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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2020-04-30 来源:独旅网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次。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次。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罚款100元/次,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4)、工地及住宿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次.

(5)、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次,举报者奖励100元/次。

(6)、 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处罚款200元/台。

(7)、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200元/次。

(8)、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及碘钨灯,违者罚款200元/次.

(9)、凡是打架斗殴、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3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工具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元/次。

(11)、凡是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罚款200元/次.

(12)、使用塔吊运转材料,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定锁紧钢丝绳、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罚款200元/次. (13)、结构施工摸板加固时支撑在外脚手架上连接者,罚款100元/处。

(14)、楼层内、外墙施工高空落物者,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5)、搭乘物料吊笼上楼者(塔吊),罚款500元/次,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6)、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影响文明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17)、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大功率电器等器具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次.

(18)、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对相关班组罚款100元/次.

(19)、高处作业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准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违者罚100元/次。 (20) 高处作业必须正确拴扣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系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系多人,违者罚款300元/次。

(21)、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违者罚款100元/次。 (22)、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等,必须堆平放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违者罚款200元/次。

(23)、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须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层,违者罚款300元/处。 (24)、操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标明容许荷载值,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过允许荷载,违者罚款200元/处.

(25)、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上下梯,违者罚款200元/处。

(26)、操作人员在平台顶面上操作时,不得跨到防护栏杆外侧.违者罚款200元/次.

(27)、在危险部位下方作业、休息或存放机具.罚款100元/处. (28)、电动蛙式打夯机电源线破损并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未戴绝缘手套的罚款200元/次。

(29)、在电杆附近挖土,对暂不能取消的拉线及杆身未进行保护,并未设明显警示的,罚款200元/处。

(30)、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未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且未安排专人指挥的罚款200元/处。

31)、基坑开挖未按规定放坡,基坑支护变形处理不及时的罚款200元/处.

(32)、沟、坑、槽周围无防护栏杆,沟、坑、槽深度超过1.5米,未按规定要求放坡,无防坍塌措施的,罚款200元/处.

(33)、在沟、坑、槽边一米以内堆土或停放机具、堆放材料的,罚款200元/处。

(34)、墩台浇注混凝土施工未搭设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平台外未设栏杆、安全网罚款200元/处.

(35)、承重支架、斜撑、剪刀撑设置不足,平台无栏杆、梯子、安全网等,罚款200元/处。

(36)、预应力张拉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工作平台无防护屏障,作业人员无防护设备的,罚款200元/处。

(37)、木脚手板材质符合要求,厚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支撑间距不得大于2m;违者罚款200元/处。 (38)、竹脚手板材质符合要求,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竹脚手板,脚手板设置统一按照对接,违者罚款200元/处。

(39)、脚手板必须按平台、脚手架宽度铺满,不得虚搭或有探头板,作业层外侧应按规定设置挡脚板。违者罚款200元/处。

(40)、严禁在超过起重机械容许荷载、荷载不明和歪拉斜吊重物的情况下起吊,违者罚款200元/次.

(41)、吊装作业吊装物上及吊装物下严禁站人,违者罚款100元/次。

(42)、安装、拆卸5m以上的模板,未搭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罚款100元/次.

(43)、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投的罚款500元/次。 (44)、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防护网的罚款200元/处,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45)、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架、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现一次,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在架子上嘻闹的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10000元/次.

(46)、班组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安全防护设备不全、过期报废的机械而投入使用的,罚款2000元/台(件)。

(47)、在落石与危险地段施工未清理危石、未设置拦截设施进行施工者罚款200元/处.

(48)、施工中坡体有滑动、崩塌迹象未暂停施工、未报上级处理,罚款500元/次。

(49)、开挖作业面与装运作业面未错开、双层作业,罚款200元/处。

(50)、施工现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及装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处。

(51)、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必须有罩壳,要有随机开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不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m,违者罚电焊工100元.

(52)、施工现场用电不执行三相五线制,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53)、电源变压器围栏外,4米之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200元/处。

(54)、配电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200元/处。

(55)、焊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未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的,氧气瓶竖放,乙炔瓶平放的,罚款相关责任班组200元/处。

(56)、施工用电源线老化破损,不符合规范要求,拒不整改的,处罚相关责任班组300元/处。

(57)、末级配电箱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无备案证的,处罚相关责任班组300元/处。

(58)、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流总开关线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装置,违者罚电工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m;不允许电线绑在脚手架上,违者罚值班电工200元。

(5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外壳必须做重复接地,如一台设备未设置罚款100元。施工用电电源线使用裸插的,罚款200元/处。(60)、(6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者,罚款100元/次。

(61)、末级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线路配置混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规定的,凡违反其中一项罚款100元/处。 (62)、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电源搭接,必须由持证电工搭接,私自搭接或电工允许工人搭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63)、四口每一处未作防护的,罚款300元/处,每有一处不符合规

范要求的,罚款200元/处。

(64)、五临边每一处无安全防护的,罚款100元/处,每有一处临边防护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100元/处。 (65)、大面积临边防护不到位的,罚款500元/处。

(66)、电梯井、采光井无立面和水平防护的罚款300元/处。 (67)、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或同意拆除但未及时恢复的,处罚300元/处。并立即修复,否则加倍处罚. (68)、配电箱安置的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0。8m-1。6m),无防雨、防潮措施的,每违反一项罚款100元/处.

(69)、施工外防护架密目网封闭不严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处。 施工外防护架水平防护封闭(挂设水平安全网)不严,软硬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200元/处。

(70)、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违者罚款100元。 (71)、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对相关班组进行1000元—10000元/次的罚款,影响及后果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2)、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罩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处,并立即整改。

(73)、违章乘坐井架、塔吊及提升笼,罚开机者200元/次。 (74)、挖孔桩井下作业人员上下井不用安全爬梯,违章乘坐料桶上下以及不用容器盛装渣土者,从重处罚500元/次.

(75)、孔井边堆放渣土必须离孔井边缘1m以外,堆渣土高度不得超过1m,否则从重处罚500元/处。

(76)、人工挖孔桩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井下作业必须系强提保险绳,开挖超过规定深度要对井下送风,下班前要对孔口进行罩盖,违者罚款100-500元

(77)、塔吊、施工电梯超载使用,违章操作的,罚款500元/次. (78)、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1000元—10000元的处罚,影响及后果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9)、脚手架、卸料平台搭设好后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并作好记录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300元/次。

(80)、卸料平台不按限载要求使用,处罚300元/次。

(81)、施工现场所有物料吊运严禁在阳台、外脚手架等危险地方吊运,必须在规定的卸料平台吊运,违者发现一处罚款300元/处。 (82)、施工外防护架上严禁搭设落料梭槽和使用梭槽,如违反此规定罚款1000元/处。

(83)、外防护架上严禁搁置各种物料,违者罚款200元/次. (84)、严禁内支撑架与外脚手架连接,违者罚款500元/次. (85)、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虚空,未进行夯实处理的200元/处。 (86)、外架首层硬防护和悬挑架底部封闭不严,处罚200元/处。 (87)、外架连墙件未按施工方案设置的,处罚200元/次。

(88)、模板支撑架未设置扫地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的,发现一处处罚200元/处

(89)、利用吊篮脚手架作运输工具者,处罚200元—500元/次. (90)、吊篮脚手架作业人员无独立保险绳,无保险卡及保险卡失灵的,处罚300元/处。.

(9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等一切电源,严禁任何人因矛盾或其他原因私自断电,违反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 (92)各班组应每天对班组使用的工具(钢丝绳、料斗、灰盆、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跟换或维修,如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跟换、维修的罚款班组100—200元.

(93)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准”执行,如违反其中一条规定罚款塔吊司机、司索工各100-200元。 (94)塔吊司机应每天检查塔吊各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如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或未检查设备造成事故的罚款100—500元。

(95)塔吊限位装置不齐全,灵敏无效,重罚2500元/处。

(96)木工机械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圆盘锯上有防护罩壳,平创上必须有护手装置,违者罚款100-200元。

(97)木工棚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不准吸烟,不准有明火,违者罚款100—500元.

(98)违反其它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相关规定的经发现或查实的根据情况而定,罚款100—10000元.影响及后果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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