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生须知》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1、学生党员应严格按照《学生须知》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2、学生党员学习上应不挂科,努力获得奖学金,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或晨读晨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好晚自习,能做到诚信考试。
4、学生党员严禁在寝室及教学楼里吸烟、喝酒、打架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日常应保持好内务整洁并严格遵守我院生活部及女生部条例,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不做为党员抹黑的事情。
6、每一名党员应在寝室将党员标志牌立在床头被子上,出席党员活动、会议应携带党员牌。
7、学生党员应按时参加党员支部大会、党内组织生活会及所组织的相关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及时请假。
8、考核本着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的目的,依据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勤、学习、内务、日常、活动、会议这几方面对党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量化即将考核的成绩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考核以表格形式表现出来,每月一小节,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总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公示。
9、党员中学生会干部违反以上条款者,除按《学生干部考核》处罚外,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将给予党内处分、延期转正及开除党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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