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第一个接待患者科室和医生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
2、首诊医生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生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遇危重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生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危重病人进行检查、专科、留观、住院、转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7、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转诊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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