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卷第5期 2006年9月 工会论坛 Trade Unions’Tribune V01.12 No.5 Sep.2006 儒家生态观与可持续发展 许德波 (山东体育学院,山东济南250063)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文化蕴涵着丰富的智慧。探讨儒家生态观,在环境污染、资源匮乏日益严重的今天,对转变人们生态 观念,实施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l仁爱万物”;“天地人合一”;“取物不尽物”;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8—6153(2【)(16)05一【)156一O2 [作者简介]许德波(1965一),男,山东荣成人,山东体育学院社科部副教授。 现代文明的发展,使人类从大自然中获取巨大财富的 同时,也引发了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等严重的生态危机。 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儒家生态观,虽然不可能提出现 代意义的生态伦理观,但它所包含的丰富思想,对实施可 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儒家生态观表现在“仁爱万物”、“天地人合一”、“取物 不尽物”和“取物以顺时”等主张中。 “仁爱万物”是儒家的重要理念。“仁爱万物”的道德 观念在殷周时期就有。《尚书》记载周武王讨伐商纣王前 祭祀时说:“惟有道曾孙周王发,将有大正于商。今商王受 无道,暴殓天物,害虐丞民,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惟 尔有神,尚克相与,以济兆民,无作神羞”。孔安国注之日: “暴绝天物言逆天也,逆天害民所以为无道”。可见。当时 周武王讨伐商纣王的道义旗帜是商王“无道”,而“无道”一 是“害虐丞民”,二是“暴殓天物”。 《孟子》日:“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 然,心为甚。”“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 而已。”就是说,东西要比较、衡量才知长短和轻重,而人心 更是如此。古代圣贤之所以超过一般人,就是因为他们能 从美好的心灵出发,把他们的良好的所作所为推及到其他 事物之上。仁爱之怀不仅要推己及人,也要推人及物,“恩 足以及禽兽”。这是对人的普遍尊重,是对自然万物的普 遍尊重。 董仲舒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 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苟子说:“夫义者,内节 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 上下节者,义之情也。”戴震说:“仁者,生生之德也……一 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者。”张载则说:“以 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又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可 见,儒家思想中向来把生命万物当作道德关怀的一般对 力促使万物生生不息,才能达到“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 天时”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苟子在《天伦》中提出“天 行有常”的生态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 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 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 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人疾,妖怪未至而凶,其道然也。”这 就明确告诉我们自然界的运动变化有固定的规律,只有明 白自然界与人类各有自己的职分,才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高 明的人。人类社会出现的饥荒、疾病、殃祸“不可以怨天”, 是由于“应之以乱”,没有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造成 的。他主张“天”“地”“人”相互并存。董仲舒在此基础上 形成“天地人一体说”:“何为本?日:天、地、人,万物之本 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胜食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 体,不可一无也。” “取物不尽物”和“取物以顺时”。儒家不是普遍禁止 杀生、狩猎或砍伐树木,而是认为有时可以做,有些时候不 可以做。孔子早就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主张。孟 子则提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 林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苟子更加系统阐 述依时保护自然资源思想。他说:“圣王之制,草木荣华滋 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 夏耘、秋收、冬藏,四时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 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 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圣 王之用也,……谓之圣人。” 象,把仁爱万物当作道德原则的基本内容,仁爱为怀,仁义 至上,不仅要推己及人,也要推己及物,这才是真正的“仁 爱”,真正的“仁义”。 我们关注儒家生态观不是怀古,也不是翻腾陈年枝 叶,而是在于它对我们今天实施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 然的和谐相处有其重要价值。 我们知道,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和条件。发展是硬道理,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资源、 环境是发展的基础。没有可持续的环境、资源、生态,就没 有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就是人与自然的 协同进化,互利共生,和谐相处。而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 和日新月异的科技革命,使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越 来越强,人类以占有、索取、改造的方式,肆意对自然的支 配、统治,成为自然的主人。为了满足人类无节制的需要, 人们越来越急剧地向自然进攻,不顾生态、资源、环境等的 承受能力,使自然环境系统遭受破坏,引发能源和资源枯 竭、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等全球性问题。被破坏的自然环 境反过来又对人类进行了无情的报复。 当人类面临着危机、遭受自然报复的时候,我们不能 不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中国 传统文化中的儒家生态观的“仁爱万物”、“天地人合一”、 “取物不尽物”和“取物以顺时”等智慧具有的现实意义是 “天地人合一”就是肯定人与自然皆有各自的独立的 存在价值,天与人之间应该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才是人 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理想境界。 “天地人合一”思想首先是由孔子提出的。他认为天 人关系应该是“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孟子也认为天是 “莫之为而为”的客观必然性,提出人要由“尽心”、“知性” 而“知天”,以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战国末年,《易传》 作者提出了“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 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 时”的思想。也就是认为天地的本性是生生不息地生长发 育万物,圣人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也是从珍惜生命出发,大 156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第12卷第5期 2006年9月 工会论坛 Trade Unions’Tribune Vo【.12 No.5 Sep.2006 明代重刑主义略论 罗殿宏 ,程东杰 (1.山东滨州职业学院,山东滨4'1'1 256624;2.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要]明代以推行重刑主义而闻名于中国的封建社会后期,其刑罚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严刑峻法未能有效惩治 和预防犯罪,反而加速了明政权的衰亡。以史为鉴,着眼未来。构建现代法治社会就必须彻底摒弃重刑思想,大力提倡刑法谦抑主义。 [关键词]重刑主义;刑罚;谦抑主义;法治 [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153(2006)05—0157—02 [作者简介]罗殿宏(1972一),男,山东济阳人,法律硕士,山东滨州职业学院社科部法律教研室讲师。程东杰(1970一),男,山东茌 平人,大学学历,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西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研究员。 一、导言 明代的法律制度与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据非常重 要的位置。“律典例敕的相互为用;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密 切配合;行政法律的细密……标志着明代法律已臻于封建 法律之大成。”…㈣’其刑律除具备封建刑法的共性如干涉 性、恣意性、身份性、残酷性之外,还具有明显的重刑主义 色彩和过度犯罪化倾向,实行轻罪重判,体现了明代统治 者“以刑止刑”、“刑期于无刑”的重刑思想。 二、明代刑律回溯 明代刑律渊源主要包括《大明令》、《大明律》、《明大 诰》等法律文献。《大明令》共145条,《刑令》部分71条, 主要规定五刑、十恶、八议、赎刑、狱具等制度。《大明律》 则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7编30卷,共计460 条。《刑律》编分为盗贼、人命、斗殴、骂詈、诉讼、受赃、诈 伪、犯奸、杂犯、捕亡、断狱等11卷169条。《明大诰》属于 特别刑法,定罪标准、量刑幅度都重于《刑律》,其内容由朱 元璋在1385年至1387年间所发布的四篇统称为《大诰》 的诏令组成,共计236条。 除令、律、诰之外,明代刑律还包括各种相关条例及皇 帝的大量诏令。如明孝宗弘治五年(1492年)由刑部制定 的《问刑条例》、万历年间制定的《宗藩军政条例》和《捕盗 条例》等。这些文本经过整理编辑成册,成为问案断狱的 依据。 重刑思想在我国奴隶社会初期就已出现,其始作俑者 为先秦法家流派。“重刑主义在哲学上的依据是 性恶 论’;在刑法作用的理论上则是坚持恐吓主义。”【 J( ’朱 元璋及其后继者们深受“乱世用重典”的影响,把重刑主义 推向极至。明代刑事司法中充斥着令人骇然的酷刑。“胡 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31( ̄319’两案涉及人员 之多、量刑之重,令人瞠目。明初朱元璋大兴文字狱,由于 朱元璋出身贫贱,幼年曾入皇觉寺为僧,后投靠红巾军,因 而对“光”“秃”“贼”“盗”等及其同音字,都在禁忌之列,不 显而易见的。我们必须明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 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不能以 少人因犯忌讳而被治罪。明成祖朱棣还制造出“诛灭十 族”、“瓜蔓抄”等残酷案例。在方孝儒“拒不草诏”一案中, 朱棣不仅将方氏九族诛尽,而且将其友朋、学生作为“一 族”也都杀掉,史称“诛灭十族”。朱棣还把建文帝的亲信 大臣齐泰等五十多人的姓名张榜于朝堂,指为奸臣,大加 诛杀。凡与榜上列名者沾亲带故之人,如同藤蔓牵连一 般,统统扯入罪网,遭杀戮者达数万人之众,史称“瓜蔓 抄”。重刑主义下的刑罚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文主义的宽 容。宽容在宏大叙事的语境中往往是指一个国家传统文 化和政治制度的良好品德,在刑法视域中则表现为“刑罚 不再充满血腥味而变得较为轻缓;刑罚只针对严重危害社 会的行为,而不再追究人的思想倾向。”[ J( ’ 明代统治者主张“从严治吏”。《大明律・刑律》之《受 赃》卷详细规定了11个罪名:官吏受财、坐赃致罪、事后受 财、有事以财请求、在官求索借贷他人财物、家人求索、风 宪官吏犯赃、因公擅科敛、私受公侯财物、克留盗赃、官吏 听许财物等。详尽完备,超过历代。《明大诰》规定:凡犯 赃满六十两以上的官吏,都将被提到所在府、州、县、卫衙 门左边专设的“皮场庙”剥皮,皮剥下来之后填入稻草,制 成标本,陈列与官府公座旁边,以警戒后任官吏,称为“剥 皮揎草”。“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列之,张于前,如鸟展 翅,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l3l( 【H)】日夜 陈列于公堂两边剥皮揎草的标本已经成为一种禁忌表征, 血淋淋的刑罚制度完成了由物理暴力到符号暴力的转变。 对明代刑律解读时会使人产生胆战心惊的恐惧感,为用刑 之残酷、花样之繁多而感到震惊。“《大诰》所诸峻令、族 诛、凌迟、枭令,以寻常过犯与叛逆、贼盗同科……而断手、 剁指、挑筋,更非古肉刑之所有……皆出于常律之 外。” ) 三、重刑主义下的刑罚效益 综观明代刑法大略,罪与刑不仅“重”且“滥”,不仅 “厉”且“冤”。除刑罚制度的残酷血腥之外,还表现为宦官 发引发了一系列侵犯自然的行为:全球性的资源短缺、环 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人口膨胀、南北差距扩大等,导致 人类社会经济的不可持续性。二、强调人类社会的发展必 须考虑自然成本,而没有自然成本的发展就没有人类社会 的发展。相当长时间人类征服自然取得巨大成果:生产力 得到极大提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财富,大大推动了 人类文明进程;却掩盖了自然资源和环境上的巨大成本和 不可补偿的亏损。以牺牲自然为代价的经济发展,不再是 真正意义的发展,真正的发展只能是那种最低限度地消耗 自然成本并有效地保持自然持续性的人类社会的发展。 (责任编辑:张希宇) 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不能以眼前发展 损害长远发展。我们必须反思自身,不但要看到人与自然 的对立,更要看到它们的统一,以互利的观点来处理人与 自然的关系,既要关注人类,又要关注自然界,“仁爱万 物”,确保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互利共生、协调发展。 儒家生态观用互利的观点处理“天地人”的关系,留给 我们的启示是:一、强调自然界本身的生存权和价值。只 承认人的生存发展和价值,那么过去、现在和将来一切破 坏大自然的行为都可以在保证人的生存发展的理由下正 当化、合理化、合法化。传统工业文明发展正是从这里出 l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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