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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分包协议

2022-08-16 来源:独旅网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质量等级: 。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

  第2条 双方责任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1.2 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工作。

  2.1.3 负责与政府各部门、业主、总包的协调工作。

  2.1.4 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联系确认工作。

  2.1.5 负责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组织技术及安全交底。

  2.1.6 负责工程质检、报验、验收等工作。

  2.1.7 如果乙方工程质量、进度严重不满足业主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2.2 负责保质、保量、按期的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经营、生产、技术、财务管理。遵守甲方对项目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程序。

  2.2.3 负责协助甲方提供质检、报验、验收等基础资料。

  2.2.4 要加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凡达不到标准的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5 严格按照《 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施工,

  2.2.6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2.2.7 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2.8 负责甲供材料的装卸、施工现场的搬运等工作。

  2.2.9 负责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效、有序的调配劳动力,如出现劳动力短缺和窝工现象,责任由乙方承担。

  2.2.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3条 工期

  3.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1.1 重大设计变更;

  3.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1.3 不可抗力;

  3.1.4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1.5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2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

  4.2 违约责任。

  4.2.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4.2.2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

  第5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第6条 费用计算和划分

  6.1 人工单价 元/工日;

  6.2 各费用划分:详见《附件 》;

  6.3 工程量:由图纸和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用工量及材料用量;

  6.5 补充定额应报甲方确认,方可执行。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7.1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7.2 工程进度款按审定的月完成工作量支付。支付比例另定。

  第8条 材料供应。

  8.1 本工程项目装修的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包括:

  8.2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物资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8.3 如因使用不当或由于返工造成的材料超计划用量的,由乙方承 担。

  8.4 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乙方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选用环保型材料,当价格超出定额单价时,应报甲方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作为结算价格。其中主要辅材进场应提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第9条 竣工决算。

  9.1 工程结算办法:

  9.2 工程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结算办法,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第10 条 保修。

  10.1 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10.2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抵押金为工程结算金额的 。在结算时扣除,待保修期满后按保修合同条款规定返还乙方。

  第11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11.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决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招标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复述条款按本协议执行。

  第12条 合同份数。

  12.1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12.2 本合同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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