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证办理流程
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中规定开发公司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应向房管局提交下列资料:
⑴预售申请;
⑵工商营业执照;
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⑷开发计划或开发项目立项批文;
⑸国有土地使用证;
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⑻预售房屋分户测量报告;
⑼预售方案;
⑽各单体工程平面图、立面图及全套施工图。
预售许可证审批程序为:
⑴开发公司提交申请;
⑵外勤考查现场并签署考查报告;
⑶外勤创建楼盘控制表;
⑷处长审核;
⑸局长审批;
⑹内勤制证、用印;
⑺发布预售证信息;
⑻发证。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当地房管局做进一步详细的了解。
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
1、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办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当地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主管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主管部门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商品房
8、物业管理合同。
五、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
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房源分布表(单元从东向西排列)
六、关于郑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验原件收复印件)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方案
7、需要提交的其它要件
二、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
三、办事地点和咨询电话
1.办事地点:郑东新区联合中心大厦房管局办事大厅63-64号窗口
2.咨询电话:6788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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