多或过少,其颗粒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表8.2.7的规定。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2% ;粒径小于0.5mm的细集料的液限应小于28%,其塑性指数应小于6。

表8.2.7 砂砾石级配范畴

级配编号 1 2 3 通过筛孔质量百分率〔%〕 50 100 40 90~100 100 30 90~100 100 20 65~85 75~95 85~100 10 45~70 50~70 60~80 5 30~55 30~55 30~50 2 15~35 15~35 15~30 0.5 10~20 10~20 10~20 0.075 4~10 4~10 2~8 3. 与上部道床及下部填土之间应满足D15<4d85的要求。当与下部填土之间不能满足此项要求时,基床表层应采纳颗粒级配不同的双层结构,或在基床底层表面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当下部填土为化学改良土时,可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4. 每一压实层全宽采纳同一种类的填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000m3抽样检验1次颗粒级配、颗粒密度、黏土团及其他杂质含量、级配砂砾石中细长扁平颗粒含量、级配碎石中大于16mm的粗颗粒中带有破裂面的颗粒含量;其他项目每一料场抽样检验2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每料场至少1次。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

8.2.8 基床表层压实质量应依照填料类别按表8.2.8采纳三指标操纵。

表8.2.8 基床表层压实标准

填 料 级配砂砾石 级配碎石 级配碎石 中 粗 砂 厚度 〔m〕 0.7 0.7 0.55 0.15 地基系数K30 (MPa/m) ≥190 ≥190 ≥190 ≥130 压实标准 动态变形模量Evd〔MPa〕 孔隙率n (%) ≥55 ≥55 ≥55 ≥45 <18 <18 <18 备 注 路堤 软质岩、强风化硬质岩及土质路堑 注:施工过程中,中粗砂可按相对密度≥0.67操纵。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动态变形模量和孔隙率各6点,其中:距路边1m处左、右各2点,路基中部各2点;在面层每100m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30 4点,其中:距路基边2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2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平行检验动态变形模量和孔隙率,且每检验批许多于2点;见证检验全部地基系数K30。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8.2.9 路堑基床表层换填深度及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个断面。监理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平行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

一 般 项 目

8.2.10 填料应分层填筑,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操纵。每压实层路拱坡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平坦无积水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每层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8.2.11 基床表层厚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8.2.11的规定。

表8.2.11 基床表层厚度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承诺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厚度 砂垫层厚度

-20mm 不小于设计值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点 水准仪测量 水准仪测量 8.3 路 基 面

一 般 规 定

8.3.1 路基中线、高程及路基横断面各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测量精度及误差应符合«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

主 控 项 目

8.3.2 路基面中线高程、路肩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坦度的承诺限差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表8.3.2 基床表层路肩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 宽度、平坦度承诺限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承诺限差 施工单位 ±20mm ±20mm ±30mm 不小于设计值 ±0.5% ≯15mm 抽样检验5点 抽样检验5点 抽样检验5处 抽样检验5处 抽样检验5个断面 抽样检验10点 监理单位 平行检验2点 平行检验2点 平行检验2处 平行检验2处 平行检验2个断面 平行检验3点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尺量 尺量 坡度尺量 2.5m长直尺量 沿线路纵向每100m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中线高程 2 路肩高程 3 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 4 宽度 5 横坡 6 平坦度 注:软土、松软土地基中线及路肩高程指铺轨时的高程。

一 般 项 目

8.3.3 路拱坡面应平顺,有路拱与无路拱路基面的连接,应在无路拱地段按设计要求长度削铲顺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工点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8.3.4 路基面应平顺无缺损,肩棱整齐,路拱符合设计要求。硬质岩石路堑路基面超挖坑凹应用混凝土或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填平,凸起部分人工凿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看。

8.3.5 接触网支柱基础、渗水暗沟、电缆沟槽等施工不应破坏路基面。如有破坏,应用混凝土补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看。

9 路 基 排 水

9.1 地表排水

一 般 规 定

9.1.1 路基边沟、侧沟、天沟等地表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桥涵、隧道、车站等排水设施衔接配合,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路基施工前应核对全线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备和妥善。

9.1.2 路基工程施工前,对阻碍路基稳固的地下水,应予以截断、疏干、降低水位,并引排到路基范畴以外。在路基施工期,不得任意破坏地表植被和堵塞水路;各类排水设施应及时修理和清理,保持排水畅通、有效。

9.1.3 路堤边坡上的排水沟应在路堤处于稳固后方可施工。 9.1.4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的粗、细骨料、水泥、水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混凝土应采纳机械拌和,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3.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时刻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刻; 4.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9.1.5 砌筑砂浆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拌制砂浆的水泥、水、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砂浆应采纳机械拌和,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刻不得少于2min; 3. 砂浆应随拌随用,搅拌好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拌成后2h内使用完毕。

9.1.6 浆砌工程应采纳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坐浆饱满,勾缝平顺,几何尺寸和垫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砌筑完成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9.1.7 导流构造物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导流构造物施工时,应调查核对坝址情形,当地质、河道、水文条件在核查时或在施工中发生新的变化,应及时变更设计。

2. 导流构造物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水工构造物有关规定。应专门注意坝基处理和坝根与相连地层或其它防护设施的嵌接。

9.1.8 改河(沟)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改河(沟)工程应在枯水期施工。旱季不能完成时,应妥善做好渡洪措施。

2. 河道(沟)开挖应先挖中段,再挖未段。必须经检查确认新河(沟)床已符合要求后,方可挖通其上游河段。

3. 利用开挖新河道(沟)的土石填平旧河道(沟)时,在新河道(沟)未通流前,不得堵断旧河道(沟)。 4. 通流时,改河(沟)上游进口河(沟)段的河(沟)床纵坡应稍大于设计坡度。

9.1.9 混凝土、砌体工程应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

主 控 项 目

9.1.10 工程所用的砂、石、水泥、钢筋等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验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砂石按同一生产地点每400 m3抽样检验1组,水泥按同一产地、品种、规格每200t抽样检验1组,钢筋等按同一牌号、批号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查验钢筋、水泥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性能报告单,现场抽样对水泥的安定性、凝聚时刻和强度、钢筋的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砂石含泥量进行检验。

9.1.11 路基排水设施基底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密实、平坦,且无草皮、树根等杂物,无积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

9.1.12 排水设施、垫层、滤层的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每条沟每5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个断面,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9.1.13 预制或现浇水沟及盖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100盘且不大于100m3为一批。施工单位每批制作2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查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2组。

检验方法:抗压强度试验。

9.1.14 预制水沟的基础与基坑边坡应密实、平坦。预制件应拼装平顺,水泥砂浆粘贴密实,接缝咬合完好,与基础和边坡间应用水泥砂浆填塞缝隙。水沟盖板尺寸及盖板间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平稳。

检验数量:每条沟每5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看。

9.1.15 浆砌水沟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100m水沟砌体施工单位做1组砂浆强度等级抽样检验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抗压强度试验。

9.1.16 浆砌水沟铺砌应密实、平顺、整齐、无渗漏水,沟内不积水,无淤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

9.1.17 路堑侧沟泄水孔设置位置、布置形式、尺寸、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9.1.18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测方法:观看、尺量。

一 般 项 目

9.1.19 垫层、滤层的厚度应不小于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条沟每5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处。 检验方法:尺量。

9.1.20 路堤排水沟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9.1.20规定。

表9.1.20 排水沟各部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抽样项目 沟底中心位置 沟底高程 净空尺寸 沟底坡度 浆砌水沟铺砌厚度 沟底平坦度 承诺偏差 ±100mm ±20mm ±20mm ±5%设计坡度 -10mm 20mm 每100m抽样检验各5处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尺量 水准测量 尺量 坡度尺 尺量 2.5m长直尺与钢尺量

9.1.21 路堑侧沟的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9.1.21规定。

表9.1.21 侧沟各部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检验项目 承诺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检验方法 号 1 2 3 4 5 6 7

沟底中心位置 沟底高程 净空尺寸 石质沟 ±50mm ±30mm ±40mm 现浇或预制沟 ±50mm ±20mm ±20mm 5%设计坡度 -10mm ±5%设计坡度 15mm ±50mm 数量 尺量 水准测量 每100m抽样检验各5处 尺量 坡度尺 尺量 坡度尺 每100m抽样检验各3处 2.5m长直尺与钢尺量 尺量 边坡坡度〔偏陡量〕 5%设计坡度 铺砌厚度 沟底坡度 沟底平坦度 平台宽度 -10mm ±5%设计坡度 30mm ±50mm 9.1.22 预制水沟及盖板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9.1.22规定。

表9.1.22 预制水沟盖板各部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承诺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预制水沟厚度 边 长 盖板 对角线长 厚 度 -10mm +3mm, -2mm +4mm, -2mm +4mm, -2mm

抽样检验2% 尺量 9.2 路堤横向排水沟

一 般 规 定

9.2.1 路堤横向排水沟应与路基两侧排水沟相接,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水路畅通无隐患。 9.2.2 水沟基底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密实、平坦,且无草皮、树根等杂物,无积水。 9.2.3 混凝土、砂浆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9.1.4、9.1.5、9.1.9条的规定。

9.2.4 预制横向排水沟的基础与基坑边坡应密实、平坦。预制件拼装应平顺、稳固,接缝咬合完好,并与基础和边坡密贴无空泛。

9.2.5 横向排水沟盖板安装应平稳。

主 控 项 目

9.2.6 工程所用的砂、石、水泥、钢筋等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0条的规定。

9.2.7 路堤横向排水沟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条沟每5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个断面,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9.2.8 沟底垫层、滤层结构形式、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条沟每5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个断面,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9.2.9 横向排水沟沟底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路基两侧排水沟相接,且沟底相接处不产生积水。

检验数量:每条沟每5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点,监理单位平行检验2点。 检验方法:观看、坡度尺量。

9.2.10 预制或现浇横向排水沟及盖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本标准第9.1.13条规定的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9.2.11 施工用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5条的规定。 9.2.12 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测方法:观看、尺量。

一 般 项 目

9.2.13 沟底垫层、滤层厚度的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9条的规定。

9.2.14 路堤横向排水沟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9.1.20、9.1.22条的相关规定。

9.3 地下排水

一 般 规 定

9.3.1 地下排水设施应与地表排水系统相配套,保证水路畅通无隐患。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端墙下部留出与渗沟排水通道大小一致的排水沟,端墙排水孔底面距排水沟沟底的高度不宜小于20cm;端墙出口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9.3.2 排水沟或暗沟采纳混凝土浇筑或浆砌片石砌筑时,应在沟壁与含水地层接触面的高度处,设置一排或多排向沟中倾斜的渗水孔,沟壁最下一排渗水孔的底部应高出沟底不小于20cm。 9.3.3 混凝土、砂浆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9.1.4、9.1.5、9.1.9条的规定。

9.3.4 浆砌工程应采纳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嵌缝饱满、密实,勾缝平顺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9.3.5 地下排水设施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渗沟的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赶忙支撑并迅速回填,不可暴露太久,以免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2. 沟槽开挖必须保证沟槽两壁平顺,基础表面应平坦,严禁显现反坡或凸凹不平现象。 3. 渗水管铺设位置、固定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严禁使用再生、褶皱、老化、污染的土工织物。铺设时应绷紧、抻平,并与沟壁土体密贴,不得褶皱和损坏。

5.渗沟沟内用作排水和渗水的填充料在使用前必须选择和清洗,回填时应防止土工织物和渗水管受到损害。

6. 沿沟槽每隔10~15m或当沟槽通过软硬岩层分界处时应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

主 控 项 目

9.3.6 工程所用的砂、石、水泥应在进场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并按本标准第9.1.10条规定进行检验。

9.3.7 工程所用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在进场时进行检验,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15.4条的规定。 9.3.8 渗沟内填充的碎石应符合表9.3.8的要求。

表9.3.8 渗水暗沟填充碎石技术指标 项 目 母岩强度 碎石粒径 含泥量〔按重量计〕 检验指标 不小于30Mpa 3~8cm <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同一生产地点每400 m3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母岩强度检测报告,在料场抽样检验碎石粒径、含泥量。

9.3.9 地下排水设施的位置、开挖断面、排水坡度、出水口地点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通畅,无堵塞现象。

检验数量:每条沟每50m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个断面,监理单位平行检验2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水准测量检验。

9.3.10 地下排水设施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3条的规定。 9.3.11 地下排水设施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5条的规定。 9.3.12 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测方法:观看、尺量。

一 般 项 目

9.3.13 土工合成材料搭接宽度的承诺偏差为+50mm,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测方法:尺量。

9.3.14 地下排水设施各部尺寸及检查井位置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9.3.14规定。

表9.3.14 地下排水设施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沟中心位置 沟底高程 渗沟断面尺寸

承诺偏差 ±50mm ±20mm +50mm,-2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沿线路每100m抽样检验3个检查井 沿线路每100m抽样检验4个检查井,8点 沿线路每100m抽样检验2处 检验方法 经纬仪测量 水准仪测量 尺量 9.4 过渡段排水

一 般 规 定

9.4.1 过渡段台背渗水板、横向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完成,其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平顺、整齐、牢固,排水畅通。

主 控 项 目

9.4.2 过渡段台背渗水板、横向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同一品种、规格、批号进场产品抽样检验许多于1组。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1组。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报告单,按相关材料检验方法抽检。

9.4.3 过渡段台背渗水板、横向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的结构形式、尺寸、设置范畴、位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验每个过渡段。 检验方法:用尺量、水准测量检验。

10 路基边坡防护

10.1 浆砌片石防护

一 般 规 定

10.1.1 路堤防护应安排在适宜时刻施工,路堑防护应及时完成,爱护路基和防止水土流失。软土、松软土地基地段的防护工程应在路堤差不多稳固后进行。 10.1.2 护坡施工前,护坡基底应稳固,坡面应平坦密实。

10.1.3 砌体所用的砂浆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9.1.5、9.1.9条的规定。

10.1.4 砌体应采纳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砌筑应坐浆饱满,各砌块的砌缝应相互错开,不得有通缝和空缝,表面平顺整齐,与边坡嵌接牢固密贴。砌筑完成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主 控 项 目

10.1.5 片石规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一料场抽样检验2组片石抗压强度试件,每100m坡面抽样检验6处片石规格。监理单位每一料场平行检验1组片石抗压强度,每一坡面平行检验2处片石规格。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在砌筑过程中观看、尺量片石规格。

10.1.6 砌体反滤层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50m坡面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处。 检测方法:观看、尺量。

10.1.7 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5条的规定。

10.1.8 砌筑的浆砌片石边坡防护应与边坡密贴,无空泛。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坡面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3处。 检验方法:挖开观看。

10.1.9 泄水孔的位置、布置形式、孔径尺寸及泄水孔背反滤层设置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畅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测方法:观看、尺量。

10.1.10 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测方法:观看、尺量。

一 般 项 目

10.1.11 垫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平坦、平均、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

10.1.12 浆砌片石防护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0.1.12的规定。

表10.1.12 浆砌片石护坡各部尺寸承诺偏差及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平面位置 底面高程 坡顶高程 坡 度 护肩、镶边及基础 5 厚度、宽度 砌石层 6 厚度 垫层及反滤层 7 表面平坦度 -5mm 30mm 〔上、中、下部各2〕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处 2.5m长直尺量测 ±30mm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6处尺量 -20mm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组 尺量,查施工记录 承诺偏差 ±50mm ±5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段护坡抽样检验4点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 经纬仪测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吊垂线 -20mm,0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0.5%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注:每段护坡长不足50m按50m计。

10.2 干砌片石防护

一 般 规 定

10.2.1 路堤防护应安排在适宜时刻施工,路堑防护应及时完成,爱护路基和防止水土流失。 10.2.2 护坡施工前,护坡基底应稳固,坡面应平坦密实。

10.2.3 砌筑应紧密,各砌块的砌缝应相互错开、嵌接牢固,护坡面平顺。

10.2.4 干砌护坡勾缝应于路堤沉降差不多稳固后进行。勾缝前应先将松动和变形处修整平齐完好。

主 控 项 目

10.2.5 片石规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5条的规定。

10.2.6 砌筑的干砌片石边坡防护应与边坡密贴,无空泛。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坡面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3处。 检验方法:挖开观看。

10.2.7 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10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0.2.8 垫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平坦、平均、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段防护坡面全检。

检验方法:观看。

10.2.9 干砌片石的护坡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0.2.9的规定。

表10.2.9 干砌片石护坡各部尺寸承诺偏差及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平面位置 底面高程 坡顶高程 坡 度 承诺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经纬仪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吊垂线 ±50mm. 每20m护坡长抽样检验4点 ±50mm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20mm,0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0.5%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5 6 护肩,镶边及基础厚度、宽度 砌石层 厚度 垫层 -20mm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组 尺量 尺量 –30mm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6处 -5mm 30mm 〔上、中、下部各2处〕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2.5m长直尺量测 7 表面平坦度 注:每段护坡长不足50m按50m计。

10.3 骨架护坡防护

一 般 规 定

10.3.1 护坡应安排在适宜时刻施工,爱护路基和防止水土流失。 10.3.2 护坡施工前,基底应稳固,坡面应平坦密实。

10.3.3 砌体所用的砂浆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9.1.5、9.1.9条的规定。

10.3.4 砌体应采纳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各砌块的砌缝应相互错开,表面平顺整齐,与边坡嵌接牢固密贴。砌筑完成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10.3.5 浆砌片石骨架应嵌入坡面一定深度,骨架表面应与草皮衔接。

主 控 项 目

10.3.6 片石规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5条的规定。

10.3.7 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5条的规定。

10.3.8 砌筑的浆砌片石骨架护坡应与边坡密贴,无空泛。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 100m防护坡面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3处。 检验方法:挖开观看。

10.3.9 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10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0.3.10 带截水沟的浆砌片石骨架护坡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0.3.10的规定。

表10.3.10 带截水沟的浆砌片石骨架护坡各部承诺偏差及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检验项目 平面位置 基底高程 坡顶高程 骨架净距 骨架宽度及边槽高度 骨架厚度及嵌置深度 护肩、镶边及基础厚度、宽度 踏步宽度、厚度 坡面平坦度 承诺偏差 +50mm +5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尺量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6处 -20mm 〔上、中、下部各2处〕 -20mm -20mm -30mm 30mm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组 每踏步抽样检验1处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处 尺量 尺量 尺量 2.5m长直尺量测 尺量 -20mm,0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50mm 注:每段护坡长不足50m按50m计。

10.4 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一 般 规 定

10.4.1 护坡应安排在适宜时刻施工,爱护路基和防止水土流失。

10.4.2 预制块预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 10.4.3 护坡施工前,其基底应稳固,坡面应平坦密实。

10.4.4 砌体所用的砂浆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9.1.5、9.1.9条的规定。

10.4.5 砼预制块拼装排列应整齐、平顺、紧密、美观,并与坡面及相邻浆砌片石砌体衔接密贴、稳固。 10.4.6 预制块防护勾缝应于路堤已趋稳固后进行。

主 控 项 目

10.4.7 护坡基础、护肩、镶边的片石规格、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5条的规定。

10.4.8 预制块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3条的规定。 10.4.9 施工用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15条的规定。 10.4.10 砌筑的砼预制块护坡应与边坡密贴,无空泛。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坡面抽样检验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3处。 检验方法:挖开观看。

10.4.11 泄水孔位置、布置形式、孔径尺寸及泄水孔背反滤层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畅通,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9条的规定。

10.4.12 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0.1.10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0.4.13 砼预制块预制及防护砌筑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0.4.13的规定

表10.4.13 砼预制块防护各部尺寸承诺偏差及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平面位置 基底高程 坡顶高程 承诺偏差 ±50mm ±50mm -20mm,0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段护坡长抽样检验4点 每段护坡每50m抽样检验3点 每段护坡每50m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 经纬仪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4 坡度 0.5% -20mm -5mm 10mm +6mm,–3mm +6mm,–3mm +4mm, -2mm 每段护坡每50m抽样检验3点 每段护坡每50m抽样检验3组 每段护坡每50m抽样检验3处 吊垂线 尺量 尺量 5 护肩、镶边及基础厚度、宽度 6 7 8 砼板外形尺寸 反滤层、垫层厚度 坡面平坦度 边长 对角线长 厚度 每段护坡每50m抽样检验3处 2.5m长直尺量测 按砼预制块数量的2%抽样检验 尺量 注:每段护坡长不足50m按50m计。

10.5 边坡固土网垫防护

一 般 规 定

10.5.1 护坡应安排在适宜时刻施工,爱护路基和防止水土流失。 10.5.2 护坡施工前,其基底应稳固,坡面应平坦密实。

10.5.3 铺设固土网垫时,应先适量洒水潮湿边坡,固土网垫应与坡面紧贴,不得显现间隙。

10.5.4 撒播的草籽种类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草籽应撒播平均,并进入网垫的网包内与土充分接触。撒播草籽后,应及时覆盖表土并适当拍压。植物覆盖率、成活率应符合«铁路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技术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

主 控 项 目

10.5.5 固土网垫的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进场的土工网垫,每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许多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报告单,并抽样检验。 10.5.6 固土网垫的铺设范畴、连接方式和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随铺设层观看。

一 般 项 目

10.5.7 固土网垫铺设搭接宽度、上下边埋入土深度、回转长度及固定钉长度、间距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0.5.7的规定 。

表10.5.7 固土网垫铺设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检验项目 搭接宽度 上、下边埋入土深度 回转长度 固定钉长度 固定钉间距 承诺偏差 +30mm, -0 不小于设计值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沿线路纵向每100m不小于设计值 各抽样检验5处 不小于设计值 +50mm 尺 量 10.6 喷射混凝土防护

一 般 规 定

10.6.1 护坡应安排在适宜时刻施工,爱护路基和防止水土流失。

10.6.2 喷射混凝土防护施工应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 10.6.3 喷层应与其基面牢固结合,不得漏喷、脱层。周边与基面之间应无间隙,锚杆锚固材料应无外漏现象,周边应封严。

主 控 项 目

10.6.4 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规格、品种、技术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有关规定,并按本标准第9.1.10条规定的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10.6.5 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工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100盘且不大于100m3为一批。施工单位每批制作2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查试件。监理单位按许多于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但每分部工程许多于2组。

检验方法:在混凝土喷射地点随机抽样成型试件进行标准养护,并进行28d抗压强度试验。 10.6.6 喷射混凝土中纤维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拌合料总量的5%。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查拌合料中钢纤维掺量计量值。 10.6.7 喷层厚度应平均,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坡面每10m长抽样检验1个断面,监理单位沿坡面每50m长平行检验1个断面〔每工点至少平行检验1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查3个点。

检验方法:由预埋标志尺量喷层厚度,有疑问的凿孔尺量。 10.6.8 网孔孔径、锚杆设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护坡面积施工单位抽样检验10%,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10.6.9 泄水孔位置、布置形式及孔径大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畅通,并按本标准10.1.9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数量进行检验。

10.6.10 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缝宽与缝的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本标准10.1.10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数量进行检验。

一 般 项 目

10.6.11 喷射砼锚杆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0.6.11的规定 。

表10.6.11 喷射砼锚杆尺寸的承诺偏差及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锚杆孔深 锚杆间距 锚杆长 承诺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按锚杆数量每坡面抽样检验10% 按锚杆数量每坡面抽样检验10% 按锚杆数量每坡面抽样检验10% 检验方法 尺量 尺量 尺量 1 2 3 -50mm +50mm -30mm 10.6.12 喷射混凝土防护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0.6.12的规定。

表10.6.12 喷射混凝土防护各部尺寸的承诺偏差及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平面位置 底面高程 坡顶高程 坡 度 承诺偏差 ±50mm ±5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段护坡抽样检验4点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检验方法 经纬仪测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吊垂线 -20mm,0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0.5% 每段护坡每50m长抽样检验3点 注:每段护坡长不足50m按50m计。

10.7 植 物 防 护

一 般 规 定

10.7.1 边坡植物防护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按«铁路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技术暂行规定»进行验收。

1. 坡面应平坦、密实、潮湿。铺、种植物后,应加强养护治理,直至植物成长覆盖坡面。

2. 移植的草皮应与基面钉合牢固,表面平坦;有砌石骨架地段,砌石应嵌入坡面与草皮平齐相接。 3. 种草防护的草籽应平均、全部落入坡面,应及时覆盖表土并适当拍压,做好爱护措施。

4. 喷播植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喷播材料与草〔灌木〕种子应按配比充分搅拌平均,清理好的坡面应提早潮湿,喷洒应自下而上进行,草籽喷洒应平均,不得流淌。

5. 对不利于草类生长的土质,应按设计要求在坡面先铺一层种植土,然后再进行草籽喷洒,及时做好养护直至覆盖坡面。

主 控 项 目

10.7.2 边坡植物防护的种类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工点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20%。 检验方法:观看。

10.7.3 边坡植物防护的防护范畴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沿坡面连续覆盖。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工点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20%。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11 路基附属设施及相关工程

11.1 检查设备

一 般 规 定

11.1.1 检查井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检查井基础应与渗水暗沟混凝土基础同时施工。

2. 井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井盖形状、强度、拉手安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井身混凝土表面平顺光洁,井盖安装平稳、密贴,拉手牢固。

3. 检查井基坑回填应按路基相同部位的材料和压实要求采纳人工分层回填,夯击密实。施工时应幸免机械损害检查井井壁。

11.1.2 检查台阶、检查梯、栏杆等检查设备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按设计位置、范畴、构造设置检查设备,连接应牢固,外观应顺直整齐。

2. 检查梯等检查设备杆件的涂料品种、涂刷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无漏涂、露底、脱皮。涂刷应平均,色泽一致。

主 控 项 目

11.1.3 检查井位置、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每个检查井。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且每检验批许多于2个。

检验方法:尺量。

11.1.4 检查井井身、井盖混凝土强度等级、拉手安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本标准第9.1.13条规定的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11.1.5 栏杆、检查设备或台阶道的位置、范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连接牢固,顺直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每处检查设备。监理单位按许多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

一 般 项 目

11.1.6 检查井中心位置、井底高程、净空尺寸、井盖尺寸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1.1.6的要求。

表11.1.6 检查井井底高程、净空尺寸、井盖尺寸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纵向 1 检查井位置 横向 2 3 4 5 6

11.1.7 栏杆、检查设施尺寸、杆柱垂直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1.1.7规定。

表11.1.7 栏杆、检查设施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构件断面尺寸 安装尺寸 承诺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尺量 井底高程 净空尺寸〔内径、深度〕 井盖直径 井盖厚度 井盖与相邻路基面高差 承诺偏差 ±50mm +50mm -20mm ±30mm ±30mm ±10mm 不小于设计值 0,+10 mm 每个检查井 每个检查井 每个井盖 每个井盖 每个检查井 水准仪测 尺量 尺量 尺量 水准仪、水平尺测 每个检查井 经纬仪测量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5%设计尺寸 按构件数量抽样检验10%,每构件检查±20mm 1组 按柱的数量抽样检验10%,每柱横纵向各检查1点 每梯抽样检验5级 3 柱垂直度 0.5%柱高 尺量 4

检查梯、台阶尺寸 ±30mm 尺量 11.2 防护栅栏

一 般 规 定

11.2.1 应按设计要求位置、深度埋设防护栅栏支柱,支柱埋设应稳固。 11.2.2 防护栅栏应按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不松动。

11.2.3 防护栅栏在区间线路应贯穿封闭,并按设计位置、形状尺寸设〝严禁入内〞的标志。

主 控 项 目

11.2.4 防护栅栏支柱、栅栏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有疑问时施工单位每批产品抽样检验许多于1组,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1组。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报告单,并抽样检验。

一 般 项 目

11.2.5 〝严禁入内〞标志应按设计位置、形状尺寸设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看。

11.3 取、弃 土 场

一 般 规 定

11.3.1 取土时应爱护环境,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风景区或有专门要求的施工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套完成环保工程。 11.3.2 弃土应符合以下规定:

1.沿河岸或傍山路堑的弃土不得弃入河道,挤压桥孔或涵洞口,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刷。 2. 严禁贴近桥墩台或在其它构筑物邻近弃土。 3. 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 4. 弃土不得造成水土流失污染环境。

主 控 项 目

11.3.3 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

检验数量:每个取土场施工单位抽样检验4处〔其中深度和边坡各2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3处〔深度和边坡各1处〕。

检验方法:测量、观看。

11.3.4 沿线弃土堆应置于山坡下侧且间断堆放,使堑顶地面水顺利排出。弃土堆的位置、高度、坡度、弃土堆内侧坡脚至堑定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路堑坡面、山体和自身的稳固,并不阻碍邻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爱护。在以下地段和部位,假设无稳固的加强措施,不得堆土:

1 地面横坡陡于1:5地段的堑顶上方。

2 边坡土质松软或岩层倾向线路,且倾向角对边坡稳固不利的地段。 3 有滑动危险或受水冲刷可能造成泥石流的地段。 4 浸水路堤边坡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沿线逐处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11.3.5 取、弃土场的裸露面及坡脚应按设计要求作坡面防护和坡脚拦挡设施,其设置位置、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11.4 相关工程

一 般 规 定

11.4.1 修建于路基上的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各种设施应与路基同步修建,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11.4.2 电力牵引接触网支柱基础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接触网支柱基础工程应遵照«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及设计文件施工,宜在基床表层施作前完成。

2. 接触网支柱基础应按设计要求位置、形状尺寸、深度施工,基坑施工时不得破坏路基及防护工程结构。

3. 接触网支柱基础基坑必须全部用混凝土浇筑;有渗水暗沟地段,应在接触网支柱基础浇筑并达到一定强度后再挖渗水暗沟。接触网支柱基础和渗水暗沟施工后,要保证基床表层底面4%的排水坡。

4. 接触网拉线基础与下锚支柱基础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下锚拉线的下锚环方向应在支柱基础中心与拉线基础中心连线上。

11.4.3 通信信号电缆槽、过路管线、综合接地应按设计要求位置、形状、尺寸与路基施工同步完成,宜采纳专用机械施工,不应破坏侧沟和侧沟平台、堑坡坡脚及路肩边坡。 11.4.4 声屏障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声屏障基础施工应在基床表层施工前完成。

2. 基础应按设计要求位置、形状尺寸、深度施工,基础开挖不得破坏基床表面。当采纳扩大基础形式时,应采纳与路基相同填料回填密实,其回填压实标准应不低于相应部位路基填筑压实标准,且保证基床表层底面4%的排水坡;当采纳柱式基础时,基坑必须全部用混凝土浇筑。

3. 声屏障应设置于路肩宽度范畴以外。

主 控 项 目

11.4.5 接触网支柱、声屏障、线路标志等基础的基坑回填压实标准不得低于相应部位路基填筑压实标准;挖孔桩或钻孔桩基础的基坑必须全部用混凝土灌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每个基础回填抽样检验2点压实质量。监理单位按许多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但每分部工程许多于2点。

检验方法:填料回填时,按相应部位路基填筑压实检测方法现场检验。 11.4.6 声屏障所用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有疑问时施工单位每批产品抽样检验许多于1组。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1组。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报告单,有疑问时抽样检验。

一 般 项 目

11.4.7 接触网支柱距线路中心线位置、截面尺寸、埋置深度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1.4.7的规定。

表11.4.7 接触网支柱距线路中心线位置、截面尺寸、

埋置深度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距线路中心线位置 形状尺寸(截面尺寸) 埋置深度 承诺偏差 0,+20mm ±30mm ≮设计值 按接触网支柱数量抽样检验10%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尺量 尺量 水准仪测 11.4.8 声屏障的高程、水平、竖直的承诺偏差应符合表11.4.8的规定。

表11.4.8 声屏障的高程、水平、竖直的承诺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距线路中心线位置 高 程 水 平 竖 直 承诺偏差 ±50mm ±50mm 0,+30mm ±20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10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尺量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水准仪测

12 沉 降 观 测

一 般 规 定

12.0.1 路基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沉降、侧向位移的动态观测。观测基桩必须置于不受施工阻碍的稳固地基内,并进行定期的复核校正。观测装置的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埋设稳固。观测期间应对观测点采取有效的爱护措施。

12.0.2 沉降观测应采纳二等几何水准测量,观测精度不低于1mm。

12.0.3 在填土过程中,应依照观测结果整理绘制〝填土高~时刻~沉降量〞关系曲线图,分析土体的侧向位移值及其进展趋势,判定地基的稳固性。

12.0.4 边桩及沉降在施工期间一样每一填筑层应进行一次观测,在沉降量突变的情形下,每天应观测2~3次。假如两次填筑间隔时刻较长,每3d至少观测一次。路堤通过分层填筑达到预压高程后,在预压期的前2~3个月内,每5d观测一次,三个月后7~15d观测一次;半年后一个月观测一次,一直观测到按动态设计要求的时刻。

12.0.5 路基填筑至设计标高,应在路肩设观测桩,应与边桩和沉降同步进行观测,通过测量路肩观测桩的高程变化,确定路基面的沉降量。

12.0.6 观测资料应齐全、详实、规范,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并提供给设计单位修正完善设计。

12.0.7 铺轨前应由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参加的路基验评小组对路基工后沉降进行评定。 12.0.8 竣工验交时,沉降观测设备和观测资料应与工程同时移交给工程接收单位。

主 控 项 目

12.0.9 沉降观测装置和位移边桩的构造、结构尺寸和制作材料的规格、材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阻碍观测精度的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12.0.10 观测断面数量及每一断面观测点布设数量、观测频次和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清点数量。

一 般 项 目

12.0.11 观测断面及每一观测断面上观测点埋设位置的承诺偏差应不大于20c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看、尺量。

13 路基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13.1 一样规定

13.1.1 观感质量评定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建设单位参加。 13.1.2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应进行返修。

13.2 评定标准

13.2.1 路基面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路肩线条平直、肩棱整齐、路拱线条清晰,路拱面平坦,路拱横坡及路拱形式清晰无明显凹凸;穿越路基面的管线部位回填规范无明显的凹凸,路基外观整洁。

13.2.2 路堤边坡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坡脚、路肩线条清晰、顺直,边坡坡面平顺无较大凹凸,各种检查设备〔检查梯、栏杆等〕与路堤边坡和谐。

13.2.3 路堑边坡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路堑边坡坡脚线条清晰、坡面平坦、圆顺,坡面无悬凸、浮石,光面〔预裂〕炮孔痕迹清晰,高边坡平台清晰、平顺。各种检查设备〔检查梯、栏杆等〕线型差不多顺直,与边坡和谐。

13.2.4 挡土墙砌筑〔安装〕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砌体〔混凝土〕轮廓清晰、大面平坦、色泽差不多一致,无蜂窝、麻面现象, 砌体嵌缝紧密、片石〔砌体〕间咬接良好;安装构件间接缝紧密、大面平坦、无明显错台。伸缩缝缝宽一致、整齐顺直,泄水孔外观整齐。

13.2.5 浆砌〔干砌〕护坡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护坡砌体大面平坦、轮廓清晰、砌体嵌缝紧密、片石〔砌块〕间咬接良好;护坡大面无明显凹陷。

13.2.6 植物防护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边坡植株平均、长势较好,无局部漏植;边坡草皮表面平坦、植株平均、长势较好、差不多无露土现象。

13.2.7 排水沟槽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排水沟、天沟、侧沟等沟沿、沟顶线条差不多清晰、顺直,流水面平顺、无淤积现象,砌体嵌缝紧密、大面平坦、片石〔砌块〕间咬接良好。沟槽盖板差不多无破旧、安装牢固、无明显安装错台。 13.2.8 防护栅栏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防护栅栏安装牢固、立面竖直、圆顺,与地势及路基排水系统和谐,整个隔离栅栏系统色泽一致。 13.2.9 电缆沟、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线路标志等路基相关工程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线路标志等线条差不多清晰、顺直,沟槽盖板差不多无破旧、安装牢固、无明显安装错台。

本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关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专门严格,非如此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纳〝必须〞 反面词采纳〝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形下均应如此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纳〝应〞

反面词采纳〝不应〞或〝不得〞

3. 表示承诺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第一应如此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纳〝宜〞 反面词采纳〝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如此做的,采纳〝可〞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条 文 说 明

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制依据、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予以说明。为了减少篇幅,只列条文号,未抄录原条文。

1.0.1 本标准的编制目的在于为政府部门和专门质量机构、建设和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治理、操纵、验收提供统一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验收方法,作为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要紧依据,以确保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设计及运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路基支挡工程及其他与140km/h铁路标准相同的项目的检验标准,其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路基工程,其质量的检验与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1.0.5 随着工程检测技术的进展,已有相当多成熟先进的方法、仪器设备应用于工程检测。施工中可采取对比、验证的方法对先进的检测方法、仪器进行试验,在试验检验证明其先进、可靠并经高速铁路质量治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可作为新的检验方法与既有检验方法共同组成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方法。

1.0.6 本标准中的质量标准是对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要求,应严格遵守。各种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方案和承包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质量要求。

2.0.22 动态变形模量Evd由平板压力公式Evd =1.5×r×σ/s运算得出。其中Evd为动态变形模量〔MPa〕;r为圆形刚性荷载板的半径〔mm〕;σ为荷载板下的最大冲击动应力,它是通过在刚性基础上,由最大冲击力Fs=7.07KN且冲击时刻ts=18ms时标定得到的,即σ=0.1 MPa;s为实测荷载板下沉幅值,即荷载板的沉陷值〔mm〕;1.5为荷载板形状阻碍系数。实测结果采纳公式Evd =22.5/s运算。

3.1.2 对要紧材料、半成品、配件、设备应在其进场时或施工前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所规定的合格标准,不合格的不得进场、不得用于工程。此项检验内容属于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应在进场时或施工安装前进行,其检验内容包括出厂证明、技术质量说明和必要的结构性能试验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检验等。

3.2.1~3.2.6 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目的,是为了便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操纵、检验和验收。检验批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及时检验、发觉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操纵问题,幸免因检验不及时而引发大范畴的质量问题,按便于过程操纵来划分。

单位工程的划分因具体情形各异,不宜采取一个划分方法。本标准第3.2.2条给出了3款划分原那么,应视具体情形采纳。

3.3.6 凡检查的项目不符合相应检验标准的规定时,不得参加检验评定。

返工重做的,经处理加固、返修后,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要紧是指施工过程中试验报告项目缺少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证明该工程质量能够达到原设计要求。

3.4.5 表3.4.5-2规定了单位工程质量操纵资料核查内容,对表中未列的较重要的质量操纵资料,应依照工程建设质量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查。

4.1.4 本条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基底满足«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中要求的路堤填筑条件。不能满足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4.3.6 抛填片石后进行地基系数K30检测前,应先将抛填片石表面用碎石、石屑垫平再进行检测。应幸免在一块石料表面检测。

4.4.3 参照«地基处理手册»等资料规定关于用作排水固结地基的砂垫层,其含泥量不大于3%,指粒径小于0.075mm的细颗粒含量不大于3%。

4.4.5 依照反滤层材质对反滤成效起决定作用,因此把反滤层的有关质量要求纳入主控项目。

4.4.7 环刀法检测砂的干密度时,在取样过程中应幸免对压实后的密实结构造成扰动。环刀取样应在每层的2/3厚度处开始切取。取样时,将环刀放在已挖至取样深度并整平的表面,小心地将环刀向下边压边削,至环刀中心的砂土超过环刀高度后,将高出环刀余外的砂土刮平,用一玻璃板放在环刀顶部,然后再用一宽铲插入环到底部以下约1cm处,将环刀和砂样一起迅速倒置,再将环刀高出地面的砂土刮平。取好样后,应在现场称取环刀和砂土的质量,并测定其含水量,运算求得砂土的干密度和相对密度。 4.5.4 在设计对砂袋所用材料技术指标未提出具体要求时,可参考以下指标检验。

1、质量≥95g/m2;

2、条带拉伸强度≥750N/5cm; 3、渗透系数>5×10-3; 4、等效孔径0.05~0.20mm。

4.5.5 〝中粗砂〞可按«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10077〕的有关规定鉴别。关于袋装砂井用砂质量,依照秦沈客运专线施工体会,砂的三个指标〔含泥量、有效直径、不平均系数〕中,只要操纵含泥量即可。

由于袋装砂井在砂垫层上灌制砂袋,灌入砂袋的砂与砂垫层为同一批砂,故砂井所用中粗砂采纳与砂垫层用砂一致的每3000m3为一批检验。

4.6.5 在设计对塑料排水板的技术指标未提出具体要求时,可参考表4.6.5进行检验。

表4.6.5 塑料排水板技术指标

芯 板 芯板材料 断面型式 单位长度重量 厚度 宽度 抗拉强度 伸长率 纵向通水率 高压聚乙烯 槽型、铆钫型 100~130g/m 4.5~6.0mm 100mm ≥1.3kN/10cm <10% ≥30cm3/s 滤膜材料 单位面积重 抗拉强度 渗透系数 等效孔径 滤 膜 涤纶、丙纶无纺织物 85g/m2 ≥2.5kN/m〔干〕 ≥2.0kN/m〔湿〕 >5×10-3cm/s O95<0.08mm 4.7.4、4.8.5 预压卸载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路基沉降是否已稳固、能否满足工后沉降要求等,比较已完沉降量与运算沉降量,确定是否卸载。

4.8.4 依照京沪高速铁路昆山试验段体会,密封沟的截面尺寸应以保证密封膜内保持真空度为原那么、依照现场实际开挖的地质情形确定。

4.8.6 为保证真空预压的成效,设计未提出具体要求时,真空预压所用的滤水层材料及密封膜应满足表4.8-1、表4.8-2的规定。

表4.8 -1滤水层技术指标

渗透系数 〔cm.s-1 〕 0.4*10-3--2*10-3 干态 20--44 抗拉强度〔MPa〕 湿态 15--30 表4.8 -2密封膜技术指标

抗拉强度〔MPa〕 纵向 ≥18.5 横向 ≥16.5 伸长率〔%〕 断裂 ≥220 低温 20-45 直角断强度〔kN〕 ≥4.0 厚度 〔mm〕 0.12+0.02 微孔 〔个〕 ≤10 隔土层 〔mm〕 <0.075 4.8.8 依照京沪高速铁路昆山试验段体会,密封膜应比预压区宽7~10m,且密封膜铺设时需适当放松,防止抽真空时膜间未清理洁净的砂、石子等颗粒将膜穿破。

4.9.2、4.10.2、4.11.2、4.12.2、4.13.2 复合地基承载力是检验地基加固处理措施是否能满足路基工后沉降的重要指标,为确保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后沉降在一样地段不大于5cm、沉降速率小于2cm/年、桥台台尾过渡段路基工后沉降量不大于3cm的要求,京沪高速铁路地基处理应进行动态设计,此处规定检验复合地基承载力确实是为了给设计的沉降运算提供参考依据,使沉降运算更合理、准确。

4.9.12、4.10.12、4.11.10、4.12.10、4.13.9 复合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一样由建设单位指定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故在此处仅提出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要求和检验数量,未规定检验单位。 4.11.4、4.12.3、4.13.3 施工设备的废水、废油假如任意排放,会污染水质、土质。应引至适当地点,采取净化措施后,才能排放。废弃材料及垃圾,同样需要集中处理,以防污染环境。

4.11.9、4.12.9、4.13.8 每根桩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应制取3个试件,试件尺寸要求和试验方法可参照«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TB10115〕中关于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的规定,但压力机宜采纳5~7.5kN的无侧限强度试验机.

采纳该法进行粉喷桩、浆体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工后质量检验,其钻芯取样的工艺是关键,必须保证取芯质量。否那么,往往因岩芯破裂而造成假象。因此,如有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另行选桩加倍抽检。如仍有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应进行单桩及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并以此试验结果作为质量评定的最终依据。

4.12.5 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的浆液,以浆液密度符合试验室选定配合比对应的浆液密度进行检验。

4.14.3 依照«铁路工程环境爱护设计规范»2.0.3条规定: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提示环境爱护指导性原那么;4.0.1条规定:铁路噪声、振动污染防治设计,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要求。

4.14.6 经强夯处理的地基,其强度是随着时刻增长而逐步复原和提高的。因此,在强夯施工终止后,应间隔一定时刻方能对地基质量进行检验。

4.15.1 土工合成材料系合成化工原料制成,受阳光照耀容易老化,故强调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后应及时覆盖,以免阻碍材料的使用寿命,一样应在铺好后48h内填土覆盖。

4.15.2 土工合成材料易受施工机械损害而降低力学性能。为保证其不受损害和就位固定后位置不受扰动,其上的砂垫层不宜直截了当压实。

4.15.4 每批土工合成材料生产时的原料配制、生产工艺可能会存在差异,依照土工合成材料有关检验规定,结合高速铁路土工合成材料使用范畴和数量,按每批产品每1万平米进行抽检。

4.15.6 一样土工合成材料两个方向的强度并不一致,纵向强度较高。强调铺设方向符合设计,使其强度高的方向与受力方向一致,更有利于充分发挥材料性能,节约工程造价。 5.1 一般填料指除块石类、改良土或专门的非天然岩土类填料以外的可用填料。

5.1.3 路基填筑按照〝三时期、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这是经实践总结的施工体会。〝三时期〞指把路堤填筑施工分成预备、施工、整形验收等三个时期。〝四区段〞指填筑施工划分为填筑、平坦、碾压和检测等四个区段。〝八流程〞指施工预备、基底处理、分层填筑、摊铺平坦、洒水或晾晒、机械碾压、检验签证、路基整形等八个流程。

5.1.4 填料含水量应操纵在由试验段确定的施工承诺含水量范畴内,要紧是指具有可击实性的细粒土和含细粒成分较多的粗粒土,对不具有可击实性的粗粒土或碎石类土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5.1. 5、5.1.6 在秦沈客运专线路基填筑施工中,由于路基填筑压实要求比一般铁路高,因此,有些填料虽符合现行铁路路基规范中的填料分类标准,但由于填料的级配或压实后强度方面的缘故,难以达到所规定的标准。通过秦沈客运专线施工中对这些土进行的填筑试验,并作了详细深入地分析研究,对粗粒土中的粉、

细、中砂和C组细粒土中的粉黏土得出了一些具体结果,考虑到这些结果可能存在一些地区局限性,因此仅在条文说明中列出。

在填筑基床以下路堤时,对粗粒土填料,粉、细砂一样不宜直截了当填筑。中砂以上砂、砾应级配良好,其不平均系数Cu>12。C组细粒土中的粉黏土应使其黏粉比〔黏粒重量/粉粒重量〕>22%,同时应满足其无侧限抗压强度qu>170kPa〔或黏聚力>65kPa〕。在填筑基床底层时,对粗粒土填料,细砂一样不宜直截了当填筑。中砂以上砂、砾应级配良好,其不平均系数Cu>20。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填料,可采取改良措施,并应与远运土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粗粒土宜用物理改良方法,以改善其粒径级配。改良后的粗粒土其级配曲线应接近圆顺,在填筑基床以下路堤时,不平均系数Cu>12;在填筑基床底层时,不平均系数Cu>20。细粒土可采纳物理改良方法或化学改良方法,当采纳化学改良方法时,应依照不同性质填料,选择适宜的掺合料,并进行不同配合比的室内物理、力学试验,优化配合比,提出改良后的要紧技术参数〔如无侧限抗压强度qu等〕。

5.1.6 检测细粒土和砂类土填料的压实系数或孔隙率,应优先采纳灌砂法;当选用核子射线法时,须与灌砂法进行对比试验,确认其可靠性,并求出偏差修正值。每种填料对比试验的测点数不得少于30组。 5.1.7 依照秦沈客运专线路基工程质量操纵实践,本标准明确规定了基床以下路堤每层最大、最小填筑压实厚度,增加了基床以下路堤相邻两层填料必须符合反滤准那么的规定。

5.2.5、5.2.7 如设计未对需化学改良土及外掺料试验项目提出具体要求,可按下表进行试验。

化学改良土原材料的试验项目和频次

材料名称 试验项目 含水率 土 液限、塑限 有机质和硫酸盐含量 石灰 粉煤灰 固化剂 有效钙、氧化镁 烧失量 凝聚时刻 强 度 目 的 确定原始含水率 求塑性指数,审定是否符合规定 确定是否适宜于用石灰或固化剂改良 确定石灰质量 确定粉煤灰是否适用 确定固化剂是否符合要求 确定固化剂是否符合要求 每批同一料源材料应做两个样品 每个土源点使用前测两个样品 按现行铁道部颁«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执行 频 次 试验方法 5.2.10 依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3.1.9条,灰土施工时 〝细粒土应尽可能粉碎,土块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mm〞

5.3.5 依照GB50218-9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规定,抗压强度低于5MPa为极软岩石。极软岩石在大吨位压路机的强力振动下,易形成较小颗粒的碎屑填料,此类填料已不再具有岩块类填料的性能,故应按一般填料填筑,即填筑过程中减薄层厚,满足相应的粒径操纵要求,并按类似填料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测。 5.4.2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下承层如有坚硬突出物,那么易穿破或损害土工合成材料。因此在铺设之前应将下承层整平压实。土工合成材料如有褶皱,没有展平,将不利于材料强度的发挥。土工合成材料一样是以

纤维或交分子聚合物等原料制成的,受日晒易老化、缩短使用寿命,降低材料强度,故而强调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后应及时覆盖。

5.4.3 土工合成材料易受施工机具损害而降低力学性能,软土地基如直截了当用重型机具碾压,易破坏土体结构强度,使土工合成材料变形,为防止不良后果显现,特作此规定。

5.4.4 每批土工合成材料生产时原料的配制及生产工艺都会存在差异,因此必须查验每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报告单,并进行抽样试验。

5.4.5 一样的土工合成材料纵横两个方向的强度相差较大,纵向强度较高。因此铺设方向必须与设计要求一致。

6.3.2 为保证路桥间线路的平顺、稳固,在桥台结构完成后,应安排过渡段路堤与相邻的一样填土路堤同时施工,并使用同等压实能量的压实机械,将过渡段与一样路堤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高度进行填筑碾压。 6.3.7 在桥台或横向结构物邻近、大型机械不能到位的部位,用小型振动冲击夯等压实机械充分压实,但其填料虚铺厚度不应超过20cm。

7.1.4 峒室药包爆破专门难幸免对路堑各部造成损害和隐患,故严禁采纳。 7.2.1 为保证路基横向刚度的平均性,幸免填、挖部分的沉降不均,提出本条规定。

8.1.7 依照秦沈客运专线路基工程质量操纵实践,本标准明确规定了基床底层路基每层最大、最小填筑压实厚度,增加了基床以下路堤相邻两层填料必须符合反滤准那么的规定。

8.2.4 基床表层填筑按照〝四区段、六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是依照秦沈客运专线的施工实践总结的体会。〝四区段〞指基床表层填筑施工划分为验收基床底层、搅拌运输、摊铺碾压、检测修整等四个区段。〝六流程〞指填筑作业分为拌合、运输、摊铺、碾压、检测试验和修整养护等六个流程。

8.2.7 级配砂砾石和级配碎石中细集料含量过高,将使塑性指数增大,降低集料的强度和刚度,水稳性也差。故必须严格操纵0.5mm以下细集料的含量及其液限和塑性指数。

为保证轨下基础稳固,防止道碴嵌入及防止基床底层颗粒进入基床表层,不同材料之间的级配需满足太沙基反滤准那么,即D15<4d85 〔D15为粗粒土颗粒级配曲线上相应于15%含量的粒径,d85为细粒土颗粒级配曲线上相应于85%含量的粒径〕。当基床表层填料与下部填土之间不满足D15≤4d85的要求时,需在基床底层表面铺设无纺土工布。尽管其使用目的和所用材料有别于地基加固处理中的土工合成材料,但施工质量要求是差不多一致的。

8.3.2 由于软土、松软土地基沉降较一样地基大,为保证路基的平顺性,铺轨时路肩标高必须满足高程承诺偏差的要求。

9.1.4 混凝土所用材料应分别符合«一般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一般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质量要求,其检验项目、检验批量和检验方法应遵照标准的规定执行。

混凝土的初凝时刻与水泥品种、凝聚条件、掺用外加剂的品种和数量等因素有关,应由试验确定。当施工环境气温较高时,还应考虑气温对混凝土初凝时刻的阻碍。

养护条件关于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有重要阻碍。在施工过程中,应依照原材料、配合比、浇筑部位和季节等具体情形,制定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强度的正常增长。

9.1.5 为了克服人工拌制砂浆不易搅拌平均的缺点,规定砂浆应采纳机械搅拌。同时,为使物料充分拌合,保证砂浆拌合质量,规定了砂浆的搅拌时刻。在一样气温情形下,水泥砂浆在3h内使用完,砂浆强度降低一样不超过20%,符合砌体强度指标的确定原那么。

9.1.13、9.1.22 预制排水沟为拼装式。预制件形状、尺寸、强度及基础与基坑的密实、平坦程度,直截了当阻碍预制侧沟的拼装质量、排水成效和使用寿命,故对其做出规定。

预制或现浇水沟及盖板混凝土强度等级检验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成型试件进行标准养护,再进行28d抗压强度试验。

9.1.15 浆砌水沟砌体砂浆强度等级检验应在砂浆浆砌地点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再进行28d抗压强度试验。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9.3 本标准地下排水设施指渗水暗沟、渗水管、盲沟等所有路基地下排水设施。

9.3.5 地下排水设施沟槽两壁需铺设土工织物,只有保持沟槽两壁平顺,方可按设计要求铺设土工织物,保证其铺设质量。

9.4 依照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过渡段设置专门的排水设施,对排水要求更高, 故本标准对过渡段排水设施作为分项工程列出。但由于还未设计,此处暂如此规定,待实践中再完善。

10.1.9、10.1.10 泄水孔排水是否畅通、沉降缝设置位置直截了当阻碍结构物安全稳固,故作为主控项目规定。

10.5.3 铺网前洒水浸润边坡应注意洒水适量,以浸润深度30cm为宜,既有利于草籽生长成活,又不阻碍边坡稳固。

10.5.4 草籽播种后,表面覆盖土厚度以盖住网垫为宜,不应使网垫暴露于阳光下。同时,应做好洒水养生工作,养生期不应少于30d。

10.7 参照«铁路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技术暂行规定»编写。依照边坡植被防护技术的进展及应用,第10.7.1条增加了喷播植草防护的规定。

11.2 防护栅栏采纳全线贯穿封闭设置,为高速铁路安全、畅通的保证措施,因此防护栅栏本身的可靠程度尤为重要,故在此作为分项工程规定其质量要求。

11.4 为保证高速铁路路基修建质量,幸免传统施工方法带来的站后工程对路基的破坏,所有需在路基上开挖埋设、设置的施工应与路基施工统筹安排,同步修建,并保证回填质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