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强化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控制管理,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程序。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及其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 2 总则
2.1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2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原则:
2.2.1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2.2有以下重大后果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2.1.1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险源;
2.2.1.2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会救助的重大火灾)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
2.2.1.3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险建(构)筑物。
2.3 重要危险源是指介于重大危险源与危险源之间,为本企业所关注重要的危险源。
3 职责
3.1 安技部是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负责指导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3.2 各部门、车间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负责对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配合安技部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4 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
4.1 危险源识别范围:公司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作业场所,涉及厂区地理位置、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建筑物、材料、运输线路、员工、作业环境及相关方等。 4.2 危险源识别方法:
4.2.1区域划分:按车间(部门),确定出企业基本的危险源识别单元。
4.2.2确定基本的识别单元:危险源识别采用“工序(活动)/设备/人员分析法”的方法,以车间或部门工艺、工序(活动) 过程为主线,将其工艺、工序(活动)分解成若干个小单元。
4.2.3辨识内容:采取现场调查或参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项检查的方法,分别辨识出各工序(活动)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人员、工艺、材料、能源、作业环境及相关方等各种类型的危险源。 4.3 风险评价方法:采取“是非判断法”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对每一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或重要危险源。 4.3.1是非判断法:危险源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符合下述四种情况之一
者,可直接定为重大危险源:
4.3.2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危险源;
4.3.3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险源;
4.3.4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会救助的重大火灾)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 4.3.5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险建(构)筑物。
4.4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D=LEC法):
根据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其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危险性分值)。
LECD值表
L值 分值 事故发生的 分频繁程度 可能性 值 10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6 内暴露 40 损失较大 值 死亡10人以上或财产10 完全可能 100 损失巨大 死亡3人以上或财产E值 分后果 C值 3 每周一次暴露 15 死亡1-2人或一定经常 可能性小,完1 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0.5 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0.5 2年以上暴露 / / D值 分值 >320 危险程度 1 每年几次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财产损失 7 重伤事故 2 轻伤事故 1 引人注目, / / 风险级别的界限值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D)>120时,列为重要危改 险源;(D)>200时,列为160~320 70~160 <7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重大危险源。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4.5 本企业重大、重要和一般危险源见附件。 5 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5.1 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
5.1.1重大、重要危险源由公司安技部确定,一般危险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安技部备案。
5.1.2各单位对所辖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重要、一般危险源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5.1.3各单位要对危险源进行重点控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按要求落实责任班组或责任人。
5.1.4安技部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2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5.2.1凡符合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和管理。
5.2.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存在重大、重要危险源时,工程项目主管责任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安技部组织专家审查认定。在项目完工试运行时,由项目主管责任单位组织安技部、保卫部等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控制措施进行安全评价。
5.2.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所在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防范措施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
5.2.4凡被列入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单位,实行三级安全管理控制,即:
5.2.4.1所在班组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表每天每班检查1次。 5.2.4.2车间(科)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表每周检查1次。
5.2.4.3公司安技部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表每月检查1次(保卫部负责
检查重大危险源的消防工作)。
5.3 各单位对危险源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对口上报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抄送安技部。
5.4 集团公司安技部及各单位,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评估与整改、应急计划与措施、消防安全管理),并对控制管理结果及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和器具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
5.5 重大及部分重要危险源的所在单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安技部批准后实施。 5.5.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下述内容:
5.5.1.1任命现场安全事件的管理者和现场主要管理者,并确定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5.5.1.2成立应急控制中心组织,并其明确地点。 5.5.1.3明确设施内外报警和通讯联络步骤。
5.5.1.4评估潜在事故的危险性质、规模以及紧急状态发生时的可能作用。
5.5.1.5在紧急状态下现场工人的行为,包括撤离步骤、紧急处置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5.5.1.6在紧急状态下厂外工人和其他人的行动。
5.5.1.7制订与外部机构联系的计划,其中包括与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5.5.2一旦现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被确定后,应确保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了解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并每年演练1次,落实该计划全面执行的情况,从中发现不足和缺陷。
5.5.3各单位应尽快修改应急预案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修改后的内容应通知所有与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 6 危险源的更新
6.1 安技部可以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职能部门、车间。
6.2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危险源变更情况的评审与评价,对已不存在的危险源剔除,对新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并将变更情况报安技部。 6.3 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时,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并将确定危险源报安技部备案。 6.4 安技部负责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更新。 7 考核
7.1 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把关,维修工、操作工把关保班组,班组把关保车间(部室),车间(部室)把关保公司。凡查出管理责任分解不到位,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 ,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
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
7.2 安技部对各单位危险源监督检查查出的管理问题和隐患,除对单位考核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附件 公司危险源明细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