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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品代理合同集合

2020-01-27 来源:独旅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ALIEN和FTD产品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代理权限

  1、代理地区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区甲方产品代理商与技术合作商,代理产品为:

  (1)ALIEN系列产品;

  (2)FTD系列产品;

  (3)方案集成产品。

  2、代理期限

  代理授权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授权期限截止时,若乙方需要继续代理甲方产品,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写出书面申请,双方可重新签定《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若乙方不需要继续代理甲方产品的,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终止产品代理合作的告知,甲乙双方进行财务清算,《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3、使用甲方名称的授权

  乙方作为本协议的区域代理商,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和约定的代理产品销售事宜中,以“北京__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的名义从事合法商业活动,有权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从事各种形式的广告及宣传活动。

  4、协议勉责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申请代理方式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产品销售代理商注册申请登记表》,乙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甲方保留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产品的市场宣传及行业推广工作,并定期向乙方发布有关活动的进展情况;

  1.2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产品的电子版资料及电子版宣传材料;

  1.3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以使乙方能够正确地销售甲方产品;

  1.4甲方应向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必需的支持与指导;

  1.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各方获得应有的利益;

  1.6甲方承诺对代理商接待的客户,在以上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不参与对用户的直接销售,除非用户指定与厂方合作;

  1.7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竞争各方的动态调整产品的结构、价格及销售政策;

  1.8甲方根据乙方对销售额的承诺,定期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如乙方完成承诺的业绩,将获得甲方的返点奖励;如果乙方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9甲方鼓励乙方积极组织或参与甲方产品推广活动,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积极主动向用户推荐甲方产品,维护甲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甲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若发现乙方有诋毁甲方及产品信誉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2乙方须遵从甲方对区域市场的统一管理,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并享受授权级别的进货折扣。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域外的销售不享受授权级别进货折扣。乙方如果要到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从甲方指定的甲方各地办事处获得报价及供货。若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外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引起甲方市场混乱,甲方有权不予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的权利;

  2.3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并向甲方提供该负责人的联系方法,人员及联系方法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4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市场宣传、行业推广及促销等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2.5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甲方,并订立市场推进计划;

  2.6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品牌的甲方同类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2.7乙方在收到货物前应足额支付货款及时返回验收单据。

  三、报价

  1、甲方应根据市场及竞争需要,及时调整报价,并及时向乙方发布。

  2、甲方产品价格单中的“报价”为对外公开的产品价格;“销售价格”为产品销售终端客户成交价格;“代理价”为代理商从甲方进货的结算价。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报价原则,对最终用户的报价不得低于甲方报价单中“代理价”,对外公开报价必须采用甲方报价单中的“报价”。

  4、乙方在使用ALIEN、FTD产品参与竞标时,如需要可以凭招标文件向甲方申请特价。甲方根据参与竞标各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批准特价申请,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价格批文的情况下,以低于代理价的价格参与竞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货或按正常价格供货,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订货、付款及货运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

  2、乙方须按要求逐项填写《产品定货单》,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并通知甲方平台。

  3、乙方必须如实填写《产品定货单》中的用户信息一栏,以便甲方在产品售出后向用户提供及时的回访及服务,无用户信息的定单甲方视为无效定单。

  4、付款: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信汇、汇票等方式,以款到甲方账号为准。

  5、运输方式: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方式为准,运费(包括公路、铁路、航空、EMS等方式)由乙方负担。

  6、保险费:由乙方负担,与货款一同支付。如乙方未声明,则视为无保险。

  7、验货: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产品破损,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乙方收货日期按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乙方的验货标准同甲方与直接用户签订的验货标准保持一致。

  五、市场支持及返点

  1、甲方不定期举办产品展示活动,并邀请展示活动所在地的授权代理商合作举办。

  2、甲方在各地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市场宣传,包括对当地授权代理商的宣传。

  3、甲方在各地举办针对授权代理商的促销活动,支持代理商在当地的业务开展。

  4、返点参考附件《产品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六、产品维修

  本协议代理产品的保修按产品本身附带的保修承诺执行,销售给乙方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信息,如: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产品报价单》、《产品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乙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注册申请表》、《产品定货单》等,属于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如一方违规,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但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负责人): 法人(或负责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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