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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2023-11-05 来源:独旅网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基本分为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分、分、扣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分、0分、扣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分,每少听一节扣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分,旷课一节每次扣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分,监考迟到一次扣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分,手机铃声响扣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以上的,加分;%以下扣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分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超过xx人获奖的,按xx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分,评为差课扣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加分,%——%加分,低于%的扣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分)。

  (1)每迟到或早退xx次扣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系数。

  四、说明

  1、此教代会通过后,自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xx月xx日—次年xx月xx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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