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改1)

来源:独旅网
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炼焦、化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副产品销售或生产辅料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三、职责分工

① 安环部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安、消防、社会组织等部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书刊、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②办公室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③ 生产设备部、技术质量部负责通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④ 财务部负责通过财政、税务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⑤ 其它职能部门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四、内容要求

① 各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公司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 山西省、晋城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西省、晋城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家公约等。

② 安环部负责保存各部门收集到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③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由安环部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④各部门每年针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符合性评价,对于不符合的项目应进行整改,并将评价结果与整改结果报安环部备案。 ⑤、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