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 在仔细执行各生产系统的巡回检查制的基础上,各单位、保运单位必需仔细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平安、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必需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 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仔细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觉设备特别,要准时消退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马上消退缺陷的设备,应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巡检人员要准时、精确 、清楚、仔细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第七条 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准时解决设备巡检中消失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机、电、仪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对本专业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学问,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推断、处理设备故障的力量,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 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关键机组要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管理制度》中有关特级维护的要求。
第九条 各单位要不断总结阅历,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