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目标,出台《〈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分别明确14条和42条政策措施,重点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产业、就业等方面进行倾斜支持。20__年以来,全区累计向44个重点县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74亿元,同时,在20个国家重点县开展“富民贷”试点,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年内新增“富民贷”2.89亿元,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5.04亿元。
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方面,广西聚焦强化产业支撑带动、扩大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兜底保障标准、用活乡村资源资产、促进农业生产降本增效“五点发力”,不断挖掘提升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四块收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朝晖介绍,20__年以来,广西累计发放重点县的产业奖补资金16.9亿元,支持重点县特色优势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乡村振兴局局长黄智宇表示,广西将重点抓好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聚集“两个缩小”、促进群众增收和区域发展。计划到20__年,重点县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得到有效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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