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机房高度的要求:1、内部高度的规定-机房门的高度、控制柜前维修空间的高度、曳引机上部空间的要求;
2、电梯顶部空间的要求,如最高层高度的限制,需要将机房地面整体上移以满足顶部空间的要求,从而使机房的空间高度变化。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12月4日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OO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2 机房 (机器设备 间)及相关设备 2.1 (3)机房通道门机房(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通道与通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道门 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 C 检验方法 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审查自检结果.如对其有质疑,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现场检验(以下C类项目只描述现场检验方法):目测或者测量相关数据 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2 机房(机器设备间)专用 C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目测 途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 m或屏、柜的全宽(两2 机房 (机器设备 间)及相关设备 2.3 安全 空间 C 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2m; (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目测或者测量相关数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据 2.4 地面 开口 C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目测或者测量相关数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0mm 据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2.5 明; 目测,操作验证各开关照明与(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 的功能 插座C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6 断错相保护 C (1)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分别断开三相交流电源的任意一根导线后,闭合主开关,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2)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调换三相交流电源的两根导线的相互位置后,闭合主开关,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3.2 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 C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①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0.1+0.035v(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②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21.0+0.035 v(m); ③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2(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O.035v(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2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 +0.035 v(m); ④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0.5m×0.6m× 0.8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 注A- 4:当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2进行有效监控时0.035v可以用下值代替: ①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2,但是不小于O.25m; ②电梯额定速度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3,但是不小于O.28m。 (2)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有不小于2O.1+0.035v(m)的制导行程 (1)测量轿厢在上端站平层位置时的相应数据,计算确认是否满足要求;(2)用痕迹法或其他有效方法检验对重导轨的制导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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