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贯彻《安全法》,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公司“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总目标,甲方代表下属等店(具体门店以附件四《供应商销售扣点与保底协议》为准)与租赁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
一、消防安全目标:
1。所属租赁单位全年杜绝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得到控制,全年不发生一齐职责火灾事故。
2。用心采取防范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整改。
3。杜绝消防违章事故,消防职责落实到位。
二、乙方职责:
1。建立管理机构和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到人,保证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等指示的完成。
2。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贯彻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消防行政法规和上级指示。(4)
3。督促所属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外来民工安全教育面到达100%。
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及档案管理,参加特殊工种例行培训,持证上岗,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查隐患,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项设施设备坚决予以取缔和整改。
5。督促所属部门加强对各项设施设备的检验,确保安全运行。
6。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履行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
7。从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为准),租赁区内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8。从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为准),如因乙方对租赁区内消防设施进行修改、移位、改装等原因引起全店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
9。各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应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10。乙方领导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签字人。
11。以上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报当地消防大队备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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