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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2023-03-24 来源:独旅网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使保安人员执勤执行日常工作有所依据,以满足企业日常门卫管理运作规范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2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3 督促员工遵守公司有关制度,并及时制止不法行为发生,维护工厂安全。

3.4 负责报刊、信件的接收,并及时准确分发以及保安室及周边的卫生环境。

3.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 管理规定

4.1 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大门管理

4.1.1 公司员工进入厂区须着工作服(未发放工装的除外),并按要求佩戴工作证。

4.1.2 员工上下班进出厂区须打卡,由保安监督执行,发现上下班未打卡、迟到早退的保安有权进行盘问,登

记在《迟到/早退人员登记表》,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者拒绝进入厂区。

4.1.3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需外出时,需填写《员工放行单》或《派车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核准后可外出,公司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公司外出授权人员可以免开《员工放行单》;

4.1.4 员工因公休、请假需外出,办理完公休或请假手续后凭《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刷卡离开厂区。以便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离厂时间进行监督;

4.1.5 若遇情况紧急,可由部门主管或主任及以上人员陪同外出,保安先予以放行,再补写《员工放行单》;

4.1.6员工早餐不得带入厂区或工作区。

4.2 非本公司人员出入大门管理

4.2.1 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除携带货物的供应商到指定仓库、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外,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

4.2.2 政府机关人员或客户来公司视查参观时,保安需立即打电话给接洽的部门经理到门口迎接;

4.2.3 来公司应聘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人员负责到门口迎接或门岗处招聘办公室接待,结束后由接待人员送出厂区;

4.2.4 保安人员应注意所有来访人员有无携带危险物品等,如有危险品不得带入厂内,对可疑的出入人员保安人员应讲究方法,礼貌的进行盘问,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处理;

4.2.5 确定可以进入公司的人员,由保安区分并监督填写《访客登记表》,核查信息的准确性。颁发“客户”、“供应商”、“应聘者”挂牌并按要求悬挂,由被访人员到门口迎接;任何无公司人员带领的来访者都应予拒绝(参观需提前预约);

4.2.6 保安人员遇以下情况一律拒绝入厂:

4.2.6.1 未预约的来访人员(政府机关检查除外)。

4.2.6.2 酗酒后强行要求入厂者。

4.2.6.3 持有凶器或成群结队的陌生人。

4.2.6.4 精神异常者;

4.2.6.5 以推销商品为目地的推销人员,并未联络接洽部门要求入厂者。

4.2.6.6 儿童与身体状况较差的老人;

4.2.6.7 其他可疑人员。

4.2.7对于已进入车间或办公楼的外来人员,没有公司人员陪同的,各部门管理人员均须礼貌的询问后带至相关部门,并提醒相关单位做好人员管制;凡外来人员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均由被接待部门领导负责。

4.3 公司办公楼闸门管理

4.3.1 未经前台人员同意的非办公楼人员不得进入二楼以上的办公区域,严令禁止进入各楼层办公区域洽谈业务,接待在一楼会议室完成;

4.3.2 客户或政府机关单位需要较长时间的洽谈时可在办公室所在的楼层会议室接洽,但须相关人员引领,严禁非公司人员进入部门办公区域;

4.3.3 公司员工通过闸门时,一人一卡刷卡通过,非公司人员通过闸门是由引领人员刷卡后用闸机上的延时遮

挡物遮住红外线延迟按钮,请客人现行通过;

4.3.4 部门接待客户或政府机关单位结束后,由接待人员送至办公楼门外或公司大门口礼貌送别;

4.3.5 任何人员不得攀爬、跨越通过闸门口,行政部前台负有监督职能。

4.4 车辆出入的管理

4.4.1 公司所属及公司员工所属车辆须办理“通行证”,并将其悬挂至明显位置,凭“通行证”免登记进入厂区停车,未办理或未张贴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停放(客户及特殊车辆除外);

4.4.2 外来车辆之管制

4.4.2.1 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不得鸣喇叭,时速不得超过10码;

4.4.2.2 出租车到公司接待客户时,应于大门口等候;

4.4.2.3 供应商送货车辆保安还应填写《供应商货物进出登记表》,必须引导其靠右单项行驶,并按车辆前进方向靠左停车卸货,仓管人员予以监督。

4.4.2.4集装箱进厂时,填好《集装箱登记单》,清点人数;装完货离厂时,登记并清点核实人数。

4.4.2.5对执法、救援车辆如110、120、119等保安应先于放行后电话通知行政部跟踪。

4.4.2.6员工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的公司指定区域,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4.5 物品出入公司的管理

4.5.1 凡携带物资、物品出厂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权限人签核的有效《产品出厂放行单》等单据,保安人员根据《产品出厂放行单》所标注物品核对数量、签名是否属实,无误后予以放行;各部门需委外生产、加工的物品,物品的回厂工作由所属部门负责;

4.5.2 垃圾出厂需检查车辆有无携带其他物品出厂,确认无误后即可放行。

4.5.3 公司变卖废料时,由财务部门签字,保安人员查核无误后方可放行;

4.5.4 所有产品出厂放行单需相关权限责任人签字,否则保安一律不得放行。

4.6 公司信件及包裹出入管理

4.6.1 快递公司人员统一到公司门卫处收取或派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更不得在厂区逗留;

4.6.2 公司所有信件、包裹送达时,保安人员均需登记《快递收寄登记表》,并通知相关人员到保安室领取,保安需核实其身份,无注明收件人员或收件部门的信件统一交行政部处理。

4.6.3 部门有快件或包裹发出时:部门填写快递单→交门卫室并由寄件人登记《快递收寄登记表》→快递公司收取快件→保安留存底单,禁止在公司寄个人快递件。

4.7保安管理

4.7.1保安巡查管理

4.7.1.1巡逻时必须查看门窗、水、电源是否关闭,易燃物的放置及防火设施是否妥当,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的点检并及时真实地填写在各区域的点检表上。

4.7.1.2白天:(不低于2次)由保安队长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

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4.7.1.3夜间:(不低于3次)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4.7.1.4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保安日常工作交接登记表》。

4.7.2保安室纪律

4.7.2.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喝酒、吃零食、赌博、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7.2.2保持保安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4.7.2.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7.2.4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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