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序号: 户籍或居住地派出所: 姓名 曾用名 家庭 地址 志愿 考 生 本 人 简 历 (从中学填起)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政治 面貌 毕业 学校 籍贯 市(地) 县、市(区) 乡(街) 1、 2、 3、 姓名 考 主 生 要 家 社 庭 会 成 关 员 系 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考 生 本 人 情 况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 2、参加邪教组织;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5、被开除公职; 行为; 6、道德败坏,品质恶劣,有流氓、盗窃等不良和违法 7、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 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 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本人划不清界限; 9、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家属三代以内有无精神病史 (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 意 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应由政审人员填写;
2、审查单位意见应有“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
3、考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须到所在单位调查,要求出具文字材料,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须到所在学校和居民委(村)调查; 5、家属三代内有无精神病史,须到居民委(村)认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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