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费 函
尊敬的祥瑞家园业主:
大家好!
感谢广大业主一直以来对祥蕊物业祥瑞家园管理部的关注与支持!正是有了大家的监督与支持,才使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不断得到提升。物业管理费收入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是小区治安秩序、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
2017年工作已过了一半,我物业公司也已经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祥瑞家园物业服务委托合同》,至今仍有大部分业主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严重的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次郑重提示,根据《祥瑞家园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在每年1月1日起按一年期交纳物业管理费。
请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将所欠缴费用补交齐,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将按照《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
物业管理处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并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说明:物业合同已送往发改局、住建局各备案一份,由于有关单位没有给我物业公司有关回复文件,业主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电话或前往发改局、住建局落实备案情况。
发改局:4150829、住建局:4142772
瑞丽市祥瑞家园业主委员会 德宏州祥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