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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规范

2021-01-29 来源:独旅网


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考核指标的核算,推动公司技术创新,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应该真实从研发立项、研发投入、专利技术、 高新产品收入方面保证匹配、相关、合理,形成闭环。 第一条

由总经理(或者授权下属副总)、技术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组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称“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复审)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批准研发中心岗位设置,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审议年度研发计划及经费预算;

(二)负责组织制订和健全公司各项研发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研发、财务、人力资源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

(四)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公司成立研发中心,全面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具体工作。研发中心是企业 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辟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研发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文件;

1.《**公司企业研发中心管理条例》

2.《**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办法》

3.《**公司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 4. 《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制订年度研发计划及经费预算,并保障研发计划顺利实施;

(三)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种类及名称;

(四)确定研发项目,编制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书;

(五)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维护

(六)组织申报科技奖励、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立项查新及产品检测报告等;

(七)开展研发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科研和人材优势, 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每年年末总资产增长率及销售收入增长率的测算;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

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 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 1

注: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二)明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范围;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要有相应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应。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要求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包 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的 60%以上。

(三)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各研发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开辟阶段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 “管理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形成“无形资产”。

(五)根据相关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直接在主题账套进行研发费用的核算;

1、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货款,开具《增值税发票》,复核销售发票的准确性并递交 至客户。发票名称尽可能与高新技术产品名称一致。

2、财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发票》、《出库单》等单据,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并将《增值 税发票》、《销售定单》、《出库单》、《银行回单》等单据附在销售收入记账凭证后面。 (六)负责接受、审核研发中心、人力资源部门、仓库部门及销售部门提供的凭证,保证 其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统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示公司人 员综合素质,确保人员结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要求;

注: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二)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绩效考核,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第五条仓库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货品的品质特征分类存放,每种货品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等;

(二)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出、入库手续,对经手的出、入库物品要当场核实物资的品名、 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和《入库单》、《出库单》一致,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予以办理出、 入库。

1、产成品入库,由仓库部门点验和检查,无误后签收,编制一式三联的《入库单》(第一 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仓库记账,第三联:财务记账),并及时送往成品库,分类存放。 入库产品若为高新技术产品,则《入库单》中产品名称应与确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称一致。

2、接到客户提出的定货需求,经公司管理层授权批准后,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仓库保管员编制一式二联的《销货清单》(第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财务记账), 《销货清单》中产品名称与《入库单》中产品名称一致。

3、仓库部门根据经过批准的《销货清单》编制一式三联的《送货单》(第一联:仓库留存, 第二联:客户回签财务留存,第三联:客户留存)。《送货单》上信息与其对应的《入库 单》中信息一致。

(三)所有单据必须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领料人(经手人)、发料人(保管员)、财 务负责人(会计)三方签字,方可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者鉴证。 涉及多个研发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应当按合理方法将研发费分配至各研 发项目,并编制相应的分配表按实际工时等比重进行分配,企业应当提供证明费 用实际已经发生的有效凭证,研发费用明细账要与有效凭证一一对应,确保研发 费用的真实准确归集。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研发部门按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者薪酬分配 表),作为有效凭证;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以领料单(需注明领用 的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燃料动力等间接费用,以水电分配表作为有效凭 证;租赁费以租赁合同发票及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折旧费等,以折旧费用分摊 比例表作为有效凭证。

(一)人员人工

1、 员工入职时,人事部门做好员工信息的统计工作,编制《全体职工名册》,采集员工资

料,包括:毕业证书、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2、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人事部门及研发中心共同确定研发人员,填写《大专以上研发人

员名册》,并提交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确定大专以上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具体要求 如下:

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三类。

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辟项目的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 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预下述工作的人员: ——关键资料的采集整理; ——编制计算机程序;

——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

——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

——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辅助人员是指参预研究开辟活动的熟练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者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和暂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 术人员、辅助人员。

企业应与全职研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兼职或者暂时聘用人员,应有企 业考勤记录,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183 天以上。

3、 月末,人事部门根据当月考勤记录,编制工资表。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等相关信息应单独编制工资发放表, 并将研发人员工资表提供给研发中心。

4、 研发中心根据研发人员所从事的研发项目,填写《研发人员考勤表》,一个研发人员参

与多个研发项目,研发费用按实际参预各个研发项目的实际工时分摊。

5、月末,研发中心编制《薪酬分配表》,确定当月各项目人员人工费用。 6、财务部门根据《薪酬分配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 (二)直接投入

1、 研发负责人根据研发计划及研发项目的进度情况确定领料的品种及数量,填写《领料

单》。

具体要求如下:

(1)《领料单》应明确注明研发项目的编号及名称;

(2)研发负责人及研发中心负责人在《领料单》上签字后,到仓库领取材料。

2、研发中心指派专人按照编号整理并保管《领料单》。月末,根据当月收取的《领料单》 编制《领料汇总表》,并将《领料汇总表》递交财务部门。

3、研发中心记录在试生产过程中使用水电气的情况,如无法精确计量水电及其他动力消耗 情况,则应根据实验消耗的材料、实验耗时、机器台班等信息,合理确定消耗数量及金额, 并编制《水电气分配表》。

4、研发中心指派专人保管《水电气分配表》。月末,根据《水电气分配表》编制《水费 (电费、燃料)汇总表》,并将《领料汇总表》递交财务部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普通测试手段购置 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辟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 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费用发生时,研发中心填制相关单据,并递交财务部门。

6、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者作为组成部份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 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7、财务部门根据《领料汇总表》和《水费(电费、燃料)汇总表》及其他相关单据,填制 凭证、登记账簿。

(三)折旧费用

1、研发中心负责提供研发仪器、设备及研发项目在用建造物台账,递交财务部门,并明确 各研发项目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划分研发专用固定资产和研发、生产共用固定资产。

2、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 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 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3、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份技算加计扣除。

4、月末,研发中心根据当月《领料汇总表》及仓储领料情况,编制《折旧费用分摊比例 表》。

5、研发中心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表》及《折旧费用分摊比例表》 ,编制《折旧汇总表》。 专用固定资产折旧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同一个专用固定资产,该固定资 产折旧平均分配至各项目;非专用固定资产折旧按研发领料占当月总领料的比例分配。

6、财务部门根据《折旧汇总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

(四)新产品设计费 、新工业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辟技术的现场 试验费

1、研发中心发生的工程测量费、方案设计费、施工图纸设计费等设计费,新工业规程制定 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辟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由研发中心确定发生费用的研发 项目。

2、财务部门根据相关单据填制凭证、登记账簿。 (五)无形资产摊销

1、购入无形资产时,研发中心划分专用无形资产和非专用无形资产。专用无形资产摊销全 部计入研发费用,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同一个专用无形资产,该资产摊销平均分配至各项目; 非专用无形资产摊销按研发领料占当月总领料的比例分配。

2、财务部门根据相关单据填制凭证、登记账簿。 (六)委托外部研究开辟费用

1、研发中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及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提出委托外部研究开辟申请,报

管理小组审批。 2、采用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受托单位,制定规范详尽的委托研发合同,明确产权归 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委托研究合同中开辟项目名称要保持申报项目名称一致;

(2)项目成果为企业所有,包括:企业应全部或者部份拥有产权或者5 年以上独占许可权利;

(3)价格公允、独立交易、非关联方交易。

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 来遵循的原则。

非关联方,是指不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方控制;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3、研发项目结题后,研发中心负责对研发成果鉴定试验,并按计划进行正式的、系统 的、严格的评审验收。验收合格后,研发中心负责研究成果的保护。 4、受托单位必须按照《企业研究开辟费用结构归集》表格式进行归集,由财务部门负 责对受托单位出具的归集表进行核实,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5、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发生的委托外部研发费支付费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 (七)其他相关费用

1、研发中心发生与研究开辟活动相关的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 费、高新技术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 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 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填制《费用报销单》,明确发生费用归属项目,并由研发负责 人签字。

2、研发中心普通将其他费用控制在项目总研发费用的 8%以内,特殊情况下最高不超 过 10%。

3、财务部门根据《费用报销单》填制凭证、登记账簿。 (八)其他事项

1、企业取得的政府津贴,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 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2、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 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 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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