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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1-09-04 来源:独旅网
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

04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

06

第三章

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

08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

16

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 ...................................

19

第一节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

19

第二节

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

19

第三节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

21

第六章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

24

第一节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

24

第二节

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

24

第三节

施工测量质量监理细则 .....................................

32

第四节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36

第五节 主体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40

第六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90

第七节屋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119

第八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127

第九节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139

第十节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143

第^一节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

148

第七章 第一节

工程费用(投资)监理工作细则 .......................... 151 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 .....................................

151

第二节施工合同及其他事项的管理 .....................................

155

第八章

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细则 ....................................

165

第一节进度控制的任务 ...............................................

165 170

36

第二节进度控制的方法 ...............................................

170

第九章 178

第一节

178

第二节

189

第十章

203

第一节

203

第二节

204

第十一章

205

第十二章

206

第一节

206

第十三章

209

第一节

209

第二节

211

第十四章

212

第一节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合同管理的任务 ........

合同管理的方法 ........

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信息管理的任务 ........

信息管理的方法 ........ 组织与协调 ............. ■

竣工验收期间监理工作细则

交工与交工证书

监理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

本工程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 ................................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 ......................................

212

第二节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及难点 .................................

213

第十五章环境保护 .................

216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环境保护

216

第二节

施工阶段环境保护……

217

鼠圆溪地城工程

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本工程监理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 的一般规律,编制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细则,用以指导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其他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工程监理的施工质量、 进度、投资

三大目标的实现以及搞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高效、 低耗、文明、安全、合格的建筑产品。 二、 编制依据:

1、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合同书;

2、 本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及监理招标文件; 3、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4、 设计文件(图纸和设计变更); 5、 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6、 国家或地方的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

三、 编制内容:

1、 监理工作目标;

2、 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3、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 监理工作细则。

四、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松潘县徽苑小区工程。

2、 项目简介:本工程为松潘县徽苑小区公共租凭房设施,主要工程为住 宿楼。

建设资金来自安徽省援建专项资金,该工程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 新城北约

1.6KM城北新区,平面由七栋住宿楼、一栋服务楼组成,总占地面 积16773. 85 m2,

建筑面积住宅为15276. 00册,服务楼食堂1497. 85 m2o其中 七栋住宿楼设计编号分别为1#、2#、3#、4#、5#, 6#、7#、食堂。其中七栋 住宿楼结构为砖混结构,檐高14. 850米,住宿层高2. 800米;综合楼为框架 结构,檐高7. 95米,一层层高

4. 2米,二层层高3. 50米。外墙装饰为涂料 墙面;楼地面为地砖面层;屋面为小

青瓦坡屋面及平屋面;窗采用塑钢窗; 进户门为防盗门,内门为实木装饰门。

3、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安徽省驻松潘县援建办公室 勘察单位:重庆长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司

施工单位:成都市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督站

监督单位:松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 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

4、气象、水文:

本区属高原寒冷气候,夏秋较短,冬季严寒期长,有霜冻和降雪。年平 均气温5°C ,极端最高气温24.5°C,极端最低气温-20.0°C, 一年中以7〜8月最 热,9月

至次年3月最冷。

5、交通、能源和服务设施:

该工程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新城北约1.6KM纬三路边,所在地区交 通比较发达。公路沿线电网密布,电力较充足,沿线均有程控电话,可直接 与各地通讯联系。沿线均有医院。 五、 监理服务范围:

1、松潘县徽苑小区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 验收

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即本工程在土建、安装、装饰等专业范围内施工 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的全过程控制,包括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和协调施 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的关系。 六、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期:361天。监理服务期:361天。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 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 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 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 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 承包商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 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在计划的费用和质 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 一、 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 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 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 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 申请的审批,使工程合格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天府杯”争创 “鲁班奖”。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地防止发生二、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清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 二、 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 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 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 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 内竣工。 三、 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 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 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商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 料的记录、整理,

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 过计划费用。 四、 合同管理: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 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 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五、 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 施和坏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坏境污染。 六、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 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 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 七、 工作组织协调管理:

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沿线地 方政府、与村民及设计单位,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 系。

第三章监理人员v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本工程监理部在合肥科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 领导下,按合肥科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的服务范围,正 确执行合同所委托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承担本监理合 同的监理范围任务,实行由合肥科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并以书面 形式报业主认可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辅助人员 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需要配备,各阶段监理人员的进 场、持续工作时间、人员数量及素质保证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是根据业主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根 据我公司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设置的。 一、 施工准备阶段:

与业主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监理人员进驻工 地,开展监理工作,处理正式开工前监理部所要准备或处理的一切事务,保 证正式开工后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 施工阶段:

进场时间:以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时间:预计361天

四、组织机构框图:

工程监理部

总监理代表

五、监理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代表的职责:

1、 组织本监理部人员完成驻地监理部担负的各项工作,向总监办负责; 2、 主持驻地监理部的监理业务工作,制定本监理部的监理计划;

3、 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在合 同

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主持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设计详图,对其中技术比较复杂的设计图 进

行初审后,经工作上报总工室审批;

5、 组织检查承包商的质量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6、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 7、 审核承包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年度计划,审批月进度计划,报工 程

部备案;

8、 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监督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达到合同 要

求;

9、 巡视工地,检查管辖合同段的施工质量,审签质量验收单; 10、 主持中间交工验收,审签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证书; 11、 主持关键计量工作;

12、 在总监授权的范围内,签署或签发返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监理指 令; 13、初审承包商提交的支付报表、延期和索赔报告及其他函件,按本办法

有关规定报送工程部、总监办;

14、 初审重大和重要工程变更并提出处理建议;审批一般工程变更,签发 一般

工程变更令;初审变更的单价;

15、 审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分包问题;

16、 主持工地会议、尽可能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7、 主持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评价及处理工作; 18、 会同工程部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19、 组织检查环保工作;

20、 协调与相邻合同段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纠纷,协调承包商与地方之间的 各种

矛盾;

21、 组织承包商到相关施工现场考察学习,交流经验; 22、 完成工程部及其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理工作;

二)、计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在驻地总监理代表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所辖工程结算工作(包括中 期结

算、交工结算、最终结算),初审各种支付证书,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2、 参加关键性计量工作;

3、 初审承包商提交的延期、索赔报告,提出索赔、延期的处理意见; 4、 初审驻地工程的合同分包问题,对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合同提出初审 意

见;

5、 协助驻地总监理代表拟定向工程部、总监办的报告,处理承包商来往 函

件,协助总监理代表签发一般工程变更令;

6、 监督承包商办理合同担保等事宜;

7、 负责收集汇总按规定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经驻地总监理 代表

签发后上报;

8、 负责往来合同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 资

料;

9、监督本驻地所属的工程保险,风险发生时,协助业主和承包商做好向

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0、完成驻地总监理代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结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在总监理代表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监理工作, 制

定施工过程中结构专业的监理规划;

2、 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总 监

理代表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出补 救

措施;

4、 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商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作出是否同意 开

工的意见,经总监理代表批准后开工;

5、 配合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经总监理代表 审

查后上报总监办;

6、 认真签认承包商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 的

问题;

7、 完成总监理代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在总监理代表的领导下,负责给排水分项工程的全部质量、计量和进 度

监理工作,组织指导旁站监理工作;

2、 审查各给排水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 制

程序;

3、 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

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 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4、 及时向总监理代表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 同

工期延误时,应与总监理代表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总监理代表 做出相应的决定;

5、对管道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配合试验监 理员

对结构物各部位栓浇筑进行质量抽检、评定;

6、对给排水设计图纸和数据进行必要的复核,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 重大

错误、漏项等问题应报总监理代表,以便总监理代表定夺,同时应报计 量监理工程师

五)、电气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代表领导下,带领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 同文

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3、管理好电气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 技术

方面管理和检测工作;

4、 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5、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 备;

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 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6、及时向总监理代表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 同工

期延误时,应与总监理代表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总监理代表做 出相应的决定;

7、按分项工程的要求,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并将签认资料或报表提 交计

量监理工程师审核;

8、调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及事后处理方案, 向总

监理代表提交报告;

9、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对重要的工序严把质量关,及 时对

承包商在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10、 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分管项目的监理程序,保证文件、表

格、证明齐全,数据清楚、准确;

11、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审查中间和最终计量支付申 请并签署意见,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汇总;

12、 定期向总监理代表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每月向总监 理代

表总监理代表提交分管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报告;

13、 随时检查承包商工地安全措施和旁站监理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六)、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职责:

1、 旁站监理必须对各施工工序进行现场旁站,对主要工程、关键工序、 隐

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坚守岗位,严格监理;

2、 旁站监理必须严格要求承包商按图纸、按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专业监 理

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对现场的违规施工行为要及时制止;

3、 作好监理日记,逐日详细记录工地的情况。包括承包商工作及闲置的 机

械、人员情况、工作内容、工地发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材料进场情况下 达的工作指令等;

4、 监督承包商的自检取样,对承包商的自检试验进行旁站,保证自检结 果

的真实性;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5、 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放样抽检工作,参与工程计量的联测工作, 但

不得独立签认变更增加的工程量;

6、 及时向专业工程师、总监理代表汇报工地的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状况 情况; 7、 及时督促承包商按图纸、规范及合同的要求,正常、安全生产; 8、 督促承包商做好工地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六、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 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精神并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1、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 和承

包商的利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

2、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商的商业咨询,不接受承包商的任

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

3、 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4、 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 后

果;

5、 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 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错误;

7、 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合法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 在授

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七、监理部的管理:

一) 、根据《监理服务合同书》及合肥科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授权许俊伦同志全权处理松潘县徽苑小区工程监理部的一切事务。驻地的各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员,在许俊伦的组织和领导下,各自负责本专业、 本标段的监理工作。

二) 、建立监理例会和汇报制度

1、 总监理代表召集监理部人员每月召开一次监理会议,总结监理工作, 布置

下月监理计划,讨论和解决监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 由驻地总监理代表组织编写每月监理月报,向业主、总监办及工程部 提交

当月监理月报。月报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情况、质量情况、投资情 况,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重大质量事故情况,天气情况及本月监理人 员工作情况等;

3、 驻地总监理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现场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 4、 施工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并 及时

将处理结果向总监理代表汇报;

5、 施工监理过程中遇有重大的技术经济问题而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驻 地监

理应及时向监理部汇报,由监理部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三) 、建立监理工作日记和考勤制度

1、监理人员,每天填写工作日记,记载工程监理主要情况,掌握工程的 动态;

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本专业监理日记,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 出,

由监理部组织研究处理,对处理过程、结果要有详细的记载;

3、 监理工作日记应认真填写,妥善保存,作为归档技术资料;

4、 监理人员每月工作26日,监理部作息时间:上午& 00〜11: 30、下 午2: 30-6: 00o监理人员实行轮休制度,保证监理部有人值班。驻地监理员 作息

时间同承包商作息时间;

5、 驻地监理员离开工地或休假,必须事先向监理部请示,并经监理部同 意。

四) 、技术资料的管理

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完整的资料能反应工程建设的 真实情况。为管理好技术资料,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建立人工、计算机结合 的管理系统。

技术资料交由专职资料员收集,管理归档。要求做到分类建立 目录,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技术资料主要有:

1、 业主下发文件; 2、 承包商上报资料;

3、 监理部下发文件以及与业主、设计方及承包商的往来文件; 4、 设计变更; 5、 其他资料。

五) 、监理人员有关安全防护要求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程、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认真检查施工中的 安全施工防护措施,督促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随时 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防护情况,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监理意见, 并报监理部,要求承包商及时纠正,并写进月报。监理人员亦应树立严格的 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六) 、其它

1、为使监理工作有序的开展,监理部制定了办公室管理制度,技术资料 管理

制度,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财务制度等,使监理部的管理制度化、科学 化;

2、 为加强各监理人员的责任心,明确岗位职责,监理部与各监理人员签 定岗

位责任书;

3、 为搞好监理部的廉政建设,规范各监理人员的廉政作风,监理部与各 监理

人员签定廉政责任书;

4、 为配合施工进度,做好监理工作,监理部制定了工地值班制度;

5、 监理员进驻施工现场前,将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驻地监理人员名单书 面通

知承包商;

6、 协助业主按有关规定,将监理内容及所授权限书面通知承包商。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工程的驻地监理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工程 进度、

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 保合同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协助总监办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帐目 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记录月报,审查承包 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 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后执行,定期向总监办提供有关数据。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编制监理工作细则;

2、 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 参与场地交验及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成果; 4、 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5、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 6、 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 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

技术、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的资质;初审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

8、 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

9、 审批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 和标

准试验;

10、 审查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1、 审批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2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3、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 核批

承包商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 日计划,并督促承包商实施;

14、 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 站、巡

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 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 关键部

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16、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 商按

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 发布停工令;

19、 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 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 发布变更令;

22、 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 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工作总结;

25、 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 签发交工证书;

27、 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 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 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 对

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 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 在业主与承包商(或第三方)来往中,为业主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出

建议、意见;

34、 审核签署承包商递交的进度支付证书,并提交总监办审核;

35、 参与业主与承包商关于变更单价、索赔、有关争议、工程变更和对 工程

进度及质量极为关键的其它问题进行的谈判;

36、 帮助业主解决合同文件中出现的矛盾,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 审查

并对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37、 协助业主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环保工作和拆迁工作计划; 38、 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项目负责人(驻地)工程质量终生 (在

设计使用年限内)责任制。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 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 监理人员进场:

监理单位应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的监理人员、进场日 期安排要求,在开工日期以前的适当时间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 的主要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然后应按施工监 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数、时间及名单全部到位,监理期间除健康原因外, 不考虑人员替换。若需更换人员,按施工监理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

2、 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松潘县徽苑小区的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检测方 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碰撞、含糊不清等问题应尽可能查证 清楚,找出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3、熟悉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按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定位数据进行认真 的审查和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所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 或方案性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再次现场核对,并配合设计代表确认, 同时应按监理程序上报至业主。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尽可能进行实 际调查和掌握。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标明的地下结 构物;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施工前尚不能按 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作占地;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坏的 房屋及其他设施;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危害等。根据调查结 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第二节 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单位负责人应正式制定和颁布承建松潘县徽苑小区工程施工的总质 量目标。

质量体系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工程项目质量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监理工 程师的质量控制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商为实 施质量管理建立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能、程序、过程和资源构成的有机整 体。即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承包商的质量检验 手段、质量 检验标准都应根据合同段工程特点配置,以满足工程质保需要。 一、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核对, 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进一步的了解。当进场的质量负 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监理工程师认为不满意 时,可要求承包商更换。并应要求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一直在工程现场进行 专门的质量管理。 二、承包商的自检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与制度,承包商自检职责 应符

合以下要求:

1) 、对于每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 技术

资料;

2) 、对每道工序或工艺都应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 材料、

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人员的认可;

3)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措施 予以

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做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 、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室进行 取样

或现场试验,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的养护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 、对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及时进行量测,并提供资料 以获

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6) 、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 检查

验收;

7) 、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并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随 时为

监理工程师或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第三节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一、 发布开工令:

根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当合同段开工所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时, 驻地监理员应通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总监理代表签署意见后呈总 监办办理批准手续,并发出批准标段开工令,若合同段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得 开工。 二、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或补充的机械设备分期进场计划 资料以及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的机械设 备其种类、性能、数量是否与承包商投标书的要求一致,并满足开工及进度 计划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定符合开工的条件,否则,应通知承包商限 期解决,不然不予批准开工。

对承包商报来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表要进行系统的检查并记录。

1、 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 产能

力完好率与投标书附表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施工技术的适应性;

3、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尤其是网络计 划中

的关键线路)的适应性;

4、 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商补足进场;审 验不

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承包商撤离工地:承包商要求替代或更换 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5、 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的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 运出

工地。

三、检查验收承包商的施工定线:

总监理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商三方应会同到现场交桩,并书面提 供原始基准点、导线点的坐标和基准标高的数据给承包商,同时办理正式的 交桩手续。监理部应对承包商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承包商的复测 报告成果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1、 应对业主提供的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其原始定线 资料

和数据准确无误,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通过业主予以纠正;

2、 若原始导线点、基准点或基准标高发生损坏或丢失,当损失控制点连 续在

两个以上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单位补定;一个控制点损失时可直接由 承包商予以补定,由监理部测量人员复核、认定;所恢复的导线点必须是永 久的,不得长期以木桩代替;

3、 总监理代表对承包商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 进行

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4、 总监理代表应指示并检查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 直

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四、 验收承包商测定的地面线:

总监理代表应要求承包商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 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 测定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便用的仪器精度 及操

作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规定。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测量,应与承 包商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

2、 对于业主已移交了工地场地的占用权,但承包商尚不施工和尚未测定 的施

工段落,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 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 五、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批。

1、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量的过程

中,对施工设计图中各类结构数据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必要时, 还应进行补充测量,以纠正错漏,保证施工图及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2、 工程项目如有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具体的修正方案 与处

理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总监理代表审查或批准,或由总监理代表上报 总监审核批准;

3、 所有施工图的图幅应与竣工图幅要求相一致。

六、 检查承包商占用工作场地:

在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合理时间内,业主应将合同段全部工程 或部分施工段的工程场地移交给承包商使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履行这 一职责:

1、 对业主无法一次给出合同段的施工现场占有权和出入权时,监理部监 理工

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工程场地占用计划(附图),并把占地计划提供给 业主,以便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

2、 对业主难以按工程进度计划及场地占用计划提供工程场地的段落,总 监理

代表应与承包商协商,对施工段落的顺序作出合理调整;

3、 工程场地交接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并履行必要的文字手续,各有关单 位的

代表应在交接文件签字;

4、 总监理代表应要求承包商对占用的场地埋置永久的界桩或暂时挖出界 沟,

并对场地进行看管。

七、 审察承包商组织机构、人员、工程管理体系:

总监理代表应按照土建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项管理 办法和国家及湖南省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核对承包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 员的到位情况,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若有偏离,应督促承包商及时 纠正。 八、 审察承包商工程材料:

总监理代表应按照土建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项管理 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土建承包商的工程材料的来源、材质、工地抽样试验等 进行严格的审查。若有不符,按规定指令土建承包商处理。 九、 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1、 原则上在下达批准标段开工令后,承包商方可申请分项(分部)工程 开工; 2、 承包商申请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程序与表格均应与标段开工申请 相似; 3、 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总监理代表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经批 准后

即可开工,但应将批准表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份备案。各分项工程不 经批准均不准开工。

第六章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一、 质量监理的依据:

1、 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 条件

的规定;

2、 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设计变更与修改要求; 3、 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 术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合格工作品质;

4、 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 工程

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二、 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 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 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二节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一、质量控制检查程序:

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承包商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监理部、待批准 后方可施工,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 停施工。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

1) 、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 2) 、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 3) 、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 4) 、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5) 、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7)、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2、 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 、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商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 商

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 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商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 、承包商应根据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驻地 测

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 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

3、 中间检查: 1) 、中间检查的安排:

承包商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监理部,以便监 理部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 、检查程序:

(1)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 若合

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2) 、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用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 承

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商进行 下一道工

序的施工;

(3) 、承包商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 自行

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4) 、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 作

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 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

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6—1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3) 、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1) 、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 尤

其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 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 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 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

(2) 、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经过试验合

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 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承包商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人员在场,试 验记录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有效,必要时,监理人员自行检查。对 于由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 理人员有权暂停使用;

(3) 、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性的现场

测量工作由承包商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 字方可有效。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 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后续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 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 书的基础。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

1)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3) 、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 4) 、现场监理日志表及日报表; 5) 、工作指示单; 6) 、工地会议纪要; 7) 、开工申请单;

8) 、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 9) 、分项工程完工图纸; 10)、其它。

5、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

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 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 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

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各 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工程完工文件。

讦— 合格

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査,签认质量检验单

p

7

返工

不合格 报送监理工程师

图6・1质量检查程序

二、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 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 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商立 刻

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 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 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 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 存在

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 并要求承

包商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 、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施工人 员

所接收;

2) 、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 的

目测判断不使能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 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 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 、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 通

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4)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专业 监

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 、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 时

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部;

2) 、监理部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 据

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 、承包商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 因

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部,并抄送有关各方;

4) 、若为重大质量事故,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总监办;

5) 、监理部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末消除,则 不

发复工命令,或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 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质量事故处理框图见图6-2o

施工过程事故发生

驻地监理现场查办

写出总结报告,确定处理方案

驻地监理指示承包商复工 图6-2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四、监理试验工作程序:

1、驻地试验的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驻地监理员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并抽 样检查或取样送检。驻地监理员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 试验报告单。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驻地监理员要及时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 师反映并通知承包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监理代表审 定。原材料的试验程序见图6

・3。

图6・3原材料试验程序框图

2) 、现场监测试验程序:

施工前驻地监理员与承包商试验员按规范确定监测项目,施工中共同按规 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或驻地监理员旁站承包商的试验过程,检查原始记录 并按规定抽查频率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质量检验单,对无条 件做的项目送指定试验室。施工中驻地监理员重点检查工程的关键部位。

监理员应将抽查情况和旁站监督情况及时报送监理部,以备抽查。

3)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

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实验室应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承包商原始试 验记录,在驻地监理员的监督下,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 给承包商,并报送监理部。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6・4。

图6-4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

第三节

一、 测量前准备

施工测量质量监理细则

1.1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红外线测 量仪等)

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评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1.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钢尺的精度。 1. 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1. 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破坏。

1. 5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 方案

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 二、 工程测量

2. 1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2. 1.1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控制点并确认建 筑

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控制点坐标应为三点以 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2. 1. 2所提供的控制点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控制点位于施工现场或施 工

过程中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保护好。

2.1.3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控制点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 用其

余控制点进行测量校核;如控制点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 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行核实;如放样本身有误差,应重新进行放样。

2. 1.4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 梁轴线

复核,以及±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根据控 制点复核龙门板轴线。

2. 2轴线放样

2. 2.1在基础回填之前,可利用龙门板的轴线,先放样底层轴线,也可以 先把龙

门板的轴线后移至不影响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进行底层放 样。当底层墙体或柱施工完毕,应把后移的轴线标点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 和转角墙、柱上,并用铁漆标好,这些标准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 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放样的依据。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 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

2. 2.2本层内的墙体或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或内排 柱的轴线

定位。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 层的轴线进行复核。

2. 2.3当墙体为框架剪力墙或柱时,在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已放样的轴 线,弹

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

2. 2.4砌体组砌时,外围护墙应边砌边吊线校核。柱或剪力墙的模板上口 引中线

与标准轴线校核。梁板则根据柱、墙上口校核过的中线进行轴线校 核。

2. 2.5阳台或出墙构件,除应从轴线外引进行定位外,还应吊垂线与低一 层的阳

台或出墙构件对齐。

2. 3建筑物标高复核

2. 3.1在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部门测量确认的控制点时,应同时提供永 久性高

程点,当永久性高程点距建筑物较远时,应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 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永久高程引至 高程桩。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残积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柱 或圆柱并埋设①16圆钢,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点 应定期校核。

2. 3.2根据永久性高程点或半永久性高程点,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 高木桩

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 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单体的±0.00基线,并用铁漆标出,作为 层高的控制线。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仰角后计算层高相 结合。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

2. 3. 3根据层高控制线引入室内转为30线或50线。室内30线或50线作 为窗台

控制,墙顶控制,木门窗安装标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标高控制的依 据。30线或50线还可做为天棚粉刷打底的阴角水平比较线和地面找平或找 坡控制的比较线。

2. 4建筑物的总高测量

建筑物的总高测量主要是利用经纬仪测量总高点的仰角,再与±0.00基 线测出经纬仪的高度,利用经纬仪与±0.00基线的距离,和总高点仰角计 算经纬仪至总高点的高度,后与经纬仪高度的总和即为建筑物的总高。采 用红外线测量仪时,则可直接测出总高度。

2. 5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

2. 5.1在建筑物主体封顶后,装修前,应对建筑物的垂直度进行第一次测 量。待

装修后,竣工前测第二次。

2. 5.2装修前的垂直度测量,可采用吊垂线和经纬仪相配合。垂线从屋面 边轴线

吊线下来,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同轴的轴线偏差, 即垂直度偏差。

2. 5.3装修后的垂直度测量,则可在直接从屋面的外墙大角吊垂线。经纬 仪控制

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大角的偏移,即为垂直度偏差。

2. 5. 4 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应测量垂直度。每个大角应测量两个方向。 2. 6建筑物沉降观测

2.6. 1沉降观测要求釆用①18钢筋进行预制,端头垂直90°角。平直长 度2. 2CM的弯头作为测量点,测量点应磨成半球形或圆台状。

2. 6. 2沉降观测点统一安装在建筑物室外标高以上50CM处。安装时,若 安装

点是钢筋碗柱时,则应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砖墙,则应采用先预 埋在碗预制块上,再砌上墙,沉降观察点安装时,应伸出墙5CM左右,以 确保外墙装修后,沉降观测点能伸出墙2. 5CM,沉降观测点安装后应上漆并 标出标志。

2. 6. 3沉降观测点每个建筑物应设不少于6个,观测点一般设在建筑物的 转

角和建筑物沉降缝两侧。

2. 6. 4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利用永久高程点或半永久高程点进行测量的。测 量

时应采用闭合差测量,沉降观测的目的除测量建筑物每测量点的沉降量 夕卜,

最主要的目的是测出不均匀沉降量。因此,测量沉降时每次只允许采 用同一个永久高程点或半永久高程点。

2. 6. 5建筑物沉降观测在沉降点安装后,第一次应先测出各沉降点的实际 高

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载或每上一自然层应测一次沉降观测。到建筑物封 顶后,则改为每月定时观测。 三、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

3. 1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 观

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3. 2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3. 3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 有

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 任。

3. 4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定期抽查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四节

1、事前控制: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根据勘察单位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单位的基础施工图纸及说明,要求 承包商编制合理的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了解基础的 详细情况,基坑边界周围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基坑 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2、 事中控制:

(1) 、机械开挖基坑时,注意基坑的放坡和支护,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

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 清原因和釆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2)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说明,若该土层为砂土层有丰富的承压

水,须采用井点降水。

(3) 、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知有关

单位及时处理。

3、 事后控制:

隐蔽工程须勘察、设计、质监、业主,监理等部门验收,试验合格后方 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一)人工挖孔混凝土灌注桩

1 •质量标准

⑴主控项目

1) 灌注桩用的原材料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试 块应在浇灌地点制作,试块组数应按规定留置。检査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 桩孔直径和深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沉渣或虚土厚度严禁大于标准规

定。

3)浇灌混凝土的实际量,不得少于计算量,配合比计量准确。 4) 桩位中心和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 浇灌后的桩顶及浮浆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

混凝土人工挖孔灌注桩允许偏差表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值(mm) L 2 3 4 5 6 7 8 桩位(中心)轴线 桩垂直度 桩身直径 桩底标高 钢筋笼直径 钢筋笼长度 主筋间距 箍筋间距 表

检验方法 吊线尺量检査 吊中心线检査 尺量检查 水准仪引测 尺量检查 50 <0.5% ±50 土 10 土 10 土 100 ±10 ±20 2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 垂直偏差大:桩孔垂直度超偏差,由于开挖过程未按每挖一节即吊线 坠核

查桩井的垂直度,致使挖完以后垂直度超偏差。必须每挖完一节即根据 井上口的轴线中心线吊线坠,用尺杆测定修边,使井壁圆弧保持上下顺直。

(2) 井底残留虚土太多:成孔、修边以后有大量虚土存积在井底,未认真 清除。

挖到规定深度以后,除认真清除虚土外,放好钢筋笼之后再检查一次, 必须将孔底的虚土清除干净。必要时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封底。

(3) 孔底积水过多:成孔以后孔底积水,开挖过程采取的排水措施不当, 渗

出的地下水积聚在井底。地下水位高、渗出量大的地区,应采取降水措施, 将地下水位降低到桩底以下然后开挖。少量积水浇灌时首盘可采用半干硬性 混凝土。

(4) 混凝土振捣不实:由于桩身混凝土浇灌、振捣操作条件具有一定难度, 未

采取有效的辅助振捣措施,造成桩身混凝土松散不实,空洞、缩颈、夹土 等现象。应在混凝土浇灌、振捣操作前进行技术交底,坚持分层浇筑、分层 振捣、连续作业。分层浇筑厚度以300〜500mm的高度为宜,必要时用铁管、 竹杆、钢筋钎人工辅助插捣,以补充机械振捣的不足。

(5) 钢筋笼扭曲变形:钢筋笼加工制作,点焊不牢,未采用支撑加强筋, 运

输吊放时易产生变形、扭曲。钢筋笼应在专用平台上加工。主筋与箍筋点 焊要牢固,支撑加强要可靠,吊运要竖直,使其平稳地放入井中,保持骨架 完好。

(二) 现浇桩基混凝土

1 •质量标准 (1) 钢筋分项工程 1) 主控项目

佃)钢筋的品种、质量和焊条的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的规定;进口钢筋焊接前必须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 后方可焊接;

(b) 钢筋表面必须清洁,如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的留有麻点的

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C)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d)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结果必须符合钢筋焊接施工及验收的规定。 2) —般项目

(а) 绑扎钢筋的缺扣、松扣数量不超过绑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б) 弯钩的朝向应正确,绑扎接头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搭接长度均不 小

于规定值;

(c) 用I级钢筋制作的箍筋,其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弯钩的角度和平直长 度

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d) 对焊接头无横向裂纹和烧伤,焊接均匀。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接头

处钢筋轴线位移不得大于O.ld,且不大于2mm;

(e) 电弧焊接头焊缝表面平整、无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气孔、焊 渣

及咬边。接头处绑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位移不得大于0.5d,且不大于 3mm;接头处钢筋的轴线位移不大于O.ld,且不大于3mm;焊缝厚度不小 于0.05d;焊缝宽度不小于O.ld;焊缝长度不小于0.5d;接头处弯折不大于

4°o

3)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

钢筋安装及预埋件位置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骨架的宽度、高度 骨架的长度 箍筋构造筋间 距 受力钢筋 钢筋弯起点位移 表2

检查方法 尺量检查 尺量连续三档取其最大 值 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 最大值 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值(mm) 1 2 3 4 5 焊接 绑扎 间距 排距 中心线位移 ±5 ±10 ±10 ±20 ±10 ±5 20 5 6

焊接预埋件 水平高差 十3 7 受力钢筋保护层 基础 0 ±10 钢尺检查 (2) 模板分项工程

1) 主控项目

仗)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 分有

足(b)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够的支承面积;

2) 一般项目

(a) 模板接缝处接缝的最大宽度不应大于1.5mm; (b)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除干净,并涂隔离剂。 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3)

桩基承台梁模板安装和预埋件允许偏差

表3 项次 项 轴线位移 标高 截面尺寸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中心线位置 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截面内部尺寸 目 允许偏差值(mm) 检查方法 尺量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检查 尺量检查 直尺和尺量检查

1 2 3 4 5 6 7 8 9 5 ±5 ±10 2 5 3 3 2 +10 0 10 +10 0 2m靠尺和塞尺检 查 拉线和尺量检查 (3)混凝土分项工程 1)主控项目

但)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规 定。 (b)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 工规范的规定。

(c)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 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 规定。 (d)对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出现裂缝的结 构,其裂 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般项目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蜂窝麻面表面缺陷已修整,无孔洞; (b)任何一根主筋均不得有露筋; jcj无缝隙,无夹渣层。 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4)

桩基承台梁混凝土工程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轴线位移 标高 截面尺寸 表面平整度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移 预留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移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移 预埋洞中心线位移 允许偏差(mm) 表4 8 ±10 +8 —5 8 10 5 5 15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或拉线检查 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1 2 3 4 5 6 7 8 尺量检查

2 •应注意的质量问J

(1) 蜂窝、露筋:由于模板拼装不严、混凝土泥浆造成蜂窝;振捣不按工 艺

操作造成振捣不密实或缺少块造成露筋。

(2) 缺棱、掉角:配合比不准、搅拌不均匀或拆模过早、养护不够都会致 使

混凝土棱角损伤。

(3) 偏差过大:支模的支撑、卡子、拉杆间距过大或不牢固,混凝土局部 浇

筑过高或振捣时间过长,都会造成混凝土鼓肚、错台等缺陷。

(4) 插铁钢筋位移:插铁固定不牢固,振捣棒或塔吊料斗碰撞钢筋,致使 钢

筋位移。

(5) 对于地震设防区,当承台梁采用支模灌筑时,承台梁侧面应按设计要 求

回填夯

第五节

一、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主体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本细则中的砌体是制按砖混结构施工的实心砖砌体、按框架结构施工的 砌体或120mm墙以卜\"非承重砖砌体及水预制块非承重墙砌体。

(一)、砖混结构中的砌体工程

1. 1砌体砌筑前准备

1.1.1对已施工的基础梁面和板面先进行放样和标高测量,对基础梁轴线 偏心

或板四周轴线偏心可能产生砌筑探头砖的应先进行处理补齐,粮面与板

面找平根据需要找平厚度,当厚度小于2cm时,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当厚度 大于

2cm适应采用细石召仝找平,严禁边砌筑边找平。

1.1. 2根据砖的实际厚度和层高及砂浆允许厚度先确定单皮砖,以确定皮 数

杆十皮砖厚度,皮数杆刻度线应同时标注抗震拉结筋间距线。考虑皮数杆 十皮砖厚度尽可能少变化,应采用同厂家的粘土砖。一般灰缝厚度在8—10mm> 10一

12cm之间最小8mm,最大12mm。

1.1. 3砌体砌筑所有的粘土砂浆或石灰膏混合砂浆,在拌和前应先设置化 膏

池,对所拌和的粘土和石灰先进行化膏,反对粘土和石灰未化膏就直接拌 和使用。

1.1. 4砌体砌筑前应根据平面所示的窗间墙和转角的不同尺寸,确定不同 长

度尺寸的抗震拉结筋,抗震拉结筋统一要求做成U字形筋,弯钩方向与U 面垂直(即安装后弯钩向下)、抗震拉结筋在安装前应按不同长度尺寸分别 挂在需要安装部位的构造柱钢筋上。

1.1. 5鉴于目前砖拱和钢筋砖过梁的施工较费工且质量难以保证,因此, 监

理的工程要求统一采用预制的钢筋碗过梁,钢筋碗过梁的配筋和尺寸均按 图集执行,并于砌体砌筑前预制好。

1.1. 6木门长安装固定所用的木砖均采用标准砖尺寸,并应考虑固定钉、 打

入方向与木纹方向垂直,铝合金固定点除碗柱、梁外,砌体范围要求采用 标准砖尺寸的素碗预制块,并按图集要求的固定点数量预先制好,在砌体砌 筑前分发至各操作岗位。

1. 2砌体砌筑

1. 2.1砌体砌筑前要求提前对砖进行浇水湿润,保证砖湿润面积在15%左 右

(检查时截断整砖,看边缘吸水深度,当吸水深度大雨lcm时,即视为符 合要求),夏季施工还应定时间补充浇水,严禁干砖上墙。

1. 2. 2砌体砌筑采用“三一”方法砌筑,每层前四皮砖均应先摆砖(竖缝 模

数有出入或段样摆砖有困难时,允许调大构造柱断面尺寸),以及联系十

字角、丁字角、240mm墙与120mm墙交接的组砌方法(其中:所有转角要求不 允许出现正面通缝、包心通缝和25头)。

1. 2. 3砌体组砌时应立皮数杆并皮皮拉线,第一皮砖和最后一皮砖及窗台 最

后一皮砖应为丁砖,当最后一皮砖未恰好是丁皮位置,应该最后三顺一丁 为二顺一丁进行调整。

1. 2. 4第一皮砂浆和墙顶找平沙浆以及橱、卫50线内的砖体砂浆均要求 采

用同标号的水泥砂浆砌筑,以确保砌体与I?仝面胶结良好和加强橱、卫墙体 防水能力。

1.2.5砌体砌筑过程碎砖应控制使用,小于半砖的碎砖不允许使用,大于 半砖

的碎砖可使用于中顺皮和丁皮砖位置(墙顶皮除外),丁皮位置应两块 整砖夹一块碎砖,中顺皮可在背面墙位置一块整砖夹一块碎砖,严禁碎砖集 中使用(碎砖使用率应控制在10%以内)。

1. 2. 6抗震拉结筋安装时应入墙1000mm,入构造柱35d(d为拉结筋直径),

不足5的窗减墙或转角墙拉结筋在考虑保护层后按实际长度放置,拉结筋入 构造柱弯钩应向下,拉结筋按每8皮标准砖(或5皮所孔砖)间距设置一道 (正偏差允许一皮)。

1. 2. 7所有门洞过梁或临时洞口过梁一律采用预制If仝过梁,临时洞口还应

预留拉结筋(间距500mm,入墙500mm以上)。

1. 2. 8木门窗木砖按两头400mm位置设置第一块后,中间再设置一块,窗

高在1200mm以内可设置2块木砖即可,预埋的木砖应做防腐处理。铝合金门 窗固定点按两头第四皮设置第一块预制块后,中间应每隔7皮砖设置一块预 制块

(400mm—500mm 设一块)。

1. 2. 9砌体砌筑顺序应先转角后直墙,同时要求砌筑先后不应超过4皮砖,

砌筑时铺浆应不超过操作工人的手臂长,不能同时砌筑。而留槎时应留置于 转角

500mm以外,并留斜槎,非承重120mm墙需留直槎时,应留在直墙上, 并设置

拉结筋,严禁承重墙留直槎。

1. 2. 10砖混结构的板式楼梯应先浇注碗后再砌筑平台以上的砖墙,二次 砌筑

墙应先平台招聘,堆砌灰缝后再二次砌筑,砌体留槎同样要求留斜槎, 并加设拉结筋。

1.2.11构造柱断面要求留马牙槎,墙体留设马牙槎应先退后进,进退上 下应

对齐,实际操作时,为了确保构造柱断面,墙体应各退lcm。

1. 2. 12砌体砌筑过程砂浆应随用随拌,混合砂浆和水泥砂浆应分开拌和, 反

对一机多用,砌体砌筑时应用挤压法施工,以确保砂浆饱满度,砂浆饱满 度在

80%以上。

1.2.13砌体砌筑后除要求墙垂直、正面墙平整外,背面墙也要力争平整 和灰

缝均匀,以提高墙体观感效果。

1. 2. 14需在构造柱或墙上预留拉结筋作为阳台或出墙构件的拉结之用 时,应

预先预埋,反对后补。

1.2. 15砌体砌筑应控制每天的砌筑高度,以确保砌体的稳定(每天砌筑 高度

不应超过1.8m) o

1. 2. 16窗间墙在370mm以上难以按三顺一丁砌筑时,可按一顺一丁砌筑, 370mm以内组砌方法可不做要求,但应从砂浆强度和拉结筋进行加强。

1.3砌筑中间验收

1. 3. 1提倡砌体挂牌操作做法,每位操作工人在自己砌筑的砌体上挂上自 己

的名牌,供验收对照。落实砌筑质量责任,执行奖罚规定,开展岗位竞赛。

1.3.2砌筑过程专业简历工程师将进行中间抽查、检测、确定样板,组织 观摩

和评比。

1.3.3为便于内装打底,主体可分两次中间结构验收,四层以下的主体结 构验

收可报请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监督站也可委托现场监理进行验收,主 体验收时设计应参加;主体全部完成后应做第二次验收,以评定主体分部质 量等级。

1. 4砌体材料

砌体材料的监理按建筑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二)、框架结构中的砌体工程

2. 1砌体砌筑前准备

2.1.1砌体砌筑前同样对已完成的梁板面应先进行轴线放样和找平,找平 要求

同砖混结构。

2. 1.2殓柱预埋的拉结筋原则上应一次到位,个别漏埋的应先补上,砌体 砌筑

前应先调直、设弯钩。

2. 1.3 梁、木砖、铝合金固定点做法同砖混结构,木砖与铝合金固定尺 寸按空

心砖和18砖模数设置。

2.1. 4砂浆要求同砖混结构、粘土及石灰均应设化膏池。 2. 2砌体砌筑

2. 2. 1填充墙砌筑时,底三皮和上三皮砖要求采用实心砖砌筑,窗台或洞 口边

缘也应砌筑实心砖,非120mm墙的空心砖填充墙与120mm墙实心砖交接 时,填充墙在交接的370mm范围内也应砌实心砖。

2. 2.2第一皮砂浆和最后一皮砂浆以及橱、卫、180nmi以内砌筑砂浆和与 栓

柱、墙交接的竖向灰缝均要求采用水泥砂浆砌筑。

2. 2.3填充墙最顶一皮砖应采用斜砌,斜角采用75°角,并应釆用“挤、 推”

方法砌筑,顶皮砖砌筑时也可以在砌筑七天后再砌筑,以减少墙体收缩 出现裂缝。

2. 2. 4砌体过梁、木砖、铝合金固定点的按扎方法同于砖混结构,但木砖 和铝

合金固定点间距应在规范要求范围内结合空心唤模数确定。

2. 2. 5墙体拉结筋预埋间距应考虑到填充墙的模数,严禁预埋错位后再急 弯

就位,在设计人口条件下,拉结筋建议采用带冷肋钢筋,以克服预埋后圆 钢端头调弯钩的困难。

2. 2. 6穿墙水电管道或箱槽,在砌体砌筑过程应先预留或砌筑时直接走空 心

同时预埋,无法直接预埋或预留需打槽的应采用切割做法开槽,严禁直接 敲打。

2. 2.7填充墙空心砖砌筑时的灰缝、平整、垂直的要求与砖混结构相同, 空心

砖砌筑在无施工困难情况下,宜竖砌。底采用防水砂浆加强外,外围护 墙体也可采用实心砖砌筑。

2. 3砌体的中间验收

砌体的中间验收要求同于砖混结构。

2. 4砌体材料

砌体材料的监理按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二、模板工程监理细则

混凝土在浇筑时呈可塑状态,模板与混凝土直接接触,使混凝土具有设 计所要求的形状;支架系统起支撑模板,保持其位置正确并承受模板、混凝 土以及施工荷载的作用。模板及其支架系统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混凝土成 型后的质量。

(一)模板安装

项目 项次 内容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 检査数量 检验方法 对照模板设 计文件和施 工技术方案 观察。 主控 项目 1 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 全数检査。 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 接搓处。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 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 隔全数检査。 观察。 一般 项目 1 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 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 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 生影响构件质虽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全数检査。 观察。 2 全数检査。 观察。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 3

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 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 梁,应抽査构件数呈的 10%,且不少于3件: 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 自然间抽査10%,且不 少

水准仪或拉 线、钢尺检

于3间:对大空间结 构,查。 板可按纵、横轴线 划分检査面,抽査

10%,且不少于面。

项目 项次 内容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 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筮应符合下表的 规定。 项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埋孔中心线位置 检査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 梁、柱和独立基础,应 抽査构件数虽的10%, 且不少允许偏左(mm) 于3件:对墙和 板,应3 3 5 十 10, 0 2 十 10, 0 10 十 10, 0 按有代表性的自 然间抽査10%,且不少 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 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 度5m左右划分检查 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 分检查而,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4 钢尺检査。 插 筋 中心线位置 外霜长度 中心线位置 外霜长度 中心线位置 尺 寸 预埋螺栓 预留洞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虽测,并収其中的较大值。 一般 项目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S 轴线位昼 底模上表面标高 截而内部 尺寸 5 层高亚直 度 大于5m 8 2 5 基础 柱、墙、梁 不大于5m 允许偏基(mm) 5 ±5 ±10 +4, -5 6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 梁、柱、和独立基础, 应抽査构件数呈的 10%,且不少钢尺检査 水准仪或拉 钢尺检査 钢尺检査 经纬仪或吊 于3件: 对墙和板,应线、钢尺检査 按有代表 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 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 线间高度5m左线、钢尺检査 右划分 检査面,板可按经纬仪或吊 钢尺检査 纵、横 轴线划分检査面,线、钢尺检査 抽查 10%,且不少于3 ifilo 相邻两板表而高低基 表面平整度 2m靠尺和塞 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虽测,并取其中较大值。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6 3 长度 项 II 板、梁 允许偏差 ±5 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 模 板应全数检查:使用 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 钢尺虽两角

薄腹梁、桁架 柱 墙板 板、墙板 宽度 梁、薄腹梁、桁架、 柱 板 高(厚) 度 墙板 梁、薄腹梁、桁架、 柱 ±10 0, -10 0, —5 0, —5 十2, —5 乜—3 0, —5 十2, —5 1/1000 且 W 并根据使用惜况不定 期边,取其中较 抽查。 大值 钢尺呈一端 及中部,取其 中较大值 钢尺呈一端 及中部,取其 中较大值 梁、板、柱 侧向弯曲 墙板、薄腹梁、桁 架 板的表面平整度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对角线差 板 墙板 板、墙板 15 i /1500 且 W 15 3 1 7 5 i /1500 拉线、钢尺呈 最大弯曲处 2m靠尺和塞 尺检查 钢尺检査 钢尺呈两个 对角线 调平尺在两 端量测 翘曲 设计起拱 薄腹梁、桁架、梁 注:t为构件长度(mm〉 ±3 拉线、钢尺呈 跨中

(-)模板拆除

项目 项次 内容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 的规定(GB50204—2002 规范表 4.3.1)。 构件跨度 (m) 1 板 £2 >2, £8 >8 梁、拱、壳 悬臂构件 £8 >8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 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的百分率(%) $50 >75 M100 >75 M100 M100 检查同条养护 试全数检査。 件强度试验 报告。 检査数量 检验方法 构件类型 主控 项目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 2 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 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 前拆除。 3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 不受损伤。 2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 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全数检査。 观察。 全数检査。 全数检査。 观察。 观察。 全数检査。 观察。 一般 项目

1 (三)模板工程的质量预控内容

1、 审核模板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等, 综合

考虑承包单位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审核 中要重点审定:

(1) 能否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关位置的正确,对结 构节

点及异型部位模板设计是够合理(是否采用专用模板);

(2) 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否可靠地承受新混凝土 的自

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 模板接缝处理方案能否保证不漏浆;

(4) 模板及支架系统构造是否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 装清

理和混凝土的浇注、养护;

(5) 要求承包单位绘制全套模板设计图(模板平面图、分块图、组装图、 节

点大样图以及零件加工图);

2、 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目前施工中常用钢模板,木模板、胶合板模板等。监理工程师应对 模板质

量(包括重复使用条件下的模板),外型尺寸、平整度、板面的清洁程 度以及相的附件(角膜、连接附件),以及支承系统都应进行检查,并确定是 否可用于工程,提出修改意见。重要部位应要求承包单位按要求预拼装。

对承包单位采用的模板螺栓应在加工前提出预控意见,确保加工质 量,确

保模板连接后的牢固。

3、隔离剂(脱模剂)

选用质地优良和价格适宜的隔离剂是提高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质 量和降

低模板工程费用的重要措施。各种隔离剂都有一定的应用范围和应用 条件。在审批时应注意:

(1) 注意脱模剂对模板的适用性。如脱模剂用于金属模板时,应具有防 锈、

阻锈性能;用于塑料模板时,应不使塑料软化变质;用于木模板时,要 求它渗入木材一定深度,但不致全部吸收掉,并能提高木材的防水性能。

(2) 要考察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最终饰面要求。如构件的最终饰面是油漆、 刷

浆或抹灰,应选用不影响混凝土表面粘结的脱模剂。有建筑物的混凝土构 件,则应选用不会使混凝土表面污染和变色的脱模剂。

(3) 要注意施工时的气温和坏境条件。在冬期施工时,要选用冻结点低 于最

低气的脱模剂;在雨季施工时,要选用耐雨水冲刷的脱模剂;当混凝土 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应选用热稳定性合格的脱模剂。

(4) 应注意施工工艺的适应性。有些脱模剂刷后即可浇注混凝土,但有 些脱

模剂要等干燥后才能浇注混凝土。因此选用时应考虑脱模剂的干燥时间 是否能满足施工工艺要求。脱模剂的脱模效果与拆模时间有关,当脱模剂与 混凝土接触面之间粘结力大于混凝土的内聚力时,往往发生表层混凝土被局 部粘掉的现象,因此具体拆模时间,应通过实验确定。

(四)模板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理要点

1、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弹线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检查

位置提供准确依据。

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端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 造成蜂窝

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

(1)柱模应有斜支撑或拉杆,柱模拉杆每边宜设两根,固定在事先埋入 楼板内

的钢筋环上。用花篮螺栓调节校正模板垂直度。拉杆与地面夹角为45 度,预埋钢筋环与柱距离宜为3/4柱高。

(2)剪力墙模板穿墙螺栓规格和间距应符合模板设计。一般穿墙螺栓应 用d)

12以上的钢筋制作,间距一般不大于60cm。

(3) 梁模板一般情况下采用双支柱,间距以60〜100cm为宜。支柱上面 垫

10*10cm方木,支柱中间或下边加剪力撑和水平拉杆。梁侧模板竖龙骨一 般情况下宜

为75cm,梁模板上口应用卡子固定,当梁高超过60cm时,加穿 梁螺栓加固。

(4) 楼板模板一般情况下支柱间距为80〜120cm,大龙骨间距60〜120cm 小

龙骨间距为40〜60cm。

2、 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情况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 漏浆及

缩颈现象。

3、 梁、板底模当跨度大于4m时应起拱,设计无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 宜为 1/1000〜3/1000。

1、 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预埋件固定方 法应可

靠,防止位移。

2、 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 预留洞

口,洞口下难以浇注;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步不易浇注。

3、 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扫干净,应剔除部位已剔凿 合格;合

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 求才能浇注混凝土。

7、 模板涂刷隔离剂时首先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凝土残留物,在涂 刷,应

均匀,不得漏刷或沾污钢筋。

8、 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原则

(1)底模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一般均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 75%以

上(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一般也参照混凝 土强度增长率推算表估算);结构跨度大于8m的梁、板、拱壳和大于2米的 悬臂构件应达到100%;

(2) 侧模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

(3) 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 暂时

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4) 大模板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IMpa ,冬 期施工

规定进行拆模。

(5) 冬季施工要遵照现行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冬期施工 规

定进行拆模。

(6)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 考虑

进行产生温度裂缝的可能性。一般采取保温措施,使混凝土内外温差降 低到25度以下时方可拆模。为了加速模板周转,需要提早拆模时,必须采取 有效措施,使拆模与养护措施密切配合,边拆除,边用草袋覆盖,以防止外 部混凝土温度降低过快使内外温差超过25度而产生温度裂缝。

(五)模板工程通病

1、 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重要的、较高、较复杂的现 浇混凝土

结构无模板设计;整体性、密闭性、精确度差造成大量剔凿;未 按验评标准对模板工程做同步验评。

2、 轴线位移

(1) 轴线定位错误;

(2)

墙、柱模根部和顶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差后不作认真校正

造成累积误差;

(3) (4) (5) (6)

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重直度控制措施; 支模刚度差,拉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挤偏模板;

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

大;

模板与脚手架拉结。 (7) 3、 变形

(1) 支撑及模板带、楞太稀,断面小,刚度差,支点位置不当, 支撑不可靠;

(2) 组合小钢模时,连接件未按规定布置,连接件不齐,模板整 体性

差,变形漏浆,小刚模支点太远,超规定,钢模呈久变形;

(3) 墙、梁模板无对拉螺栓及模内缺顶撑

(4) 承重模板垂直支撑体系刚度不足、拉杆大,稀,垂直立撑压 曲; (5) 支撑体系缺余撑或十字拉杆,直角不方(包括在门洞门口易 变

形),系统变形甚至失稳;

(6) 角部模板水平楞支撑悬挑,而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刚度差, 变形

大;

(7) 模板在边坡上支点太软,易松动变形;

(8) 竖向承重支撑地基本夯实,不垫板,也无排水措施,造成支 点下

沉;

(9) 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模板被挤偏(如门口,洞口及圆形模等); (10) 浇墙、柱混凝土时,不设混凝土卸料平台,或混凝土太稀, 浇灌

速度过快,一次浇灌混凝土太厚,振捣过份,造成模板变形;

(11) 冬期施工,无防冻措施,支撑地基冻胀,或回填土化冻,地 基下

沉。

4、 标高偏差

(1) 每层楼无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底未做找平(注意,如用 砂浆

找平,砂浆不得深入柱体);

(2) 模顶无标高标记(特别是墙体大模板顶标高,圈梁顶标高, 圈梁

顶标高,设备基础顶标高)或不按标记检查施工;

(3) 楼梯踏步模未考虑不同装修层厚差。

5、 接缝不严,接头不规则

(1) 模板制作安装周期过长,造成干缩缝过大;浇混凝土前不提 前浇

水湿润胀开;模板木料含水率过大,木模制作不符合要求,粗糙,拼 缝不严;

(2) 钢模变形不修理;

(3) 钢模接头非整拼时,模板接缝处堵板马虎;

(4) 堵缝措施不当(如用油毡条、塑料条、水泥袋纸、泡沫塑料 等堵

模板缝,难以拆净,影响结构和装饰);

(5) 梁柱交接部位、楼梯间、大模板接头尺寸不准;错台;不交 圈。

6、 脱模剂涂刷不符合要求

(1) 拆模后不清理残灰即刷脱模剂;

(2) 脱模剂涂刷不匀或漏涂,或涂刷过多;

(3) 油性脱模剂使用不当,油污钢筋、混凝土(特别是滑模、楼 板

模、预制板钢模);

(4) 脱模剂选用不当,影响混凝土表面装饰工程质量。

7、 模内清理不符合要求

(1)墙、柱根部的拐角或堵头,梁、柱接头最低点不留清扫口,或所留 位置

无法有效清扫;(2)合模之前未做第一道清扫;

(3)钢筋已绑,模内未用压缩空气或压力水清除;

(5) 大面积混凝土底板垫层,后浇带(缝)底部未设施工用清扫 坑。

8、 封闭的或竖向的模板无排气口,浇捣口 :

(1) 对墙体内大型预留洞口模底,杯形基础杯斗模底等未设排气口,对 称

下混凝土时易产生气囊,使混凝土不实;

(2) 高柱、高墙侧面无浇捣口,又无有效措施,造成混凝土灌注自由落 距

太大,易离析,无法保证浇捣质量。

9、斜模板存在问题

(1)较大斜坡混凝土不支面层斜模,混凝土无法振实;

(2)面层斜模与基底面不拉结,不固实,混凝土将模板浮起。

10、 拆模使混凝土受损

(1) 支模不当影响拆模;

(2) 拆侧模过早,破坏混凝土棱角;

(3) 杯斗起模过早,混凝土坍落,杯斗起模过晚无法起出; (4) 低温下大模板拆模过早,墙体粘连; (5) 冬施拆模过早,混凝土未达临界强度面受冻;

(6) 承重底模未按规范规定强度拆模(GEJ204—83, 221条);

11、 其它支模错误

(1) 不按规定起拱(如现落梁24米跨时应起拱1—3%。); (2) 支模中遗漏预埋件、预留孔; (3) 合模前与钢筋及各专业未协调配合;

(4) 键槽定型模板未高出键槽,使键槽混凝土顶部挤不实; (5) 硬架支模,板底留缝太小(宜30〜50mm),不利于混凝土返浆;

(6) 园形模篩、紧箍器间距不规则,造成箍模力不匀。

三、钢筋工程监理细则

(_)

项目 主控 项目 项次 1 内容 i材料

检査数量 检验方法 按进场的批次 和检査产品合格证、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 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其产品的抽样 检验出厂检验报告和 进质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方案确定. 场复验报告.

对有抗廉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 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 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进场的批次 和2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 应小产品的抽样 检验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 于 1.31 检査进场复验报 告. 方案确定.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 3 一般 项目 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 检验. 检査化学成分等 专项检验报告. 进场时和使用 前全数检査。 观察。 1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 或片状老锈。

(二)钢筋加工

项目 项次 内容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 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 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士倍: 按每工作班同一 类型钢筋、同一加 工设备抽査不应 少于3件。 钢尺检査。 检査数量 检验方法 1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 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宜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 应主控 项目 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 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径除应满足第1项的规定外,尚应 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按每工作班同一 类钢尺检査。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 : 对有型钢筋、同一加 工抗戏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 设备抽査不应 少于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 直3件。 径的5倍;对有抗谡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 径的10倍。 按每工作班同一 类型钢筋、同一加 工观察,钢尺检 设备抽査不应 少于查。 3件。 2 一般 项目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 冷1 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 于1%。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 下表的规定(GB50204・2002规范表5・3・4) 允许偏差(mm) 项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 净尺±10 ±20 ±5 按每工作班同一 类型钢筋、同一加 工设备抽査不应 2 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呂 箍筋内净尺寸 钢尺检査。

(三)钢筋连接

项目 项次 内容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MGJ1S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 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竝应符合有关 规程的规定。 钢筋的接头宜设港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 两检査数量 全数检査 检验方法 观察 检査产品合 格主控 项目 2 按有关规程确 定 证、接头力 学性能试验 报告。 观察,钢尺检 查 1 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钢筋全数检査 直径的10倍。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2 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 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査,其质呈应符合有关规程的 规定°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世在同一 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全数检査 观察 在同一检验批 一般 项目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 为内.对梁、柱和 独35倍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凡接头立基础,应抽 查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屈于同一连接区 段。同一连构件数呈的 10%,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 积百分率为该且不少于 3件:对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 纵向受力钢筋截而墙和板, 应按有面积的比值。 代表性 的自然间观察,钢尺检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 设抽查 10%,且不少查。 计要求;当设计我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于 3间:对大容结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构,墙可按相邻 2接头不宜设担在有抗谡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 筋轴线间高度5m 左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虽机械连接接头,不 应大右划分检查 面,于50%: 板可按纵横 轴划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釆用焊接接头:当 采分检查面, 抽査10%,且均 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3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借 开。不少于3而。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口不 应小于25 nmic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 (L i为搭接长 度),凡搭接接头终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 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 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 纵向受力钢筋截而面积的比值(图546)。 1 1 | 1 1 4 -------------------- 1 ------- 1- 1 11 111 1 -------------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 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 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 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 GB50204-2002规范中附录B的规定。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 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5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 倍,且不应大于lOOmin;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 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 外钢尺检査

100mm范圉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四)钢筋安装

项目 主控 项目 项次 1 1 一般 项目 绑扎钢 筋网

内容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的数 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査数量 全数检査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査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GB50204-2002 规范表 5.5.2). 项目 长、宽 网眼尺寸 允许離(nirn) ±10 ±20 ±10 绑扎钢 长 在同一检验批内, 对梁、柱和独立基 础,应抽查构件数 虽的10%,且不少 于3件:对墙和板, 钢尺检查 应按有代表性的 自钢尺呈连续二档,収取 然间抽查10%, 口不大值 少于3间:对 大客结构,墙可按 钢尺检查

筋骨架 宽、高 间距 排距 层 基础 柱、梁 板墙壳 ±5 ±10 ±5 ±10 ±5 ±3 ±20 20 受力 钢筋 相邻轴线间高度 5m左右划分检査 而,板可按纵横轴 划分检査而,抽査 10%,且均不少于 3面。 钢尺检查 钢尺虽两端、中间各一 点,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虽连接二档,収最 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和塞尺检査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钢筋弯起点位垃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水平高差 5 ±3, 0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 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五)带肋钢筋径向挤压接头连接参数

1 •相同规格钢筋连接时的钢套筒型号、压模型号、压痕最小直径和压痕总宽度 连接钢筋规格

钢套筒型号 压模型号 压痕最小直径允许范闱(nun) 压痕总宽度(mm)

040—040 036—036 032—032 028—028 025—025 022—022 020—020 018—018 G40 G36 G32 G28 G25 G22 G20 G18 M40 M36 M32 M28 M25 M22 M20 M18 60-63 54-57 48-51 41 〜44 37-39 32 〜34 29〜31 27-29 $80 $70 $60 $55 $50 $45 $45 $40

2.不同规格钢筋连接时的钢套筒型号、压模型号、压痕最小直径和压痕总宽度

连接钢筋规格 040—036 钢套筒型号 G40 压模型号 压痕最小直径允许范闱(nun) 压痕总宽度(mm) 040 端 M40 036 端 M36 036 端 M36 032 端 M32 032 端 M32 028 端 M28 028 端 M28 025 端 M25 025 端 M25 022 端 M22 025 端 M25 020 端 M20 022 端 M22 020 端 M20 022 端 M22 018 端 M18 012 端 M12 018 端 M18 60〜63 57 〜60 54-57 51-54 48-51 45 〜48 41 〜44 38 〜41 37-39 35-37 37-39 33-35 32~34 31-33 32 〜34 29〜31 29〜31 28-30 $80 $80 $70 $71 $60 $60 $55 $55 $50 $50 $50 $50 $45 $45 $45 $45 $45 $45 036—032 G36 G32 G28 G25 G25 032—020 028—025 025—022 022—020 G22 022—018 G22 G20 020—018

(六)钢筋工程的质量预控内容

1、钢筋

(1) 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2) 钢筋进入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按批量(一般为W60t,冷拉钢筋为W20t)进行

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

外观检査要求

钢筋种类 热轧钢筋 热处理钢筋 冷拉钢筋 外观要求 表面无裂缝、结疤和折叠,如有凸块不得超边螺纹的咼度,其它缺陷的咼度和深 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的允许偏差 表面无肉眼可见裂纹,结疤、折叠。如有凸块不得超边横肋的高度表面不得沾有 油污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和局部缩颈 冷拨低碳钢丝 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机械损伤 碳素钢丝 刻痕钢丝 钢绞线 表面不得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此和油迹,但允许有浮锈和回火色 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铁锈、结疤,但允许有浮锈和架火色 不得有折断、横裂和相互交叉和钢丝,表面不得有润滑剂,油渍,允许有轻微浮 锈,但不得有锈麻坑 (3) 钢筋用钢一般不作化学分析,但如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 或力学性

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或者无出厂证明,钢种钢号不明时,或者是有焊接 要求的进口钢筋时,仍应、应时行公学成分检验。

(4) 集中加工的钢筋,应由加工厂单位出具出厂证明及钢筋同厂合格证或钢筋试验单 批件(复

印件),但须加盖加工单位印章。

(5) 钢筋复试结果应接钢筋种类进行检查。

热轧钢筋的力学性能

品 种 公称直 径外 强度 形 等级 光 圆 钢 筋 20M11S1 屈服点o s N/nun2 (kgfnmr ) 抗拉强度nb N/mm- (kgf/mm\") 伸长率&5 % 冷弯 弯曲 角度 180° 牌号 (mm) 不小于 8—25 弯曲 直径 d 2d 3d 4d 3d 5d I A3、AY3 28—50 8—25 28—50 235 (24) 370 (38) 25 180° 变 n 20MiiNb (b) 335 (34) 315 (32) 370 (38) 510 (52) 180° 16 180° 490 (50) 570 (58) 形 钢 筋

in IV 25MiiSi 40Si2MiiV 45S1M11V 45S12M11T1 28—32 10—25 14 90° 540 (55) 835 (85) 10 90° 6d 热处理钢筋的力学性能

公称直径(mm) 牌号 屈服强度° 0.C N/mnf (kgf/mm) :抗拉强度ob N/mm\" (kgf/mm) -伸长率 6 8 10

40S12M11V 45S1M11V 45S12NI11T1 1325 1470 6 (150) (135) 冷拉钢筋的力学性能

屈服点 直径 项 次 钢筋级别 (111111) 抗拉强度O = N/nun2 (kgfimir) 伸长率 6s 冷弯 弯曲 角度 弯曲 直径 3d 3d 4d 5d 5d N/nmr (Kgfnmr) % 不小于 1 2 3

冷拉【级 冷拉II级 冷拉III级 冷拉IV级 6-12 8-25 28-40 8-40 10-28 280 (28) 450 430 500 (50) 700 (70) 380 (38) 520 (52) 500 (50) 580 (58) 850 (85) 11 10 10 8 6 180° 90° 90° 90° 90° 4 注:

① 冷拉I级钢筋适用于混凝土结构中的受拉钢筋,冷拉II、III、IV级钢筋可用作预应力混 凝土结构预应力筋。

② 钢筋直径大小25mm的冷拉III、IV级钢筋,冷弯弯曲直径应增加Id,冷弯后不得有裂纹、 裂断或起层等现象。

③ 经过冷拉后的钢表面不得有裂纹、起皮和局部缩颈。 2、焊条及焊剂

(1) 焊条及焊剂应用出厂合格证,且应与焊接型式,母材种类或设计所要求的品种、 规格一

致。

(2) 需要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恒温250°C,烘焙1—2小时)。 (3) 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进行选用。

常用焊条牌号及主要用途:

焊条型号

焊条 ()内为原编 牌号 电流 种药皮类型 类 主要用途

号 E4313 (T421) E4303 (T422) E4301 (T423) E4320 CT424) E4316CT426) E4315 (T427) E5003 (T502) 结421 高钛钾型 结422 钛钙型 交直流 焊接低碳钢薄板结构 交直流 焊接低碳钢结构和同强度等级的普通低合金钢 交直流 焊接低碳钢结构和同强度等级的普通低合金钢 交直流 焊接低碳钢结构 交直流 焊接重要的低碳钢及某些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直流 交直流 焊接重要的低碳钢及某些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焊接16猛钢及相同强度等级普通低合金钢的一 般结构 结423 钛铁矿型 结424 氧化铁型 结426 低氢钾型 结427 低氢钠型 结502 钛钙型 E5001 (T503) 结503 钛铁矿型 结506 低氢钾型 结507 低氢钠型 结557 低氢钠型 结606 低氢钾型 结607 低氢钠型 E5016(T506) 交直流 焊接16猛钢及相同强度等级普通低合金钢的一 般结构 焊接中碳钢及某些重要的普通低合金钢结构如 交直流 16怯钢等 焊接中碳钢及16猛钢等重要的普通低合金钢结 交直流 构如16毎钢等 交直流 焊接中碳钢及相同强度的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交直流 焊接中碳钢及相同强度的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直流 焊接碳钢及相同强度的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E5015 (T507) E5515 (T557) E6016—D1 (T606) E6015D1

(T607) 常用焊剂片号及主要用途

焊剂 牌号 HJ350 HJ360 HJ430 HJ431 HJ433

焊剂类型 中猛中硅 中 氟 中铉咼硅 中 氟 高猛高硅 低 氟 高猛高硅 低 氟 高猛高硅 低 氟 电流种类 交直流 交直流 交直流 交直流 交直流 主 要 用 途 焊接低碳钢及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用于tw?丿刮銅 焊接重要的低碳钢及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焊接重要的低碳钢及普通低合金钢结构 焊接低碳钢结构,有较高熔点和粘度 3、 考虑到目前钢筋用量大,结构节点钢筋密集,交叉复杂,而设计出图

方式比较简化,因而应根据工程情况绘制结点钢筋布置实况图(翻样),或 做出节点样板,以合理布置钢筋和安排好穿钢筋顺序。此项工作施工单位 应当做,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学透图纸、绘制必要的图表,以免控制失误。

4、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焊工的考试合格证(每两年复试一次)。在正式焊接 前,

必须监督焊工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七)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 必须熟读设计图纸,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 绑扎或

焊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 变化的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 上,避免遗忘,造成失误。要掌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和《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中有关钢构造措 施的规定。

2、 监理工程遇应要求承包单位对钢筋的下料、加工进行详细的技 术交底。

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和规范进行钢筋翻样,且应亲自到加工场, 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钢筋焊接、挤压连接均应按规定批量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对外观进 行检验。

3、 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 时通知

承包单位改正。

巡视应特别注意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篩筋加密范围,钢筋除锈 情况等问题的监视。

4、 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 位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验收时应质量验评标准,对照结构施工图,确认所 绑扎的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是否符合 规范、规程要求,经过修整达到要求时,才正式签发认可书。

(1) 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有集中符载处的附加吊 筋或箍

筋,不得漏放;

柱根部第一道篩筋和墙体第一道水平筋应放在离结构结合部边缘 50mm以

5、

以下几点构造措施应加强检查:

内°

主次梁节点部位主梁篩筋应按加密要求通长布置。加密篩筋区长度不 应小于500mm。

(2) 具有双层配筋的厚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悬挑 结构

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到位,采取措施防止踩压错位;

(3) 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 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符合设计要求。

(5) 暗梁、暗柱钢筋配置正确。

(6) 钢筋不能任意代用,若要代用,秘须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7) 浇注混凝土前,监理工程是应督促承包单位修整钢筋。

(八)钢筋绑扎工程通病

1、 材质检验与保管不符合规定;

(1) 无出厂合可知证或抄件不符要求,或料证不符;

(2) 无进场复试;

(3) 批量不清、超批量、漏检;

(4) 化学成分不合格或加工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著不正常,未作化学成份检验;

(5) 机构性能不合格无交代,无加倍复试;

(6) 进口钢筋有焊接要求者,未按“进口热轧变形钢筋若干问题定”,作可焊性检验;

(7) 运输、储存中钢筋标牌丢失、堆放分类不清

2、 锈蚀与污染

(1) 露天堆放、保管不善、严重锈蚀(出麻坑、掉坡)、不鉴定

(2) 中途停工,裸露钢筋未加保护,绑扣也锈断; (3) 钢筋上沾混凝土及油污不及时清理;浮锈也未清除;

加固

能显

即使用;

(4) 刷脱模剂或滑模千斤顶管路漏渍污染钢筋; (5) 冬期施工用掺氯盐外加剂,无防钢筋锈蚀措施。

3、

代换不当

(1) 钢筋代换未满足强度要求或裂缝控制;

(2) III级钢代II级钢用,仍采用搭接焊;

(3) 只考虑强度代换,未考虑最小配筋率,最大钢筋间距、墙柱 弱塑

性較要求,不同钢筋等级成型半径不同及可焊性等要求;

(4) 未通过设计出洽商手续。

4、

加工成型差

(1) 未统一下料,下料不准;

(2) 对复杂节点未综合空间相交叉的关系放样; (3) 尺寸、角度差,不直不顺,弯点不准,弯钩偏短; (4) 不同等级钢筋及进口筋,不注意不同弯曲成型半径要求; (5) 运输堆放被折、变形未作修正。

5、

不符图纸或规范构造规定

(1) 主梁与次梁受力筋上下关系不对(主梁主筋应在下); (2) 梁柱相交受力筋里外关系不对(柱主筋应在外); (3) 门窗洞口遗漏加强筋;

(4) 墙起点筋大于1/2主筋间距,墙端收头不当,(一般宜有“U” 形

状);

(5) 钢筋过密,未事先放样,未考虑浇注混凝土的可能性及保证 混凝

土握裹力的最低要求。

6、 接头错误(注意新旧设计、施工规范的差别)

(1) 接头绑、焊型式采用不当; (2) 搭接长度不足;

(3) 错开接头的百分比不符规范;

(4) 接头位置不当,未避开受力较大处或接头未端距弯点未大于

10do

(5) 梁柱筋搭接接头处箍筋未加密(受力接头篩筋距应<5d,受 压

<10do 7、

锚固错误

(1) 锚固长度不足; (2) 锚固形式不对;

8、

不符抗震规定

(1) 框架柱加密范围:柱两端高度范围,选下述三者中最大的: 矩形

截面尺寸或圆柱截面直径,柱净高的1/6, 500mm三者中的最大范围 内,在底层刚性地坪上、下各500mm范围内,在柱净高与截面长边尺寸之 比小于4的柱全高范围内,在框架角柱全高范围内;

(2) 加密区篩筋间距及直径不符合抗震要求;

(3) 框架梁端加密箍筋不足,一级抗震(8度以上)在梁端2倍 梁高范

围内,二一四级抗震在梁端1.5倍梁高范围,且不应小于500mm 范围内。第一个箍筋应设置在距离节点边缘50mm以内;

(4) 框架梁、柱篩筋直径小于抗震规定;

(5) 篩筋未作135°弯钩,钩头直段长度不足(柱应210d,梁应 26d);

条件无法满足时按10d焊接;

(6) 框架梁柱锚筋长度不足;

9、

绑扎错误

(1) 主筋未绑到位(四角主筋不贴箍筋角,中间主筋不贴箍筋); (2) 主筋位置放反(受拉受压颠倒,特别注意悬挑梁板); (3) 不设定位箍筋,主筋跑位严重;

(4) 板筋绑扎,花扣不符规范,缺扣、松扣;

(5) (6) (7) 接头未绑三道扣; 弯点位置不准;

篩筋不垂直主筋,箍筋间距不匀,绑扎不牢,不贴主筋; (8) 矫正主筋不按1: 6坡度,而硬弯或呈豆芽型; (9)

柱主筋的弯钩和板主筋弯钩朝向不对;

(10) 篩筋接头不错开。

10、保护支不符要求

(1) 无垫块或垫块厚度不符规定(特別是主筋无垫块); (2) 双层网楼板筋,上筋支撑不足,钢筋被踩下; (3) 悬挑梁板,雨蓬筋被踩下;

(4)

墙内双层网片间距缺顶撑定距措施,顶撑端头不做防腐。

(九)钢筋焊接通病

1、 有焊接要求的钢筋未做焊接试验

(1) 进口钢筋未做化学分板及可焊性检验; (2) 国产和进口钢筋混焊未先试验; (3)

钢筋焊前,未根据施工条件试焊。

2、 进口钢筋采用电弧焊及在非焊接部位打火(注意:支模螺栓,件,钢筋凳子等均不应点焊在进口钢筋上)。

3、 焊工无合格证,或焊工不符施焊条件。

4、 未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试验,对装配式结构节点未按现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5、 焊条不符要求 (1) 无出厂合格证;

(2) 焊条不符钢筋等级要求;

(3) 未按焊条要求烘烤并作烘烤记录; (4) 使用受潮酸性焊条不烘烤; (5) 烘烤时间、次数、温度不符要求。

6、

焊接质量不符要求

(1) 强度试验不合格;

电焊埋

场安装

(2) 试验脆断数超规定; (3) 断口位置不符要求;

(4) 外观不合格:裂纹咬肉、弧坑、缺肉、夹渣、气孔、错位(应 >0.

Old,且应为2mm)、弯折(角度应为4°或7/100);

(5) 焊后不除药皮; (6) 帮条焊顶头未留空隙;

(7) 对焊、气压焊、电渣压力焊接头,焊头不匀,压焊过大,过 热或

熔焊不足;

(8) 点焊筋互溶,深度过浅或过深、或脱焊。

7、

焊接不按规定

(1) 焊接钢筋清理不好,未认真选择好参数(应作工艺试验); (2) 对接焊头的端头不垂直、不平整;

(3) 焊接接头错开百分比不对,距弯点不对(应>10d); (4) 点焊网片花焊情况不符规范规定;

(5) 1【1级钢采用电弧搭接焊(III级代II时应按1【1级焊接要求做应 用双帮条焊)。

8、 挤压接头不符要求

(1) 钢套筒进钢筋长度不足;

(2) 压痕数量不够,分布不匀,深度不足,套管压裂; (3) 接头弯折角大于4。,或超过7/100。

四、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_)

项目 项次 内容 i材料

1 主控 项目 2 检査数罐 检验方法 按同一生产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 装厂家、同一等 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査,并应对其强 度、级、同一批号 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其质且边疆进场 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 普通的水泥,袋装 检査产品合格证、 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不超过200t 为出厂检验报告和进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 厂一批,散装 不场复验报告。 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超过5OOt 为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一批,每批 抽3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样不少于 一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次。 1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等按进场的批 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査产品合格证、 次和产品的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 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进 抽样检验方 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 化物场复验报告。 案确定。 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的规定。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 设计的要求。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 按进场的批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次和产品的 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屋应通过 抽样检验方 试验确定。 案确定。。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 准及检验方法》JGJ1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 按进场的批 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次和产品的 注: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 抽样检验方 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 案确定。 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3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 告和氯化物、碱的 总含量计算书。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 进场复验报告。 1 一般 项目 2 检查进场复验报 告。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 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3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 同一水源检 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 查不应少于 水标准》JGJ63的规定。 一次。 检查水质试验报 告。

(二)配合比设计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査数量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 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 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 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 主控 项目 1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 项目 1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坟。开始生 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 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 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 每工作班检 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查•次 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三)混凝土施工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査数量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 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 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 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 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1113时,同一配合 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 少于一次;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 强度试验报告。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 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对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 的2 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 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 主控 项目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 7.4.3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3 水泥、掺合料 粗、细骨料 水、外加剂 允许偏差 ±2% ±3% ±2% 每工作班抽 查不应少于 1复称 次。 注:1各种衡器应定期核验,每次使用前应进 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 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 量。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河不应超过 混凝土的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 全数检查 4 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 理。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 1 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 全数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 2 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 全数检查。 案进行。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 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 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 一般 项目 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 或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 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3 4釆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 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nmi2前,不得在其上 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 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 宜涂刷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 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四)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外观质量 项目 主控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査数量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全数检査 技 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 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 处全数检查。 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1 一般 项目

1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尺寸偏差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査数量 检验淞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 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 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 全数检査 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 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 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査验 收。 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 偏差应符合下表8.3.2-1、表83.2-2的规定。 主控 项目 1 量测,检査技术处理 方案。 1 GB50204-2002 规范表 8.3.2-1 如下 项目 基础 轴线 位置 独立基础 墙、柱、梁 剪力墙 垂直度 层高 W5m >5m 允许偏差(1DI11) 15 10 8 5 8 10 H/1000且效 ±10 ±30 +8, -5 ±25, 0 H/1000且效 8 钢尺检查 按楼层\\结构缝或 施工段划分检验 批•在同一检验批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 内,对梁\\柱和独检查 立 基础,应抽查经纬仪、钢尺检查 构件 数量的10%,且 不少于3件;对水准仪或拉线、钢尺 墙 和板,应按有检查 代表 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钢尺检查 3 间;对人空间结 构,墙可按相邻轴 钢尺检查 线间高度5m左右 划分检查面,板可 葩仪、驱检查 按纵、横轴线划分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检查面,抽查 10%,且均不少于 3面;对电梯井, 应全钢尺检查 数检查。对设 备基础,应全数检 钢尺检查 查。 全高(H) 标高 一般 项目 层高 全高 截面尺寸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 电梯井 线 井筒全高(H) 预埋件 预埋螺栓 预埋管 表面平整度 预埋设 施中心 线位置 20 5 ±3, 0 15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 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GB50204-2002 规范表 83.2-2 如下 项丨| 坐标位置 不同平面的标咼 允许偏差(mni) 20 0, -20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 检查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尺寸 每米 平面水平度 全长 垂直度 每米 全高 标高(顶部) 中心距 中心线位置 预埋地脚螺栓 孔 深度 孔垂直度 标高 中心线位置 预埋活动地脚 螺栓锚板 带槽锚板平整度 带螺纹孔锚板 平整度 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0 0, -20 ±20, 0 5 10 5 10 +20, 0 ±2 10 ±20, 0 10 ±20, 0 5 5 2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平尺、塞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 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 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 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吊线、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 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预埋地脚螺栓 注: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 (五)混凝土组成材料的控制:

1、 水泥

(1) 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 装

(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用于承重结构的、对水泥质 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 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复试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必要时加试凝结时间等(根 据需要可采用水泥快速检验方法预测28天强度)。

(2)

凡水泥强度低于水泥标号规定的指标,或水泥的四项指标 (细度、凝结时间、烧失量和混合材料掺加量)中任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

规定时,称为不合格产品。

(3) 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十一天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

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查,28天强度数值 应在水泥发出日期起32天内补报。

(4) 几个常用的水泥品质数据:

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分钟,一般为1—3小时, 终

凝不得迟于12小时,一般为5—8小时。

强度指标:

抗压强度kgf/cm2 (MAp) 品种 抗折强度 kgf/cin2 (MPa) 28天 3天 34 (3.3) 标号 3天 425 180 (17.7) 7天 270 (26.5) 7天 16(1.5) 28天 64 (6.3) 64 (6.3) 425 (41.7) 425 (41.7) 425R 224 (22.0) 230 (22.6) 275 (27.0) 290 (2& 4) 42 (4.1) 42 (4.1) 50 (4.9) 50 (4.9) 硅酸盐 水泥 525 525R 625 625R 310 (33.3) — 430 (42.2) 525 (51.5) 525 (51.5) 625 (61.3) 625 (61.3) 54 (5.3) — 62 (6.1) 72 (7.1) 72 (7.1) 80 (7.8) 80 (7.8) 326 (32.0) 377 (37.0) 56 (5.5) 63 (6.2) 725 — 160 (15.7) 725 (71.1) 275 (27.0) 325 (31.9) 425 (41.7) 425 (41.7) 525 (51.5) 525 (51.5) — 33 (3.2) 88 (8.6) 50 (4.9) 55 (5.4) 64 (6.3) 64 (6.3) 72 (7.1) 72 (7.1) 275 120 (11.8) 160 (15.7) 214 (21.0) 210 (20.6) 190 (18.6) 250 (24.5) — 320 (31.4) 25 (2.5) 34 (3.3) 42 (4.1) 42 (4.1) 37 (3.6) 16(1.5) — 54 (5.3) 325 普通硅 酸盐水 425 425R 525 625 265 (26.0) 270 (26.5) 50 (4.9) 50 (4.9) 410 (40.2) 625 (61.3) 625 (61.3) 62 (6.1) 80 (7.8) 80 (7.8) 625R 316 (31.0) 367 (36.0) — 56 (5.5) 63 (6.2) — 725 725 (71.1) 88 (8.6) 矿渣硅 酸盐水 泥,火 山灰硅 酸盐水 泥、粉 煤灰硅 酸盐水

130 (12.8) 275 325 425 425R 525 525R 625 275 (27.0) 28 (2.7) 33 (3.2) 150 (14.7) 325 (31.9) 425 (41.7) 50 (4.9) 55 (5.4) 61 (6.3) 61 (6.3) 210 (20.6 ) 42 (4.1) 193 (19.0) 425 (41.7) 525 (51.5) 41 (4.0) 290 (2& 4) 50 (4.9) 47 (4.6) 53 (5.2) 234 (23.0) 285 (28.0) 525 (51.5) 625 (61.3) 72 (7.1) 72 (7.1) 80 (7.8) 泥 2、 骨料

对骨料(砂、石等)的总的要求是高质量、高强度、物理化学性能 稳定、不含有机杂

质及盐类的粗、细骨料。骨料分普通骨料及轻质骨料。

(1) 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咱、规格、批量取样试验。内容 包括颗

粒级配、密度(比重)、表观密度(容重)、含泥量等。

(2) 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需做相应的项目试验。 (3) 混凝土用的粗滑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 1/4,同

时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o对混凝土实心板,可允许 采用一部分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骨料,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4) 泵送混凝土用的碎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 应大于输

送管径的2/5。

(5) 砂子应为粗砂或石砂,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通过0.315mm 筛子的

量应不少于15%o

(6) 细骨料(砂)的质量标准

级配区 筛孔尺寸 (mm) 1区 5 2. 5 1.25 1. 36 0. 315 0. 16 1Q—0 35—5 65—35 85—71 95—80 100—90 3. 9—2. 8 累计筛余(%) 2区 10—0 25—0 50—10 70—41 92—70 100—90 3. 1—2 ・ 1 3区 10—0 15—0 25—0 40—16 85—55 100—90 2. 7—1.6 含泥量 强度事C30时为3% 强度〈C30时为5% 有抗冻、抗渗要求时》 3% 细度模数MX 1、 配制混凝土应优先用2区砂,当选用1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 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易性,当选用3区砂时,应适当降低砂率, 以保证混凝土强度 适用范围 2、 砂按细度模数(MX)分类:粗砂3. 1—3. 7,中砂2. 3—3. 2 细砂1. 6—2. 2,特细砂0. 7—1. 5 粗砂可配制水泥用量人的混凝土,中砂可配制各种混凝土,细砂配制的

混凝土易产生微裂缝 (7)粗骨料(碎石、卵石)连续级配

按重量计累计筛余量(%) 公称粒径 (mm) 2・5 5 10 筛孔尺寸(mm) 20 30 40 50

5—20 5—30 5—40 95—100 95—100 90—100 90—100 95—100 ^C3O>1%, 40—70 70—90 75—90 0— 10 15—40 30—65 0 0—5 0 0—5 0 含泥量 2. 0%, 有抗冻,抗渗要求为1% 3、 混凝土外加剂

(1) 必须有生产厂家出示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 括:厂

名、品种、质量、重量、包装、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 前应进行性能试验。需要时应检验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经 验证确认对混凝土无有害影响方可使用。

(2) 按北京市建委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 作规定,

凡向本市建设工程销售外加剂的,均须持有北京市建材行管办统 一印制的“北京市外加剂使用认证产品销售证”。

(3) 根据北京市建委有关规定,外加剂应作含碱量试验,并且应 由生产

企业提供碱含量和使用说明带入每1立方米混凝土的碱量应在lkg 以下。

(4) 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对不同品种外加剂分别存储,做好标 记,防止

混杂、错用。

4、 混凝土掺合料

(1) 为改善混凝土某些性能或节约水泥,在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 通硅酸

盐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可掺入水硬性或填充性掺合料。其质量应符合 相对应的标准规定(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 等)。但掺量应经系统试验验证,确认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用以确定最 大取代水泥量。

(2) 掺合料易与水泥混淆,常因管理不善,在运输与存储时两者

混淆误用,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因此,要设计明显标志,严防混淆误用。

5、 混凝土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六)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 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下式确定 feu, O=fcu, k+1. 645 o

式中:feu, 0 ------ 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N/mm‘);

fcu,k——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N/mm)

o ----------- 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N/mm)当承包单位不

具有近期的同一品种混凝土强度资料时,o值可按下表取用

混凝上强 度等级

低于C20 C20—C35 5. 0 咼于C35 0 4・0 6. 0 2、 泵送混凝土的水泥最小用量为300kg/m3;混凝土水泥最大用量 不宜超

过550kg/m3o

3、 结构用混凝土在施工前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 通知单。

施工中如材料有变化时,应重新申请试配。配合比通知单应附配 套的砂、石、水泥、

外加剂及配合比试块强度试验单(30天后及时补送)。

4、 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凝土生产设备或商品混凝土厂进行实地考 查、考查

的主要内容是:

(1) 试验室的资质条件及工作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是否有完整 的技术

资料和管理台帐;

(2) 技术管理工作系统、机构设置状态;

(3) 有无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技术合同审核、材料 管理、

质量检验、混凝土开盘鉴定、运输、泵送、技术档案资料、操作规 程和技术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 现场搅拌设备,特别是计量设备的年检各可靠程度。

(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 浇注前的监理工作要点

(1) 对混凝土浇筑方案时行审批:要根据浇筑面积、浇筑工程量, 劳力

组织、施工设备、泵车位置、浇筑顺序、后浇带或施工缝的位置、混 凝土原材料供应、保障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以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 行认真的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2) 模板、钢筋应作好预检和隐检,在浇注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 确保

模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与设计相符,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模 板内杂物已清除干净。钢筋位置固定正确,变形的钢筋已矫正,关键部位 应再次查验钢筋品种、数量、规格、插筋、锚固情况;

(3) 检查机具准备,对搅拌机、运输车、料斗、串筒、活塞泵、 输送管

线,振捣器等要准备充足,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已有所准备。必要时 应进行试运转。

(4)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已办妥;

(5) 对天气预报已做了解和必要的冬施、雨施准备; (6) 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2、 常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 对浇筑的混凝土应坚持开盘鉴定制度开盘鉴定表原则上每 天都应根

据料源情况进行调整;

(2) 混凝土浇筑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注质量,检查 混凝土

塌落度,严禁在已搅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搅 拌站。

(3) 检查震捣情况,不能漏震、过震、注视模板、钢筋的位置和 牢固度,

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If仝浇注中施工缝、 沉降缝、后浇带处碗的浇注处理。

(4) 对结点中位不同等级混凝土的浇注顺序和浇注混凝土的等 级要严格

检查、防止低等级混凝土注入高等混凝土部位。

(5) 根据混凝土浇注情况,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部位,留 置监理

工程师亲自监制的试块,并在标养后亲自送到监理试验室在监理人 员监督之下做

试验,以验证承包单位的试验结果。

(6) 要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适时做好成型压光和复盖浇水养护、 防止混

凝土出现裂缝。

(7) 承包单位拆模要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注,经监理工程师 依拆模

条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3、 冬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 加强监理工程师对冬施的预控工作,要坚持冬施措施不落实 不得施

工的原则。冬施方案要根据工程进度、气温预测、施工环境做出详 细的技术措施方案,规不定期好测温孔布置、测温方案、浇筑方案、拆模 条件。方案要具体,可操作,结合工程,切合实际。照抄照搬,应付差事 的冬施方案要求重做,重新审批。

(2) 冬施方案实施前要认真检查落实,

① 及时收集天气中期预报,依气温调整施工进度,完善施工措施; ② 对冬施的碗配合比,外加剂性能,掺量必须提前做好审定; ③ 对应到场的保温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要提前检查到位情况;

④ 对拟采取的保温措施要做出科学的判断,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必 须的热工计算审核;

⑤ 对商品栓及现场搅拌站的外掺剂,搅拌方法,计量等进行必要 考察和监控等等。

(3) 抓好冬施关键点。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冬 施监理

的关键部位、关键点的内容,并加强现场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作 好以下册检查和抽测工作:

混凝土实际入模温度的监测;

混凝土外温度及温差的监测、分析,必须时要采用措施防止混凝土受 冻和裂缝的发生。

加强对蓄热覆盖防风措施的督察,确保覆盖及时到位; 适时控制拆模时间及拆模后的保温及养护问题;

督促检查留置混凝土强度试块,包括同条件和转常温条件试件,均不 得漏作。

4、 夏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 对高温环境下影响混凝土的因素进行预测分析,督促承包单 位写好施工措施,并抓好落实。

(2)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方面作好检查和督促;

① 原材料中,水泥是否选用合理,骨料是否有防止升温措施,外加剂(缓 凝剂)是否用已被认证的合格产品;

② 配合比是否考虑了夏期施工塌落度损失大的措施; ③ 浇筑方案是否合理,浇筑速度是否适当; ④ 养护条件是否有保证;

⑤ 温度控制是否有交(宜在气温30°C以下施工)等等。

5、 混凝土的质量评定

(1) 应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鉴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结构工 程冬期施工尚应留2组同条件养护试块,一组用以检验混凝土受冻前的强 度;另一组用以检验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强度。

(2) 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GBJ107—87为准。

(3) 当对结构强度或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颖时,可采 用非破

损检验方法或从结、构件中钻取芯样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 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做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6、 混凝土工程缺陷修补的监理要点

(1)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缺陷,秘须按有关标准加以认定,并经有 关方面

研究,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补方案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 行修补;

(2) 需修补部位必须认真剔凿,用高压水及钢线刷将基层冲洗干 净; (3) 修补用水泥品咱应与原混凝土的一致,强度等级一般高于原 混凝土

等级,并适量掺加微膨胀剂;

(4) 修补部位,应略高于源混凝土表面,待达到构件设计强度后, 再将外

面凿平。

(八)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

1、 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1) 水尼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 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

(2) 有下列情况之一未经复试即使用(或复试不合格未注明如何 处

理);

① 用于承重结构工程的水泥; ② 无出厂证者;

③ 储存期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 ④ 水泥出厂日期及安定性不明,或对质量有怀疑者; ⑤ 进口水泥。

(3)

砂石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他指标不符合规定, 现场砂、

石、泥土混杂,不采取处理措施(应委托试验室提出补偿办法;

或组织加工处理;或予以更换);试验批量不符合要求;

(4) 外加剂无法定单位鉴定,无许可证。结块不处理,变质或不 能均匀

掺入混凝土;

(5) 水泥选用不当,砂石品种规格选用不当,现场不管理不善, 料证不

符;中途变更材料未及时重做试验,或不同品种材料混用水泥库不 随清随用。

2、 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1) 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试验室,乱用经验配合比;

(2) 试配与材料、试块不一致、不交圈; (3) 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无开盘鉴定;

① 无秤(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 ② 有秤不用(无管理制度); ③ 秤坏了,或不准,或被砂厂垫死;

④ 无秤量加减砂石措施(秤旁要有砂石堆、铁锹)或不车车过磅; ⑤ 加水无计量、砂石含水量不测,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无坍落 度测试与记录;

⑥ 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整袋水泥不抽检; ⑦ 外加剂无计量措施; ⑧ 无配合比标牌;

⑨ 现场配合比未换逢成每盘用量(加小车、秤盘重量); ⑩ 换算正确与否无人检查。

(4) 搅拌不匀(时间太短),搅拌不当(加引气型外加剂搅拌时 间过长、

过短均不宜);

(5) 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定;

标养试块数量不足(每层、每100盘、每100m3、每工作班不应 少于

1组);未留置备用试块;

缺同条件试块(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③ 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④ 防水混凝土缺抗渗试块。

(6) 试块养护不标准(标养箱,20° ±3°C水中);

(7) 试块试验值未折算;

① 非15cm立方体试块未折逢;

② 每组试块的混凝土强度代表值取值计算错误。

(8) 未做汇总统计分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理统 计分

析;

(9) 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规范、验收要求,无处理措施、无设 计签认

意见。

3、 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1) 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如:未综合考虑浇捣路线,垂直与水平运输时间,搅拌供应能力、分 层厚度、

分组最少数量,振捣器最低配置数等造成混凝土初凝前不能保证上 层混凝土覆盖并振捣完。

(2) 无合理安排浇注混凝土停歇时间而出现施工缝;

如交接班时间,清刷搅拌机时间,中间吃饭休息时间等;

(3) 事先不明确混凝土搅出浇完及到上层覆盖完最长允许延续 时间:

① 不测水泥初凝时间;

② 不按气温、混凝土标号确定最长延续时间(GB50204—92) 4. 4. 2 条。

(4) 不留施工缝又无缓凝措施; (5) 施工缝位置不合规定;

① 梁板留在端部(应在跨中1/3范围);

② 楼梯踏步板留在根部(一般应在上三步或下三步的跨中1/3范 围);

③ 梁柱混凝土标号不相同时,将缝留在标号分界处(应留在跨中 1/3 处)。

(6) 施工缝留法错误;

① 甩槎不支模、混凝土任意流淌成坡槎较长;

② 竖直缝只设一层钢板网,网后不支模振捣不实,接槎长或根底 素浆不处理。

(7) 施工缝处继续浇注混凝土时不符合要求:

① 未达到1.2MP&强度,即开始继续浇筑; ② 未剔除松散混凝土;

③ 不冲洗净,或冲洗后积水不清理; ④ 未铺浇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

(8) 后浇带留置及浇筑不符合规定

① 不按规范三种形式留缝甩筋;

② 后浇带不设清扫坑,施工缝无法清扫冲洗干净; ③ 未按设计要求时间或在主要荷载未满后浇筑; ④ 浇注时气温太高; ⑤ 未优先选用微膨胀水泥;

⑥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后未充分养护。

4、混凝土一次浇筑过厚

(1)

浇注混凝土无卸料平台(尤其是墙、柱混凝土)混凝土用吊 斗直接入

模造成卸料分层过厚、振捣失控、不匀、漏振、模板变形、跑浆;

(2) 浇注混凝土不分层,或分层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易出不应 有的施

工缝;

(3) 泵送混凝土,无有效控制措施,坍落度过大,浇注混凝土太 快,造

成一次浇注过厚,振捣失控,模板变形;

5、 接槎如未铺设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

(1) 混凝土接磋不用同混凝土配合比的无石子砂浆;

(2) 接槎砂浆不与混凝土浇注同肯;接槎砂浆厚度失控。

6、 7、 8、 9、

不对称浇筑混凝土,将模板挤偏造成结构变形。 混凝土浇后不按规定养护(也不刷成膜剂或养护灵)。 板缝或薄壁混凝土用大石子(应Wb/4,且应用小振捣棒插捣)。 冬施混凝土受冻:

(1) 无有效的冬施方案、重视不够,准备不足;

(2) 未优选采用硅酸盐水泥拌制冬施混凝土,或采用矿渣水泥等 不宜使

用的水泥时措施不足;

(3) 无有效加热、保温、养护措施(特别是柱头,墙顶、梁板端 头等伸

出钢筋接槎处保温不严);单纯依赖外加剂;

(4) 未加抗冻早强剂,或掺量不准,不匀;

(5) 折模过早,混凝土示达到“临界强度”,早期受冻;

(6) 无认真的测量布置图及测温要求,测量不准,测温点无代表 性,测

温记录不及时分板、停止测温无依据,出现问题不采取措施。

10、 大体积混凝土无有效的综合保证质量的施工方案,无防裂措施

(1) 未采用低水化热水泥;

(2) 未采用降低内部温度措施(如用降温排管,用低温水拌混凝 土,用

掺加料减少水泥用量,用掺小毛石混凝土,用缓凝剂,用护大浇注 分层区段延续衔接时间以增加散热面等办法);

(3) 未采取减少内外温差的办法;

如:冬施加保温覆盖、夏季浇水散热,控制升降温度及时分板内外测温 记录采取相应措施;

(4) 未采用降低用水量增加密实度措施;

(5) 未与设计协商设置必要的施工缝或后浇带并设置足够的构 造钢筋。

11、 对钢筋密集处,无相应措施

(1) 未采用相应粒径的粗骨料混凝土;

(2) 未采取模内外振捣或采用分段支柳暗花明浇捣办法; (3) 未事先与设计洽谈商适当改变钢筋排列、直径、接头等。

12、商品混凝土问题

(1) 无商品混凝土通知单,混凝土小票、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未 验证;

(2) 现场不做坍落度检验,或无检验记录;

(3) 出罐时间过长,混凝土已初凝,现场随意加水; (4) 混凝土不合要求时,不立即交涉、采取措施或退回;

(5) 现场不留试块;

(6) 泵送管内被清洗的混凝土也用于工程中(应废弃);

(7) 冬施中机具及泵送管路保温不好造成混凝土入模温度不符 合要求。

(九)混凝土工程外观弊病

1、 蜂窝 (1) (2) (3) (4) (5)

配合比计量不准,砂石级配不好; 搅拌不匀; 模板漏浆; 振捣不够或漏振;

一次浇捣混土太厚,分层不清,混凝土交接不清,振捣质量

(6) 自由倾落高度超过规定,混凝土离析、石子赶堆; (7) 振捣器损坏,或监时断电造成漏振; (8) 振捣时间不充分,气泡未排除。

2、

麻面

(1) 同\"蜂窝”原因;

(2)

模板清理不净,或拆模过早,模板粘连;

(3) 脱模剂涂刷不匀或漏刷;

(4) 木模未浇水湿润,混凝土表面脱水,起粉;

(5) 浇注时间过长,模板上挂灰过多不及时清理,造成面层不密(6) 振捣时间不充分,气泡未排除。

3、

孔洞

(1) 同蜂窝原因;

(2) 钢筋太密,混凝土骨料太粗,不易下灰,不易振捣; (3) 洞口、坑底模板无排气口,混凝土内有气囊。

4、

露筋

(1) 同\"蜂窝”原因;

(2) 钢筋骨架加工不准,顶贴模板; (3) 缺保护层垫块;

(4) 钢筋过密;

(5) 无钢筋定位措施、钢筋位移贴模。

无法掌握; 实;

5、 烂根

(1) 模板根部缝隙堵塞不严漏浆;

(2) 浇注前未下同混凝土配合比成份相同的无石子砂浆;

(3) 混凝土和易性差,水灰比过大石子沉底;

(4) 浇注高度过高,混凝土集中一处下料,混凝土高析或石子赶 堆;

(5) 振捣不实;

(6) 模内清理不净、湿润不好。

6、

缺棱掉角

(1) 模板设计未考虑防止拆模掉角因素;

(2) 木模未提前湿润,浇注后木模膨胀造成混凝土角拉裂; (3) 模板缝不严,漏浆;

(4) (5)

模板未涂刷隔离剂或涂刷不佳,造成拆模粘连; 拆模过早过猛,拆模方法及程序不当;

(6) 养护不好。

7、 洞口变形

(1) (2) (3)

(4)

8、 错台

(1) (2)

模内顶撑间太大,断面太小;

模内无斜顶撑,刚度不足,不能保持方正; 混凝土不对称浇注将模挤偏;

洞口模板与主体模板固定不好,造成相对移动。 放线误差过大;

模板位移变形,支模时无须直找正措施;

(3) 下层模板顶部倾斜或涨模,上层模板纠正复位形成错台;

9、 板缝混凝土浇筑不实

(1) (2) (3) (4)

板缝太小,石子过大; 缝模板支吊不牢、变形、漏浆; 缝内杂物未清,或缝内布管;

无小振动棒插捣或不振捣或振捣不好。

10、裂缝

(1) (2) (3) (4) (5) (6) (7) (8)

水灰比过人,表面产生气孔,龟裂; 水泥用量过大,收缩裂纹;

养护不好或不及时,表面脱水,干缩裂纹; 坍落度太大,浇筑过高过厚,素浆上浮表面龟裂; 拆模过早,用力不当将混凝土撬裂; 混凝土表面抹压不实; 钢筋保护层太薄,顺筋而裂; 缺箍筋、温度筋使混凝土开裂; 大体积混凝土无降低内外温差措施;

(9)

(10) 洞口拐角等应用集中处无加强钢筋。

(11) 混凝土裂缝的原因及裂缝的特征。

裂缝的原因 1、水泥凝结(时间)不正 裂缝的特征 面积较犬混凝土凝结初期出现不规则裂缝 放射型网状裂纹 混凝土浇注一、二小时后在钢筋上面及墙和楼板交接处断续发生 混凝土表面出不规则网状干裂 大体积混凝土浇注后1〜2周出现等距离规则的直线裂缝,有表面 的也有贯通的 浇注两三个月后逐渐出现及发展,在窗1 1及梁柱端角出现斜裂纹, 在细长梁、楼板、墙等处则出现等距离垂直裂纹 从混凝土内部爆裂,潮湿地方比较多 全面出现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常 混 凝 土 材 料 方 面 2、水泥不正常膨胀 3、混凝土凝结时浮浆及下 沉 4、骨料中含泥 5、水泥水化热 6、混凝土的硬化、干缩 7、接茬不好 1、搅拌时间过长 2、泵送时增加水及水泥量 易出出网状及长长短不规则裂缝 配筋踩乱,钢筋保护层减薄 沿混凝土肋周围发生,及沿配筋和配管表面发生 4、浇注速度过快 浇筑1〜2小时后,在钢筋上面、在墙与板、梁与柱交接处部分 出现裂缝 易成为各种裂纹的起点 平行于模板移动的方向,部分出现裂缝 接茬处出现冷茬裂缝 硬化后出现受力状态的裂缝 浇信不久表面出现不规则短裂 微细裂纹。脱模后混凝土表面出现返白,空鼓等 在梁及楼板端部上面与中间部分下面出现裂纹 类似干缩裂纹,已出现的裂纹随坏境温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在低温或低湿的侧面,拐角处易发生 表面空鼓 整个表面出现龟背头裂纹 施 5、浇注不均匀,不密实 工 6、模板鼓起 方 面 7、接茬处理不好 8、硬化前受振或加荷 9、初期养护 过早干燥 不好 初期受冻 10、模板支柱下沉 1、温度、温度变化 使 用 及 坏 境 条 件 2、混凝土构件两面的温湿 度差 3、多次冻融 4、火灾表面受热 5、钢筋锈蚀膨胀沿钢筋出 现人裂缝、甚至剥落、流出 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锈水等 6、受酸及盐类浸蚀 或混凝土表面受腐蚀,或产生膨胀性物质而全面溃裂

结 构 及 外 力 影 响 1、超载 2、地震、堆积荷载 3、断面钢筋量不足 在梁与楼板受拉侧出现垂直裂纹 柱、梁、墙等处发生45°斜裂纹 构件受拉力出现垂直裂纹 4、结构物地基不均匀卜沉 发生45°大裂缝 第六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1、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 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整体面层 找平 层、隔离层、填充层 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水 泥钢(铁)屑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建筑装饰 装地 面 修工程 板块面层 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 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 层、隔离层、填充层 面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水泥混凝土板块、 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 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

木、竹面层 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 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 层、隔离层、填充层 面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 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 材面层)、竹地板面层

2、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GB50209-2002规范的规定 选用,

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 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 各类面

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允许偏差应采用钢尺、加靠尺、楔形塞尺、坡度尺和水 准

仪;

(2) 检查空鼓应采用敲击的方法;

(3) 检查有防水要求建筑地面的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应采 用泼

水或蓄水方法,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

(4) 检查各类面层(含不需铺设部分或局部面层)表面的裂纹、 脱

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应采用观感的方法。

(二)基层铺设

1、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GB50209-2002 规范表

4.1.5) 允 许偏 差(mm) 找平层(结合层) 毛地板 隔 检验 离 方法 层 松板 防 项次项目基 土 垫层 填充层 土 斥、1炉 ' 木 k设铺层合花拼设

搁 栅 复合地板面层 拼花实木地板、拼花实木 其他种类面层散 、 水 材 块 、 料 材 防 料 潮 、 防 油 渗 表 面 平 整 1 度 15 15 用10 3 3 5 3 5 2 0 土 2 标 高 -50 20 3 坡 度 ±10 土 5 ±5 ±8 ±5 ±8 ±4 形塞7 5 3 尺靠检尺查和楔用土 水检±4 准4 查仪尺用检坡查度用查钢尺检 2 m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4

厚 度 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2、基土

项目 项次 主控 项目 内容 检验方法 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膨 观察检查和检查土质 胀土和含有有机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 记录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 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0。 记录 应按 GB50209-2002 规 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二).1的规定。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法检验 1 2 一般 项目

1 3、灰土垫层

项目 项次 主控 项1 目 内容 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 比通知单记录

1 一般 项目 2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 ;粘土(或粉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合质粘土、粉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颗粒粒 格记录 径不得大于15nmia 灰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二).1的规 定。 应按 GB50209-2002 规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法检验。 4、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项目 项次 1 内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主控 项目 2 1 一般 项目

砂和砂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 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报告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 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 记录 符合设计要求。 表面不应有砂窝、石堆等质量缺陷 观察检查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表4.1.5的规定 法检验。 应按 GB50209-2002 规 2 5、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人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 观察检查和检查才智 1 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 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nuno 报告。 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 记录 应按 GB50209-2002 规 主控 项目 2 一般 项目

碎石、碎砖垫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1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4.1.5的规定。 法检验。 6、三合土垫层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主控 项目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人于5nmi:砂应用中砂,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合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物质;碎砖不应采用风化、 1 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报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人于 告。 60nmio 2 三合土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项目

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 比通知单记录。 应按 GB50209-2002 规 三合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1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的规定。 法检验。 7、炉渣垫层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合粒径不应人于40nim,且颗粒粒径在5nmi及其以 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报卞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 告。 粒粒径不得犬于51111110 炉渣垫层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 比通知单。 检查。 应按 GB50209-2002 规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法检验。 主控 项目 1 2 1 一般 项目 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和松 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 击散炉渣颗粒。 炉渣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的 规定。 2 8、水泥混凝土垫层

项目 主控 项目 一般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水泥混凝土施工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人粒径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合1 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 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报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告。 应按 GB50209-2002 规 水泥混凝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1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4.1.5的规定。 法检验。 9、找平层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1 主控 项目 2 找平层采用碎石或卵石的儀戏不应人于其厚度的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合2/3,含泥量不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 不格证明文件检测报 告。 应大于3%。 水泥砂浆体积比或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 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 3(或相应 的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 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 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 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 检查及坡度尺检查。 用小锤轻击检查。 3 1 一般 项目 3

2 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 观察检查。 缺陷。 应按 GB50209-2002 规 找平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的规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定。 法检验。 10. 隔离层

项目 项次 1 内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合隔离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和 格证明文件、检测报 告 规定。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 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 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 四周观察和钢尺检查。 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 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予留孔洞位置应 准确,严禁乱凿洞。 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必须符 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 合设计要求。 报告。 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 检查检验记录。 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用钢尺检 查。 主控 项目 2 3 4 1 一般 项目 2 3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 用小锤轻击检查和观 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 察检查。 等缺陷。 应按 GB50209-2002 规 隔离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的规 范表4.1.5中的检验方 定。 法检验。 11、填充层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主控 项目 1 2 1 一般 项目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填充层的材料质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 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 标准的规定。 告。 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 填充层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比通知单 松散材料填充层铺设应密实;板块状材料填充层 观察检查。 应压实、无翘曲。 填充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的规 定。 应按 GB50209-2002 规 范表4.1.5的检验方法 检验。 2 (三)整体面层铺设

1、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项 项目 次 1 (GB50209-2002规范表5.1.7)

允许偏差 水泥钢 (铁)Wfek (防 屑 WJ )晅 rffls 4 加尼混 水泥 层 面忌 4 険K 层 3 层 2 检验方法 用2m靠尺和 楔形塞尺检 查 表面平 整度 踢脚线上 5 5 2

丨|平直 3 缝格平直 4 3 4 3 3 3 3 2 4 3 4 3 拉5m线和用 钢尺检查 2、水泥混凝土面层

项目 项次 1 主控 项目 内容 检验方法 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人于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以采用的石子粒 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径不应大于15nmi 报告。 面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混凝土面 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 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水泥混凝土垫层兼面 检测报告。 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o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用小锤轻击检查。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观察检查。 陷。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 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 和积水现彖。 坡度尺检查。 水泥砂浆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咼度一致, 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 出墙厚度均匀。 察检查。 2 3 1 一般 项目 2 3

4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 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 宽度差不应人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 两观察和钢尺检查。 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 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应按 GB50209-2002 规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 范表5.1.7中的检验方 的规定。 法检验。 5

3、水泥砂浆面层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等级不应小于32.5,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 水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报泥严禁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 其告。 粒径应为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 水泥砂浆面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 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 要求;且体积比应为1: 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检测报告。 1 主控 项目 2 3 1 2 3 一般 项目 4 M15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用小锤轻击检查。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 观察和采用泼水或坡 和积水现彖。 度尺检查。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 观察检查。 缺陷。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 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 察检查。 均匀。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 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 宽度差不应人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 两观察和钢尺检查。 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 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应按 GB50209-2002 规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 范表5.1.7中的检验方 规定。 法检验。 5

(四)板块面层铺设

1 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GB50209-2002 规范表 6.1.8)

检利查尺线 g 块石面层 O 10.0 06 O & - 5.0 - - O 条石面层 10. R 碎拼大理石・碎拼花活动地板面层 3.0 O 5 O 2.0 .0 .5 O - .0 2.0 •• 2.0 .5 .0 3.0 3.0 .0 4 • 砖级陶厨水瓷『磨锦云石陶板砖・面陶层瓷、地高 次 项 2E E E 3.0 度哋跳项目* i駕直 • E n F F E R F F - 5 3 - O 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岗石面层• 6. - .0 面大层理石面层和花岗石塑料板面层水磨石板块面层O. 4 .5 - 5 .0 4 2.0 2.0 O 缸砖面层水泥石板块面层 1 3 4 5

2、砖面层

项目 主控 项目 项次 1 2 1 2 3 4 5 6

内容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砖而层的表而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 深浅一致,周边顺口。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面层邻接处的傣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 齐.光滑。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 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用小锤轻击检查。 观察检査。 观察和用钢尺检査。 一般 项目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 检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査。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 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lOmin:防滑条顺直。 面层表而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 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砖而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木规范表6.1.8的规定。 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 检査。 应按GB50209-2002规范表 6.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观察和用钢尺检査。 3、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项目 主控 项目 项次 1 2 内容 检验方法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合设计要求。 合格记录。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 1 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 观察检查。 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 陷。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 厚度一致。 钢尺检查。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人于10111111; 防滑条顺直、牢固。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 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 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蓄水检查。 应按 GB50209-2002 规 大理石和花岗石(或碎拼人理石、碎拼花岗石) 范表6.1.8中的检验方 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6.1.8的规定。 法检验。 用小锤轻击检查。 2 一般 项目 3 4 5 预制板块面层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验方法

主控 项目 1 预制板块的强度等级、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求;水磨石板块尚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V建 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报筑水磨石制品〉JC507的规定 告。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预制板块表面应无裂缝、掉角、翘曲等明显缺陷。 预制板块面层应平整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 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 用小锤轻击检查。 观察检查。 观察检查。 2 1 2 3 一般 项目 4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 观察和钢尺检查。 角整齐、光滑。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 厚度一致。 钢尺检查。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一致、齿角整齐; 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观察和钢尺检查。 防滑 条顺直。 应按 GB50209-2002 规 水泥混凝土板块和水磨石而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范表6.1.8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表6.1.8的规定。 检验。 5 6

5、料石面层 项目 项次 1 内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 面层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条石的强度等级应人 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 报于Mu60,块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30o 告。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松动。 观察检查和用锤击检 查 主控 项目 2 1 一般 项目 2

条石面层应组砌合理,无十字缝,铺砌方向和坡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石而层石料缝隙应相互错 观察和用坡度尺检查。 开,通缝不超过两块石料。 应按 GB50209-2002 规 条石而层和块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范表6.1.8中的检验方 法6.1.8的规定。 检验。 (五)建筑地面工程施工监理的预控内容

1、 使用的主要材料及半成品应有合格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 艺都应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复试,取得合格等级。对材质要求较高的板块应 进行厂家考察,对产品实行筛选。对木材则应注意控制含水率和颜色。材 料进场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工程,要督促施工单 位做好保管工作。

2、 对铺装地面的基层进行质量验收。对基层的标高、坡度、表面 清理、清

扫、平整度均应对照图纸及已施工部位的相对关系进行校验,并 通过承包单位做好必要的处理。

3、 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要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审

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单,并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六)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针对本分部工程质量通病(楼地面不平整、空鼓、裂缝、

渗漏等)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操作规程,消除通病。

1、 基层质量控制要点

(1) 基土要审核土质,测定土质最佳干密度;施工要控制在最佳 含水

率下施工,要控制虚铺厚度,要确保分层压实,严禁大于50mm粒径 的土块及冻土做回填。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巡视抽查和分层隐检。

(2) 灰土基层要注意生石灰的消解、过筛,摊铺前应严格按比例 拌合

灰土,在最佳含水率下摊铺,虚铺厚度应控制在150—250mm以内, 且应分层压实。

(3) 素混凝土基层(垫层,找平层),施工前应控制配合比,施 工时

应留置试块,铺筑后要做好养护(至少3天)。

2、 整体面层质量控制要点

(1) 混凝土或砂浆面层

水泥砂浆面层应采用不低于325号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水泥,严禁 使用土水泥,过期水泥或混凝土用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砂子应用中砂 或精砂,含泥量不大于3%,水泥砂浆稠度不大于3. 5cm;混凝土用石子粒 径不应大于

15mm和面层厚度的2/3o

要督促承包单位清理好底层、浇水湿润;铺设面层前应刷素水泥浆, 且应随刷随铺,以防止空鼓。

要督促承包单位适时,按工艺要求压光。一般要求三遍成活。第二次 压光应在终凝前进行。水泥地面压光后(一般为12小时后),进行洒水养 护,连续养护的时

间不应少于7昼夜,以防止起砂、不耐磨。

3、 板块面层质量监理要点

(1) 面层所用板块(预制水磨石、大理石、花岗石釉面砖等)的 品种、

花色、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对大理石和花 岗岩板材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和外观进行验收。地板块质量也应符合现行 国家产品标准。

(2) 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人力,在铺设前,按设计要求,根据板块 的颜

色、花纹、图案纹理试拼,并编号;剔除有裂缝、掉角、翘曲、拱背 或表面上有缺陷的板块。品种不同板块不应混杂使用。

(3) 为防止空鼓,基层应清理干净,充分湿润,在表面稍晾干后 再进行

铺设;铺设应用干硬性砂浆,水泥与砂子配比为1: 2 (体积比); 相应的砂浆强度为2Mpa,砂浆稠度为25-35mm。铺设前应在基层刷一层 素灰(严禁一次铺砌成活)。

(4) 为了防止接缝不平,特别是在门口与楼道相接处出现接缝不 平,监

理工程师在图纸会审时就应审查和调整好标高。

(七)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通病

1、 灰土垫层通病

(1) 材料不符合要求;

土不过筛,颗粒粒径超过15mm,未用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粘 土(或粉质粘土、粉土)内含有有机物质;

石灰未充分消解,粒径超过5mm。

(2) 配比不当,搅拌不匀;

配合比不过斗,搅拌不充分;

湿度不当(宜手握成团,落地开花)。

(3) 夯实不好;

虚铺过厚夯不实(一般宜150mm—100mm, 250mm—200mm); 未分层测干密度; 边角部位夯不好; 厚度不匀;不够。

2、 炉渣垫层

(1) 材质不好

炉渣内含有机杂质、未燃尽煤块;

粒径过细,5mm及其以下的颗粒超过总体积的40%。

(2) 配比不准,未过斗,或配比不当,搅拌不匀,强度太低。

(3) 拍压不好

未闷透(至少闷5天); 加水过少或过多; 铺前基层未湿润; 压实不好,边角不实;

厚度不匀(或有坡度要求时掌握不当)。

(4) 养护不好,早期脱水,表面松散。

3、

水泥混凝土垫层

(1) 砂石级配太差,无试配,不做试块。

(2) 基层不先湿润,未预埋管线或予留槽,后剔后刨。

(3) 大开间混凝土垫层未分格或分格过大(纵向缩缝间距不得大 于6m,

横向缩缝不得大于12m)o

(4) 表面不平,厚度不匀、不足,养护不好。 4、

水泥砂浆面层

(1) 空鼓

垫层(基层)清理不净,堵洞不好,管道保护不力,埋敷管固定不好, 未认真作验收。

垫层(特别是炉渣、陶粒混凝土垫层)强度不足或松散,抹地面若无 措施,十有九空;

地面的基层湿润不够(特别是阳台、踢脚、门口地面更易忽视); 管根堵洞不实,夹杂物;后安管剔凿震坏;

素浆结合层撒灰面再洒水抹平代替刷素灰浆、效果不佳,也不均匀; 素浆结

合层未随刷随抹,而是提前涂刷,抹面层时素浆结合层已干凝 成为隔离层;

砂浆水灰比过大或基层局部有积水、影响砂浆强度及砂浆与基层粘 结; 基层不平,面层厚薄不匀,过薄、过厚均易空裂;特别垫层上敷(埋) 设管物,管顶标高过高,面层过薄顺管开裂;

门口、边角、管根处,面层薄,漏压; 冬施养护温度高,长期烘烤、早期脱水;

养护不好,上人上物过早,干下一工序过早,外力振动而空鼓。

(2) 裂缝

水泥不合格(过期、安定性不好、标号太低); 砂子太细,含泥量太大;

水灰比大,配比不准,搅拌不匀;

垫层质量差,混凝土振捣不实,接槎不严,影响水泥地面, 面层施工缝和面层分格缝不对应; 基层不平,面层厚薄不匀;

地面填土、基土不实不匀,沉降变形影响地面; 楼板及沟盖板安装不坐灰,板翘头活动; 管道、埋件、地沟盖板顶标高过高;

面层压光干撒水泥面,洒水不匀使面层收缩不匀; 面积较大地面未留伸缩缝; 冬施烘烤,早期脱水;

温度变化大或风吹,水份蒸发太快; 养护不好;

楼板缝混凝土浇注不实,甚至干挤缝;

楼板灌缝后立即上较大荷载,使板缝混凝土失云嵌缝传力作用,抹地 面后,楼板易变形影响地面;

大开间,梁上板端缝处地面开裂或对头楼板位于门洞处,地面开裂(缺 钢丝

网片);

砖混结构门口处,砖过高,抹面过薄。

(3) 超砂、麻面

材料不合格(水泥标号低,过期;砂过细、含泥量大); 配比不当、不准、水灰比过大; 压光时机不当(过早或过晚);

压光撒干水泥面(未按要求洒1: 1水泥砂子灰,且未洒匀)脱皮起 砂; 养护不当,冬施烘烤早期脱水或早期受冻; 过早上人上物、上车破坏水泥硬膜; 地面层上和灰、卸砂浆。

(4) 地面泛水不符合要求

土建与下水不配合,预埋地漏标高不准,土建施工前未复核;一般要 求厕浴间比走廊低20mm,以2%坡度坡到地漏则应再低30—40mm,地漏比 周围地面还要低5mm,则地漏标高应比走廊低55一65mm,若防水层伸入地 漏,则再加5mm,防水厚度,20mm水泥面层厚度,即地漏标高比走廊低 80一90mm;

地面标高控制不准;

阳台地面不找坡,或外高内低,或泄水管埋高、翘头,水排不尽,或 泄水管埋低、管径小、被堵死。

(5) 表面破损、污染

面层强度低;

保护无措施,如地面上拌灰、存灰,车锹硬器破坏面层; 清理不及或清理时破坏面层; 油、浆等污染;

工序安排及工程配合不当。

5、 预制板块地面通病

(1) 空鼓

基层清理不净,湿润不好;

素浆涂刷不匀,或涂刷时间过长;或用先撒水泥面再洒水代替;

1: 3水泥砂浆铺设过厚,未用干硬性水泥砂浆(宜手握成团,落地 开花);

板块背面浮浆未清刷,未用水浸湿凉干;

锤击不当,未锤实,或锤偏,板下浇浆太稀或不匀; 铺此块,垫木方搭在另一块上击振松已铺板块; 不养护、过早上人、上荷载(铺24小时应洒水养护);

灌缝不好(未先清净面层与缝隙,未分几次灌水泥浆,严禁洒水泥); 马赛克拍实不好,返浆不好,粒片松动脱落;

(2) 板块接缝不平、不直,缝宽不匀

板块外形(厚薄、宽窄、窜角、翘曲等)不规格、不选料、不预排; 标高尺寸弹线不一,到门口不交圈,出现错台; 不拉通线;

马赛克不拨缝,拍锤不平。养护时间短,过早上人。

(3) 破损、划痕

成品质量差;

搬运、存放、保管不当; 选料不精心;

成品保护差,在上面拌灰、推车、作业、堆料及硬物砸碰无复盖保护, 污染不及时清理。

(4) 色块不挑选。

(5) 高级装饰地面不弹十字线分中、找方,房间内、房间与走廊

无总体图案考虑,接缝不协调,过口碎块铺砌,分界位置不对;

6、 踢脚板通病

(1) 空鼓

油浆

基层清理不净;基层润湿不好;基层打底高底不足; 工序颠倒,水泥茬压白灰茬; 一次抹灰过厚; 冬施墙面挂霜成隔离层;

(2) 上口开裂

切割法施工时,切割时间不当,上口错动; 割后不压实、压光;

面层赶压过晚,造成面层与基层脱空; 砂浆太稀太软、或砂浆太厚、一次成活坠裂。

(3) 出墙过厚,厚薄不均,上口及阴阳角不捋光、捋平直,表面不好。

(4) 踢脚线上口不平直,室内外不交圈,立面不垂直,交角不垂(5) 预制踢脚分块不匀,阳角不做八字缝。

(6) 竣工时表面污染,挂灰不清理。

(7) 基层不净即刷水泥浆、刷油,爆皮脱落。

7、

踏步通病

(1) 支模、(吊装)预留量不当,装修后踏步高差超规范允许偏(2) 预制楼梯灌缝不及时,清扫不净,未泅水湿润,灌缝不实,接缝处抹灰空裂。

(3) 成品保护差,踏步缺棱掉角。

(4) 楼梯邦、板底、踏步清理差,润湿差,不刷素灰粘结层,抹灰空裂。

压光

直。差。造成

(5) 踏步抹灰不弹斜坡线,高宽不一致。

(6) 踏步防滑条过高过平,长短不一,未用耐磨材料。 (7) 预制磨石踏步板端头不磨光,坐灰不实、空鼓。

(8) 踢脚线与地面、休息平台交接不顺。

二、抹灰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秤准

项 1 目 检验方法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 检查施工记录。 润湿。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 进场验收记录、复验 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报告和施工记录。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人于或等于35mm时,应 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 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 录和施工记录。 度不应小于100mm。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 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查;检查施工记录。 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主 控 项 目 3 2 4 1 表 面 普通 抹灰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 高级 抹灰 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应平整。 观察;手摸检查。 护角、孔洞、2 槽、 盒周围的抹灰 观察 般 3 项 目 4 厚度 抹灰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 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 检查施工记录 水泥砂浆层上。 分格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深度均 观察;尺量检查 匀,表面光滑,楞角整齐。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 观察;尺量检查 低,滴水槽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 允许偏差(mm) 项目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检验方法 分格缝 5 滴水线(槽)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4 4 4 3 3 3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 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 通线,用钢直尺检3 阴、阳角方正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5 勒脚上口直线度

(二) 、抹灰工程的预控工作

1、 抹灰工程进行之前结构工程必须经监理、建设等相关单位验收 合格。 2、 抹灰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以下检查和修正

(1) 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水泥砂浆或水 泥混合

砂浆分层嵌塞密实,木门要做好保护。

(2) 过梁、梁垫、圈架、组合柱及其他需抹面部分剔平、对碗蜂 窝、麻

面、露筋等处应剔到实处,做好修补。

(3) 管道穿越的墙洞、脚手眼、模板洞和楼板洞用相应的材料嵌 实。

(4) 各种管道已安装完毕,电线管、消火栓箱、配线盒用纸堵严。

3、 所采购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已正式报验,色泽、质量,除应 有产品合

格证外,还应自检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4、 正式大面积抹灰前应先做样板间,经鉴定合格和确定施工方案 后再安

排正式施工,(在样板间基础上修订完善工艺做法,做好技术交底和 技术培训)。

(三) 、抹灰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 注意检查处理基层上的残余砂浆、灰尘,污垢和油渍应清理干 净,“毛

化处理”基层面必须充分淋水泅透(一般应在抹灰前一天进行,一 天浇两遍,砖墙渗水深度达8—10mm)o

2、 基层垂直度、平整度较差,抹灰厚度局部应分层衬平(每遍厚 度宜为7—9mm);

3、 注意巡视成活后的质量,及时发现不合格的部位联系处理,必 要时书

面提出修改意见;

4、 注意成品保护和湿润养护;

5、 冬期施工时,不能在冻结的基层上施工(最好不做抹灰工程,) 室外

作业时砂浆温度亦不宜低于5°C,防止冻害发生。(为了防止受冻,砂 浆内不宜掺入白灰膏)。

(四)、一般抹灰工程质量通病

1、 空裂、脱裂

(1) 基层浮物或油污清理不净;

(2) 基层不浇水湿泣;

(3) 未分层抹灰,一次抹灰层过厚,出现坠裂,前后抹灰层衔接 过

紧,底层砂浆产生松动;

(4) 各层抹灰配合比掌握不当,或灰浆品种不符合设计要求;

(5) 抹压工艺和方法不当产生坠裂; (6) 变形缝处断开,开裂;

(7) 不同材质的基层抹灰未采取相应的防裂措施; (8) 大面积水泥砂浆灰不作分格或分格过大; (9) 抹灰后无养护措施,早期脱水,开裂脱落;

(10) 先抹白灰砂浆后做水泥踢脚,墙裙、门窗护角,白灰清理不 净,

水泥砂浆面层压在白灰上;

(11) 门窗框与墙体间不填塞水泥砂浆(或填塞过稀,干缩脱落, 或填

塞不实)造成门窗框松动,影响框边抹灰粘结质量;

(12) 墙体预埋木砖数量少或木砖松动造成门窗启闭震动使抹灰 层脱

落;

(13) 消火栓,配电箱盒后抹灰无措施,造成抹灰开裂脱落; (14) 120mm墙或加气块墙采用普通木砖(不用混凝土木砖)造成

松动,抹灰空裂,脱落;

(15)木砖处未采取有效措施,一次成活,抹灰空裂。

2、 起泡、爆灰

(1) 淋灰时间短,生石灰闷不透,不足15d,用于罩面时,不应

少于30do (灰浆内有未熟化颗粒);

(2)

磨细石灰粉未充分熟化(不足7d)。

3、 抹纹、接槎明显

(1) 压活遍数不够,交活软;

(2)

抹灰操作面过大,未能及时抹压,面层、底子灰槎未错开; 面层不在分格处断槎。

(3)

4、 抹灰表面不平,角不直不方

(1) 贴饼冲筋不认真;

(2) (3) (4)

未用托线板找规矩;

抹门窗口未用方尺,做成喇叭口,扭斜口; 不用阳角器、阴角器等工具捋压; 底灰不平,造成面层厚薄软硬不一。

(5)

5、 墙柱门洞口棱角损坏

(1) 白灰墙面不做水泥护角;

(2)

水泥护角做法不对,未能做到宽250mm高22m; 先抹白灰砂浆底灰,后做水泥护角,或只做素灰小角,不牢

(3)

固或水泥护角未做成暗角明线。

6、 踢脚板、墙厚薄不一致,上口不平不顺,质量不好

(1) (2) (3) (4)

墙面抹灰不平,厚度偏差大,影响踢脚、墙裙; 不拉线找直,上口不压实捋光; 离墙脱层;

上口不交圈,阳阴角不垂直;

上口衩浆、油堆积污染,不清理。 (5)

7、 内抹灰不规矩、不利索

(1) 内窗台高度不一致,出墙尺寸不一致;

(2) 洞口抹灰不平,不光滑,空裂;

(3) 电线盒、排烟口、孔洞不方正(或不圆不规矩);

(4) 管子后抹灰不平顺,甚至不抹灰,管子根堆灰不清理。 8、

滴水线常见质量弊病

(1) 女儿墙压顶下、窗过梁下、窗台下漏做滴水线,也不做鹰嘴; (2) 滴水线水平顺直,滴水槽深度、宽度均不足10mm;

(3 ) 挑梁板底坡度太大,滴水线深度浅不能起作用:

(4) 雨罩滴水线做到顶墙面,造成顺墙流水。 9、

外窗台倒坡、吃口、空裂。

(1) 洞口高度太小,窗下未留做坡余量;

(2) 抹灰做法不对,吃口;未考虑拉通线找规矩因素造成吃口; (3) 清理基层不净,未泅水即铺浆;

(4) 基层上做坡未用豆石混凝土,造成砂浆太厚开裂;

(5) 缺乏养护。 10、 女儿墙抹灰弊病

(1) 压顶坡向未朝向屋面;

(2) 女儿墙抹灰湿润基层不被重视,养护差,大量空鼓; (3) 女儿墙内皮在防水层上抹灰无措施,大量空鼓;

(4) 先做外檐,抹灰顶部不甩八字槎,或先做外挑檐压毡抹灰(或

混凝土)顶部不甩不八字槎,造成直槎接缝,易开裂,易受冻起壳。

11、 大角、窗口、过梁、窗套、分格线等线条不顺直,不一致 (1)不弹基准线,不拉通线;(2)结构施工偏移过大,不易纠正; 12、 阳台、雨罩,分户板,上下左右不顺直

(1) (1)抹灰不拉通线; (2)构件与铁件安装位置不准;

13、 阳台抹灰弊病

(1) 基层湿润差,养护差,大量空裂,起皮; (2)

抹灰找坡不认真,水流不进泄水管或泄水管被堵;

三、门窗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1.1. 准备阶段

1.1.1. 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明确工程采用的塑钢门窗 的技

术指标。

1.1.2. 塑钢门窗异型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GB8841)

的有关规定。

塑钢门窗异型材宜有国家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力学性能、防火性能、隔声、隔热性能、角强度力学 性能应有近期的检验报告。具体选择时尽量选用力学性能、防火性能、隔声、 隔热性能、角强度力学性能较好、外形尺寸大、壁厚较厚、腔体数量较多、 配套较齐全的型材。

1.1.3. 塑钢门窗密封条应符合现行的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12002)的有关规 定。

密封条的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其相容性的数据由异型材生产厂家 提供,可附于型材质保书之中。

1.1.4. 紧固件的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其相容性的数据由异型材生 产

厂家提供,可附于型材质保书之中。

紧固件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镀层金属及其厚度宜符合国家标准《螺纹紧固 件电镀层》(GB5269)表2及表3的有关规定,紧固件的尺寸、螺纹、公差、 十字槽及机械性能等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

(GB845)、《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846)的有关规定。

1. 1.5.五金件的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其相容性的数据由异型材生 产厂

家提供,可附于型材质保书之中。五金件型号、规格、性能均应符合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滑撑餃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五金 件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五金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开关灵活。安装完五金件后,应对窗体再次 进行调整,如整理纱窗和压实压条。

1. 1.6.玻璃垫块的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其相容性的数据由异型材 生产

厂家提供,可附于型材质保书之中。玻璃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

(A)的硬橡胶或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性材料。其 长

度宜为80^150mm,厚度应按框、扇(挺)与玻璃的间隙确定,并宜为2~6mm。

1.1.7. 嵌缝膏的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其相容性的数据由异型材生 产

厂家提供,可附于型材质保书之中。应具有弹性和粘接性。

1.1.8. 增强型钢、金属衬板等,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可采取热镀 锌或

刷防锈漆。增强型钢应有钢材的质量保证书。 当构件长度超过下里下列要求时应设置增强型钢: 框扇备注 门 平开 $1200 型钢 推拉 21460 窗 平开 $1300

2900当某个构件超出规定时,则这个构件应增设增强

21460

21200中挺3900时应增设,不论系列

31000 2600当门窗<50系列时应增设

推拉 21500 45厚,^1200当下挺2700时应增设

25 厚,2900

其他凡有安装五金配件的构件不论其长度是否超过,均应增设增强型钢或 金属衬板

用于拼橙料内的增强型钢应与内腔紧密吻合,比拼槿料长出10~15mm。外窗增 强型钢的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

1. 1. 9.固定片应选用Q2350-A冷轧钢板,厚度应$1. 5mm,最小宽度应215mm, 表

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

固定片和泄水孔参照下列要求设置: 固定片泄水孑L

距边角 距中框(挺) 中间框(挺) 中间间距 距边角 规范 150=200 图集无无无W500

150^200 W600 W600 无 W100

1. 1. 10.玻璃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 品出

厂合格证,中空玻璃应有检测报告。玻璃的安装尺寸应比相应的框、扇 内口尺寸小

4、6mm。

玻璃不得直接搁置于玻璃槽上,应使用不同厚度的定位垫块和承重垫块垫于 玻璃的四周,并用聚氯乙烯胶固定。

安装双层玻璃时,玻璃夹层四周应嵌入中隔条,中隔条应保证密封、不变形、 不脱落;玻璃槽及玻璃内表面应干燥、清洁。

单面镀膜层应朝向室内,镀月莫玻璃应安装在双层玻璃的最外层。 玻璃安装后,才用压条固定。

1.2. 门窗加工阶段

1. 2. 1.总包单位应具有加工生产塑钢门窗的资质,方可加工生产塑钢门窗。

总包单位填报《监理工作联系单》,附上加工生产塑钢门窗的资质材料,向监 理申报。总监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符合厦门建委的有关规定,签返《监 理工作联系单》,同意施工单位自己加工生产;若不符合厦门建委的有关规定, 退回《监理工作联系单》,不同意施工单位自己加工生产,并向业主报告,要 求对塑钢门窗工程进行分包。

总包单位不具有加工生产资质,应选择具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填报《分包单 位资格报审表》,附上加工生产塑钢门窗的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向监理申报。 总监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符合厦门建委的有关规定,签返《分包单位 资格报审表》,同意分包;若不符合厦门建委的有关规定,退回《分包单位资 格报审表》,不同意分包,要求总包重新选择分包单位,重新申报。

总包单位按设计要求的门窗型号,选择塑钢门窗采用的异型材及配套产品, 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附上该厂家生产的塑钢门窗异型材的 有关资料及配套产品的有关资料,以及材料样品和塑料门窗的样品。

监理人员对异型材及配套产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 求,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施工单位进行加工生产;不 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则退回《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要求总 包单位重新选择异型材及配套产品,重新报审。

1. 2. 2. H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 有关

规定;门窗中竖挺、中横挺或拼槿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 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规格、尺寸。门窗的抗风压、空气渗漏、雨水渗漏三项 基本物理性能应符合《PVC塑料门》(JG/T3017)、《PVC塑料窗》(JG/T3018) 中对这三项性能分级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并附有该等级的质量检测报告。如 果设计对保温、隔声性能提出要求,其性能也应符合《PVC塑料门》(JG/T3017)、 《PVC塑料窗》

(JG/T3018)的规定及设计要求。门窗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1. 2. 3. H窗不得有焊角开焊、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框和扇的平整度、直角 度和

翘曲度以及装配间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JG/T3017)、《PVC 塑料窗》(JG/T3018)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下垂和翘曲变形,以免妨碍开关 功能。

1. 2. 4.当安装五金配件时,宜在其相应位置的型材内增设3mm厚的金属衬板; 并

不宜使用工艺木衬。五金配件的安装位置及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 塑料门》(JG/T3017)、《PVC塑料窗》(JG/T3018)的有关规定。

1. 2. 5.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1.2. 6.密封条装配后应均匀、牢固;焊接口应粘接严密、无脱槽现象。

1. 2. 7. H窗成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JG/T3017)、《PVC 塑

料窗》(JG/T3018)的有关规定。

1.3. 门窗安装阶段

1.3.1. 总包单位组织加工好的塑料门窗框、扇进场,自检合格,填报《工程 材料/

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附上门窗合格证,向监理报验。监理人员根据规 范的有关要求,对进场的塑料门窗框、扇的质量进行检查,合格者签返《工 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施工单位进场安装;不合格则退回《工程 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要求总包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必要时签发

《不合格工程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重新 报验。

1. 3. 2. H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法施工。当门窗采用预埋木砖与墙连接时, 木砖

应进行防腐处理。对于加气碗墙洞,应预埋胶粘圆木。

洞口与窗框间隙

墙面饰面层材料 洞口与窗框间隙(mm) 清水墙10

墙体外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马赛克15^20 墙体外饰面抹釉面瓷砖20辽5 墙体外饰面抹大理石或花岗岩板40~50

无下框平开门门框的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大10\"15mm;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门 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小5〜10mm。

1.3. 3.安装工程中所使用的塑料门窗部件、配件、材料等在运输、保管和施 工过

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损坏或变形。门窗应放置在清洁、平整的 地方,应避免日晒雨淋(储存坏境的温度应小于50° C),不得与腐蚀物质接 触,也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放置时应立放,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 C,并应 采取防倾倒的措施。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当在0。C的环境中存放时, 安装前应在室温下存放24ho

1.3.4. 当安装门窗时,其坏境温度不宜低于5° C。门窗及玻璃的安装应在湿 作业

完工且硬化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完工前进行,应采取保护措施。总 包单位在门窗安装后要经常检查,如发现保护材料有脱落、缺损,要及时修 复,确保对门窗进行有效保护。

1.3. 5.门窗与墙的固定:混凝土墙洞应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砖墙洞口 应采

用塑料膨胀螺钉或水泥钉,并不得固定在砖缝处;加气碗墙洞应采用木 螺丝将固定片固定在胶粘圆木上;设有预埋铁件的洞口应采用焊接的方法固 定,也可在预埋铁件上按紧固件的规格打基孔,然后用紧固件固定。固定片 应预先用M4X20的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紧固于型材上,并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1.3. 6.组合窗的拼樟料与洞口的固定:与栓梁或柱连接时,应预先预埋铁件; 与砖

墙连接时,应先将拼樟料的两端插入预留洞然后应使用C20细石碗浇灌 固定。

1.3. 7.窗的组合:两窗框与拼橙料进行卡接,然后用紧固件(间距不大于 600mm)双向拧紧,紧固件的端头及拼橙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采用嵌缝膏进行 密

封处理。

门连窗的组合:门与窗应采用拼橙料拼接,拼橙料的下端应固定在窗台上, 内部的增强型钢应比拼橙料长出,埋入窗台面下大于30mm,固定方法参照 3. 3. 5.条。

1.3.8. 塑料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 损

坏。

已安装门窗框、扇的洞口,不得再作为运料通道。

严禁在门窗框、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 扇上或窗撑上,并严禁蹬踩门窗框、扇上或窗撑。

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并应防止电、汽焊火花烧伤或烫伤表面。

1.3. 9.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半成品进场、门窗框安装、门窗框塞缝、门窗扇 安装、

玻璃安装、五金件安装、构件接缝打胶等工序过程中进行巡查,发现 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 单位整改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人员确认整改合格后签返《监 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 4.验收阶段

1. 4. 1.质量标准执行JGJ103-96《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T3017《PVC 塑

料门》、JG/T3018《PVC塑料窗》的有关规定。

1.4. 2.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工程的塑料门窗后,自检合格,填写《塑料门窗安 装分项

质量检验评定表》,填报《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报验申请表》。《塑料门窗 安装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表》可参照附后的表单。

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评定表对塑料门窗分项质量进行检查,核 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自评结论,合格者签返《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报验申请表》 并签署质量等级;不合格则退回《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报验申请表》,签发《监 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必要时签发《不合格 工程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重新报验,监 理人员确认整改合格后签返《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 4. 3.检验方法和数量

检验方法:观察、卷尺、深度尺、弹簧称、线坠、水平靠尺、对角测尺、锲 型塞

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 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2. 相关文件

2.1.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 2. 2.《PVC塑料门》JG/T3017 2. 3.《PVC塑料窗》JG/T3018 3. 主要应用表单

3.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3.2.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 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3.4. 《塑料门窗工程工程报验单》 3.5. 《不合格工程通知》 3.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3.7. 《监理工作联系单》 3. 8.监理日记

塑料门窗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工程项目部位

保证项目项目质量情况

1塑料门窗及其配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塑料门窗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塑料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丝的数量、位置、连接方法及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基本项目项目质量情况等级

123456789 10

防腐

1门窗扇安装 2门窗配件安装

3门窗框与墙体嵌缝质量 4门窗外观质量

允许偏差项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实 测 值 (mm)

123456789 10

1门窗框两对角线长度差 W2000 ±3.0

>2000

±5.0

2门窗框(含拼槿料)正、侧面垂直度 W2000 >2000

±3.0

3门窗框(含拼槿料)的水平度 <2000 ±2.0

>2000平开门窗及推拉窗 ±3.0

推拉门 ±2.5

4门窗下横框的标高 ±5.0 5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0

6双层门窗内外框、框(含拼橙料)中心距 ±4. 0 7平开门门扇与框的搭接宽度±2.5

同橙门窗相邻扇的横角高度差 ±2. 0 门窗较链部位的配合间隙c +2.0-1.0

8推拉门窗 门扇与框的搭接宽度+1.5-3. 5

门窗扇与框或相邻扇立边平行度 ±2. 0

检查结果 保证项目 检查 项,其中符合要求 项 基本项目检查项,其中优良项,优良率% 允许偏差项目 实测 点,其中合格 项,合格率%

评定等级 工程负责人:工 长:班组长: 核定登记 ±2.0

:

质量检查员

基本项目表中:丁为优良;O为合格;X为不合格

第七节屋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一)基本规定

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 使

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下表要求。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GB50207—2002规范表3.0.1)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I II III 一般的建筑 IV 非永久性的建筑 建筑物类 别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 重要的建筑和高 特殊要求的建筑 层建筑 防水层合 理25年 15年 使用年 限 10年 5年

宜选用三毡四油 宜选用高聚物改 沥青防水卷材、 性沥青防水卷 高聚物改性沥青 材、合成高分子 防水卷材、合成 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 防水卷材、金属 高分子防水卷 可选用二毡三油 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 板材、合成高分 材、金属板材、 沥青防水卷材、 防水层选 用青防水卷材、金属板 材料 子防水涂料、高 高聚物改性沥青 高聚物改性沥青 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 聚物改性沥青防 防水涂料、合成 防水涂料等材料 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水涂料、细石混 高分子防水涂 凝土、平瓦、油 料、细石混凝土、 毡瓦等材料 平瓦、油毡瓦等 材料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 设防要求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设防 2. 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

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 过计算确定。

3.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

或技术措施。

4.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 检”

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 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 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 员应

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

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GB50207-2002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 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7.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装完毕。层面防 水层

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 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9. 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施工 环境

气温宜符合下表的要求。

10.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GB50207规范表3.0.11)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 涂膜防水屋面 屋面工程 刚性防水屋面 瓦屋面

分项工程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细部构造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隔热屋面 11. 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热屋面工程, 应

按屋面面积每lOOn?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接缝密封防水,每50m应抽查一处,每处5m,且不得少于3处。 3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1、屋面找平层

山: 主 控 项 目 1 2 1 ::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 告和计量措施。 找平层的材料质量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 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符合设计要求。 尺 量检查。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 均应做成圆弧形,且整齐平顺。 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平整、压光,不 得有拼命拌合不匀、蜂窝现象。 观察和尺量检查。 般 项 目 2 3 4 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沥青砂浆找平层不 观察检查。 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找平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nmi 观察和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屋面保温层

山: 主 控 项 目 1 2 ::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 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检查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材的强度、 吸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 般 项 目 保温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松散保温材 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靠)基层,铺平垫观察检查。 稳,拼 缝严密,找坡正确。3•整体现浇保温层:拌合均匀, 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保温层厚度的允许偏差:松散保温材料和整体现 浇保温层为+10%, -5%;板状保温材料为±5%, 且不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得大于4mm。 当倒置式屋面保护层采用卵石铺压时,卵石应分 观察检查和按堆积密度计算其 质(重)量。 布均匀,卵石的质(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3

3、卷材防水层

检验方法 主 控 项 目 1 2 3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 计要求。 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卷材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1】、水落II、泛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水、 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记录。 合设 计要求。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 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 观察检查。 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II封严,不得 翘边。 卷材防水层上的撇布材料和淡浅色涂料保护层应 铺拔苗助长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 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间应设置 观察检查。 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 求。 排气屋面的排气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排汽 观察检查。 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 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 观察和尺量检查。 差为一10mm。 1 般 项 目 2 3 4

(三)涂膜防水屋面工程

1•涂膜防水屋面找平层工程应符合卷材屋面找平层(GE50207・2002规范表 4.1)规定。

2. 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层工程应符合卷材屋面保温层(GE50207・2002规范表 4.2)规定。 3. 涂膜防水层

检验方法 主 控 项 目 1 2 3 1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 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 记录。 求。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 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 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 观察检查 陷

般 项 目 2

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 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 3 观察检查。 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刷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 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

山: ::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 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 报告。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主 控 项 目 细石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 1 求。 2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水落1】、泛水、变3 形 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应表面平整、压实抹光,不得 1 观察检查。 有裂缝、起壳、起砂等缺陷。 般 项 目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和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 2 观察和尺量检查 要求。 细石混凝土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 3 观察和尺量检查。 求。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 4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iniiio

2、密封材料嵌缝

山: 主 控 项 目 ::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配合比 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观察检查 1 密封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2 固, 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般 项 目

嵌填密封材料的基层应牢固、干净、干燥,表面 1 观察检查。 应平整、密实。 密封防水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接缝深 度2 为宽度的0.5〜0.7倍。 尺量检查。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无凹 3 观察检查。 凸不平现彖。 (五)瓦屋面工程

1、平瓦屋面

山: 主 控 项 目 ::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或 质量检验报告。 观察和手板检查。 观察检查。 1 平瓦及其脊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偎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 2 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平整、牢固;瓦面平1 整, 行列整齐,搭接紧密,檐口平直。 般 项 目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均匀,封固严密;屋脊和 2 观察或手扳检查 斜脊应顺直,无起伏现象。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3 密, 无渗漏。 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2、油毡瓦屋面

检验方法 主 控 项 目 般 项 目

1 2 1 2 油毡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油毡瓦所用固定钉必须钉平、钉牢,严禁钉帽外 露油毡瓦表面。 油毡瓦的铺设方法应正确;油毡瓦之间的对缝, 上下不得重合。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 告。 观察检查。 观察检查。 油毡瓦应与基层紧贴,瓦面平整,檐1】顺直。 观察检查 观察检查和雨后淋水检验。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3 密, 无渗漏。 3、金属板材屋面

检验方法 主 控 项 目 般 金属板材及辅助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 1 计要求。 告。 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观察检查和雨后淋水检验。 不得有渗漏现象。 金属板材屋面应安装平整,固定方法正确,密封 1 观察和尺量检查。 完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 目 金属板材屋面的II线、泛水段应顺直,无起伏现 观察检查 2 象 (六) 热屋面工程

1、架空屋面

山: 主 控 项 目 般 项 目

:: 检验方法 1 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 观察检查和检查构件合格证或 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试验报告。 架空隔热制品的铺设应平整、稳固,缝隙勾填应 密实;架空隔热制品距山墙或女儿墙不得小于 观察和尺量检查。 1 250mm,架空层中不得堵塞,架空高度及变形缝 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相邻两块制品的高低差不得大于3nmi3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蓄水屋面

山: 主 控 项 目

:: 检验方法 蓄水屋面上设置的溢水「1、过水孔、排水管、溢 1 水管,其人小、位置、标高的留设必须符合设计 观察和尺量检查。 要求。 蓄水屋面防水层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 蓄水至规定高度观察检查。 2 渗漏现彖。 3. 种植屋面

山: 主 控 项 目 ::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种植屋面扌当墙泄水孔的留高必须符合设计要1 求, 并不得堵塞。

种植屋面防水层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 蓄水至规定高度观察检查。 2 渗漏现彖。 (七)细部构造

山: :: 检验方法

主 控 项 目 1 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 量检查。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2 记录。 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八)分部工程验收

1. 屋面工程施工应按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应

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规定。

2.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应按下表要求执行。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GB50207-2002 规范表

10.0.2) 项目 防水设计 施工方案 技术交底记录 件 中间检查记录 施工口志 工程检验记录 其他技术资料 文件和记录 设计图纸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材料代用核定单 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材料质量证明文 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 淋水或蓄水检验记录 逐口施工情况 抽样质量检验及观察检查 事故处理报告、技术总结 3. 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密封防水处理部位。

3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 4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

5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 4. 屋面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3找平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4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 不得

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7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无裂纹、皱折、流淌、鼓泡和 露胎

体现象。

8刚性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压光,不起砂,不起皮,不开裂。分格缝应平 直,

位置正确。

9嵌缝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基层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开裂、 鼓

泡、下塌现象。

10平瓦屋面的基层应平整、牢固,瓦片排列整齐、平直,搭接合理,接 缝严密,

不得有残缺瓦片。

5. 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 后进行。

有可能作蓄水检查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6. 屋面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存档。

第八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1、 工程概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外墙外保温采用30厚中空玻化微珠无机保温浆料,外墙内保温采用30 厚挤塑聚苯板;内墙保温采用15厚中空玻化微珠无机保温浆料;平屋面采用 珍珠岩找坡,坡屋面采用55厚挤塑聚苯板。

2、 编制目的

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将监理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深入化,使之成为 可实

际操作的实施细则,进而按计划全面有效地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

度、投资进行控制。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松潘县徽苑小区工程”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墙体节能、 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通风与空调节能、 配电与照明节能、监测与控制节能子分部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验收。

4、管理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本细则的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工程监理 机构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体执行。

5、质量安全执行标准

5. 1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主要内容 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02年版,屮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5. 5. 5. 5. 5. 5 .7 5. 8 5. 9 5. 10 5. 11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

5. 12 现行有关质量安全验收规范、标准 5. 13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 1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专监审查、总监审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 案,签

署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监理参加施工单位对从事建筑 节能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旁听;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的交底等。

6. 2对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组织甲方和施工单位 进行

验收确认;

6. 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 的规

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6. 4检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承担施工企业的资质;以及现场建立的质量管理体 系、

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6. 5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 工。 6. 6熟悉合同文件、图纸、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6. 7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形成 相应

的记录。

6. 8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 说明

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并按照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审批A8《建筑材料 报审表》。

6. 9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砂浆、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 出的

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6. 10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 技术

方案要求。

6. 11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管理体系。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7. 1墙体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1.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 施工,

施工过程中监理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1.2墙体节能工程应按照节能规范第4.1.4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

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监理要点

7. 1.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定

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 1.4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 要求

和相关标准规定。

7.1.5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 强度

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1. 6要求对墙体节能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 检。 7.1. 7检查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办理隐 蔽验

收记录。

7.1. 8检查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 工方

案进行施工,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7. 1.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4节的4. 1. 4条内容。

7. 1. 10检查方法: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 文

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7. 1. 11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4. 2. 1条至4. 2. 15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 1. 1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

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 2、幕墙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 2.1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后施

工;

7.2.2在幕墙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 验批验

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 2.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按照节能验收规范第5.1.4条内容进行隐蔽验 收,并应

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7.2.4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保护措 施; 2)、监理要点

7. .2. 5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

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 2.6严格核查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 要求

和相关标准规定。

7. 2.7核查用于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 性能

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 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 2. 8要求对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7. 2. 9检查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安装牢固、 位置

正确、对接严密。

7.2.10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 应牢

固;隔汽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汽层处的节点构造应采取 密封措施。

7. 2. 11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5节的5. 1. 4条内容。

7. 2. 12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

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通水试验等。

7.2. 13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5. 2. 1条至5. 2. 9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 2. 14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

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3、门窗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3.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

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7. 3.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 隐蔽

验收,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监理要点

7. 3. 3核查建筑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7. 3. 4检查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可 见光

透射比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7. 3. 5建筑外门窗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三性”检测;玻璃应按照 规定

进行取样送检。

7. 3.6检查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 设施

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7. 3. 7检查门窗镀月莫玻璃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是否密封处

理。

7. 3.8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6节的6.1.2、6. 1.3条内容。

7. 3.9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 观

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淋水试验等。

7.3. 10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6. 2. 1条至6. 2. 11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 3.11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

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4、 屋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4.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 应及

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 节能分项工

程验收;

7.4.2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 保温

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2)、监理要点

7. 4. 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

定第7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 4. 4核查用于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 强度

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4.5检查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 的保

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7.4.6检查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 寸应

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 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7.4.7检查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7.4.8检查屋面隔汽层位置应符合建设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 7.4.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7节的7. 1. 3条内容。

7.4. 10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

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称重检查、淋水试验等。

7.4. 11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7. 2. 1条至7. 2. 8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4. 1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

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 5地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5.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 中应

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 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监理要点

7.5.2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定

第8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 5.3核查用于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 或压

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 5. 4检查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 的厚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5.5检查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缝隙应严密;保温 浆料

应分层施工;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照设计要 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7.5.6对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 不得

渗漏。保温层表面防潮层、保护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7. 5.7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8节的8. 1. 3条内容。

7. 5.8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 观

察、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尺量检查等。

7.5.9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8. 2. 1 条至8. 2. 9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 5. 10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

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 6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6. 1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7. 6. 2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封口。

2)、监理要点

7. 6.3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 等产

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 并按照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 2. 1条要求 的产品对其技

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7. 6. 4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按照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 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 2. 2条要求的产品对其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7. 6.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 装,

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 2. 3条 要求内容。

7. 6. 6检查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

收规范》第10. 2. 4条要求内容。

7. 6.7检查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 装应

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 2.5条要 求内容。

7. 6. 8检查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 量

验收规范》第10. 2. 6条要求内容。

7. 6.9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 及

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7.6.10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 两通

(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算装置等 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 于操作和观察。

7. 6.11检查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缘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 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 10条要求内容。

7. 6.12检查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缘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 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2. 11条要求内容。

7.6.13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 运转和

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 设计要求;系

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 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o

7. 6. 14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10节的内容。

7. 6. 15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用观

察、试运转检查和进行调试、尺量检查等。

7. 6. 16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10. 2. 1条至10. 2. 14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 6. 17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 量验

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 7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 、一般规定

7.7.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411—2007《建 筑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

2002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 容的要求。 7. 7. 2照明应进行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 负载

电流、电压和功率。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 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 值的85%;

2) 监理要点

7. 7. 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

定第12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 7. 4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按照《建 筑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12.2.1的内容对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形 成记录。

7.7.5检查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 其截

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 12.2.2的规定。

7. 7. 6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 电源

质量进行检测,检查内容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 2. 3 要求。

7.7.7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其中照 度值

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中的规定。

7. 7. 8检查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是否按照品字型(三叶型)敷设, 且

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7.7.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12节的内容。

7.6. 15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用观察、试运转检查 和进

行调试、检测等。

7. 6. 16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12. 2. 1条至12. 2. 4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6. 17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 量验

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7.8. 1验收具备条件和内容:

(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 基

础上。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结果 应合格;以及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应合 格;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 检查每个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注意查对所含检验批、分项 工

程有无漏缺,归纳是否完全,或有没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资料是完整, 每个验收资料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签字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

(3) 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应验收合格,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 目

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 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5)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分项的验收记录资料,查 对

其是否完整;注意核对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规范。

(6)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核查的资料内容有:

①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② 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 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③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④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⑤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⑥ 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⑦ 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⑧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⑨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⑩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⑵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7. 8. 2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自验合格,按照GB50411-2007,填报B. 0. 1《建筑节能分部工 程质量验收表》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 9问题及处理

7. 9.1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过程发生的事情记录于《监理日记》中。

7. 9. 2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等,签发B1《监 理

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7. 9.3施工单位整改处理合格后,填报A6《监理通知回复单》。

7.9.4对需向业主及相关单位说明的事项等,以《监理备忘录》报送相关单 位。 7. 9. 5发生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

8>进度控制要点

根据监理规划开展各项进度控制工作,尤其是以下工作:

8. 1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如达不到合同要 求,

重新修改后再行报批,直达到要求为止。

8. 2检查施工进度情况,通过监理例会,下发监理通知单等监理手段督促施位实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8. 3按照月进度计划进行控制,如施工达不到进度要求,则及时采取措施,促施工单位按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8. 4协助业主加强各方面管理,对合理的工期延长予以审批。

9、 投资控制要点

根据监理规划开展各项投资控制工作,尤其是以下工作:

9. 1对合同内工作量予以核定,供业主参考。

9. 2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合同外工作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只核定工程量,业主见证,然后报总监核定后方可上报。由业主负责核定工程单价和总 价。9. 3协助造价组开展各项投资控制工作,尽可能避免因业主违约等原因给施位造成索赔条件。

9. 4每月进度款审批必须由总监签字后方可上报于建设单位确认支付。

第九节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一) 、分项工程及工序划分

1、 分项工程 1) 生活消防给排水 2) 气体消防 2、 工序划分

1) 生活消防给排水:

工单

并督

并由

工单

(1) 、室外给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基槽开挖、管道敷设、管道防腐、 试

压及冲洗消毒、土方回填;

(2) 、室外排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基槽开挖、管道基础、抹带、闭 水试

验、土方回填。

(3) 、室内给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管道安装、管道防腐、试压及冲 洗消

毒和设备安装。

(4) 、室内排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管道安装、满水和通水试验。 2) 气体消防:

气体消防工序:材料与设备准备、管网安装、设备安装和调试。 二) 、施工准备阶段

1、 开工前应办理《分期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批复手续和《设备、材 料出

厂合格证》、《施工放样报验单》等资料作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的附件一并提交监理部。

2、 承包商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的安排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分 项

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批复后及时开工。

3、 生活消防给排水施工 1)基本要求

(1)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按划分 施工工

序进行施工和验收,各工序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 验收,验收时承包商应填写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强度压力和管道 严密性试验记录》等自检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 、PVC给排水管安装施工工序工艺:

修口形式 壁厚(mm) 间隙(mm) 钝边区 坡口角度a (°) 4〜9 2)室内给排水

1.5 〜3.0 1.0 〜1.5 60 〜70

(1) 、埋地隐蔽管道安装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

时承包商应填写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管道强度压力、严密性 试验记录》和《排水管的灌水试验记录》等自检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 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 、管道安装前,应对管材进行检查,所用管材表面应无斑疤、裂纹、 严重

锈蚀等缺陷。

(3) 、埋地管道不得安装在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4) 、管节焊接应先修口、清口、清根,管端端面的坡口角度、钝边、 间隙

应符合规范规定。

(5) 、焊缝表面光顺、均匀,焊缝与管材应平缓过渡,焊缝和热影响区 表面

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灰渣等缺陷。

(6) 、采用螺纹连接管道,管节的切口断面应平整,偏差不得超过一扣, 丝扣

光洁,不得有毛刺、乱丝、断丝,缺丝总长不得超过丝扣全长的10%, 接口紧固后宜露出2〜3扣螺纹。

(7) 、PVC排水管粘结接口前应检查粘胶剂与管材的配套性能,是否适 用,

不适用则不能使用。

(8) 、接口前应进行清洁处理,清除接口处油污、灰尘。固化时间按室 内给

排水管道材料质量及产品说明要求。

(9) 、安装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高低起伏现象,严禁倒 坡。 (10) 、给排水管道安装时,应用钢圈尺量准,离墙距离以承口外皮与抹 灰表面之间净距为20〜30 mmo

(11) 、卫生器具各部件完好无损,接口严密,启闭灵活。

(12) 、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通水、满水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 范要

求,同时应做好通水、满水试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3) 室外给排水

基槽开挖和管道安装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 时承包商应填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管道强度压力、严密性试记录》 和《排水管灌

水试验记录》等自检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 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 、室外给水

A、 安装管材应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管道表面无斑疤、裂纹、严重锈蚀 等缺

陷。

B、 管道应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层上,对于淤泥和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的地

基,必须进行基础处理后方可进行敷设。

C、 管节焊接前应先修口、清根,管端端面的坡口角度、钝边、间缝应符合施 工及

验收规范规定,不得对口间隙夹帮条或用热缩小间隙施焊。

D、 法兰接口埋入土中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E、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防腐、水压试验及冲洗消 毒。

(2) 、室外排水

A、 管道基础及检查井基础、化粪池碗应严格按配合比下料施工,并按施工规 范要

求频率取样制作试块,碗应采用机械拌和,管基厚度、宽度等尺寸应满 足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混凝土施工记录》,管基施工完后应对其几 何尺寸、顶面标高进行自检,填写《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单》、《水准测量记 录表》连同《混凝土记录》等自检资料一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

B、 管材使用前应逐节检查,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破损的管道不得使用。 C、 基础碗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才能进行管道铺设。

D、 管道铺设应平顺、稳固,坡度不得出现反坡,管道接口处流水面高差不得 大于5 mm,管内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E、 管口内的缝砂须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F、 抹带前管口必须洗刷干净,管口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无裂缝现象,管带尺 寸应

符合设计要求,抹带后应及时覆盖养护。

G、 排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填写《管轴线偏位检测表》、《管道基础及管道安 装

检测表》等自检资料,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方可覆盖隐蔽。

H、 沟槽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I、 砌筑砂浆配合比应准确,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规范规定取样制作试块,井壁 砂浆

要饱满、灰缝平整、圆形检查井内壁应圆顺、抹面光实。

J、 井框、井盖安装必须平稳牢固,井口周围不得有积水。

K、 管道检查井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完工后承包商应进行自检,填写 《检

查井、化粪池砌筑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把检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L、 管道工程外观签定:

管道基础表面平整密实,蜂窝不得超过表面的1%,深度不超过10 mm; b、管节铺设顺直,管口接逢平整密实,无开裂脱皮现象;

M、 检查井外观监定:

井内砂浆抹面无裂缝;

b、井内平整圆滑,收缩均匀; 4、气体灭火

1) 开工前应办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批复手续,并将主要组 件的

《检验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灭火剂输送管及管道附件《出厂检验报 告与合格证》等资料作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附件一并提交监理 部。

2) 系统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 告与

合格证,与上述附件一并提交监理部。

3) 系统组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验收签认,运输过程中

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等缺陷组件不得用于气体灭火系统。

4) 系统组件及设备应符合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

5) 集流管的制作、阀门、高压软管的安装、管道和支架的制作、安装以 及管

道的吹扫、试验、涂漆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夕卜,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6)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在各道施工工序后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 行检

查验收签认,同时应填写《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记录》、《洗择阀、液体 单向阀、高压软管、气体单向阀、组合分配系统试验记录》、《管网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

中间验收记录》、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记录》等资料,经监理工程师验 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 、本细则未及部分,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节建筑电气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1、钢管敷设

(1) 、钢管必须有质保书,并注明规格、数量、品种。

(2) 、黑铁管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折叠、裂缝、分层堵焊等缺陷存

在。电线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结疤。

(3) 、钢管弯曲度每米不大于3mm,螺纹应整齐、光洁、无裂缝,允许 有

轻微毛刺。

(4) 、埋设于混凝土内的钢管外壁不用作防腐处理,另外场所应作防腐处

理,处理方法按照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按规范要求。

(5) 、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熔焊连接。

(6) 、暗配焊接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焊接管口高出盒(箱)内壁 3〜5 mm,焊接后应补防腐漆。

(7) 、明暗配薄壁钢管及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并与电线管钢管进行

跨接,盒子内用螺栓进行加固,管子露盒(箱)内壁宜2〜3丝扣,管口用相配 套的塑料塞进行遮盖,盒子必须进行固定以防偏位。

(8) 、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伸至设备接线盒内,端部应采用

金属软管,再接入设备接线盒内。

(9)、钢管连接的末节与中间节均须用圆钢接地跨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 钢

直径的6倍,暗配钢管连接宜采用套管连接,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 1.5〜3.0倍,连接管的对口处应在套管的中心,焊口应焊接牢固严密。钢管管 路的所有连接点必须可靠。

(10)、明配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之间距离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中 心、

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150〜500 mm,中间管卡的最大距离应符 合下表:

敷设方式 配管名称 配管直径

15~20 厚钢管 薄钢管 硬塑料管 吊架、支架 或沿墙敷设

1.5 1.0 1.0 40'50 最大允许距离(mm) 2.5 2.0 1. 5 2.0 1. 5 2.0 25飞2 70~100 3.5 2、塑料管敷设

(1) 、塑料管应有合格证,其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

距不大于1米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 、塑料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路连接采用插入法,连接处釆用胶粘

剂粘接,插入法的插入深度应为管内径的1.1-1.8倍,接口应牢固密封。

(4) 、塑料管在砌砖墙上剔槽敷设时,墙上开槽用切割机切割平直,采用

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

(5) 管子在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不能有管子压扁等现象, 弯

曲半径及偏差情况如下:

项次

1 项 管子最小弯曲 半径 目 暗配管 标准要求 2 3 4

管子只有一个弯 明配管 有二个及以上弯 每个弯曲处的弯曲度 15 〜20 25 〜32 明配管固定 点间管子直径 40 〜50 (nun) 距 65〜100 平整度 明配管2m内 垂直度 26D 24D 26D WO. 1D 尺量检查 30111111 4011U11 尺量检查 5011U11 6011U11 311U11 拉线、尺量 311U11 拉线、尺量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6) 、配线管路较长或有弯头时,宜在适当长度处设接线盒,两个接线盒 之

间的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管线没有弯头时,不超过30米。 B、 C、

管线有一个弯头时,不超过20米。 管线有二个弯头时,不超过12米。

D、 管线有三个弯头时,不超过8米。 当设接线盒有困难时,也可适当加大管

径。

(7) 、管路入盒、箱一律采用端接头与内锁螺母连接。 3、配线

(1) 、所穿导线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应有相应规格 的合

格证。

(2) 、导线在接线盒、开关盒、插销盒及灯头盒内的预留长度为15cm, 在配

电箱内的预留长度为配电箱箱体周长的1/2,导线出户的预留长度为1.5 米,公用导线在分支处,可不剪断而直接穿过。

(3) 、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

(4) 、在导线穿管之前对管路必须认真加工并清扫,以保证管内无积水 及杂

物,并用钢丝抽拉,将管内毛刺打光,以便利穿线。同时把线盒内的泥 水清干净,导线接头绝缘可靠。

(5) 、在穿线时必须备齐各档规格的护口,操作谨慎,每穿一路线即套 上护

口,并将线头弯起,选用合格的接线钳,线蕊长度适当。

(6) 、截面lOiiun2及以下的单股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7) 、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线芯应先拧紧搪锡后压接端子,再与

设备、器具连接。

(8) 、截面大于2.5mm2的多股线,其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端子外,应焊 接或

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端子连接。

(9) 、在导线端子的根部与导线绝缘层间的空隙处应用绝缘带包缠严密。 (10) 、配线时,相线、零线、接地线应用不同颜色,LI、L2、L3、N. PE 导线

分别为黄、绿、红、兰、和黄绿双色。

(11) 、单股铜芯线采用压帽接连接时,必须采用“三点抱压式”压接钳。

(12) 、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的导线不得穿同一根管子。 (13) 、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14) 、绝缘导线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照明回路必须大于 0. 5mQ ,

动力回路不小于lmQ。

(15) 、管路中的导线,每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接线盒中加以固定。 A、 导线截面50inm2及以下为30m。 B、 C、

导线截面70〜95mm2为20mo 导线截面120〜240mm2为18m。

4、照明器具及配电箱

(1) 、所有照明器具、配电箱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所有照明器具配电箱应有合格证。

(3) 、灯具及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等缺陷。

(4) 、灯具固定安装牢固,吊灯吊线在吊线盒和灯座内应打线结,以防 灯具重

量使线在接线螺丝处滑出造成事故,当吊灯重量超过3KG时,应预埋 吊钩或螺栓,其固定装置应按灯重的1.5倍做过载试验。

(5) 、嵌入顶棚内的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电源线不应贴近灯具 外壳,

灯线应留有裕度,固定灯罩的框架边缘应紧贴在顶棚上。

(6) 、在同一场所的灯具应横平竖直,其中心线偏差小于5mm。 (7) 、灯具安装距地小于2.4m,其金属外壳可带电部份均须接地。

(8) 、在配电箱内有交、直流或不同电压时,应各有明显的标志或分设 在单

独的板面上。

(9) 、导线引出板面均应套有绝缘管。

(10) 、配电箱安装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暗设时,其面板四周边缘应 紧贴

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接触的部份应刷防腐漆。管子进入配电箱时,其孔 洞应用专用开孔器开孔,不得用电焊冲孔。

(11) 、配电箱上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12) 、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的插座应分别采用不同的形式,并有明显标志, 插

头与插座均不能互相插入。

(13) 、单相三孔插座接线时,面对插座左孔接工作零线,右孔接相线, 上孔

接零干线或保护零线或接地线,严禁将上孔与左孔用导线相连接;三相 四孔插座接线时,面对插座左孔接A相相线,大孔接B相相线,右孔接C相 相线,上孔接零干线或保护零线或接地线。

(14)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15) 、暗装插座应有专用盒(暗盒),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16) 、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一般向上为“合”,向下为“分”。 (17) 、开关安装距门框为0.15〜0.20米,同一场所的开关高度应一致, 盖板

应端正,紧贴墙面。

(18) 、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接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 和PE线

应在汇流排上连接。

(19) 、埋地敷设的保护干线(镀锌扁钢)在引入箱内必须明露,用导线 与PE

线接地汇流排连接。

(20) 、配电箱安装垂直度

箱高50CM以下,垂直度W 1.5mm 箱高50CM以上,垂直度W3.0mm

(21) 、灯具、插座安装的允许偏差如下:

序号

1 项 目 成排灯具中心线 并列安装高度 明开关、插座的底板和 同一场所高度 暗开关,插座的面板 面板垂直度 允许偏差(mm) 2 5 0.5 5 0.5 检验方法 拉线、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吊线、尺量检查 5、避雷接地

(1) 建筑物利用基础钢筋作接地体,必须在钢筋对接线或搭接处用圆钢 焊

跨接,二根主筋之间必须在钢筋长度内用圆钢勾通。

(2) 利用建筑物主筋作引下线,其主筋数量不少于2根,主筋直径须大 于①12。

(3) 、避雷针(带)镀锌必须完好,避雷针安装应垂直、牢固,垂直度 偏

差 W3/1000。

(4) 、镀锌扁钢焊接长度必须不小于扁钢宽度的3倍,三面焊接,圆钢 焊

接长度必须不小于圆钢长度的6倍,双面焊接,焊缝应饱满,无气孔、裂 缝等。

(5) 、至电气设备、装具等的接地(接零)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 线

相连,严禁串联连接。

(6)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连接必须焊接,并应作防腐处理。

(7) 、引下线与接地网连接应用断接卡连接或直接与接地网焊接,在离 地

面一定高度(设计要求)设接地电阻测试点。

第十一节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1、施工须遵守“电气安装工程监理细则”中与本专业相关的条款,同时 还必

须遵守本细则和验收规范。

2、综合布线系统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监理主要工作: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材料验收,布线系统合同执行情况,进度审核;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判定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是 否合格,若合格则继续履行合同;若不合格,则敦促施工单位根据测试情况 进行修正,直至测试达标;

提供详实的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测试报告; 根据合同进行网络综合布线系统验收;

验收时应参照《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E/T

50312-2000)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布线项目验收后,敦促用户按照合同付款。

(1)施工质量控制(检查)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是落实施工前质量检查和随工检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等 内容。

1) 施工质量控制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环境检查、器材检查、设备安装检验、缆 线敷

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线缆终接等方面。

2) 施工质量控制工程对象,包括传输链路、缆线、跳线、终端、配线架、连 接硬

件、集线器、信息插座、线管、线槽、线箱(线盒)、支撑、防护、接 地等及它其性能质量。

3) 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质检机构设置,人员 配

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4) 环境检查(施工前)

A. 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土建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B. 土建已全部竣工,预埋地槽、暗管、孔洞、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质量 均符

合设计要求。

C. 检查接地装置及其接地电阻设计要求 D. 电源插座齐备并有电。

E. 地板、通风、坏境等符合设计要求。 5) 器材检查(施工前)

A. 智能建筑工程所有缆线器材设备硬件的形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 应进

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B. 缆线检查包括:双绞电缆、光缆及跳线的型式、规格、型号、等级、外表、 标

志、标签、外护套等

C.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加上选用的接插体进行抽样测试。

D. 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必要时用光纤测试仪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 长

度。

E. 接插件和配线设备的检验:配线模块、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的连接器的型 式、

数量、位置及保安单元的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光、电缆交接设备的型 式、规格、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

F. 器材与铁件的检验:各种型材、管材、管道、铁件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 接

线盒、桥架等的材质、规格、型号、表面、完整性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 设备安装检验

设备安装检验包括:机柜、机架安装;各类配线部件安装;8位模块式通用 插座安装;电缆桥架及线槽安装;所有设备的接地等内容必须符合GB/T50312 —2000及设计要求。

7)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措施检验(隐蔽工程签证)

A. 光缆布放分楼内和楼间(室外)的敷设;楼内又分缆线桥架及线槽布放和 缆线

暗敷两种。

B. 楼间(室外)布放又分为架空、管道、埋式、隧道等情况。 C. 电、光缆敷设和保护措施检验项目、内容。

D. 电、光缆的敷设和保护措施要求(例如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电光 缆暗

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等)必须符合GB/T50312-2000和设计要求。

8) 缆线终接检查

包括对绞电缆芯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光缆芯线与光纤插座等的 连接;各类跳线与接插件间的终端等,都应符合GB/T50312—2000和工艺要 求(例如光纤连接损耗值要求)。

应对工程的每一环节质量把关:系统集成方案是否合理,所选设备 质量是否合格,能否达到企业要求;基础建设是否完成,结构化布线是 否合理;信息系统硬件平台环境是否合理,可扩充性如何,软件平台是 否统一合理;应用软件能否实现相应功能,是否便于使用、管理和维护; 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教内容是否合适等。

第七章

1、

工程费用(投资)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

1.2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1.3市场价格信息

1.4北京市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1.5《分项/分部工程报验表》 1.6国家和本市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2.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2.1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 和工

程款支付方法。

2.2应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 收合

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該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2.3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2.4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 效

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若仍有争议,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 程序。

2.5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3.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

3.1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

3.2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

4. 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

4.1应要求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4.2应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十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 合同

内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 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

4.3应审核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 工程

款支付计划。

4.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 更的

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价款或计 算价款的原则、方法。

4.5应对工程合同价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 暂估

价、不完全价等进行主动控制。

4.6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 价最

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4.7应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 行分

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4.8应严格执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4.9通过《工作联系单》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 的建

议。

5. 工程量计量

5.1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 0o 5.2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 工

程,上报月完成工程量。

5.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是应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 量的

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5.4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 包单

位协商约定。

5.5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处理等,监 理工

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6. 工程款支付 6.1工程预付款

6.1.1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6.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并及时签发 工程

付款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6.1.3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6.2支付工程款

6.2.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已经计量确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按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计算月工程进度款,并填写《()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报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622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当期已发生且经审核签署的《()月工程进度款报审 表》、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等计算当期工程款,填 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6.2.3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定额进行审核, 确认

支付的工程款额度。

624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 设单

位。

7. 竣工结算

7.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 间内

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7.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 审核

意见。

7.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7.4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 承包

单位办理结算有关事项。

第二节 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

1. 管理的原则及内容

1.1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管理的原则

1.1.1事前预控: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提前向建设单位 和承

包单位发出预示,并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 件的发生。

1.1.2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发现实施中的总题,及时用《工作 联系

单》通知和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

1.1.3充分协商: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与合同双方充分协 商。

1.1.4公正处理:严格按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程序,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其 他事

项。

1.2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内容 1.2.

1工程变更的管理

1.2.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2.3工程延期的管理 1.2.4费用索赔的管理 125合同争议的调解 126违约处理 2. 管理的基本程序

2.1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2. 2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2.3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双方同意

3. 工程变更的管理

3.1工程变更无论由何方提出,无须按8. 2. 1条进行管理。

3. 1. 1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按规定《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监理部签转。 必

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1.2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 交建

设单位,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1.3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 目监

理部审查同意后转呈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 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3. 2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均应符合合同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

定,并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3. 3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

更。

3. 4有关各方应及时将工程变更的内容反映到施工图纸上。

3. 5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 审

表》,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

3. 6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 序

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3. 7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工期延长时,按8. 5节程序进行管理。

双方同意

3. 8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承包单位办理。

4.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4.1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序,按合同 约定

签发《工程暂停令》:

4.1.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4.1. 2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4.1. 3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 需

要暂停施工。

4.1.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4.1.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4. 2在委托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 意

见。

4. 3工程暂停期间,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坏。 4. 4工程复工

4. 4.1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总监理工程师应 在

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 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4. 4. 2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 写

《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 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

(1) 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2) 工程暂停的原因已消除的证据; (3) 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4. 4. 3承包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复工后,继续施工。

4. 5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处 理

好因工程暂停所引起的工期、费用等有关的各类问题。

5工程延期的管理

5.1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可以提出工程延期

申请:

5.1.1非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不能按合同原定日期开工。 5.1. 2工程量的实质性变化和设计变更。

5.1.3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时间超过 合同

的约定。

5.1. 4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其它情况。 5. 1. 5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5.1. 6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5. 2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 予

以受理:

5. 2.1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 了

书面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5. 2.2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 料; 5. 2. 3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 交

了《工程延期申请表》。

5. 3如果工程延期事件是延续性的,承包单位应以一定的时间间隔提交暂时的 细

节材料;待延期事件结束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再将所有提供的细节 材料的详细纪录汇集、整理齐全,随《工程延期申请表》一起报送项目监理 部。

5. 4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做以下工作: 5. 4.1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5. 4. 2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并做好详细记录; 5.4.3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

5. 4. 4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 少

工程的影响程度。

5. 5项目监理部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则: 5. 5. 1工程延期事件属实;

5. 5. 2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

5. 5. 3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补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 5. 6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延期审批表》。

5. 7评审某些较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初步评

审,先给予承包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再签发 《工程延期审批表》。

5. 8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 求。 6费用索赔的管理

6.1项目监理部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 6.1.1加强对导致索赔原因的预测和防范。

6.1. 2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防止或减少干扰事件的发生。

6.1. 3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及损失。 6.1. 4随时跟踪索赔事件过程,随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6.1.5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批准合理的索赔或驳回承包单位 不合

理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

6. 2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单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 申

请;

6. 2.1因下列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材料或其它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坏所引起的 更

换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1) 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动等。 (2) 叛乱、恐怖活动、暴动、政变或内战等。 (3) 自然灾害,如地震、山洪瀑发等。

6. 2. 2下列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 费用

的增加:

(1) 不利的地质情况或水文情况。

(2) 遇到不利的地下障碍物(污水管、供水管、通讯、电缆管线等)及

其它人为因素等。

6. 2. 3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

(1) 延迟提交设计图纸。

(2) 未按合同约定和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

单位费用增加。

(3) 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准确。

(4) 由于国家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5) 为特殊运输加固现有道路、桥梁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6) 因总监理工程师的命令,全部或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妥善保护

而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

(7) 凡合同未明确约定要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项目监理部的要

求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

(8) 项目监理部批准覆盖或掩埋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复验,且查

明工程符合合同约定,为开挖或穿孔并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

(9) 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为保护和处理而支付的费用。

6. 2. 4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1) 由于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确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持有异议。 (2) 由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取消,造成额外费用。

6. 3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 予

以受理:

6.3. 1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 交了

书面费用索赔意向报告;

6.3.2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 料; 6. 3.3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 交

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6. 4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批准的赔付金

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6. 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 费

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 单位进行协商,并时做出答复。

7合同争议的调解

7.1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可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7. 2项目监理部收到合同一方或双方收面提出的调解争议的申请后,应在合同 约

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在与双方协商后做出调解决定,总监理工程 师签发《工作联系单》通知争议双方。

7. 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 约

定的期限内对项目监理部作出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 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应执行。

7. 4合同一方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调解决定时,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 最

终办法(提请仲裁诉讼)办理。

7. 5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 裁

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7. 6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期间,除非合同已经中止,项目监理部仍应督促 承

包单位按照合同继续施工。

8违约处理

8. 1处理违约的原则

8.1.1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醒有关各方,防止或 减少

违约事件的发生。

8.1.2对已发生的违约事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平处理。 8.1. 3处理违约事件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 决

方案。

8. 2当建设单位有下列事实之一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 8. 2.1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 8. 2. 2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8. 2.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根据项目监理部签发的支付证书,向承包单位 进

行支付。

8. 2. 4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8. 3当承包单位有下列事实之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 8. 3. 1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8. 3. 2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 8. 3. 3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8. 4违约事件的处理过程

8. 4.1受损失方向项目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

8. 4.2监理工程师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

8. 4.3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 程师

签发必要的凭证。

8. 5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由于对方严重违约,均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出全部或部 分

终止合同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并妥善处理。

8. 5.1确定至合同终止日已完工作的价款;

8. 5.2要求承包单位移交工程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

第八章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 进度控制的任务

一、进度计划的编制:

1、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 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 力和设备;

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款其及技术规范。

2、 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合同工期361天; 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合

同及气候条件;4)、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5)、已建成的同类 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3、 进度计划的划分:

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 月度进度计划;对于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应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 工程进度计划。

4、 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2)、完成各单位及各施

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及最迟结束的时间;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 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计;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 需要配备的人力和设备数量;5)、各单位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5、 月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2)、完成本月及各分项工

程的工程数量及时间;3)、不同季度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4) 在总体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6、 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2)、本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各 道

工序的控制日期;3)、本项目的现金流动计划;4)、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及 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5)、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 系和说明等。

7、 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特殊项目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斜率图或 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当合同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采用网络方式 表示;月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图表示。 二、 进度计划的审批:

1、 进度计划的提交:

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 商

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1 )、一份细节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时的各项特 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进度计划;(2)、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年度现金估算及流 动计划;(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 计提出)。

2) 、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承

包商提交以下文件:

(1)、总体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2)、月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

算;(3)、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2、 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 进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2)、提交问题与承包商进行 讨

论或澄清;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意见;4)、 审查承包商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

3、 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2)、分项工程工期合理;3)、

每月进度计划是否合理。

三、 进度计划的检查:

1、进度计划审批权限与时限:

1) 、月度计划由驻地监理部在收到该计划后7天内审批;

2) 、总体进度计划由驻地监理部在收到该计划后的7天内初审,报送工 程部4天内审核,由总监办会同业主在3天内审批。

2、 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制定每日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 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定期(日、周、旬、月)汇总报告,并作对工 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 机

械数量及生产效率;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4)、 当日承包商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 的特殊事件或原因;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3、 每日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报监理部, 监理部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 下主要内容:

1)、概括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2)工 程进

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 成费用额的进度累计曲线;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 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4)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业主的资金储备、承包商的 现金流动、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5)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 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4、 进度监理图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 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监理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 度进行分析和

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 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5、 监理部检查进度计划的要点:

在进度控制的计划管理屮,驻地监理部应着重检查承包商的下列工作:

1) 、认真分析研究承包商所提交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可 靠性,

是否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注意与相邻合同段施工进度计划 的衔接,避免冲突;

2) 、分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相符,同时还应注 意征

地拆迁等外界环境与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协调,若施工环境、外界干扰影 响进度计划,应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或报总监办,请求业主协调解决;

3) 、承包商所配备的机械设备的品种和型号,是否与承包商投标时承诺 的进

场机械一致;是否适合施工现场之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和工程状况; 施工设备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维修保养措施是否落实;

4) 、承包商配备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试验人员、测量人员、机械设 备驾

驶人员、维修保养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是否能保证工程的按计划 进度进行;

5) 、施工便道、水、电等临时设施是否妥善合理;

6) 、材料供应是否落实,库存材料数量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

四、进度计划的调整:

1、 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 进度基本相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商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 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 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 进度计划的调整:

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程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 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商对原工程进展计划及现金流 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 合同工期内完成。调整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是调解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 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

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 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商对整个工程进度计 划进行调整。

3、 加快工程进度:承包商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专业监 理工

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 程时,应要求承包商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和 总目标,承包商提出和釆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 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只要承包商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 质量,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 费用应由承包商自负。

4、 进度计划的延期:由于业主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商在实 施过

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专业监 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商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专业监理工 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 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5、 对承包商延误的处理:由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 承包

商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 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业主 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商。

第二节 进度控制的方法

一、工程的开工程序:

1、 签署合同后,承包商填写开工申请表报监理部,监理部签署意见报总 监办。

经业主同意,总监办向承包商下达“开工令”,此项开工令由总监签发, 抄送总监办部门及驻地监理部。

2、 承包商签收开工令,确定收到时间。

3、 承包商在收到开工令后7天内进行开工准备。

4、 工程正式开工,时间为承包商收到开工令后第8天为工期计算起点。 开

工程序框图(图8・1)

二、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

1、 承包商在进行各单位(分项)工程施工之前48小时,应向监理部提 交单

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申请应列明开工的单位(分项)工 程名称、位置、申请开工时间和施工准备情况等,并提交相应附件供审查。

2、 监理部审核承包商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并检查申请开工的 单

位(分项)工程设计图纸、征地拆迁、三大材的供应是否落实或解决,施 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合格,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3、 如果开工条件具备,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分项)工程“申请单” 上

签字批准,并抄报监理部,如果不具备开工条件,向监理部报告情况,由 监理部根据问题的性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情 况下,驻地监理工程师通知并要求承包商调整单位(分项)工程开工顺序(该 通知抄报监理部)。

4、 承包商接到驻地监理工程师调整分项工程开工顺序的通知后,另行提 出

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5、 重复步骤3、4直至单位(分项)工程开工。

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框图(图8・2)

发中标通知 下开工令 ............. 承包商填写开工申请表报监理 部,监理部签署意见报总监办,总监办签发《开

令》

下达开工令后第8天

图8」开工程序

NO

开工条件

是否具备

S报监理

监理部 落实指令

图8・2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框图

三、进度管理程序:

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 承包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日后的14天内应提交一式三份实施性施工 进度计

划,其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2)、整体施工组织计划;(3)、整体施工方法;(4)、

整体施工进度图;(5)、劳力与机械设备图表;(6)、施工场地总布置图;(7)、 施工准备说明;(8)、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9)、资金使用计划(柱状图)。

2) 承包商应根据图纸、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在每个 新的单位

(分项)工程开工前(至少4天)递交该计划(或程序)的详细报 告请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其内容包括:

(1)、施工的基本情况;(2)、施工内容;(3)、详细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4)、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包括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5)、质量 控制计

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各种工地试验;(6)、 安全保证措施;(7)、计划进度;(9)、临时工程;(10)、环保措施。

2、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进度监理:

监理部要详细审查承包商的上述计划,决定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 否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相一致。监理部必须检查的项目至少包括:

1)承包商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2)承包商的机 械设备进场

总量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 是否与工程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 因保养而停驶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数量是否足够;3)便道、水、电、临时 设施布局是否适当;4)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 作工、测工和试验人员的配备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 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商提供这些人员 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6)实验室 的设备及测试手段是否完善;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如河流、湖泊、池 塘防污、防噪音和空气污染,对水源、排污、灌溉等的影响。

监理部在收到承包商单位(分项)工程开工计划或程序后3天内必须给 予批复。并在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批复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项目汇总报 监理部。

3、 施工计划的修改:

工程进度计划修订提交时间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在每个月的25日 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应每1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向监 理部提交修订计划。如工程进度过于延缓,监理部应指示承包商解释理由, 并说明将如何加快工程进度。如果需要的话,承包商必须提交一份修正计划, 尤其当计划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监理部应指示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上述修订计划应报监理部。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程序(图8・3)月进度计划编制程序(图8・4)

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程序(图8・5)

图8-3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

符合

I

图8・4月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

批准、实施

承包商编制具体工程项目和 ~►年度

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

月上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 监理工程师审查,进行计量和支付 1、 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2、 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3、 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 4、 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 5、 拟釆取的对策 6、 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

图8-5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程序

第九章

一、工程变更: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合同管理的任务

第一节

1、 合同文件是管理和实施工程的依据,监理部以及监理工程师是按照《施 工

监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对工程形式、质量、数量发布变更令以对合 同文件作出更改。

2、 发布变更令是基于以下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保证

工期。

3、 必须坚持先批准工程变更或施工技术方案,后施工的原则。

4、 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设计深度应符合技 术规范

要求,并填报“工程变更申请表”详细阐述变更设计理由(与原设计 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办法的审批程序及权限,填报审核。未经批准的, 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严禁将分项工程分割,或将工程量进行分割而中包变 更。

5、 清淤项目工程实际数量与设计数量不一致(不论是否由监理工程师造 成

的),增减需变更指令确认。

6、 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监理工程师颁布工程 变更令

方能生效。

7、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同意。 8、 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9、 承包商请求变更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送监理部审核核实报 总监理

工程师审批,必要时报请业主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10、 设计人有必要根据合同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报 业主同意

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11、 变更程序: 1 )>意向通知: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应向承包商发出变更意向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

(1)、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2)、变更的原因、依 据

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3)、要求承包商按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等 事宜;

(4)、要求承包商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

2)、资料收集:

监理工程师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较大的工程变更应邀请设计代表和业 主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 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 自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 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

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3)、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 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审核变更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评审的主要依据是:(1)、变更通知及变更图 纸;

(2)、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的结果。

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顺序,选用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方法:

(1)、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2)、合同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3)、国

家、部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4)、参考承包商预算及实际 支出证明,协商单价;(5)、计日工方法。(6)、由于承包商造成的或承包商 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 或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

12、 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本着不使业主、承包商因变更得到额外利益的原则与承包商 和业主就费用估价中的细节(单价与费率)进行协商。

13、 颁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工程变更 令,并报业主。

14、 确定费用: 1)、工程数量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

(1)、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2)、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量;

11、价格:

监理工程师按7.3)的方法确定变更工程价格,并报总监批准。

二、 工程变更等级:

一) 、一般变更:

1、 证实合同通用条款第29.1款项下增加的费用,其确认的款额不超过合 同总

价的1%。

2、 一般建筑材料的改变。

二) 、重要变更

2、 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29.1款项下增加的费用,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 金额

为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10%或累积工程数量变化为原合同总价的5%。

3、 主要建筑材料的改变。

三) 、重大变更,凡超过重要变更的都是重大变更,如项目增加,重大设 计方案变更等。 三、 变更审批程序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无充分理由的不予变更。变更设计可以由承包商、 监理、原设计单位或业主提出。对于业主提出的变更设计,将直接由总监办 以变更形式下达,对于原设计单位因原设计错、漏、缺等原因提出变更设计, 经业主审批后也直接由总监办变更形式下达。

1、由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其审批程序如下: 1) 、一般变更审批程序:

由承包商向驻地监理部报送“工程变更文件”(包括附件:图纸、计算书、 造价估计等)一式6份,驻地监理部在7天内进行审批,报工程部备案,工 程部有权否决违反原则和不实事求是的变更。

2) 、重要变更审批程序:

由承包商向驻地监理部报送“工程变更文件” 一式6份。驻地监理部7 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工程部,工程部在7天内审批,并报工程部备案, 工程部有权否决违反原则和不实事求是的变更。

3) 、重大变更审批程序

由承包商向驻地监理部报送“工程变更文件” 一式6份。驻地监理部7 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工程部审核,总工室提出初审意见,业主组织原设 计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研究,经过对变更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 进行综合论证,认为却有必要,可由原设计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 位进行变更设计。由总监会同业主下达重大工程变更令,通知驻地监理部指 令承包商执行。

2、 对于由监理部提出的工程变更,其审批程序如下:

1) 、提出的一般变更由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在收到驻地监理部提出的工 程变更

文件之日起7天内批复,抄送工程部备案,工程部有权否决违反原则 和不实事求是的变更。变更令主送驻地监理部,由驻地监理部指令承包商执 行。

2) 、驻地监理部提出的重要及重大变更的报送和审批程序,类同于承包 商提出

的重要和重大变更审批程序,但省去承包商报送手续。

3、 总监提出的一般变更由总监会同业主直接下达变更令,送驻地监理部, 由驻

地监理部指令承包商执行:总监办提出的重要及重大变更的报送审批程 序类同于承包商提出的重要及重大变更审批程序,但省去承包商和驻地监理 部报送手续。 四、变更审批权限及时限

1、 一般变更由驻地监理部负责审批,并报工程部备案,工程部有权决定 违反原

则和不实事求是的变更。

2、 重要变更经驻地监理部初审后,报工程部备案,工程部有权否决违反 原则和

不实事求是的变更。工程部签发重要工程变更令,通知驻地监理部指 令承包商执行。

3、 涉及工程规模、技术规范、重要方案等重大变更,经总工室审核提出 处理意

见后,由业主会同有关部门专项处理。由总监会同业主下达重大工程 变更令,通知驻地监理部指令承包商执行。

4、 变更审批时限

一般变更由驻地监理部负责审批,在收到承包商的工程变更文件之日起7 天内完成;重要变更由工程部负责审批,在收到经由监理部初审的承包商的 工程变更文件之

日起14天内完成;重大变更由总监办、业主负责审批,在收 到经监理部初审的工程变更文件之日起28天内完成。 五、工程延期:

1、 规定:

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后,受理工程延期:

1) 、工程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2) 、承包商在延期情况发生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意向; 3) 、承包商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

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 、监理工程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商正式提交延期申 请

资料。

2、 延期类型:

1) 、额外或附加工作; 2)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 、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4) 、不是承包商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况; 5) 、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3、 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商提交的 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承包商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 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准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4、 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延期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现场监理,做 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 收集来自现场以外

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承包商的延期申请:

收到承包商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延期申请的内容符

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 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 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对承包商申请予以退回。

5、 延期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 、承包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 、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 、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4) 、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根据现场监理的现场记录 和有

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

6、 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1) 、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商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 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讲座、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 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

2) 、附件:

(1)、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2)、承包商的延期申请。包括

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7、 确定延期: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监 理部审定。

六、费用索赔:

1、 规定:

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

1) 、承包商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费用;

2) 、承包商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 向,

并同时抄送业主;

3) 、承包商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 等详

情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 、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商正式提交的 索赔

申请。

2、 索赔数额:

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承包商和业主协商,决定最终的索 赔数额,并通过期中付款证书予以支付。

3、 类型:

1) 、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 2) 、异常气候;

3) 、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 4) 、战争人侵、叛乱、暴乱等;

5) 、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4、 业主责任引起:

1) 、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商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 和出

入权;

2) 、未按规定向承包商付款; 3) 、延误提供图纸;

4) 、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而造成损失和损害; 5) 、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5、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 1)、延误图纸签发、指令; 2) 、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3) 、要求进行合同中未规定的检验; 6、受理程序:

1) 、收集资料、做好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索赔意向后,立即 通知有

关的现场监理,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 人员受理该事。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 、审查承包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商正式索赔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索赔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索赔申请的内容符 合

规定,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 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 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对承包商的申请予以退回。

8、 索赔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 、承包商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 、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3) 、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4) 、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现场监理记录和 评估人

员掌握的资料一致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可根据现场监理的记 录和小组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商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承包商进行协 商;

9、 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1)、正文:

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名单;受理承包商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 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 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

2)、附件:

(1)、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2)、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包括

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10、确定索赔: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后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索赔审批书,报 监理部审定。

七、 争端与仲裁:

1、 争端的规定:

1)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84天之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 查与

取证。同时对争议做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2) 、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70天之内,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不要求仲裁, 其

决定为最终决定;

3) 、合同只要求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继续精心施 工。 2、 仲裁的规定:

1)、监理工程师做以下工作:

(1)、在仲裁期间,督促业主和承包商继续遵守合同;(2)、在仲裁期间

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3)、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八、 业主、承包商的违约:

1、业主的违约: 1) 、规定:

当业主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违约:

(1)、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因经济混乱而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2)、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商付款, 或干

涉、阻挠、拒绝这类证书颁发所需要的批准。

2) 、处理:

(1)、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部分终止合同或全部终止合同受雇的通知 后,尽

快深入调查、收到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2)、监理工程师根据合 同规定,办理部分终止合同或全部终止合同的支付。

2、承包商的违约: 1) 、规定:

(1) 、当承包商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确认承包商一般违约:

•给公共利益带来的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由于承包商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未按合同规定管好工程。

(2) 当承包商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严重违约:

•无力偿还他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压,或 停业整

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无正当理由开工或拖延工期。

•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的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未经监理

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 、处理:

(1)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属一般违约后,做如下工作: •书面通知承包商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提醒承包商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上述无效时,书面通知业主。

•确定业主雇用他人执行或承包商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带来费用的影 响,办理

扣除承包商相应费用的证明。

(2)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 后,做

以下工作:

•指示承包商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 货物的供

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 支付证

明。

九、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1、 分包: 1) 、规定:

(1)、监地工程师严禁承包商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2)、必须经监理工 程师同

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商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3)、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同意不解除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 义务。

2) 、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商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1) 、分包人资格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 程人员

的资质、施工机械状况等;

(2) 、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3) 、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4) 、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规范与验收标准; (5) 、分包工程的工期;

(6) 、承包商与分包人合同责任; (7) 、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向承包商签发分包工程批准单。

2、 分包工程的管理:

1) 、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商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或者监理工程师直接 到分包

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要求承包商负责处理。

2) 、监理工程师通过期中付款证书,由承包商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3、 转让:

监理工程师征得业主同意后,承包商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4、指定分包:

1) 、监理工程师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2) 、监理工程师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资格情况及证明的资料、并要 求指定

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而违约造成 的一「切损失;

3) 、监理工程师不要求或不认为承包商有任何义务雇用任何他有理由反 对的指

定分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反对有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商的反对予 以考虑,反之则帮助业主说服承包商接受指定分包人;

4) 、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则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

保险与保函:

1、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商进行保险。

2、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商的保险进行 检

查。

1) 、保险的种类; 2) 、保险的数额; 3) 、保险的有效期; 4) 、保险单及收据。

3、 当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内容, 向业

主提交合格的保险单时应:

1) 、指示承包商尽快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补办保险; 2) 、承包商依旧不办,通知业主并建议业主来补办保险;

3) 、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的,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商应得款额中扣除 由业

主补办保险所花费用;

4) 、如果业主也未补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商和业主,根据合同有关 规

定,未来发生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

第二节

一、延期申报与审批程序:

合同管理的方法

1、 延期申报程序:

承包商必须按下列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考虑其延 期要求:

1) 、承包商在首次出现延误情况后的14天内,将他要求的延期意向书面 通知

监理部并抄报总监办和业主;

2) 、在提交上述意向后的7天内,或经监理部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监 理部提

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正式的延期申请应以“费用/工期索赔申请表()” 的形式上报,并应附有承包商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

3)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承包商不能在28天内送交上述规定 的申

述及证明材料,则承包商除按以上所述提交他要求延期意向的书面通知 外,还必须以不多于7天的间隔向监理部送交临时报告,这些报告应真实地 反映情况。在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正式延期申请应附有与此有关的所 有证明材料和详细申述。

2、 延期审批程序:

1) 、在接到承包商要求延期的意向书面通知后,监理部应到现场了解事 件发生

原因、经过等。检查承包商的原始记录,并作出详细的书面记录(此 记录应包括由于延误而受影响的人力、机械设备等与此项事件的有关的一切 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出避免或减少延期的处理措施。同时,作出详 细的记录,直至延误事件结束;

2) 、在接到承包商正式延期申请,监理部经审查后提出详细的书面评估 报告并

填写“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一式十份、包括评估报告)签署审 核意见后报总监办审批;

3) 、如果延误事件具有连续影响,在收到承包商临时情况报告后,经监 理部审

查后报总监办,总监办可以根据审查结果,在业主认可后批准承包商 临时延期时间,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总监办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误 时间。在这两种情况下,总监办均应根据情况经监理部通过驻地监理工程师 通知承包商并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由总监办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总监办审批后报业主批准,然后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经

监理部通过驻地监理将“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送交承包商,延期申 报和审批程序见图9—1。

二、索赔申请与审批程序:

1、 费用索赔申报程序:

承包商必须按下列程序交费用索赔申请。

1) 、承包商应在费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他的索赔意向书 通知

驻地监理并抄报监理部及业主;

2) 、如果费用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承包商应按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 的时间

间隔(一般以28天为间隔),向监理部提交有关此项费用事件的详细 报告;

3) 、在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时28天内,承包商必须以“费用/工期索赔申 请表

() ”的形式,向监理部提交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正式费用索赔 申请必须附有与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详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导致费用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详细经过;(2)、提出费用索赔申 请

所适用的合同条款;(3)、费用索赔事件所涉及的数额以及详细的费用计算, 所采用计算费率的依据等;(4)、与此费用索赔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女山提 出费用索赔的意向申请书、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表、报告、照片、计量、 计算、价格分析、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以及工地的原始记录等。

2、 费用索赔审批程序:

1)、监理部在接到承包商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到达事件现 场,了

解事件发生原因、经过等,检查承包商的原始记录,并对现场情况作 详细的记录(如由此而闲置的人工、机械设备数量及与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 其他一切情况)。如有可能,应就提出的避免或减少费用索赔的处理措施。同 时,应随时到工地现场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并作详细的记录,直至费用索 赔事件结束;

2) 、驻地监理在接到承包商人正式索赔申请并审查后,应提出详细的书 面报

告,并填写“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一式十份,包括评估报告) 签署审定意见后交监理部审批;

3) 、监理部审批后,报业主批准,然后签发“索赔审批书”,并经监理部 并

通过驻地监理送交承包商。

索赔申报、审批程序见图9・2 三、分包管理审批程序:

分包的管理和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如 果分包失控,将会给工程质量、进度带来很不利的影响。承包商若想将工程 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必须按下列申报程序报监理部审查并经监理部审定后 转报总监办审批(在投标书中已列名的分包商除外):

1、 承包商必需事先向监理部提出书面分包申请,分包申请应包括分包的 工程项

目,草拟的分包合同书和分包商的详细资料。

2、 监理部应检查分包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分包人企业的名称、性质、简历;2)、承包商与分包人准备签订的 分包

工程协议书或报告;3)、分包人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情况;4)、分包 人过去曾承担过的与分包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情况(包括验收证书、 质量评价意见等);5)、分包人财务状况;6)、分包人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技 术、管理人员情况、简历;7)、分包人对拟分包工程的技术保障措施(若是 重要分包工程,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8)、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预算;9)、 分包合同的其它文件。

驻地监理将分包申请检查初审后附上意见报监理部审定,并报总监办审 批。

3、 分包工程的管理:

1)、分包人只有在主要承包商接到监理部对分包工程批准的通知后,方 能进入

工地。批准分包的通知由总监办发给监理部再送驻地监理,由驻地监 理送主要承包商;

2)、所有分包人必须对主承包商负责。

4、 分包工程的验收:

分包工程在承包商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验收。未经承包商自行检验的 分包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

5、 工程分包监理工作程序:

通知监理工程师

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四、工程变更的立项程序

1、 工程变更的原则及变更类型:

工程变更是指合同文件中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由于不适应工程实际情况 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变动,发布工程变更令基本上是基于以下这样一些原则:

1)、节约资金或其他资源;2)、加快或保证工程进度;3)、提高(确保) 工

程质量;4)、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及环境的要求。

2、 工程变更主要有如下类型:

1)、增加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图纸的增加);2)、减少某些工程项目原数 量或

取消某些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图纸的减少);3)、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 型的变更(变更设计和技术规范);4)、工程的线型、位置、标高、尺寸的变 更(变更设计);

5)、改变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变更技术规范)。

进行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 要求,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申述工程变更理由(变更设计时应与 原设计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手册的审批程序及权限,报请审核。未经批 准的,不得按变更工程施工。

3、 由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程序:

1) 、承包商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说明需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 变

更内容及变更理由,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 并对变更可能造成的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作出初步估计,之后报监理部。

2) 、监理部在接到承包商的变更申请后应对变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变 更后设

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定的准确性以及变更造成的工期 及合同金额的影响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尽快报总监办。

3) 、总监办在收到监理部的审查意见后应根据工程变更的内容、性质以 及变更

对合同工期和合同金额的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会同 设计单位进行审定,并签署审定意见,必要时报总监审批。变更后的设计图 纸应由总监予以签认。

4)、总监办将审定意见(或总监代表审批意见)下发监理部,监理部根 据审定(或审批)意见下达工程变更令。监理部在下达工程变更令的同时, 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交承包商。

5)、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 4、由监理部等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程序:

1) 、对于监理部等部门或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由提出部门填写《工 程变

更申请单》,详细说明需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等,并对变更可能造成的 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作出估计之后报总监办,由总监办视情况组织原设计 单位进行论证,最后对

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2) 、总监办将工程变更的审批意见下发给监理部,附上经设计审批签署 的图

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监理部根据审批意见下达工程变更 令。

3) 、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 4) 、工程变更监理工作程序:

五、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程序:

1、 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

在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必须牢记,监理工程师已下达书面工程变更令, 且承包商已提出书面变更单价的要求是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结 算的前提。

2、 协商单价的依据:

当确认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已不适应或由于合同中无相应的单价而 需要协商新的单价时,下列资料是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单价的依据:

1) 、承包商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 2) 、国家、省颁发的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 3) 、当时当地的“价格信息”;

4) 、计日单价,对小型变更工程,为节省双方协商单价的时间和精力, 监理

工程师应尽可能使用计日工作为计价的依据。

3、 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程序: 1) 、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令; 2) 、承包商遵照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

3) 、承包商提出变更单价的书面要求,即提交变更工程预算书;

六、争端与仲裁监理工作程序:

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商继续遵守合同

七、承包商违约监理工作程序:

违约事件发生 无效 有效

承包商自行纠正违约

报业主审批

业主终止承包商部分或全部合同

nz

业主雇用他人执行指示 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商将终止合同 的有关利益转让给业主。同时,认真 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 八、保险监理工作:

办理

报总监办建议由业主补充办理

―►

监理工程师签发承包商扣除

保险费用的证明,由业主补办

未办 通知承包商和业主 未來发生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 承包商中报程序

延期事件发生 14天内报延期意向通知

连续性

-- ► ! 14天内报正式《延期申请书》 1 驻地办审查《延期申请 书》填写《延期审批书》 1' ill lih加占则

延误事件结束 9-1延期申报、审批程序框图监 理 审 批程序

监 理 审批程序

图9-2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第十章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信息管理的任务

一、 任务:

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传递与处理、存储、发布等方面,信息管理 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地收 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 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 二、 信息来源:

1) 、业主; 2) 、承包商;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4) 、监理旁站;

5) 、其他信息来源。

三、监理信息的类型:

1、 合同信息:

合同信息是业主与承包商在招标过程中合同文件的信息,它们是监理工 程师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合同通用

及专用条件;5)、技术规范;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图纸;8)、投标 书附表;9)、其他有关文件(包括补遗书等)。

2、 过程信息:

过程信息在监理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动态信息,包括:

1) 、监理信息:监理信息包括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指示、

审核、审批意见、监理文件等。

2) 、承包商信息:承包商信息是反映施工过程中,有关进度、质量、变更、

索赔、延期、单价、计量、支付、报表及其它方面的信息。

3、 质检信息:质检信息是计量工程师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的有 关

记录和报告等信息,主要包括重要部位和隐蔽部位的照片、录像。

4、 试验信息:试验信息是对材料、混合料等性能试验信息。

5、 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包括记录的工作日记,现场检查记录,会议记录, 来

往函件等。

6、 上级及业主信息:在信息记录过程中,上级的有关指示,业主的有关 意

见、决定等相关信息。

7、 坏境信息:环境信息包括沿线有关单位,人民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 及

建议等信息,天气气候信息。

第二节信息管理的方法

一、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采取人工决策加以计算机辅助管理的方法。

1、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的流程模式:

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与监理组织机构相对应,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施工 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合同管理及行政管理。分别拥有各相应 的子系统。各子系统包容各业务子系统,根据工程需要进一步进行详细的细 目管理。

2、 原始信息的校核:

监理部对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校核,由计算机辅助管理部门输入计算 机数据库。

3、 计算机中央处理系统对信息的分析处理: 1) 、质量控制子程序系统:

质量控制子程序系统推行全员质量管理,提供各主要分项工程和施工工 序的质量控制子程序。各子程序通过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材料、检测 数据及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分析、测算,判断出各施工工序的质量状况是否 合格,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以准确的判断依据。

2) 、进度控制子程序系统:

进度控制子程序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的绘制系统,包括对时间参数 的计算、进度计划的调整、进度计划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等,供监理工程师 决策。

3) 、费用控制子系统程序:

费用控制的目的是控制费用不超过预算及控制付款。

系统可按工程合同段和分项工程两种进行分块,以实施工程计量与具体 支付的计算机管理。程序包括了对价格的调整、费用索赔、工程最终结算的 业务子程序。可对人工、材料价格调整进行计算,对变更设计及额外工程对 合同价格调整的计算,并打印相应的结论表格,同时可编制完整的工程计量 支付表,包括工地材料预付款汇总表。

4) 、合同管理子程序系统:

合同管理子程序系统既可编制整个合同项目的计量支付款报表,也可以 用于承包商编制各分包单位的支付申请表,可以对合同工程量进行分割计算。

5)、整个中央处理系统具有多种方便灵活的查询功能、并能自动将各项 目完

成的工程量与合同清单数量相比较,避免错误的计量与支付。同时系统 具备多种统计图形显示功能,为监理工程师的决策及时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 信息发布:

经过计算机辅助管理和监理工程师决策处理的各项信息结论,由监理部 下达给各承包商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给业主,并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 信息存储:

信息存储采取文档管理和计算机存储管理两种方式。

第十一章 组织与协调

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沿线地 方政府、与村民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 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1、 协助业主完成征地、拆迁的剩余工作量(如果有); 2、 协助业主及时送达承包商各种指令;

3、 协助承包商办理临时用地、接电、接水、通迅、交通维护等手续; 4、 协助承包商解决因施工引起的民事、刑事纠纷;

5、 协助承包商做好水文及环境调查,以降低环境污染程度;

6、 协助承包商了解施工的乡规、民俗,帮助其尽快入乡随俗,免遭不必 要

的麻烦;

7、 协助承包商施工地政府、派出所、军警(如果有)、医疗卫生部门建 立

正常的联系渠道;

8、 协助承包商与设计单位之间建立良好的联系,以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减

少不必要的工期延误;

9、 协助承包商与气象部门建立良好的联系,以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 性和

工期控制的客观性;

10、 协助承包商与公安部门建立联系,如承包商必须使用无线电通讯设

备,应协助其办理频率使用许可证,以免使用不当而干扰公安部门的公务;

11、 协助业主、承包商做好沿线地下民用、军用管线的调查工作,以免 盲

目施工而损坏,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12、 协助承包商做好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 考

古价值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的保护工作;

13、 协调承包商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14、 协调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确保本合同段工程顺利完工。

第十二章

一、工程交工证书的类型:

竣工验收期间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交工与交工证书

1、 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书面提出交 工申请报告并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后,对工程进行检查, 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经检验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应及时向承 包商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否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示承包商完成尚 需完成的工作。

2、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1条的原则,经检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就下列情况 可以向承包商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1) 、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建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2) 、合同中规定的不同交工时间的任何部分工程; 3) 、已由业主占据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3、 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1) 、承包商书面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

2) 、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或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 程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3) 、工程检验合格:

(1)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

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 、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商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

均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4) 、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确认承包商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的清理, 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弃土场。

5) 、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交工资料。

3、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 1) 、成立交工检查小组: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递交的交工申请,并确认工程满足1、2条后,应 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验收工作,并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交工检 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监理工程师还应指示承包商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检查小组检查工程时 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的日程安排提供服务。 交工检查小

组的主要任务是:(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2)、现场检 查申请交工的工程;(3)、审查承包商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4)、根 据以上情况写出检查报告;(5)、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

2) 、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

(1)、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商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 交

工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等描述全面、准确;剩余工程及计划 安排合理可行。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

(2) 、对基本符合有关条款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检查小组应予接受。

但必须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3) 、对与合同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检查小组不予接受,

应写明审查意见予以退回。

3) 、现场检查与评价:

(1) 、检查小组接受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必须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 检

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各类构造物及工程范围 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 录。

(2) 、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时以前发现 的

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可否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可作 为剩余工程留待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商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 程计划相对应。

4) 、检查报告:

无论检查小组是否同意签发交工证书,均应提交一份交工检查报告。

5) 、签发交工证书:

工程交工的日期以检查小组决定的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工程交工 证书必须包括如下内容:(1)、获得交工证书的工程范围;(2)、工程获得交 工证书的日期(交工日期);(3)、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4)、交工证书的签 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各方代表)。

第十三章监理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 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从社会利益出发,监理工程师有责任督促承包 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及施工安全与文明措施。

为了松潘县徽苑小区工程的质量确保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监理机构对工 程施工加大监理力度,加强质量监控只是一个方面。更主要的还是要求承包 商有自觉的质量意识,更要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 验办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项目全范围 内开展保质量、抓进度、创精品的劳动竞赛,确实树立“质量胜过生命,质 量重于泰山”的意识和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领导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负 责

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或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工作 内容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加强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安 全生

产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总结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或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重 大问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要同时计划、布 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应细致具体,落到 实处。

3、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市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 府、肥东县质量监督站对安全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单 位工作实际、制订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4、 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

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作为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

5、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完善本 部门的质量保证体系,程序上环环相扣,责任上层层分解,真正做到“防范 于未然”。在某些重要工作中,应及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的各项审批制度。如炸药、油库、油罐、雷管等危险物品的购、运、储、用 等相关环节的审批手续。对事故隐患有前瞻性的思维,善于发掘和发现,并 及时处理或整改,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保护措 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问题要引起重视,严格按监 理要求进行,尤其是交通安全。

6、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项目部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 人

员,以及施工单位的劳务人员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好至少每月两次班组的“安全日”学习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教育宣传覆盖率大于90%以上,职工的 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殊工种的专业人员执证上岗率达到100%。

7、 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及时发放有关职工的劳动保护用

品,认真彻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

8、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属于重大事故的必须在2小时内及时 上

报监理部、总监办和业主协调办。

9、 重大事故(机械、伤亡、交通、设备、火灾爆炸)为零,一般轻伤事 故

为零,职业病发病率为零,一般火灾事故为零,确保达到合肥市“文 明施工工地\"和“标准化工地雹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杜绝重大死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对所有参建人员, 加强安全教育,思想重视,严禁违章作业,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在工程施工 前制定详细文明施工奖罚条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各 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保质量、保安全的措施,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层 层分解到人,定期考核检查。

第_节 监理部监理工作重点

1、 严把开工报告审查关,要求各承包商详细划分各分项工程,并按此申 请开

工。

2、 严把材料质量关及试验检测关,不合格材料坚决清出现场,减少材料 不良

引起的质量隐患,对每一分项工程及工序严格按规范要求的检测频率检 测,做到质量好坏及能否验收用数据说话。

3、 建立高精度控制测量网。

4、 严格督促承包商履约,尤其对承包商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机构 设备、

实验设备要求按合同要求强制到位,并满足合同要求。对人员、设备 建立符合审查制、进出请假制、进场报告制。

5、 认真承包商对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重大施工 技术

方案报总监代表审批。

6、 严格按分项工程监理主要检查项目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认真、 求

实地填写检查表,对合格部分签字,不合格部分坚决要求整改、返工、甚 至拆除,严把工序质量及分项工程质量关。

7、 严把计量支付关,做到计量需量测确定,支付需质量合格。 8、 进行施工中安全因素检查,督促整改。

9、 配合好业主外围的重点、关键工程部位的检测,如柱基超声波检测, 并

钻芯取样等。

10、 认真处理好每项变更和签证。

第二节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及难点

加强对重要的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制定出监理质量预控方案。确定重 要分项工程的原则是:工期较短、技术较复杂、新技术、新工艺等。监理预 控方案的内容,由预控施工措施和监理现场检验方案两部分组成。预控施工 措施,既要审查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更要在施工过程中推行工程质量预控法。 对于监理现场检验方案既要设立建立预控点,有重点地进行监理预控。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其中重要分部工程是:地基基础,主体结 构装饰工程。重要的分项工程是:钢筋、混凝土、防水、成套配电柜(盘) 及动力开关柜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空气清洁、安全保护装 置、试运转等分项工程。关键部位:梁柱节点、箍筋加密区、搭接要求、钢 筋焊接安装。

1、 钢筋工程质量预控。

2、 检查钢筋标牌、炉号、厂家及出厂质量合格证、实验报告,并按规定 要求

施工现场进行复试,监理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按表(建筑材料报验 单)填报钢筋进场报表。

3、 有下列情况三种之一者,必须做化学分分析试验: 1) 、无出厂证明书或钢筋钢号不对的; 2) 、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

3) 、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材料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

的。

4、 试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上,并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和监理工 程

师做处理,并记录在案。

5、 钢筋加工制作:

1) 、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翻样、加 工

料表;

2) 、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焊工持证上岗;

3) 、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带有颗粒状或鳞片状 老化

锈的钢筋不能用;需要代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应征得设计 的同意,否则不得以其他钢筋代换;

4) 、加强钢筋翻样的控制。

6、 钢筋加工成品要求:

1)、钢筋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2)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和锈独; 3) 、钢筋应平直无曲折,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擦伤; 4) 、钢筋的完整与弯钩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 钢筋焊接接头的质量要求:

1) 、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 、批量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能大批量焊接; 3) 、批量钢筋焊接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4) 、钢筋焊接加工前检查和加工中间抽查,焊接不合格的钢筋,不能进 入安

装现场。

8、 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1) 、钢筋绑扎前要求弹出位置线标记,分出双层钢筋位置线,尤其是柱、 墙、

门、窗口的主筋位置,必须准确,采取防位移措施;

2) 、钢筋接头位置要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3) 、检验质量标准按混凝土结构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9、 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1) 、混凝土开盘前的质量控制:

(1) 、检查搅拌后台的计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必须

对搅拌站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

(2)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原材料的材质证明

和试验报告(包括商品混凝土),水泥应有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水泥强度、 安定性试验报告、砂石的试验报告和已通过试配的混凝土配比单;

(3) 、混凝土开盘前认真组织水暖卫、电气、土建联合检查,办好隐蔽

验收。申报承包商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经各方确认方能开始浇筑。

2) 、监理工程师在浇筑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理,对混凝土进行随机抽查, 发

现缺陷及时处理。

3) 、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应用技术规范》的规定,凡无 出

厂证明或鉴定书的禁止使用,外加剂进场必须有专人验收、保管、发放, 每5T为一批(不够亦按一批计)使用前进行验收。

4) 、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 、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和试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

规定》按试配结果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发配比通知单;

(2) 、抗渗混凝土必须做好试配。 5) 、对混凝土搅拌的控制。

6) 、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泵送质量控制。按有关部门《商品混凝土 质

量管理规定》执行。

7) 、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管理:

(1) 、现场必须具备混凝土的制作、养护条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 、现场试验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 、混凝土施工前应作技术安全交底,并应具备混凝土养护条件,特

别是季节性施工期间的防水、防冻措施。要设专人负责实施;

(4) 、试块的制作按规定执行;

(5) 、混凝土搅拌、发送、浇筑等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 8) 、模板工程的质量控制:

(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形式、荷载大小、地基类别、施工设备

和材料供应的要求进行模板设计编制模板施工方案。

(2) 、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5mm,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洁净并采

取防止粘结措施,对设计有特殊要求,拆模后不再饰面的混凝土,其模板必 须清理干净,接缝严密,满涂隔离剂。

(3) 、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洞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

量验收评定标准有关规定。

10、原材料的监理:

1) 、原材料进场前,承包商应提交进场原材料报验单,由专业监理工程 师

核实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 、材料进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 工程,并应由承包商运出场外(运费由承包商负责);

3)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符合性抽样检查; 4) 、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第十五章环境保护

坏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在项目建设期如何减少污染加强环保 措施,监理工作应根据监理合同所辖的工程内容、工程特点及工程经验来具 体开展。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环境保护

1、 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对施工总平面布置认真审查,对临时设施具 体位

置在考虑施工需要的同时,应考虑其对周围环境(或民居)的影响。

2、 临时设施食堂和卫生间、浴室,要求承包商设立单独的排污、排水管 道,

设置临时化粪池,管道应不与周围环境(民居)共用,而应直接排至当 地的排水干管(沟)。

3、 对施工现场生活、生产垃圾要求设置垃圾堆(场),对垃圾堆(场) 四

周应设有遮挡措施,减少污染。

4、 对施工现场临时排水设施,要求承包商按有效、经济原则,使排水系 统

通畅,减少雨水对场地的浸蚀。对场地周边高差较大植被已破坏的山坡, 应要求在坡顶设截水沟、导流沟,避免由于强降雨对边坡产生滑坡,减少水 土流失。

5、 进场的施工机具,要求承包商加强保养、维护,避免工作噪音过大造 成环

境污染。对噪音特别大的机具,在施工时还应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

第二节施工阶段环境保护

1、 对作为永久性建筑所需的水源,应作好保护工作。对水源水质检测对 人体

有影响的,建议采取水处理措施净化水源。

2、 对使用于永久性建筑上的建筑材料,如花岗岩、墙漆、油漆等应采用 绿色

坏保产品,避免投入使用后对人体产生伤害。

3、 对使用永久性建筑上的设备,如锅炉、空调器等,应釆用对周围环境 无污

染的设备,锅炉不采用燃煤锅炉而改用电(油)锅炉,空调器采用无氟 空调(单元式空调)。

4、 对场地排水、排污系统,除按设计要求做好化粪池、隔油池、沉砂池 外,

对场地内外管道相接位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应不影响当地 的灌溉系统或给水沟,而直接排至场外的排水干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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