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植保、植检方面的政策、法规。
2.负责本乡镇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坚持进行定期系统调査和普查,及时提出防治意见,经站长审核后组织实施。
3.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组织开展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本乡镇范围内的植物检疫工作和监督本镇区域内的农药经营活动;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降低农药残留,减少污染,实现节本增效。
5.负责全乡镇的植保技术宣传及培训工作,及时为农民提供植保技术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
6.组织开展植保防灾、减灾和社会化服务。
7.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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