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一、筹建校园超市的目的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局、国家卫监委等三部委共同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于2019年4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我校为全日制寄宿高中,学校有近2000名住校生,结合校情,学校本着非营利,服务好全校师生的目的开设校园超市,方便本校师生在繁忙的工作、学习之余的日常生活物资及便利服务的需求,维护师生的消费权益和身心健康。
二、经营原则
以高质、安全、微利、便捷为指导原则。
三、服务标准及内容
1、高质:严格所供货品质量关:保证货品在效期之内;保证无“三无产品”;不向学生售卖卫生部明令禁止学生使用的商品;无“QS”标识的直接进口食品。店面环保、清洁,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2、实惠:根据季节、进货情况及时调整货品价格,以最优惠的价格服务师生。 3、全面:货品齐全,尽量满足师生的生活需求。 4、便捷:营业时间与师生休息时间契合。
四、具体经营管理方案
组建筹建小组,工作内容
① 熟悉超市自办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② 在校长室的指导下确定学校超市自办后经营范围; ③ 依据时间节点办理超市自营相关资质材料;
④ 在取得相关资质后,提前规划超市自办经营模式及相关流程,及时报校长室、领导小组;
⑤ 结合学校超市经营项目在校长室、领导小组指导下对超市环境进行适当调整,包括软硬件设备的更新;
⑥ 选定供货商,做好配货准备,并及时报校长室、领导小组; ⑦ 选配工作人员,做好开业运营准备。 (三)、工作流程:
1、筹建小组提前了解超市自办需要的资质材料,包括相关资质材料获取流程,确定超市经营范围。
2、根据经营范围着手约谈供货事宜,具体工作由工作组全体成员参与,并在市场询价后货比三家;
3、对超市内部环境卫生进行修缮,包括软硬件设备的更新; 4、筹划超市自办后的规划,人员调配、建账立账等方面工作; 5、开始联系供货,相关人员开始上岗熟悉业务; 6、超市自办开始试运行,为高一新生军训服务。 (四)具体规划
1、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员人员健康证,委托经营管理证明,委托经营人合同,店面平面图。
2、经营范围:日用生活品、食品(水果)、文具、粮油等,教育局明文规定不允许销售产品不销售。(烟酒不销售,无烟草许可证。)
3、超市格局设置:可将文具柜台单独设立在较店面。 4、硬件投入:收银机系统*4及后台管理系统;
电脑*1,进销存软件*1,扫描仪*1,条码打印机*1,校园卡刷
卡机*4, 监控摄像系统*1
收银桌,展架等(具体按装修情况而定。) 5、人员配置:8-9人;店长一名,工作人员因校园超市的特殊性,集中在中午及下午下课期间人流量较大,所以在营业期间两边超市各需要两名收银员及两巡察人员同时工作。非营业期间按商品种类分组理货,上货,盘点及店内卫生打扫等各项杂事。
薪资待遇:底薪+加班+绩效工资,(工作人员底薪为最低工资标准,所有收入在扣除保险公积金后收入约三千元左右)
6、建立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商品采购验收及库存盘点管理规章制度。
(2)商品定价销售及上架制度。 (3)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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