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 2 3 4 申请人 姓 名 常住 地址 身份证 号 码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热心社会公 益事业情况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有无犯罪 记 录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鉴定单位 (全称) 鉴定单位 地址和电话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用A4纸打印。
2.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乡镇填写、盖章(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盖章)。 3.“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4.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5.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性别 邮编 工作 单位 电话 编号:
申请资格种类 及 学 科 5 6 7 8 9 10 1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