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运行工作制度
1、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及安全、正常、经济交班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
2、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供暖、供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值班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5、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或设备事故的'发生。
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无工具并悬挂标志牌。
8、做好设备进行和维修记录,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9、供配电设备必须有灭火器材。
二、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1、值班人员与各系统技术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巡检内容要求及巡检路线,并落实巡检人员。
2、巡检人员应严格按巡检时间、内容及要求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3、保证设备和重点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月终将填写的巡检记录整理上报工程部部长,部长保存以便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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