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公司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结合《易制毒药品管理条例》和我公司实质情况,特拟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保护,负责督查、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2、库房保留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3、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留,严格执行 “五双 ”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时期,应指定专人看守 ,双人查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定进行查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 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切合。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马上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办理。
4、检查包装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马上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办理。
5、检查储蓄量,依照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赞同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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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管理制度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依照使用部门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用“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
7、库房保留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
要求完满、清楚,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定一致,做好盘存工作,保证账实切合,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相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部门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
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予易制毒化学品。
0、每天检查由库房保留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
1、如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库房保留员、使用部门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办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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