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装 装 修 合 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装修顺利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
4、承包造价(小写): (大写):
二、工程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为 天。(特殊情况需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装修施工起始日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本工程竣工后,水电质保 年,其他质保 年。
四、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开工前支付 %。
2、泥工完工,木工进场前支付 %。
3、油漆工完工后支付 %。
4、全部完工后支付 %。
五、其他约定
1、甲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在装修过程中发现乙方未能按照双方协商好的要求进行装修,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乙方人员退场。
(三)甲方必须按照上述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及时结算以及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责任、权力
(一)乙方施工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有权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时进行停工或延期施工并索赔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发生纠纷时由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湘潭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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