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乡村旅游发展经验的启示
作者:刘洁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综合版》2017年第03期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村旅游日益成为国内旅游消费的主力军,成为拓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据国家旅游局统计,目前全国城市居民周末休闲和节假日出游,70%以上选择在周边的乡村旅游点,全国主要城市周边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年增长均高于20%。2016年年底印发的《国家“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有41处提及“乡村”,并用专门章节部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但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经营规模、基础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都还有较大差距,与爆发式增长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而作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国,早在1998 年游客中就有33%选择了乡村度假,仅次于海滨度假的比例(44%)。因此,总结提炼法国发展乡村旅游的成功经验,开展对比研究,对于促进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法国乡村旅游的起源与产品
乡村旅游的概念。乡村旅游是传统农业的后续产业或替代产业,是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产物。虽然早在1863年,托马斯·库克就组织了到瑞士乡村的第一个包价旅游团。而真正意义上大众化的乡村旅游则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班牙。但是截止目前,绝大部分学者都认同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属性, 是界定乡村旅游的最重要标志。
法国乡村旅游的起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农村空心化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密度稀疏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为解决“三农”问题,法国政府开始实施“领土整治”政策,将土地集中进行大规模的产业化经营,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整齐的、大片区的农业景观对游客具有震撼力,加之基础设施的改善,餐饮、住宿、商店等配套服务不断完善,逐步形成旅游产业6大要素的集聚,为乡村休闲旅游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法国乡村旅游的主要产品。根据法国农会的划分,法国乡村旅游主要分为农场客栈、点心农场、农产品农场、骑马农场、教学农村、探索农场、狩猎农场、暂住农场和露营农场9个产品系列,归纳起来可划分为美食品尝、休闲和住宿三大类。美食食料要求原产地在本地及周围农场,保证新鲜,烹饪必须是当地使用的加工方式。住宿有多种模式,主要包括乡村别墅、床餐出租房、远足者宿营地、乡村酒店等。休闲包括参观农场、学习体验农作物栽培、动物饲养、参与狩猎、读书、摄影等娱乐休闲类活动。 法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经验
在旅游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学者们总结出了旅游业发展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精辟概括了旅游活动,是对旅游业描述最简洁、最准确、传播最广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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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旅游发展。1955年,法国政府鉴于法国农村大量的具有传统风格的民居空置、损坏,开始启动了以繁荣农村小镇,克服农村空心化现象为主要目的的“农村家庭式接待服务微型企业”计划。为了使农村民居满足“家庭接待服务微型企业”的标准,法国政府提供经费的资助以促进维护与修缮。法国各地政府规定:只要住所业主遵守利益相关者的约定,家庭旅馆在建设后达到三稻穗(三星级)标准,10年中每年向公众开放6个月,就可以得到政府家庭旅馆修缮补助津贴,补助津贴大约占总投资额的20%—30%。大约有40%的家庭旅馆获得了政府的公共资金补贴。在基础设施方面,2000—2006年法国政府共拨款5300万欧元为乡村旅游景点修筑公路。另外,法国政府每年组织一次为期2天的乡村旅游博览会,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帮助农村居民发展乡村旅游。
发展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法国乡村旅游起步之际,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合作便应运而生。协会在政府的政策范围制定行业规范、制度及质量标准,以达到行业自律,最终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的主要规范、质量评级标准由法国农会下属协会制定。法国农会是公共职业联合机构,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一方面代理或协助政府主持农业行政事务,另一方面要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并代表农民与政府交涉,拥有政府和民间的双重身份,也是它们之间的重要桥梁。农会常设委员会(APCA)下属成立了农业及旅游接待处并研发了“欢迎你到农庄来”的组织网络。此外,协会还担负起全方位指导农民、教育农民、帮助农民的重任。协会对于加入协会的会员从房屋的修缮、经营、定价、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培训与帮助。
坚持本地化,强调原真性和独特性。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法国政府坚持本地化策略。“本地化”渗透到了乡村旅游发展的决策、产品设计、经营、服务、人才等各个层面。法国政府规定, 在乡村旅游开发前必须得到该地居民的同意,必须考虑到对当地居民生活上的影响。在旅游产品设计和经营方面,法国乡村旅游中的每一类产品都力图保持其原真性与独特性。以“农产品农场”为例,每个农场销售的主要农产品必须是自己所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原则上不可以向外采购,必须是农场种、养殖的动、植物为主,副材料可以来自农场之外的产区,其生产加工程序必须在农场内部进行,从而保证每个农场都有自己独特的产品。为此,农场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有关资料,从制度上保证了乡村旅游的原真性和独特性。家庭旅馆的建设也同样遵循这样的原则,每一座房子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必须和谐一体,展现出独特的魅力。
以农场为载体,形成独特经营模式。据统计资料,法国有各类家庭农场66万个,平均经营耕地42公顷,其中68%的农场经营蔬菜、11%的农场经营花卉、5%的农场经营养殖业和水果,其余为多种经营。75%以上的家庭农场劳力由经营者家庭自行承担,仅11%的农场需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法国农场专业化程度很高,按照经营内容大体可以分为畜牧农场、谷物农场、葡萄农场、水果农场、蔬菜农场等,专业农场大部分经营一种产品,以突出各自产品的特点为主。依托这些不同特色的家庭农场,法国乡村旅游的经营模式就非常简单高效,经营形式包括个人农场、有限责任农场、民事团体、商业集团等,其中个人农场占绝大多数。乡村旅游经营者要求最低具有初中学历,具备农业经营和管理的知识,最好熟悉当地的文化。 对我国发展乡村旅游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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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升级乡村旅游的定位和功能。功能定位是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基础和核心。乡村旅游具有重新配置乡村资源, 整合乡村功能的重要作用, 可以作为相当多乡村传统产业的替代产业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产业, 甚至可以起到“重唤农村文化与灵魂的作用”。因此, 要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和国家发展新战略,不断优化升级乡村旅游功能定位,这是乡村旅游发展的认识基础。
完善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体系。早在1988年法国便成立了隶属国会农业委员会的农业观光服务处, 作为推广农业旅游的中央机构。法国制定了非常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发展政策、土地和资源、行业管理、市场规范和行业自律机制等。例如,规定“暂住型农庄”主人必须亲自向来客介绍农庄的历史、运作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游客了解风土民情。在餐饮方面也有相当具体的规定,要求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式简单多样化的菜式。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乡村旅游企业在运营、游客服务、接待设施设备、乡村内外部环境以及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行为,保障了乡村旅游的良好发展。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规划和法规体系。各地方政府和各主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规范和监管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的各类细则和条例,包括市场、经营、管理、质量监督、责任事故、食品、服务等,以促进乡村旅游的良性发展。
立足本地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当前,我国许多地区对乡村旅游内涵的认识不准确,乡土特色不明显,乡村文化内涵挖掘不够,重复建设,盲目照抄照搬,模式单调,缺乏基于本地特色的创新。因此,要充分挖掘本地区、本乡本村在人文、历史、环境、生态、农业等相关的特色,坚持原住房、原住民、原生活、原生产、原生态的原则,确定本乡本村旅游发展重点与优势, 形成各地的特色旅游产品, 从而形成本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竞争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社区和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法国十分重视民众、社区和行业协会在乡村旅游中的作用, 乡村旅游发展的每一步几乎都让当地人加入进来, 从乡村旅游规划的初步评价, 到规划的实施, 直至不断发展中的监测,增加了社区支持和可持续发展。而且, 由于对社区和民众的尊重, 乡村旅游的各个利益主体也建立起了一种有效的协调机制, 增强了对环境与文化的保护性。同时,成立了包括“欢迎你到农庄来”“农家长租房”和“农庄的餐饮与住宿”等几种协会型组织。我国应该充分借鉴这些成功经验,通过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经营者、社区、民众和行业协会等在乡村旅游中的不同作用,让乡村旅游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的决策中来, 激发农民办旅游的积极性和提高农民办旅游的能力。 (作者单位:北京电子职业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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