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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学期工作总结

2024-03-17 来源:独旅网

  校属各单位,各工会小组:

  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定于20xx年12月12日—17日进行20xx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本年度模范工会小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并与校党委办公室联合评选20xx年度职工道德行为模范。

  请各工会小组认真进行小组工作总结与推荐工作。

  一、评选条件与名额分配

  1、模范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部门本职工作做得好,小组长按时出席工会例会,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学校及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工会活动会员参加率高,并取得较大成绩。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担任工会委员、小组长或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会员。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我校在岗工会会员,一年以上会龄(20xx年xx月30日前入会的),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和举办的各项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取得突出成绩。

  4、职工道德行为模范评选条件

  我校在岗正式或人事代理职工,工龄一年以上(20xx年xx月30日前调入我校的),模范遵守《郑州测绘学校职工道德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并在本职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

  5、名额分配

  本年度评选模范工会小组3个,优秀工会积极分子5名,工会活动积极分子17名,职工道德行为模范17名(各小组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2月13日(周二)下午各小组利用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时间,按附表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道德行为模范人选,于12月15日将推荐表(另附)报工会办公室。

  12月15日(周四)下午3:00,召开全体工会干部会议,审核各组上报的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道德行为模范人选。工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述职;工会小组长在会上报告一年来本组工作。在此基础上,无记名投票选举模范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2月16日,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确定模范工会小组、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会同学校党委办公室确定道德行为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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