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创新难题的破解路径
游 春
文化产业是未来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最近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格局发生了变化,整个产业呈现数字化、网络化趋势,同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性不断增强。
文化产业本质上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可以通过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和改善文化产业发展效率,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但由于文化产业存在投入产出不对称性以及文化消费不确定性等特点,导致传统金融产品无法真正满足相应产业的金融需求,文化产业金融生态亟待改善。所以,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机制、产品、渠道等多方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效率。
一、文化产业发展金融生态亟需改善
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但融资难题依然突出。早在2009年,我国就颁布实施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于2010年3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具体政策措施。2012年文化部颁布了《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至少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近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更是明确提出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了愈加重要的角色。
回顾以往,在我国金融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正向相关关系。国家与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迅猛增长和发展,融资环境获得了较大改善。然而,金融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仍存在不少障碍。文化产业具有轻资产、经营高风险、盈利不确定性等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从而导致文化产业机构,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的融资难,制约了文化产业企业做大做强。近年
来,除了依靠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外,越来越多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不过,即便如此依然难以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题,尤其是结构性融资难题更加突出,不同类型文化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极不平衡。比如,动漫等文化创意型企业获得信贷资源较少,广播电视电影和出版、文化旅游等文化企业则获得较多信贷资源,而小微型文化企业却普遍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
商业银行缺乏业务创新,投资效率低下。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积极拓展文化产业的信贷业务,尝试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企业实际控制人连带保证担保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同时,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商业银行还不断优化文化企业信贷条件,积极降低贷款利率,尤其注重对中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但需要反思的是,受传统的“当铺文化”影响,商业银行仍然侧重于关注企业资产规模和固定资产存量,对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缺乏统一明确的资产评估标准,加之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普遍缺乏,以及国内不健全的金融市场结构,最终导致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动能不足,投融资效率低下。
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国际经验值得借鉴美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约占GDP的20%,可以说是全球文化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有很多经验可供我国借鉴。美国拥有完善的资本市场,形成了市场导向型的金融支持模式,这为文化企业进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提供了融资便利。此外,成熟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体系也满足了初创型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美国的财政政策也给予文化企业广泛的支持,比如在财年预算中提供一定比例的资源支持,以及税收减免措施。联邦政府还通过设立诸如国家艺术发展基金等政府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与美国不同,英国总体上属于政策导向型的金融支持模式。财政部数据显示,英国文化产业年均产值约600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11%,年均增长率是经济增长水平的两倍,属于该国的支柱产业。目前英国已形成了完善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体系,其政策导向型支持具体表现为配套资助。在文化企业初次投资时,政府将给予1:1的配套支持,再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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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时则会给予1:2的资金配套。同时,英国政府还通过发行彩票的方式为文化产业募集资助基金,并通过实施差异化的税率为不同文化产业提供了税惠支持,比如报社可免征增值税,图书出版业可免征任何税费。差别税率政策的实施,既调节了不同文化产业的收入水平,也通过政策引导有力促进了不同文化产业的发展。此外,英国还建立了大量文化产业政策咨询机构为文化产业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指导服务。
而日本则属于政府主导型的金融支持模式。日本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模式上采用了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模式,主要表现为五种方式:第一,日本政府设立了文化艺术振兴基金,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但以政府投入为主;第二,日本政府建设了基于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文化产业融资便利化。日本政府出面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了融资担保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应服务,同时政府还对担保资金提供了保险服务,一旦发生贷款违约,担保机构可获得贷款总额70%-80%的补偿;第三,日本政府积极主导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比如动漫产业、电影业经常采用信托著作权的方式进行融资;第四,日本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直接财政投入保证了逐年增加;第五,日本政府主导设立了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提供间接融资服务,以及通过设立东京交易所新兴市场板块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三、四大措施促我国文化产业金融创新
突出政府在金融支持中的主导性作用,实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机制创新。首先,政府应制定相关的地方性行政法规,突出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通过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同时,政府应积极主导建立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财政贷款贴息机制,并对重点和优秀文化产业项目予以财政贴息等补贴性支持。
其次,政府应积极主导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合作机制,通过政府主导,行业推动,积极展风险投资基金和推动文化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国内A股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时发挥有政府背景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功能,为文化产业中的机构融资进行增信,从而缓解文化产业机构融资抵押物不足的矛盾。
再次,政府应搭建文化金融交流平台,鼓励建立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社会中介组织。通过建立专业的文化金融交流平台,实现信息的各方共享,加强政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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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产业与社会资本的沟通和了解,促进社会资本不断关注和投向文化产业。同时通过鼓励和建立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的社会中介组织,针对不同文化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开展专业评估和调查服务,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最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鼓励和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支持文化产业融资的差异化融资管理制度,将其列入年度监管评价内容之中。同时,财税部门应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投向文化产业的信贷坏账进行税前核销。
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特点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应按照“资产资本化”和”资本金融化”的思路,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以及文化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产品研发和创新。比如对文化旅游企业可以采用门票收费权质押进可开办文化产业供应链融资;对于具有一定稳定现金流的文化产业机构,可以考虑开发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也可以考虑推出文化企业的融资租赁、保理与应收账款融资的产品组合包。
积极推动文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从目前的政策环境来看,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方兴未艾,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应借鉴美国文化资产证券化的成熟经验,尤其是在电影、动漫、演艺娱乐、音乐等行业的证券化技术,通过金融工程和证券化技术的广泛应用,研究证券化的模式和特点,探索完善我国文化产业证券化的核心技术,力争在文化产业证券工具的现金流拆分、文化产业基础资产池的组建、知识产权现金流预测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应积极完善相应的外部配套市场制度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从而促进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积极参与文化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
积极完善多层次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实现金融支持渠道创新。应发挥政府的引导性作用,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或主板的上市工作,不断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和技术,推动文化产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尧私募债、中票等方式进行融资。政府应出面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其提供信贷贴息和担保等。与此同时,应鼓励文化企业在我国股权交易所和其他股权交易所进行股权和知识产权上市交易,提高文化企业的股权价值发现功能和交易效率。此外,还要鼓励信托公司发行文化产业专项信托计划,聚集小额社会资本通过信托计划积极涉入文化产业发展,尤其是对优秀中小文化企业给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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