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和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广新成果。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开辟新的产品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各类产学研工作管理。
第三条 定义
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高校和科研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四条 各部门职责
1、企划部负责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协调与沟通 2、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产学研项目技术对接。
第五条 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1、充分利用公司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实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公司研发活动的前提下,为学生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A/0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 页 码: page2 of 5 2、优先接纳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3、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公司进行实践活动,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4、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六条 组织运行方式
1、企划部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归口部门,对产学研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熟知合作双方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双方约定开展合作。
2、公司设立产学研合作活动管理小组,组长由企划部经理担任,组员由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财务部、企划部、生产部主管组成。
3、组长每年根据公司研发活动的需要,组织管理小组制定公司年度产学研活动的计划、经费预算、人员配置等事项。
第七条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来源:
(1)按照公司的销售收入,按比例划拨专项经费; (2) 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 (3)政府补助经费; (4)其他。
2、政府补助经费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资金用于支付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支出,保证产学研活动顺利进行。
3、 产学研活动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合作双方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产学研合作资金。
4、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已发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A/0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 页 码: page3 of 5 第八条 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
1、 建立产学研合作奖励机制,每年按《科技项目奖励规范》奖励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对确实有发展前景和进度良好的项目,公司将在资金、政策和设备上给予重点保证和倾斜。
3、 公司将定期评选产学研合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根据产学研合作考核情况判断,经公司评审、决定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产学研合作的终止
1、产学研合作活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终止: (1)已完成产学研合作目标的;
(2)无法按照办法规定的原则继续开展研发活动的; (3)自行协商解散的。
(4)产学研合作的终止,应该报公司审批同意。
(5)合作终止前,应该对合作进行清算,确定债权债务归属和成果归属,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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