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后服务志愿教师申
请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学生课后服务志愿教师申请表 教师姓名 个人 特长 简介 联系方式 任教学科 巨峰镇初级中学课后服务教师承诺书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精神,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行,提高实效性,特要求课后服务指导教师遵循以下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遵守师德,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
二、教师的授课任务由教导处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三、做好各项辅导准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和课堂、课间及课后纪律管理工作。 四、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推迟上课时间或提前下课;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导处申请,经教导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课堂上要强调课堂纪律,要求学生端正坐姿、写姿,不得在课堂上喧哗吵闹。
六、课后服务结束后,将桌椅整理整齐,做好教室(特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多媒体断电。
七、课后服务结束后,应带领学生路队到校门口与校车师傅进行交接,等学生上车且车启动后方可离开学校;若有家长未及时来接的学生应将其带到校门卫室等家长,不得让其随意跑动。
八、每次辅导做完适量作业后,根据任课老师要求统一收齐,整齐放在讲桌上或送到办公室待老师批阅。
九、每次课都要点名,发现学生没到课应及时了解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录。上交相关表册。
十、可将当天的辅导情况汇报给家长,如告知家长学生当天作业完成的质量,当天学生上课表现及帮助学生进步的措施等(家长接送时或以微信、短信的形式)。 十一、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安排进行活动,不随意调整、删减、增加教学课时,确实要调整或变更的,应提前一天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教导处研究后决定。
十二、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教师(签名): 教导主任(签名): 校长(签名或盖章):
巨峰镇初级中学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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