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的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表现一贯积极,任劳任怨,忠于职守,为物业管理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年终给予物质奖励。
2、为业主排忧解难,多次受到业主表扬,为公司赢得信誉和荣誉的,年终给予物质奖励.
3、值班时有效制止犯罪活动,或抓获疑犯.避免业主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4、及时发现险情,如火灾等险情,采取有效措施,方法得当,处理及时,为保护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5、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对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可给予酌情物质奖励.
6、在维修过程中解决重大难题,避免重大损失,节约资金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酌情奖励。
7、拾金不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8、其他方面表现突出,需要奖励或表彰的,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或表彰。
二、处罚
1、公司员工遇到重大险情,视而不见,不采取有效措施,延误施救时间造成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侵害的,扣当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2、监控值班、巡逻值勤人员不负责任,对实施的刑事、治安犯罪过程应该发现而未及时发现.或虽发现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造成公私财产或人身侵害的,扣值班值勤人员当月工资100元。
3、小区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经公安机关破案后,确认保安值勤、值班人员有责任的,扣被确认值班人员当月工资100元以上,性质严重的从重处罚。
4、对公共设施养护管理责任不落实,致使小区公共设施损坏、丢失,造成人员伤害、或管道损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扣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当月工资100元。
5、公共用电线路漏电,造成人员触电事故的,扣电工维修人员当月工资200元。
6、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错账短款,发生重大错误的,财务经办人要全额赔偿。并根据情节扣发工资。
7、对业主档案资料管理不善,泄漏业主隐私,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100元。
8、上班时未按要求着装,不佩带胸卡的,每次扣当班值勤人员工资20元.
9、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脱岗、漏岗、睡岗,执勤时间看书、看报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扣当班人员工资20-40元。
10、进住户维修、查表作业不穿工作服、不穿戴鞋套,或非亲属关系在业主家吃饭、饮酒、吸烟的,每次扣工资20-50元。
11、不服从领导,拒绝分配工作,解除劳动关系. 12、患得患失,或工作敷衍,效率底下,保证不了工作质量的扣当月工资50—100元。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
13、上班时间饮酒的,扣工资1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工资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14、保洁人员不按公司规定,达不到保洁标准的,查出一次扣工资20—40元.
15、工作严重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违反劳动纪律、履教不改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请销假
1、事假:每天扣月平均工资日薪。审批程序为:本人填写请假条,写出事由,请假一天由管理部主任批准,2—3天由副经理批准,4天以上由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请病假1—7天,每天发50%工资。但必须有医院证明或病例记载,超过7天的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除
外。住院治疗由公司临时决定,审批手续同事假。
3、公伤:因工负伤,在住院期间按全勤处理,如不需要住院。医院医生建议休息治疗的,在全休期间照发工资.不符合全休条件拒不上班的,按事假扣发工资。
四、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早退每月累计3次的。扣工资30元,累计4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2、旷工:每旷工一天扣工资80元,月连续旷工2次的,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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