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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承台钢吊箱法施工技术要求

2020-01-03 来源:独旅网


水中承台钢吊箱法施工

低桩承台是指凡桩顶位于地面以下的桩承台,通常建筑物基础承重的桩承台都属于这一类,低桩承台与浅基础一样,要求承台底面埋置于当地冻结深度以下。低桩承台作用与桩承台作用一样,即把多根桩联结成整体,共同承受上部荷载和把上部结构荷载,通过桩承台传递到各根桩的顶部。

技术要求

3.1 钢吊箱是由钢板、加劲肋焊成的侧、底板和支撑体系组拼成的带底的箱式水密结构,应进行专门设计,除结构尺寸、强度、刚度、吊装方法应满足施工要求外,尚应满足抗浮力、防漏水和整体吊运的要求。

3.2 钢吊箱底板结构除应满足浇筑水下封底混凝土和抽水浇筑承台混凝土时受力要求外,尚应根据成桩的实际偏差确定箱底高程处的预留桩孔位置,并不得伤及底板的加劲肋和横梁;封底前应将底板与桩身间的缝隙封堵。

3.3 钢吊箱侧板可采用单壁,并做成拆装式,当利用侧板做承台外模时,应保证承台的设计尺寸。

3.4 钢吊箱可视水深情况,采取在浮箱上或工作平台上组拼成整体,再浮运、吊装到已沉好的定位桩上,或采取在桩基外侧搭设工作平台进行组拼、吊装到定位桩上。

3.6 钢吊箱封底水下混凝土的厚度,应按抽水时围堰不上浮和混凝土强度应满足受力要求的原则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m。在水位变化较大的施工环境中,尚应考虑当发生

施工水位低于吊箱底面的情况下浇筑承台混凝土时吊箱不得下沉。封底混凝土的施工满足水下混凝土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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