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 页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C2-8)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项目(部位) G1-7 编号 041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黄庄~中关村区间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人员安全操作 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2006年2月28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kV以下 2.5 1~20kV 3 35~110kV 5 150~220kV 7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8.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9.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0.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1.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
第 2 页 共 2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