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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成品保护制度

2021-06-11 来源:独旅网
建筑工程公司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工作,提高岗位工人素质。

2、项目部对已经验收成品必须进行标识。

3、项目部具体由质量员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检查工作。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破坏。前施工班组如对成品保护不当,后施工班组在交接班时,必须共同检验后,告知项目负责人、专业质量员落实进行处理。

4、不同材料的交接处,易碰撞受损部位,必须采用遮挡,隔离的防护措施,确保成品的完整性,对已完成的楼地面,必须覆盖严实后,才能进行上部的施工。

5、动用电气焊,必须由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会同安装工程班组长实际了解施工部位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签置动火报告后,方可作业。

6、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部位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7、各楼层进行定人负责,无项目施工令,不得进行施工。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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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采取护、包、盖、封等必要保护手段,以免人为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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