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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 采暖费报销通知---

来源:独旅网
2013至2014年度采暖费报销通知

2013—2014年度采暖费报销工作将于2014年02月17日开始进行,根据股份公司发[2014]1号《员工自有住房供暖费支付及物业费补贴发放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凡符合《办法》要求享受采暖费报销的员工,需按规定要求,在本月内由各事业部办公室负责人先将以下材料收齐后,交到物业事业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1、请员工填写《办法》中的附件三《供暖费、物业费审批表》,其中审批表中的“核定面积、金额、物业费单价、物业费”由物业部核定相关材料后填写,不需个人填写。

2、有相关职称的员工,携带证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3、2013-2014年度供暖费:①集中供暖和清洁自采暖:需要携带产权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以及采暖费明细表,员工属于清洁自采暖补贴的,除上述材料外再提交一份《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②煤火费:需到居住房屋的所属单位或所在地房管局、居委会、所在街道开具无暖气常住证明并加盖公章、当地户口本复印件。

4、物业事业部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按照文件精神及报销标准,纳入个人收入并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进行报销。

5、关于2014年度物业费:员工把2014年物业费发票交到物业事业部留存,(根据《办法》,员工在2014年开始享受物业费补贴,鉴于各员工物业费缴费时间不定,为做好全年工作,每年在11-12月份报销当年度物业费,2014年度的物业费在2014年11月份开始报销,其余时间暂不办理。)

凡符合报销条件的员工见通知后,抓紧时间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物业事业部 2014年01月13 日

附件一:

员工所需交纳材料明细

房产证或购职称复印 审批表 房合同复印件 件 集中供暖 清洁自采√ 暖 煤火费

√ √ √ √ √ √ √ √ √ √ 明细表 明 采暖费暖核对证明 印件 清洁自采常住证户口本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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