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1 温和中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附表1.2 温和中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附表1.3 温和南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附表1.4 温和南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附表1.5 温和北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附表1.6 温和北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附表1.7 寒冷地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附表1.8 寒冷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2.建筑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编制要求 3.建筑节能计算书编制要求
4.供暖空调建筑冷热负荷计算书编制要求 5.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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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名称 地点 单体名建筑类型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综合性建筑 主要朝建筑面积 总 /地上 /供暖空调 (㎡) 建筑层√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53 /T-39-2011 □主要适用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节能设计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 标准 □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10 □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12 二、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措施基本情况 主要 屋顶保温材料及厚度 节能 外墙保温材料及厚度 措施 外窗窗玻璃材料及厚度 □铝合金普通 □铝合金断热 □塑钢 □塑料 外窗窗框材料 □外遮阳 □内遮阳 □活动 □固定 □双层幕墙 外窗遮阳 / (地下/地上) 3建筑外表面积 m 2建筑体积 m 热工设计分区 结构形式 隔热措施 □有□无 外墙颜色 □深□浅 □其他: □其他: 围护 结构 热工 性能 指标 计算结果详:附表1. 区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是否符合架空楼 体型系数 屋面 外墙 外窗 天窗 分户墙等 地面 地下室外墙 总体评价 规定板等 限值 □符合 □ 是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无此项 □是□是 □是 □是□否 □有不符合□ 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否 □否 □否 □无要求 项,需进行□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权衡判断 □ 全年耗电量(kWh/ ) 实际计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限 值 权衡 对比 限值 2□ 耗热量指标(W/m) 算值 判断 评定法 比较法 2□ 耗热量指标(W/m) 三、 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措施基本情况 系统分类 □集中 □分散 □复合 能源方式 系统形式 □全空气 □空气-水 □多联机 □其他 负荷计算 □计算参数合规 □冷热负荷已计算 □计算结果已统计整理并与设备选型对应 □电力 □油、气 □复合□其他 总装机容量 锅炉额定热效率 % / (供热/制冷)KW 单元式空调机EER值 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 供暖 通风 空调 系统 主机设备能效指标 其他节能技术措施 负荷指标
冷水/热泵机组COP值 变制冷剂流量多联空调机组 IPLV(C)值 □太阳能热水辐射采暖 □新风供暖 □中庭通风 □合理划分风系统,服务半径小于60m □大房间采用全空气系统,其最大总新风比为 % □热回收 □其他 热负荷 / 冷负荷 (W/㎡ 供暖空调区域实际面积) — 2 —
给水 给水设计 □用水量设计合规 □市政直供 □加压供水 □分区供水 □采用节水器具 排水 热水供应 □余热废热 □太阳能 □太阳能+辅助热源 □空气源/地源热泵 □其他 系统 排水设计 □中水利用 □雨水利用 供配电 低压供电半径 m 三相电流不平衡度 % 照 明 集中监控 □通风 □空调 □变配电 □照明 □给排水 □冷热源 □电梯 □自动扶梯 供配电 低压供电半径 m 三相电流不平衡度 % 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是 □否 建筑 照 明 □功率密度值合规□采用节能灯具 照明控制 □分区□分组□光电□自熄□智能 电气 系统 集中监控 □通风 □空调 □变配电 □照明 □给排水 □冷热源 □电梯 □自动扶梯 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光热 □浅层地能 □太阳能光电 □其他: 建筑应用 □填报内容属实并与设计图纸内容一致 □各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符设计单位内部 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设计文件中不存在违反节能标准强审核综合结论 制性条文的错误 负责人: 施工图审查 机构审查意见 负责人: 经办人: 照明控制 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是 □否 □分区□分组□光电□自熄□智能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图审查 备案机构意见
填报说明
1 填报方式:
1.1 本表须与附表配合使用,同时报审。表格采用手工填写或在线填写后打印。
1.2 附表根据建筑类型及其所在地热工设计分区,按照《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表3.1.2及第4.1.1条、第4.1.2条的规定,从附表1.1~1.8中选择其一。元阳新县城(南沙镇)暂列为夏热冬暖地区。
1.3 建筑按单体填报;各单体完全相同的多个居住建筑可按建筑群填报。公共与居住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可分别填补,参见《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1.0.2条条文说明。
2 填报内容:
2.1 “适用节能设计标准”的确定方法同上1.2条。
2.2 如果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全部满足其所适用节能标准的规定,则无需进行权衡判断(也称综合判断、综合评价,视适用标准而定);如果建筑未设置供暖、空调设施,则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标准限值”栏目内填写项目的多少根据适用标准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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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而定。例如,温和南区及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就不需要填写体型系数、架空(外挑)楼板、分户墙(板)、地面、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等项目。
2.4 “供暖空调”栏目内各指标定义详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50155;其中:“全空气”系统指空气调节房间的热湿负荷,全部由集中设备处理过的空气负担的空气调节系统; “大房间”指面积或空间较大、人员较多的空调房间。
2.5 “给水排水”栏目中的“用水量设计合规”指:用水定额选取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且用水量计算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2.6 “建筑电气系统”栏目中的“集中监控”指设置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对表中列举的全部或部分建筑用能系统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
3 其他:超出表格栏目的特殊情况,可另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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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 温和中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屋面 计算项目 传热系数K 热惰性指标D 规定指标 D≤3.0 , K≤1.2 或D>3.0 , K≤1.5 ≤1.8 设计指标 K= D= ≥0.8 <3.0 ≤0.40 ≤20% ≤0.70 / ≥40% ≤0.80 / ≥40% ≤0.70 / ≥40% ≤0.80 / ≥40% ≤0.70 ≥0.40 传热系数K <4.0 <3.5 <3.5 <3.0 <3.0 综合遮阳系数SC 西向 - ≤0.55 ≤0.50 ≤0.45 ≤0.40 其它朝向 - ≤0.65 南 8 9 总体评价 权衡判断 气密性等级 0.40<Cm≤0.50 0.50<Cm≤0.70 0.70<Cm≤0.80 外窗 ≤0.60 ≤0.55 ≤0.50 ≥5级 ≥6级 ≥2级 ≥3级 西 北 SC= K= SC= K= SC= - K= SC= K= 备注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K 底面接触空气的 架空或外挑楼板 地面 热阻R 地下室外墙 (与土壤接触的墙) 传热系数K 屋顶透明遮阳系数SC 部分 天窗面积与屋顶总面积比 东向 南向 外窗 (包括透明 幕墙等) 西向 窗墙比Cm / 可开启面积比 7 北向 各朝向总窗墙比 东向 窗墙比Cm 南向 小于0.4时 西向 可见光透射比 北向 传热系数K 窗墙比Cm 遮阳系数SC Cm≤0.30 0.30<Cm≤0.40 东 透明幕墙 □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权衡判断 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 (KWh) 设计建筑 普通公共建筑 有特别要求的 公共建筑 <7层 ≥7层 参照建筑 结论 注: 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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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 温和中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1 屋面 计算项目 传热系数K 热惰性指标D 传热系数K 2 3 4 5 6 外墙 分户墙 分户楼板 底面自然通风 的架空楼板 户门 热惰性指标D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东向 南向 西向 北向 每套住宅允许一个房间 规定指标 D≥3.0,K≤1.8 或2.5≤D<3,K≤1.5 或2.0≤D<2.5,K≤1.2 D≥3,K≤2.5 或2.5≤D<3,K<2.2 或2.0≤D<2.5,K≤1.8 ≤2.8 ≤3.0 ≤2.2 ≤3.0 ≤0.35 ≤0.55 ≤0.35 ≤0.50 南向≤0.7 其他朝向≤0.6 保温等级≥5级 可开启面积比≥30% 或可开启窗地比≥8% ≥2级 ≥3级 ≥4级 ≥5级 ≥4级 ≥5级 ≥6级 设计指标 K= D= K= D= 备注 各朝向 窗墙比Cm 外窗 (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7 可开启面积 8 9 10 天窗 总体评价 综合判断 Cm≤0.30 保温 0.30<Cm≤0.4 性能 0.4<Cm≤0.55 分级 0.55<Cm≤0.7 ≤7层 气密性8-12层 等级 ≥13层 天窗面积占 ≤5% 屋顶面积比例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KWh) 设计建筑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综合判断 参照建筑 结论 注: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2.2、4.2.3、4.2.4、4.3.1、4.3.2条;综
合判断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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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3 温和南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计算项目 屋顶 传热系数K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K 底面接触空气的 传热系数K 架空或外挑楼板 地面 热阻R 地下室外墙 热阻R (与土壤接触的墙) 传热系数K 屋顶透明 遮阳系数SC 部分 天窗面积与屋顶总面积比 东向 南向 西向 北向 东向 南向 西向 北向 窗墙比Cm 小于0.4时, 可见光透射比 传热 系数K 窗墙比Cm / 可开启面积比 ≤0.7 / ≥40% 规定指标 ≤0.9 ≤1.5 ≤1.5 ≥1.0 ≥1.0 ≤3.5 ≤0.35 ≤20% 设计指标 备注 *相当于GB/T7106- 2008中的6级 #相当于GB/T7106- 2008中的4级 6 ≥0.40 7 综合遮阳系数 SC 窗墙比Cm 外窗 传热北向 其它朝向 K= 东 (包括透 系数 Cm≤0.20 ≤6.5 - - SC= 明幕K 0.20<Cm≤0.30 ≤4.7 ≤0.60 ≤0.50 K= 墙) 南 0.30<Cm≤0.40 ≤3.5 ≤0.55 ≤0.45 SC= 遮阳K= 系数0.40<Cm≤0.50 ≤3.0 ≤0.50 ≤0.40 西 SC= SC K= 0.50<Cm≤0.70 ≤3.0 ≤0.45 ≤0.35 北 SC= 普通公共建筑 ≥5级 *外窗 ≥4级 有特别要求的 ≥6级 气密性 公共建筑 等级 <7层 ≥2级 透明 #≥3级 幕墙 ≥7层 ≥3级 总体评价 □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权衡判断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结论 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9 权衡判断 (KWh) 注:1) 温和南区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1.1、4.2.2、4.2.3、4.2.4、
4.3.5条;权衡判断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规定实施。 2) 表中“气密性等级”栏目中的阴影部分内容仅适用于温和南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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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4 温和南区及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1 屋面 计算项目 规定指标 设计指标 备注 传热系数K K= 0.4<K≤0.9,D≥2.5 或K≤0.4 热惰性指标D D= 传热系数K 2.0<K≤2.5,D≥3.0 或1.5<K≤2.0,D≥2.8K= 2 外墙 或0.7<K≤1.5 或K≤0.7 热惰性指标D D= ≤0.30 / 各朝向 东 / 西 向 外窗 ≤0.40 / (包括 窗墙比 南 / 北 向 3 阳台 ≥ 1/7 卧室、书房、起居室等 门 ) 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比 <1/5时外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0.4 通风开口面积 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0% (可开启面积) 或外窗面积的45%(30%) 加权平平均窗地面外墙平均指标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0.8) 均综合积比CMF K≤1.0 CMF及CMW在本表中遮阳 或 K≤2.5 K≤2.0 K≤1.5 D≥2.5 数值相同,均以CM系数 平均窗墙面D≥3.0 D≥2.8 D≥2.5 或K≤0.7 值代表 SW 积比CMW CM≤0.25 ≤0.5 ≤0.6 ≤0.8 ≤0.9 0.25<≤0.4 ≤0.5 ≤0.7 ≤0.8 CM≤0.30 0.30<≤0.3 ≤0.4 ≤0.6 ≤0.7 CM≤0.35 0.35<≤0.2 ≤0.3 ≤0.5 ≤0.6 CM≤0.40 0.40<— ≤0.2 ≤0.4 ≤0.5 CM≤0.45 外遮阳 东 / 西 向 SD ≤ 0.8 / 南 / 北 向 SD ≤ 0.9 / 气密性 1-9层 ≥4级 等级 ≥10层 ≥6级 天窗面积占屋顶面积比 ≤4% 4 天 窗 传热系数K ≤4.0 遮阳系数SC ≤0.4 总体评□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5 价 □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综合评价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结论 综合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 6 价 或空调采暖年耗电量(KWh/m2) 注:1) 温和南区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1.1、4.2.2、4.2.3、4.2.4条;综合评价按《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的规定实施。
2) 表中的规定性指标按夏热冬暖南区选取;其中,外窗“可开启面积”栏目中括号内的指标仅适
用于温和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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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5 温和北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计算项目 屋面 传热系数K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传热系数K 墙) 底面接触空气的 传热系数K 架空或外挑楼板 地面 热阻R 地下室外墙 热阻R (与土壤接触的墙) 传热系数K 屋顶 遮阳系数SC 透明部分 天窗面积与屋顶总面积比 东向 南向 窗墙比 / 西向 可开启面积比 北向 东向 窗墙比Cm 南向 小于0.4时 西向 可见光透射比 北向 外窗 (包括 传热系透明 幕墙) 数K; 遮阳系数SC 窗墙比Cm Cm≤0.20 0.20<Cm≤0.30 0.30<Cm≤0.40 0.40<Cm≤0.50 0.50<Cm≤0.70 外窗 透明 幕墙 规定指标 ≤0.70 ≤1.0 ≤1.0 ≥1.2 ≥1.2 ≤3.0 ≤0.40 ≤20% ≤0.7 / ≥40% 设计指标 备注 - ≥0.40 传热 系数K ≤4.7 ≤3.5 ≤3.0 ≤2.8 ≤2.5 7 气密性 等级 普通公共建筑 有特别要求的 公共建筑 <7层 ≥7层 综合遮阳系数- SC 北向 其它朝向 K= 东 - - SC= - ≤0.55 K= 南 ≤0.60 ≤0.50 SC= K= ≤0.55 ≤0.45 西 SC= K= ≤0.50 ≤0.40 北 SC= ≥5级 ≥4级 ≥6级 ≥2级 ≥3级 ≥3级 8 9 □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权衡判断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权衡判断 (KWh) 总体评价 结论 注:1) 温和北区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1.2、4.2.2、4.2.3、4.2.4、
4.3.5条;权衡判断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规定实施。 2) 表中 “气密性等级”栏目中的阴影部分内容仅适用于温和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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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6 温和北区及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计算项目 ≤3层 4-11层 ≥12层 - 2 3 4 5 6 屋面 外墙 底面接触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户门 各 朝 向 窗 墙 比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体形系数≤0.4 D≤2.5 D>2.5 0.8 1.0 1.0 1.5 1.5 2.0 规定指标 ≤0.55 ≤0.40 ≤0.35 体形系数>0.4 D≤2.5 D>2.5 0.5 0.6 0.80 1.0 1.0 2.0 设计指标 - K= 东 SC1= SC2= K= 南 SC1= SC2= K= 西 SC1= SC2= 备注 1 体形系数 传热系数K 东向 南向 西向 北向 每套房间允许一个房间 可开启面积 ≤3.0(通往封闭空间) ≤2.0(通往非封闭空间) ≤0.35 ≤0.45 ≤0.35 ≤0.40 ≤0.60 可开启窗地比 ≥5% (8%) (或可开启面积比 ≥30% ) 4.7 4.0 4.0 3.2 3.2 2.8 2.8 2.5 2.5 2.3 东、西向 南 向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SC1 SC2 SC1 SC2 ≤0.40 - ≤0.45 - ≤0.35 - ≤0.40 - ≤0.25 ≥0.60 ≤0.25 ≥4级 ≥6级 ≤4% ≥0.60 1-6层 ≥7层 7 外窗 (含阳台门透明 部分) 传 热 系 数 K 综合遮 阳 系 数 SC 窗墙比Cm≤0.20 0.20<Cm≤0.30 0.30<Cm≤0.40 0.40<Cm≤0.45 0.45<Cm≤0.60 窗墙比Cm 0.30<Cm≤0.40 0.40<Cm≤0.45 0.45<Cm≤0.60 气密性等级 北 K= 8 9 10 天 窗 天窗面积占 屋顶面积比例 总体评价 □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综合判断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综合判断 (KWh) 结论 注: 1) 温和北区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1.2、4.2.2、4.2.3、4.2.4
条;综合判断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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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7 寒冷地区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1 计算项目 体形系数 - 2 3 4 5 6 7 屋面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规定指标 ≤0.40 体形系0.3<体形数≤0.3 系数≤0.4 ≤0.55 ≤0.45 ≤0.60 ≤0.60 ≤0.50 ≤0.50 ≤1.5 ≥1.5 ≥1.5 ≤2.7 ≤0.50 ≤20% 设计指标 窗墙比 / 可开启面积比 ≤0.7 / ≥30% 窗墙比Cm 小于0.4时 可见光透射比 Cm≤0.20 0.20<Cm≤0.30 0.30<Cm≤0.40 0.40<Cm≤0.50 0.50<Cm≤0.70 遮阳系数 SC (东南西) 气密性 等级 9 10 总体评价 0.30<Cm≤0.40 0.40<Cm≤0.50 0.50<Cm≤0.70 外窗 透明幕墙 ≥0.40 ≥0.40 ≥0.40 ≥0.40 ≤3.5 ≤3.0 ≤3.0 ≤2.5 ≤2.7 ≤2.3 ≤2.0 ≤0.7 ≤0.6 ≤0.5 ≥4级 ≥3级 ≤2.3 ≤2.0 ≤1.8 K= 东 SC= 南 西 K= SC= K= SC= 备注 底面接触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传热系数K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传热系数K 间的隔墙或楼板 地面 热阻R 采暖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热阻R 墙) 传热系数K 屋顶 透明部分 遮阳系数SC 与屋顶总面积之比 东向 南向 西向 北向 东向 南向 外窗 (包括 西向 北向 8 8 透明 幕墙) 传热系数 K 北 K= □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权衡判断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结论 权衡判断 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KWh) 注: 适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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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8 寒冷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规定指标 计算项目 体型系数 屋面 外墙 架空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地下室顶板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传热系数K ≤3层 ≤0.52 ≤0.35 ≤0.45 ≤0.45 ≤0.50 4-8层 ≥9层 9-13层 ≥14层 ≤0.33 ≤0.30 ≤0.26 ≤0.45 ≤0.60 ≤0.60 ≤0.65 ≤1.5 ≤2.0 ≤1.7 ≤0.83 ≤0.91 ≤2.8 ≤2.5 ≤2.0 ≤1.8 ≤0.56 ≤0.61 ≤3.1 ≤2.8 ≤2.5 ≤2.0 ≤0.35 ≤0.50 ≤0.35 ≤0.30 ≥4级 ≥6级 - - ≤3.1 ≤2.8 ≤2.5 ≤2.3 ≤0.45 ≤0.70 ≤0.60 ≤0.65 设计指标 备注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传热系数K 的隔墙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传热系数K 的户门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周边地面 地下室外墙 (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传热 系数 K 传热系数K 保温层热阻R Cm≤0.20 0.2<Cm ≤0.3 0.3<Cm≤0.4 0.4<Cm≤0.5 东向 各朝向 窗墙比 南向 西向 北向 11 外窗(包括 阳台的 透明部分) 12 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 总体评价 气密性 等级 1-6层 ≥7层 13 □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权衡判断 耗热量指标(W/m) 214 权衡判断 设计建筑 标准限值 结论 注: 我省香格里拉、德钦二县属寒冷地区A区,适用《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中对寒冷A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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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筑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编制要求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节能设计的质量,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3.3、4.3.10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的编制要求列举于下。本专篇为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的组成部分,除其中的建筑节能计算书单独成册外,其余部分应按本要求编制并在施工图蓝图上完整表述。
1 建筑概况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在建筑设计说明的前列章节中已经明确表述过的内容(如1.1~1.7项),可以不作重复:
1.1 建筑名称:
1.2 建设地点及其热工设计分区:
1.3 建筑类型:说明建筑功能为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或公居一体的综合性建筑
1.4 建筑面积:地上 m2,地下 m2
1.5 建筑层数:地上 层,高 m;地下 层 1.6 建筑围护结构构造形式:说明屋面、外墙、隔墙、楼板、地面、外窗等的构造形式,有无透明屋顶,有无架空或外挑楼板等
1.7 建筑主朝向及外窗遮阳形式:
1.8 供暖空调范围:说明设置供暖及/或空调设施的范围及其实际面积
1.9 地上建筑通风方式:自然通风(利用外窗 、中庭或其他洞口)或机械通风、复合通风
2 建筑节能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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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类型及其所在地热工设计分区,按照《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表3.1.2及第4.1.1条、第4.1.2条的规定,从以下标准中选取并在专篇中列举,其中的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为必选项。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
(DBJ53-18-2007)
3 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列举建筑设计中所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措施,包括围护结构的屋面(包括天窗)、外墙(非透明幕墙)、外窗(透明幕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分户墙和户间楼板(居住建筑)等构造组成和节能技术措施,明确外窗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以及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节能技术措施,相应的主要建筑节能材料、部件与构件的选用。
4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表格的样式应采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表中的适用表格样式。
如果围护结构的部分热工性能指标设计值超出适用标准规定的限值,不能满足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节能要求,应提交建筑节能设计软件的权衡判断结果。在此情形下,专篇中应说明权衡判断的原因及结果,以及设计中为此而相应采取的节能构造及措施,并与图形文件的表达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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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建筑节能计算书编制要求
为保证落实适用标准关于建筑热工设计的相关规定,为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提供依据,现将建筑节能计算书编制要求列举于下:
1 本要求根据《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包括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3.10条第1款关于建筑节能计算书的规定编制。
2 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3.10条相关深度要求的计算书应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图纸同时送审。送审的计算书包括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打印版应为A4版面双面打印,word格式,字体不小于小5号。计算书封面签名盖章要求与图纸相同。
3 建筑节能计算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 温和北区及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寒冷地区的建筑体形系数; 3.2 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可开启面积比(包括天窗面积与屋顶总面积比);
3.3 外窗(包括玻璃幕墙的可视部分)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 3.4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地面、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外门、采暖与非采暖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分户墙等的热工性能计算(根据适用标准选择计算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和热阻)。
4 当围护结构的部分热工性能指标设计值超出标准规定的限值,不能满足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节能要求,应进行权衡判断。若权衡判断的结果表明,设计建筑的能耗(耗热量)大于参照建筑的能耗(耗热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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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行围护结构优化设计(即调整围护热工性能指标),重新进行权衡计算,直至设计建筑的能耗(耗热量)不大于参照建筑的能耗(耗热量)为止。建筑节能计算书应提交最终的权衡判断结果。
5 计算输入条件:计算热阻值和传热系数时,应列表明确每层材料的厚度和导热系数;计算平均传热系数时,应列表明确主体部分和热桥的每层材料的厚度、导热系数和热阻值,以及主体部分和热桥部分的面积;计算遮阳系数时,应列表明确外窗和外遮阳(若无外遮阳则无需说明)的遮阳系数。相关参数的取值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6 计算结果汇总:采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表中的适用表格样式。
7《建筑节能计算书》如采用软件编制,应提交建筑节能计算模型并说明所使用软件的名称、版本及其鉴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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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供暖空调建筑冷热负荷计算书编制要求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的质量和施工图审查的时效,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7.10条等有关规定,现将供暖空调建筑施工图设计冷热负荷计算书编制要求列举于下:
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7.2.1条(强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1.1条(强条)等规定,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2 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7.10条要求的计算书应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图纸同时送审。计算书包括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打印版应为A4版面双面打印,字体不小于小5号。计算书封面签名盖章要求与图纸相同。
3 计算书应简明扼要,首先说明建筑概况及功能要求,主体内容应重点表述计算的输入条件和输出结果,以及底层、顶层、标准层及建筑中特殊功能房间的计算过程(打印版中计算公式及各方面条件完全相同的房间的中间计算过程可省略)。电子版除上述内容外尚应包括所有房间的完整的计算过程。
4 计算输入条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建筑气象参数、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室内设计参数、房间使用功能、在室人员数量及照明、设备功率、物料散热、散湿量。相关参数的取值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5 输出计算结果:应根据《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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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0条(强条)的规定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暖通空调动力》等相关要求进行整理,按实际的系统划分(配置)列表统计,并将经综合分析后确定系统的整体负荷作为确定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其中,冷热源设备的选型并应符合《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8.2.2条(强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4.10条的规定。
6 计算书如采用软件编制,不得以软件自动生成为由不满足前述第3、4、5条的要求。并应说明所使用软件的名称、版本及其鉴定情况。
7 以上所称供暖空调建筑,指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设置集中、半集中、分散或混合式供暖空调系统(设施)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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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要点
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共四个专业的设计文件,其编制要点如下:
一、给排水专业
1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内容应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和计算书。
2设计说明
2.1太阳能热水系统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如热水用水标准、热水用水量、耗热量、供水温度、水源及水质要求、系统集热效率、太阳能保证率等)、系统控制方法等。
2.2对太阳能热水供水系统、集热系统和辅助加热系统以及循环系统进行简要说明。
3 设计图纸
3.1 太阳能热水系统原理图:应绘制太阳能集热器(含辅助加热设备)、冷热水管道(含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第一、二循环管道)、水箱、循环泵、阀门、传感器以及其它附件,并标注介质流向、管径和标高等。
3.2 屋面太阳能平面布置图:应绘制太阳能集热器(含辅助加热设备)、冷热水管道(含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第一、二循环管道)、水箱、循环泵等的位置,并标注必要的定位尺寸。
3.3 采用太阳能供水的各层给水平面图:应绘出冷水和热水管道的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
4 设备表:以表格的形式统计出集热器的面积、水箱的容量、循环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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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辅助加热设备的数量并注明主要参数等。
5 计算书:包括热水用水量计算、耗热量计算、热水箱容积计算、集热器面积计算、循环水泵的流量及杨程等计算。
二、建筑专业
1 应在施工图说明中明确太阳能的防水及安全加强措施。 2 应绘制屋面太阳能集热器布置、水箱的示意图,若采用挂式太阳能,应同时提供大样图,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三、结构专业
1 应明确采用太阳能屋面的使用荷载。
2 结构布置图中明确屋面太阳能冷、热水箱位置及荷载取值。 四、电气专业
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电设计:
应绘制太阳能热水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系统图,明确其供电电源,并应有相应的供电安全保护措施。
2 太阳能设施的防雷保护设计:
应在屋顶防雷平面图中绘制其与避雷带等防雷设施的连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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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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