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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破土作业票管理办法

来源:独旅网
锦州石化公司 破土作业票管理办法

ZD/JZSH 10.36-2006

1. 范围

1.1 为确保动土作业施工人员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各种设施不受破坏,避免事故发生,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股份公司锦州分公司。在企业内部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必须遵守本规定。 2.引用标准

中石化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 职责

2. 1机动处负责破土施工作业工作的管理考核

2.2各会签单位(生产车间、电器检修安装队、供排水厂、消防队)应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设施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凡在厂区内动土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天由专门办票人员到股份公司机动处申请办理动土票,并到有关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最后由机动处批准。第一次动土,各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全部到施工现场后,方可动土。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消防、安全等部门,以及动土区域所在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信电缆、测量用永久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4.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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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后,持审批的动土票,方可动土作业。动土票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15天。工期超过规定的,应到机动处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4.3申请动土单位应按照动土票要求填写清楚,有关人员盖章签字,应详细填写动土地点、内容、日期,画出动土区域的平面位置图,以便有关人员核实地下设施情况。

4.4动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单位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排水管线及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措施。

4.5施工项目的施工员全面负责动土区域地下设施的安全,检查指导动土工作,电工队、供排水厂、消防队及施工地点所在车间应在动土前向施工单位详细指明动土地点下设施的走向和深度,并经常检查动土情况。 4.6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4.7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的。

4.8在道路上及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灯。如挖地下通道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栏、警示牌、警示灯。

4.9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

4.10在坑、沟、槽、井、地道内施工应严格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理有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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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作业票,施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加强有毒气体和易燃物的检查检测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部门,查清情况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施工。

4.11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动土开挖,应防止临近建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4.12雨期和解冻期土方工程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再施工。

4.13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做到: 4.13.1立即停止作业。

4.13.2撤出作业人员,挂出明显的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4.13.3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迅速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4.13.4动土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检查,应掌握应急处理预案。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机动处归口管理,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单位予以批评、或停止使用起重设备并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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