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_ 清潭西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___
承包人(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常州市清潭西路道路工程___
工程地点:_ 常州市清潭西路道路工程(K0+000~K1+200)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土方外运及场内短驳等运输。
三、合同工期:
__根据工程工期要求执行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道路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1、土方等材料场内1km运输3.8元/方,按工程实际发生数量计算运输数量,工程发生数量根据工程现场量方或车数计算,数量签证单必须由项目部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建筑垃圾、杂物、水泥块、淤泥、土方等外运20元/方,按工程最终审计审定数量结算;
3、乙方需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工程发票给甲方;
4、上述单价含土方、杂物、淤泥等一切运输费用,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派遣车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滞后或停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费用从乙方施工费中无条件扣除;
5、乙方需在2天内得到甲方相关场内运输的签证,逾期不予结算;
6、本单价含工程一切乙方车辆进退场费用和管理费用。
7、乙方根据上述原则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和阻挠工程施工。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签证工作量和计量结算完成量的6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因付款办理的手续较多,本月完成的工作量结算付款滞后一个月支付。
2、当工程完成审计计量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
3、剩余费用1年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组织监督落实运输班组进场安全教育;
2、负责工程开挖技术工作;
3、根据运输量安排足够量的机械配合;
4、安排专人与乙方进行安排和协调;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需要采纳;
5、工地范围的外部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施工范围的土方运输清扫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责任:
1、指派管理人员驻现场,负责管理车辆运输队伍,办理准运证及相关费用;
2、运输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必须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禁止雇请非法营运“野鸡车”;
3、必须服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业主、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进场车辆进行安全教育和平安卡考试;
4、负责驾驶员等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交底、管理工人的生活问题;严禁违章驾驶,严禁抛洒滴漏;在通行的道路上运输和穿越交叉口,必须谨慎慢行;
5、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
6、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一律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通知进行罚款;因乙方原因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全部责任。
7、如土方等需要运输至工地以外区域,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如有发生乙方负责相应为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运输至工地以外区域的运输线路上的清扫工作由乙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序、工作面及工期安排;按照甲方工程施工需要配足运输车辆和管理人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因施工安排不当,造成的增加运输量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后责任有甲方负责;
3、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车辆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结算方式为乙方完成整个工程施工,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场,则甲方只结算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50%;
十、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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